剽香竊玉 正文 54. 第二十三章酒館的野狗
    皎潔的月亮掙tuo積雲的束縛,將大地鋪的一片xue白。

    酒館門前的火爐上,水壺在「咿咿呀呀」的作響,斑駁的牆壁上,胡亂的塗鴉著一些價目表。紅漆剝落的桌子,雖然破舊,擦的卻十分乾淨。四五張破舊的桌子配上七八張破舊的長凳,成了酒館的主要擺設。

    破舊整潔的酒館內只有一位客人,一位滿臉憔悴,說不盡惆悵的中年酒客,他全副的jing神似乎只在酒上,志清和天叔進來的時候,他絲毫不知,沉悶的喝著面前的酒。

    志清和天叔尋了中間的一處桌子坐下。

    年邁的老闆笑嘻嘻的走了過來:「兩位應該是初次來小店吧!」天叔漫不經心的:「這座城市,我們也是初次來。」老闆「哈哈」笑著:「有緣千里來相會,那便是機緣巧合了。」

    他打完「哈哈」後,又接著:「小店本薄利薄,小酒小菜,一切實惠,不求賺錢,只求給小店的客人多些實惠。」志清淡淡的:「我們不是實惠人,你不用給我們實惠。」老闆笑了笑:「本店酒菜,都是死價,什麼客人到這裡都是一個樣。」

    他倉促的擦了擦臉上的汗水,甩了下肩膀上的毛巾:「你們要些什麼?」志清在掛著菜單的牆上掃了一眼:「兩樣小鹵,一碟花生米,一壇曲釀。」老闆愣了下:「店裡的酒向來都是散賣,很少整壇賣,你們要一壇?」他接著又補充:「小店的酒是雖然自家釀的,但烈性十足,平常人最多喝半斤。」志清笑著:「那最好不過,快上。」

    老闆「哎」了一聲,轉過傴僂的身子。

    很快的桌子上已有了:兩樣小鹵,一碟花生米,一罈酒。罈子看上去就像是一個小水桶,水桶內也不知裝了多少酒。老闆放了兩個小碗在桌子上,替他們斟上酒。志清大叫:「換兩個大碗來。」

    又很快,大碗裡盛滿了酒,志清和天叔對視著,端起碗一飲而盡。

    老闆笑嘻嘻的坐在櫃檯後,看著這兩個酒鬼,他十分不安的想:這兩個人喝完一罈酒後,會橫著出去,還是豎著。橫豎倒也罷了,千萬莫要吐在他的店裡。

    巴掌大的碗,碗裡的酒不停的干了又滿上,看來他們已打算醉死在店裡。

    喝酒人通常無量,也許他們可以喝得下一壇,也許他們只能喝得一碗,喝得多少無外乎是心情使然。

    志清從不知道原來自己很能喝,他已經不記得自己喝了多少,但是他還清醒著,他清楚的聽到,那邊的酒客在要酒。接著他朦朧的看著店老闆走了過去。

    酒客頹廢的聲音:「再來兩斤酒。」老闆:「真是對不住了,酒已被那兩位客人買完了。」酒客不耐的:「他們憑什麼把酒買完了?」老闆笑嘻嘻的:「因為他們能喝。」

    酒客轉過頭,看了他們兩個一會,他們喝的不快,但卻端碗必干。

    酒客站起身,搖搖晃晃的向門外走去,此地既然已不能借酒澆愁,留下便也沒有意義了。

    走到門口的時候,他聽到那邊的客人叫:「朋友留步。」

    志清拿起老闆送過來的空碗,注滿酒後:「一同喝如何?」酒客突然仰天大笑:「死都不怕,區區一碗酒又豈能嚇得倒我。」他回過身,端起桌子上的酒一飲而盡。

    志清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叫他,也許是因為他突然現酒實在太多,又也許因為他不想醉死在店裡。

    老闆歎息著,靜靜的看著他們。

    三個酒鬼,三個大碗,一罈老酒。酒干時,三個人一定會成為醉鬼。

    酒客笑著:「兩位跟我可是初次見面?」志清:「不錯。」酒客冷冷的:「可惜,實在可惜!」志清奇怪的:「可惜什麼?」酒客冷笑:「可惜你們跟了冷無二那個人渣,否則我們定然可以成為朋友。」志清:「現在還是可以。」酒客:「可以什麼?」志清:「可以成為朋友。」

    酒客意外的「哦」了一聲,盯了志清和天叔一會。

    他又問:「為什麼?」志清:「因為你說的那個冷無二,我們剛剛聽說。」

    酒客怔住,忽然抬手打了自己一記耳光。

    志清問:「你這是做什麼?」酒客「哈哈」大笑:「狗眼看人低,你說該不該打。」志清也笑了:「不該打,該罰酒,罰三碗。」

    酒客的眼睛裡泛出了異樣的光彩,似乎又回到了他年輕的時候。他年輕的時候,似乎也是如此的好友,如此的好酒。

    他興奮的:「於忠今日要和二位喝個痛快,二位高姓?」志清報了兩人的名字。

    三碗酒已過,似醉非醉的人說話總是帶著些許的豪情,酒桌上的豪情,通常可以使人更能喝。

    一罈酒也已漸漸的到了底。

    店內不知什麼時候,多了幾位年輕的客人,零落的客人佔據了店內牆角的幾張桌子,將志清等人裹在了中間。

    老闆走過去,依舊笑嘻嘻的問:「客人要喝點什麼?」幾個年輕的客人,凶狠的瞪起眼,老闆甩了甩肩膀上的毛巾,訕訕的回到櫃檯後。

    於忠冷笑著:「酒是好酒,人是佳友,只是這酒已不能再喝下去了。」志清談笑自若:「這話怎麼說?」於忠:「因為一群野狗闖了進來,壞了喝酒的心情。」志清笑著:「沒關係,很快他們就會成為死狗。」於忠皺起眉頭:「我的事希望二位不要插手。」志清點頭:「絕對不插手。」於忠大笑:「那再好不過,先謝過二位了。」

    野狗通常要比家狗來的兇猛,他們凶狠,毒辣,為了一個目標可以不惜一切代價和手段。人們在路上碰見野狗時,往往都會選擇避開。

    現在野狗已圍了過來,志清卻拉住了於忠,端起了酒碗:「喝酒。」於忠莫名的端起酒碗,仰頭喝乾。

    身後一陣急促的刀具落地聲,酒碗已空,已在桌上。

    野狗已變成了死狗,被電暈的死狗,五個手持電棍的黑衣人正在將死狗向外拖。他們什麼時候來的,沒人知道,也沒有人想知道。

    門外一輛垃圾車「轟隆隆「的推了過來,死狗被扔上車,垃圾車又「轟隆隆」的離去。去那裡?垃圾站或者臭水溝,這些同樣沒有人關心。

    店內又恢復了平靜,除了站立著的五個黑衣人,就像什麼事都沒有生過一樣。

    五個人,五隻電棍,五個絕對忠誠的廣廈安保,無論是什麼狗敢來廣廈撒野,都會變成死狗,然後被丟上垃圾車,無情的推出廣廈。

    這會他們陰沉的目光,正在店內唯一的三個客人身上肆虐。

    寫在本章之後:我知道很多人,等我已經等的不耐煩了,其實我也很不耐煩,我很不耐煩的想要快點把這本預計有九十萬字的小說寫完,我剛滿月的女兒哭得也很不耐煩,因為她的爸爸不知道幹什麼去了,老是不理她。

    她已經滿月了,我也可以很專心的來寫小說了,這幾天空閒的時候,我在想等寫完後,我要把最早的幾章校訂一下,學習一下金庸老先生的敬業之風。當然那是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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