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刀行 刀鋒猶未冷 第六章 美女和毒酒
    夜已闌珊,天邊有月,月如鉤。這一眉彎月,是否又勾起了流浪在天涯的斷腸人心底的相思?思念,本就如一條奔騰的小河流,永遠都不會停歇下來,直到它乾涸的那一刻。

    星光朦朧,燕重衣的眼睛也已朦朧,像在雲中,像在霧裡,竟似隱隱含著一種憂悒。他是個浪子,浪子沒有家,也沒有明天;他還是個殺手,殺手的生命是死的,只有把自己當作是個死人,才能做一個成功的殺手。

    月兒彎彎,思念悠悠。望見明月,有的人會想起家,有的人會憶起情人,但燕重衣只能懷念朋友。

    百里亭也在望月,思念著那兩個成熟而美麗的女人,她們曾經給了他快樂和滿足,而今,他卻為了一己私慾拋棄了她們。

    百里亭常常把女人比喻成「落紅」。紅顏禍水這句話也許是正確的,可是女人也是人,只要你把心給了她們,她們就會像姐姐或者母親一樣呵護你,關心你……在你傷心的時候,她們溫暖的懷抱就是一片天空,可以讓你的淚水任意揮灑;在你快樂的時候,她們就會陪你一起笑、一起跳、一起鬧,讓你不至於一個人獨飲那一份美麗的寂寞……

    百里亭漸漸開始後悔不該一時衝動跟著燕重衣來,燕重衣簡直就不是個「人」,所做的事根本就不是「人」所能做的。

    燕重衣不坐車不騎馬,百里亭只好陪著他一起用腳走路,現在他的靴底都快要磨穿了;燕重衣不喜歡說話,百里亭也只好做了回活啞巴,現在他才發現一個人有口不能言是多麼的悲哀。

    夜空中一片烏雲飄過來,遮住了朦朧的月色。

    燕重衣忽然輕輕歎了口氣,神情間止不住露出種傷感之意。

    「明月寄相思,你想起了什麼?」百里亭終於忍不住問道。

    「朋友。」燕重衣從來都不懂掩飾自己的情感。

    「你想起了任我殺?」百里亭輕歎道,「為了他,你不惜勞苦奔波,甚至面臨生死之劫,這麼做,值不值得?」

    「就算我死,也值得。」燕重衣笑了笑,「我只做我喜歡做的事,只做我認為應該做的事。」

    「你真的不怕死?」

    「沒有人會不怕死,我只怕自己死得不明不白,死得不得其所。」燕重衣回頭道,「你是不是在害怕?」

    「我為什麼害怕?」

    燕重衣又笑了笑,沒有回答,甚至連說話的意思都沒有。

    百里亭歎了口氣,也乖乖地閉上了嘴,卻突然發現,他已經開始有些瞭解燕重衣這個人。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他活著,因為他是世襲一等候,有一個輝煌的家世,有花不盡的銀子,這世上的所有東西,他都可以呼之即來,揮之則去,比如女人,只要他高興,那些女人立即就會排成一條長龍等待著他的寵愛。燕重衣卻不同,這個人似乎只是為了朋友而活的。

    百里亭還發現,其實燕重衣和他也有一個共同之處,他們都是視錢財如糞土的人。但他需要的是女人,雖然他從不珍惜每一段感情;燕重衣需要的卻是朋友,友情已是他的一切。

    他們根本就是兩種截然不同的人,此刻居然走在了一起,實在滑稽可笑。

    「你想不想喝酒?」已經沉默了很久的燕重衣突然問道。

    「如果你願意坐車,不管你想喝什麼酒、喝多少酒都沒問題,但現在……」百里亭苦笑著歎了口氣。他那輛寬敞華麗的大馬車裡,不僅有美人,也有他花了很大工夫才從各地網羅回來的各種各樣的美酒。

    「現在也有酒。」燕重衣笑著道。

    「酒在何處?」

    「有酒香。」燕重衣用鼻子深深地吸了一口微涼的空氣,「你聞到了麼?」

    「月色朦朧,夜涼如水,在這荒無人煙、連個鬼影子也瞧不見的地方,哪來的酒香?」

    「這是珍藏了十一年的狀元及第。」

    百里亭用一種懷疑的目光看了燕重衣一眼:「你怎麼知道?」

    「我聞得出來。」

    「你居然可以用鼻子聞出一種酒的名字?而且還能聞出它的年份?」百里亭冷笑著搖頭道。

    「你不信?我們不妨賭一賭。」

    「好,我就跟你賭。賭什麼?」

    「賭法是我提出來的,賭注就讓你來決定。」

    百里亭想了想:「你輸了,我們就坐車去金陵。」

    「好!」燕重衣彷彿勝算在握,想也不想就一口答應。

    「我輸了,發誓三個月都不碰任何女人。」

    「你碰不碰女人,好像跟我並沒有關係。」燕重衣冷冷道。

    「對我來說,一天不碰女人卻是種非常難受的事。」百里亭歎了口氣,「那麼……如果我輸了,就撤回那筆五萬兩黃金的懸賞,保證不再找任我殺的麻煩。」

    「一言為定。」

    百里亭苦笑道:「你寧願不要女人,也不願讓朋友受傷害,難道你真的是個瘋子?」

    百里亭終於也聞到了濃郁香醇的酒香,居然真的是狀元及第。隨著酒香越來越濃,一輛寬大華麗的馬車也穿過如水般溫柔的夜色緩緩而來,點點月華灑在車廂上,更增添了它詭異的色彩。

    馬車就像行走於水平如鏡的西湖畫舫那般平穩,但這並非是因為路太平坦,馬匹訓練有素,也不是因為那個聾拉著一張臉的中年車伕善於駕馭,實在是這輛馬車走得太慢太慢,馬匹只是信步而行,就像是踏青的遊客般,如此的漫不經意。

    百里亭正想伸手截住馬車,那長相平淡無奇的車伕卻突然輕輕一聲吆喝,馬車已停住,像絲綢般柔軟的簾子裡緩緩伸出一隻白皙潔淨的手,有人笑道:「前面兩位,可是百里亭百里兄和燕重衣燕公子?」

    這隻手的主人,說話時溫文儒雅,只聞其聲,便已知必然是個文質彬彬、風度翩翩的青年才俊。

    燕重衣冷哼一聲,恍若未聞,百里亭卻已開始在歡呼,大笑道:「閣下連看都不用看,居然就猜到了我們的來歷,難道是個未卜先知的高人?」

    這人也笑道:「小弟一早就已收到消息,說是兩位必然會從此地經過,所以特地來此擺酒恭候。」

    百里亭看了燕重衣一眼,歎道:「只不知閣下要等的人是我還是他?」

    「自然是兩位,小弟故意讓車把式放緩腳程,就是為了不至於錯過兩位。」這人呵呵一笑,「夜寒露重,此間有美酒佳人,兩位先上車廂來再說如何?」

    「閣下是哪一位?我們認識麼?」

    「百里兄,去年今日,西湖橋畔,你我雖是匆匆一聚,但時隔一年便已忘了小弟這位故人,豈非當浮三大白?」

    百里亭的眼睛立即亮了起來,大笑道:「原來是『公子多情』花染花公子。」

    車廂中沒有錦帳流蘇,也沒有鮮花明珠,卻有美酒飄香,佳人相伴。

    思思是個很美很年輕的女孩子,她的身材已相當成熟。此刻她穿著一件鮮紅柔軟的絲袍,像溫馴的貓兒一樣蜷曲在車廂的一角,用一雙指甲上染了鮮紅鳳汁的纖纖玉手,剝了顆在溫室中培養成的葡萄,喂到她男人的嘴裡。她是個溫柔的女人,聰明美麗,懂得享受人生,也懂得男人享受她。

    從第一眼開始,百里亭就根本沒有看過「公子多情」花染這個人一眼,也沒有去看那個怯生生地坐在一邊的美麗小婢,只是看著這個女人,看著她露在絲袍外一雙纖柔完美的三寸金蓮。他知道她在絲袍裡的肉體是完美而赤裸的,一定很豐滿,也很光滑柔軟。

    百里亭就是這種色中餓鬼,只要是女人,通常他都是絕不會輕易錯過的,即便是他只能用目光去欣賞這個女人。

    思思當然是個很有經驗的女人,她忽然坐起,——她的姿態真是風情萬種,就像舞者一樣優美。她俯下身子,慢慢地斟了三杯酒,百里亭的目光立即發直了,他看見她俯身的時候,一片凝脂般的酥胸便露了出來。思思居然好像沒有發覺,連一點掩飾的意思都沒有。

    「公子多情」花染的年紀似乎比百里亭還稍小一些,相貌雖不及百里亭英俊,但臉上卻始終露出種令女人迷戀的笑意,他輕咳一聲,淡淡笑道:「百里兄,俗話說,朋友妻,不可欺……」

    「她是你的妻子?」百里亭立即打斷道。

    「呃……這倒不是。」

    「我們是不是兄弟?」

    「小弟早就認定百里兄是這輩子唯一的知己。」

    「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這句話想必你一定也很明白。」

    花染歎了口氣,輕笑道:「百里兄的意思是想告訴小弟,你已經看上這位佳人了,是麼?」

    百里笑了笑,居然也不否認:「只要花兄願意割愛,無論你有什麼要求我都接受。」

    「只要思思姑娘一句話,這件事就容易解決了。」花染目光一轉,看了思思一眼。

    「只要花公子不介意,百里公子又不嫌棄,思思願意服侍三位公子。」思思嬌笑道。她真是個既聰明又聽話的女人,戲子無情,像她這種女人,是決不會得罪客人的。

    百里亭似乎很滿意思思的回答,開心地大笑著,緩緩道:「花兄,這狀元及第……」

    花染竟似明白他的意思,微笑著接口道:「此酒已窖藏十一年零九天,入口順暢,回味無窮,實在是人間不可多得的佳釀。」

    「十一年?」百里亭忽然歎了口氣,回頭看著燕重衣,苦笑道,「你贏了。」

    燕重衣冷哼一聲,抬目注視著花染,冷笑道:「我們此去金陵,你是從何處打聽到的消息?」

    「這只是個巧合,真正知道兩位的行蹤的,是另外一個人。」花染從容不迫地答道。

    「這個人是什麼人?他現在在什麼地方?」

    「一個劍客。小弟遇見他的時候,他就在十里之外的楓林中,他告訴小弟,燕公子一定會經過這裡。」

    「他還說了些什麼?」

    「僅此而已。」花染笑了笑,「燕公子一定很奇怪,小弟為何在此恭候兩位大駕光臨。實不相瞞,小弟也是發出五萬兩黃金懸賞的人之一。一個月之前,小弟收到一封匿名信,信上說……」

    「信上說,任我殺已經出賣了你,是麼?」燕重衣冷冷地打斷道。

    「不錯,」花染歎口氣,苦笑道,「小弟的仇家已經知道此事,他們很快就會來找小弟報仇了。」

    「殺人償命,這有什麼不對?」燕重衣冷笑道。

    「咳咳……」百里亭微笑道,「來來,喝酒,何必為了這些小事而大煞風景!」

    清純的酒色就像是思思的眼波般泛起一層朦朧的微光,比月色更溫柔。

    百里亭舉杯一口飲盡,咂了咂舌頭:「好酒。」

    「的確是好酒。」花染看了燕重衣一眼,「燕公子何不嘗一嘗?」

    「這酒喝不得。」燕重衣嘴角勾起了一抹冷笑。

    「為什麼不能喝?我都已經喝過了。」百里亭搶著道。

    「你喝得,我喝不得。」燕重衣搖搖頭,「這酒有毒。」

    百里亭臉色突然變得鐵青,嘎聲道:「這酒裡下了毒?」

    「你那一杯沒有,下了毒的是我這杯。」燕重衣看著花染,眼神中充滿了譏屑之意,「只因花公子要對付的人是我,你喝多少酒都沒有關係,但我只要喝一小口,立刻就會出事。」

    花染神色不變,微笑道:「燕公子看到小弟下毒了麼?」

    「你的確沒有下毒,因為下毒的人根本就不是你。」燕重衣看了思思一眼,「毒在那位姑娘的指甲裡。」

    「這只是一種很普通的指甲油而已。」思思嫵媚地笑著,伸出嫩如春筍的手指,鮮紅的鳳仙花汁在燈火的照耀下,顯得有些刺眼的妖艷。

    「可是這酒只要沾到了一點點,就變成了一種毒藥,就可以讓我立即倒下。」

    「思思只是不小心碰到了而已。」思思似乎很委屈,一臉無辜,楚楚可憐,「那麼……思思再為燕公子斟多一杯酒,既為陪罪,也為了證明思思是清白的。」

    思思又滿滿斟了一杯酒,自己先淺淺啜了一小口,微笑道:「燕公子,這杯酒若是有毒,思思豈非也就一起中了毒?」

    燕重衣依然一動不動,搖頭道:「這杯酒我還是不能喝。」

    「燕公子還是不肯原諒思思嗎?」思思的眼中似乎已有淚光,泫然欲泣。她的確是個很有經驗的女人,懂得眼淚是征服男人的鐵石心腸的最有效的武器。

    「這酒也有毒。」燕重衣竟似不為所動。

    思思的淚水終於滑落下來,一滴一滴,滴入酒裡。

    「就算你的疑心病再重,也不該如此對待女人。」這一次連百里亭都坐不住了,臉色鐵青,忍不住冷笑道。

    「這酒本來沒有毒,可是一沾到她的嘴唇,就變成了毒酒。」

    「毒在她的嘴唇裡?」

    「下毒,是暗殺的一種,下毒的方法就像暗殺一樣,也有很多種。」燕重衣沉聲道。

    百里亭一時為之氣結,忽然覺得,和燕重衣拌嘴其實比和女人吵架更無趣。

    「燕公子實在是個可怕的人,思思做的如此隱蔽,居然都瞞不過你的眼睛。」花染神情淡定,笑得更加動人。

    百里亭卻瞪大了眼珠子,吃吃道:「這酒真的有毒?」

    「的確如此。」花染搖頭苦笑道,「小弟本想先放倒燕公子,然後以他的性命作為誘餌,強逼任我殺現身,但現在……我顯然低估了他。」

    「連我都拿他無可奈何,花兄這麼做,豈非自討沒趣?」百里亭輕歎一聲,「不過……思思姑娘下毒的功夫也實在匪夷所思,令人聞所未聞。」

    花染看著燕重衣,歎道:「燕公子能否告訴小弟,你究竟是怎麼看出來的?」

    燕重衣搖頭道:「我也不知道是怎麼看出來的,反正我就是看出來了。」

    思思絕對是一個讓男人毫不設防的女人,而且她的每一個動作,幾乎都是完美的,是如此的不著痕跡,根本就找不到破綻,燕重衣究竟是怎麼看出來的?

    這世上有一種人,天生就有一種奇異的本能,可以預知危險,從而化險為夷,任我殺是這種人,燕重衣也是這種人。

    這世上還有一種人,天生一副厚臉皮,縱然詭計被拆穿,依然可以面不改色,談笑風生,甚至照樣還能若無其事地和你稱兄道弟,彷彿一切都根本沒有發生過。這並非因為他有風度,有涵養,實在是因為他太奸詐,太狡猾,比狐狸還精明,比毒蛇更能忍。

    花染無疑就是這種人。此刻他臉上依然笑意未褪,從容道:「燕公子,今日相遇,也算我們緣分不淺,你既能和百里兄做朋友,自然也不會嫌棄小弟……」

    「我和他不是朋友。」燕重衣冷冷地瞧了百里亭一眼,大手輕揮,「我也不會和你做朋友,你這種人實在太可怕、太危險,就像是一條毒蛇,就算沒有人去招惹你,你也會突然發瘋咬人一口。和你這種人在一起,飯也不能吃,酒也不能喝,覺都不敢睡,人生豈非無趣的很?」

    「過獎,燕公子的誇辭,小弟實在受之有愧。」花染臉色不變,抱拳笑道。

    燕重衣苦笑一聲,再不瞧他一眼,「呼」地跳下車廂。

    「你做什麼?」百里亭急叫道。

    「你是不是瞎子?難道看不出我不喜歡和這個人在一起?」燕重衣冷冷道。

    「我知道你不喜歡女人,但至少這裡有酒,你何苦非要難為自己?」

    「你留下,我走。」燕重衣竟真的抬步就走,百里亭氣得全身發抖,回頭看了看思思一眼,狠狠地歎了口氣,終於也跳下了車廂。

    「百里兄,你這是做什麼?難道你要跟他一起走?」花染愕然問道。

    「我已經別無選擇,因為我需要……」說到這裡,百里亭忽然閉上了嘴。「我需要他的保護」,這種話他怎麼能說出來?堂堂一個世襲一等候,居然落魄到這種地步,假如傳將出去,豈非是種很丟面子的事?

    「百里兄,你先上車來,他走不了多遠。」花染似乎隱隱猜到了幾分,卻不說破,「他喜歡用腳走路,就讓他走吧,我們坐車慢慢跟著他也是一樣的。」

    「這人一走起路來,永遠無休無止,不停不歇,誰也追不上的。」百里亭望著燕重衣漸去漸遠的背影,顯然有些無奈,又有些遲疑。

    「百里兄請放心,就算他走到天涯海角,我們總也能跟上,更何況,他根本就走不出十里。」花染臉上的笑意突然變得很詭異,「你別忘了,前面的楓林裡,還有一個人正在等著他呢!」

    百里亭擰緊了眉,將信將疑,猶在遲疑,一扭頭突然瞧見思思那一對勾魂奪魄的灼熱的目光,忍不住輕歎口氣,終於不再猶豫。他本是養尊處優的世家子弟,這一生中從未缺少過什麼,尤其是美酒和女人,燕重衣這人冷酷少言,和他走在一起,雖然只是短短幾個時辰,百里亭卻彷彿覺得已是三個春去秋來的漫長。這種滋味,豈非正如人間煉獄般痛苦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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