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愛 正文 美麗有罪(下)
    范明秀在嫁入所謂豪門後不久就懷孕了.十個月後剖腹生下了修紅.修紅的奶奶一看生了個女孩.以不能影響市委書記休息為名,不動聲色地直接把范明秀從醫院打回了娘家.在修紅三個月的時候,修志同被修柏年安排去省裡黨校進修,一去三年.

    修紅的童年是在外婆家的小雜貨鋪裡度過的.外婆家和市委書記家結了親家.雖然從未走動過,但是還是在這門親事中撈到一些實惠.先是外婆在學校門口提籃小賣的時候,因為她是市委書記的親家,不再怕市場管理員的圍追堵截.然後又依仗親家的名號,在雨水巷的巷口開了一間雜貨鋪,免去了東奔西走,風吹雨淋的苦頭.外公在搬運公司也得到了「提拔」.從一個苦力提升為記工員.後來修紅的舅舅頂替父親,進搬運公司的時候,沒有去搬運隊出苦力,抗大活,而是被分配當了貨運司機.這全歸功於有市委書記這個親家.

    小修紅在外婆家的日子過得還不錯.外婆的雜貨鋪裡有的是糖果餅乾.修紅搖搖擺擺會走路後,就可以把手伸進任意一個瓶子裡,隨心所欲地拿取她所喜歡的零食.

    修紅三歲的時候,父親從省委黨校回來.帶回了一張當時非常吃香的大學文憑,同時也帶回了和同班女同學藕斷絲連的戀情.那時,母親的醫院已經給他們分了一套兩室的小居.她們總算從外婆家裡搬出來有了自己的小家.范明秀洗衣服的時候,從修志同的衣服口袋裡搜出了女同學的情意綿綿的情書.美人不是沒有哭鬧,生氣過.不過,修志同舉起他左手的那半截小手指對天誓:這個世界裡他最愛的女人就是范明秀,比愛自己的身體還愛,那半截手指可以作證.至於其他的女人,只是逢場作戲而已.范明秀也就信他了.不信還能怎樣?孩子都有了,家只能往好的方向走.他是大家出身的公子,有一些風流韻事怕是難免.只要他還能回這個家,就說明他心裡還有這個她,還有女兒.

    果然,女同學的信後來就斷了.但修志同又離開家了.這回是被派到南方搞經濟開去了.一去兩年.回來的時才,一副港式打扮,連說話的時候舌頭都捋不直了.被修柏年罵得狗血噴頭以後,舌頭才恢復正常.

    修志同的「工作關係」雖然是回來了,但是人卻沒有完全回來.他的蹤影飄忽不定,連范明秀也不明白他到底在幹什麼.有時,范明秀上夜班,要修志同在家看著修紅,修志同一副不要指望我的樣子,經常把修紅獨自扔在家裡,去從事他的「公共關係」活動.所以那時修紅就很害怕母親上夜班.一個四,五歲多的孩子,已經有一些想像力了.被獨自留在家裡過夜,便會聯想到曾經聽外婆講過的鬼神的故事.時時擔心床底下會突然伸出一隻手來,或者窗戶上會冒出張血淋淋的大臉.恐懼的心理是可想而知的.某天早上范明秀上完夜班回家,現修紅滿臉淚痕,捲縮著,睡在門廳的地上.范明秀終於對修志同火了.兩人生了爭執.最後演變成了暴力事件.那次修紅留下了幼年對父親最深的印象:父親一臉猙獰,揮著拳頭砸向母親,一次又一次…….修紅嚇得連哭都不敢,生怕哭聲把父親的拳頭引過來.從那以後,她把對黑夜的恐懼藏在心裡.黑夜再可怕,也比不過父親的拳頭.

    修紅七歲那年,修志同向范明秀提出離婚.離婚的導火索是個女人.那個女人沒有范明秀漂亮,但是比范明秀更合修志同的口味.這次范明秀即使想忍聲吞氣,修志同也不給她機會了.無奈之下,范明秀只能去婆家找到了後援.後援是她的公公修柏年.兒子一事無成,惹事生非已經很讓修柏年頭疼了.這次為一個風騷的女人居然要拋妻離女,讓他這個市委書記的面子很難看.修柏年把兒子喊回家裡,一頓臭罵.威脅他:如果離婚,就滾出榆陽.修志同可以拋棄老婆孩子,但是不能被自己的父親拋棄.他知道離開父親他什麼也不是,那些女人連看也不會看他一眼.修柏年用高壓手段制止了修志同在法律上離開范明秀.制止不了但是修志同身體離開范明秀.那以後,有半年的時間范明秀不知道丈夫在哪裡?她這次不敢再去婆婆家要人.上次修柏年對兒子火已經讓婆婆,大姑子們對范明秀及其不滿了.一怪范明秀沒本事,管不住自己的男人.二怪她用這點「小事」來麻煩日裡萬機的市委書記.更重要的是居然為了她,讓他們父子反目,一家不得安寧…….

    直到修紅8歲時侯,范明秀才重新回到婆家的視線裡來.一方面是因為修紅的二寐韜投u梅蛩蕫陏a緇弦拑情z吁市籌建辦事處.他們的兒子,修紅的表哥文天沒人照顧.就送到他的外公外婆家,也就是修紅的爺爺奶奶家了.另一方面,修紅奶奶那時要做一個大手術,需要人照顧.所以修紅媽媽重新進了婆家的門,擔負起照顧一家老人和孩子的重任.這樣修紅父母鬧得沸沸揚揚的分居了才被強制性結束了.

    那年,爺爺從市委書記的位置上退了下來……

    修紅小時候很羞於對人提起自己的名字的.因為「修」姓太特別了.一提起她的名字,都會自然把她和市委那家聯繫上.再得知她果真是市委書記唯一的嫡親的孫女,大家的眼裡都會透露出不相信的神色.因為她太平凡了,完全沒有那個曾經叱詫風雲的第一把手的影子.

    在外人看來,作為市委書記唯一的,嫡親的孫女,修紅的生活應該是錦衣玉食,前呼後擁,高高在上的.而實際上呢,修紅因為心思重重,鮮有孩子的天真爛漫.不伶俐,不大方.和大姑的女兒,比修紅大兩歲的表姐敏惠比起來,雲泥之別啊.敏惠漂亮,漂亮,可愛,大方,伶俐.唱歌跳舞無一不能.常常在在少年宮的演出中擔當女主角.在家裡的聚會上,像一只花蝴蝶一樣,在眾人之間,翩翩起舞,博得爺爺奶奶,姑姑姑父們的寵愛,讚美.而在這時修紅總是躲在一個不起眼的角落裡,不知所措.比較美麗大方的表姐,再看看羞於見人的修紅,這個修家下一代唯一的傳人,在這個家庭的每個成員的眼裡,實在是上不了檯面.難怪奶奶和姑姑都要歎息:脫不了她母親那邊遺傳的小家子氣.修家的基因就這樣給糟蹋了.

    被修紅「毀掉」的不光是修家優秀的基因,還有母親的美麗基因.小時候,修紅不是個漂亮的小姑娘,有些胖,微黑.不愛笑,常常表現出和她年齡不相符合的心思重重,連兒童應有的稚嫩可愛也顯不出來.更沒有一丁點美女的跡象.范明秀的基因完全成了隱性基因.當得知她是范明秀的女兒時,總有人驚呼「不可能吧,怎麼一點都不像她媽媽?」作為花魁唯一的女兒,修紅實在是太有負重望了.那個時候,修紅對「美麗」一詞有一種莫名其妙的恐懼.彷彿自己是「美麗」的棄嬰.以至於在她長大以後,經過了毛毛蟲到蝴蝶的蛻變,母親的基因開始顯性,她出落成一個美麗的女孩子以後,當有人誇讚她的美麗的時候,她仍然心有餘悸,彷彿這種誇讚是對她的一種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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