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制憲會議的代表本來就來的不足,所以每一個代表顯得非常重要,每一票,都彌足珍貴。
因為即便那些缺席的人沒有表態,在算整體通過率的時候,其實也要把他們算進去,所以實際上反而因為大量代表沒有參加,已經就造成憲法通過非常艱難。
全體代表對於要制定一部憲法,來規劃國家未來發展的方向上,是一致的。
可惜方向的一致,不等於方案的相同,更不等於意見的統一。尤其是當方案涉及各自利益時,那就會針鋒相對、寸土必爭,以致制憲會議好幾次差一點不歡而散。就算最終堅持了下來,中途還是有十幾名代表離會出走,決定杯葛(boycott)這次制憲會議。
這樣不友好的氛圍,讓很多代表憂心忡忡。七十二歲高齡的制憲會議主席,賓夕法尼亞代表,德高望重的本傑明-富蘭克林博士。最後提議聘請一位牧師,在每天開會前主持祈禱,懇請代表們放棄「惟有自己正確」的觀念。
事實上,正是由於爭論的雙方,都表現出相對冷靜理智的態度,居中調解的一方又能提出合理的建議,制憲會議才從走投無路轉向柳暗花明,並最終達成協議。
制憲會議的最大難題,就是,既要把各邦的主權和權力收繳上來,交給一個「堅強之全國政府」,但又決不允許這個政府是專制主義和君臨天下的。
傑弗遜的民主黨人,在反對聯邦集權無效的情況下,對於中央政府和國會的構成,進行了嚴格的要求。這部分討論了很長時間。最後規定:
國家權力既被縱向地分解為聯邦的權力和各州的權力(其實是獨立各邦部分讓渡權力,變邦為州),又被橫向地分解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其中,立法權屬於美國國會,行政權屬於美國總統。司法權屬於最高法院以及國會不時規定和設立的下級法院,而立法權又分屬參、眾兩院。只有參、眾兩院分別通過,法案才能成立。而且,總統對通過地法案有否決權,最高法院也可以判國會通過的法案「違憲」。雖然由實行終身制的大法官組成的最高法院有裁決權,但大法官要由總統任命、參議院同意。總統雖然可以否決國會通過的法案。但這一否決又可以由國會以三分之二的票數再否決。
這樣很符合歷史上地設定,康柏起的作用非常明顯。
康柏並不是法律方面的專家,如果不是美國憲法實在太簡單了,看過之後就能大致記下來,他在這樣的制憲會議,實際上是沒有什麼好主意的。不過前世看過那附加了修正案的憲法,加上對美國政府和議會職能基本上還有點瞭解。所以在共和黨兩位法學專家麥迪遜和威爾遜的配合下,倒也提出了不少讓各方可以互相妥協接受的方案。
如果說對中央政府和國會問題地結構。還僅僅是討論的話,那麼對於國會名額的分配形式,就是最大地爭論。
和歷史上一樣。前面有大量制憲會議代表不願意參加會議,就是因為這個名額問題上,各大州表現的非常強硬,以致讓他們不得不採取杯葛(boycott)的方法。
雖然康柏已經在黨內提出了妥協性議案,但共和黨的兩位法律代表麥迪遜和威爾遜,還是先提出原來的大州方案,也就是完全按照人口比例分配名額的民主方案。準備確實通不過,才接受康柏的妥協方案。
小州共和方案的主要維護者是新澤西代表威廉-佩特森和特拉華代表剛寧-貝德福德。他們代表小州的利益。小州代表堅持認為,大州地意圖就是要吞噬小州。因此他們揚言寧肯投靠外國,也決不亡於大州。
大州代表也不讓步,甚至連劍與火、絞刑架之類的話都說出來了。反正以民主的名義殺人,也是早期民主的典型特色。某些新的主義在誕生之初,都伴隨著大量殺戮敵人,只有等主義走向成熟,掌握了優勢之後,才會更加人性化。可以接受。
幸虧這時康柏等共和黨人出來調停,加上代表中等邦,可以不偏不倚的康涅狄格代表奧立維-艾爾斯沃斯等人。在他們的聯合斡旋之下,制憲會議於八月達成妥協:眾議院實行國內法原則,按人口比例分配席位,照顧大州;參議院實行國際法原則,不論大小,每州一席(後改為兩席),照顧小州,尤其是特拉華和羅德島。
如同歷史上一樣。這次妥協後來被美國憲法學家稱為「偉大的妥協」。這倒不光是因為它幫助制憲會議走出了僵局,而且因為它創造了一個民主原則與共和原則共存地成功範例。眾議院民主,參議院共和,兩大原則共存於國會,豈非一種比單一共和制度更高境界的共和。其實妥協是一種政治美德,因為只有妥協才能實現共和。至少,它也是走出困境的一種方法。
這個最大的難點一解決,憲法的出爐順理成章。
和歷史上稍微有點不同的是,這次因為傑弗遜和康柏的在場,《權利法案》中關於公民權之類的內容,也被寫入了憲法,這樣就不必等憲法剛剛生效,就馬上通過修正案對他進行修正了。它的增加,實際上也和各方利益不衝突,因為此前各州自己的憲法,也都有權利法案地中的內容,現在全國憲法上再出現,只是確認一下罷了。
一七七九年八月底,《憲法草案》在表決的時候,以四十三票對三票,正式獲得通過。之所以投票的人沒有當初參加會議的人數多,
為有些人沒有投票權,而有些人,則乾脆在討論過程滿,而中途退場決定抵制這次制憲會議。
九月一日,憲法正式簽字,第一個簽字的。是制憲會議主席富蘭克林,然後其他代表一一跟上。不過多了一個聯合州,總算比歷史上才四十人簽字的憲法要好了不少。
憲法雖然出爐了,但憲法得到各州通過,卻還需要時間。
只是隨著憲法關於選舉總統的事情一敲定,美國第一任總統的選舉熱立刻開始。
如果是真實的歷史上。因為華盛頓在獨立戰爭中的影響力無可比擬,人們幾乎是眾口一致地要求選舉華盛頓為總統。他其實在還沒選舉的時候,就已經做穩了總統寶座,基本沒有多少「競選」的氛圍。
不過現在富蘭克林、傑弗遜和華盛頓等人名望都差不多。尤其是富蘭克林因為最近連續兩次在代表性的美英和平協議、各國友好協議,還有憲法上代表美國簽字,他的聲望,比歷史上還高了許多。
在憲法出爐後,傑弗遜再次和康柏進行了短暫的接觸。
「約克。你準備競選第一任總統嗎?」傑弗遜他問事情,還是一如既往地直接。
康柏也適應這樣地直接詢問了,馬上就回答:
「不!我還年青。我可不想這麼早被總統這個位置束縛住手腳。」
這樣的回答方式,讓傑弗遜大感意外,臉上更是哭笑不得:
「哪有這麼說的,約克,擔任總統,是榮譽和責任,又哪裡有束縛手腳這樣的說法。」
「怎麼會沒有?托馬斯,我問你,我要是競選上了總統。可以擔任幾年?」
「任期是四年呀!」
「不,我的意思是,我可以連續擔任幾年?最多擔任幾年?」
「這個……」
傑弗遜不明白康柏這樣問的深意,能擔任總統不就行了嗎。
「呵呵!托馬斯,要是我擔任了八年總統,然後競選不上了,那你說,我以卸任總統的身份。還適合去擔任其他政治性職務嗎?如果我還擔任著共和黨的主席,恐怕最不安心地,就是現任總統了。共和黨的總統會擔心我奪權,其他黨的總統會擔心我反對。但要是讓我不再出來活動,安安靜靜地待在家裡養老,那還不是要悶死我,我可做不到。」康柏笑著說出了自己的擔憂。
這也是他不想馬上參加選舉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民主選舉的情況下,人民總有厭倦自己君主的時候,自己決不可能永遠當人總統。而現在也不是後世那種美國,有那麼多公益事業和國際事務可以讓卸任總統協調。就算這樣。大家看看後世美國,其中一位年紀不大的卸任總統幫自己夫人競選,由此產生的不利影響就可以看出來,他們對影響力巨大的卸任總統還是很忌憚的。至少當初黨內地主要反對者,就是反對那位相對年青的卸任總統干預選舉太多。歷史上不是沒有其他卸任者參與輔選,但他們基本上只能當當搖旗吶喊、隨便發表幾篇演講的群眾角色,一旦對選舉到了主導程度,就會遭受那位卸任總統一樣的處境。
熟知那次選舉的人都知道,選舉之前,那位夫人的率很高。但競選一開始,人們發現這次幾乎是卸任總統主導著候選人在競選,立刻就不滿起來。這位卸任總統立刻中止,自己也屢次坦誠,他出來助選,結果卻是不斷給自己夫人減分,但為時已晚。加上那位夫人及時醒悟這點,擺脫卸任總統的主導後,自己的競選理念又是不如公眾預期,最後不僅這位地夫人沒競選上,那位卸任總統自己也聲名受累。
康柏可不想走那位卸任總統的老路,要是他現在卸任後,不出來努力幫自己的政黨候選人競選,那是不可能的。而且因為他在黨內的影響力,也肯定就是像那位卸任總統一樣,在競選時是占主導地位,到時就算平民可以接受,其他各方的政治人物,還有那些民主的極端維護者,可定時不會坐視自己有這樣行為的。(不評論那位夫人的選舉,僅僅對卸任總統的處境就事論事。)
「唉!看來年青,也確實是一個問題呀!」傑弗遜歎了一口氣。
傑弗遜想地確實沒有這麼多,不過想想康柏的年紀,要是能力足夠,讓他擔任上幾十年總統也不是沒有可鞥。這樣一來,自己應該擔心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這位年青人會不會因為長期佔據寶座,而走向獨裁了。
「托馬斯,你放心好了,我在十年之內,是不會出來競選總統的。」康柏打斷傑弗遜的沉思。
「哦!呵呵,我可沒有擔心你參與選舉。」傑弗遜尷尬的一笑。
還以為自己擔心康柏獨裁的事情,被他看出來了呢。
「怎麼,你不準備參加第一任總統的選舉嗎?」
康柏一直以為傑弗遜在華盛頓聲名不如歷史上的情況下,肯定會出來競選第一任總統。畢竟他在聯邦制和制憲會議上,對於民主的要求並沒有得到滿足。如果不在擔任總統的時候,用行政權力把三權分立民主架構得更加完美,那基本就沒有機會了。
「不!我想先在在國會領導議員,監督第一屆政府的運作,如果政府的表現不如預期的話,那我可能會考慮和不民主的候選人展開競爭!」傑弗遜笑著說出自己的決定。
這樣的說法,也非常符合傑弗遜一貫的行為,康柏並沒有表示多麼驚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