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達明要求傳余靜的父母,同時請求法醫前來。主審法官完全同意葉達明的請求。很快,余靜的母親出現了。
「靜兒,你們鬧夠了沒有?」余母黑著臉走到面前原告席前,鄭重的聲明,原告席上的人才是余靜,而證人席上的人是余怡。
為了證明自己的說詞,她特別指出了余靜和余怡倆人身上的暗記(胎記之類的),請法官派人庭下驗證。
少頃,果然有了結果,不但證實了余母的話,同時也為余靜驗了身,她還是地道的**,一切謊言不攻自破。
面對有力的事實,面對自己的母親,面對無數雙責備的目光,余靜終於和盤說出全部經過……
我當庭釋放!和莫玉等人緊緊的擁抱在一起。又哭又笑。余靜和余母等人也是緊緊的擁抱在一起。
不過,她們只有哭泣,沒有喜悅!我們喜極而泣,苦盡甘來,她們則是黯然傷神。悲痛不已。這正是所謂的,幾家歡樂幾家愁,我沒有事了,她們就該倒霉了。
「媽!我恨你!」余怡歇斯底里的掙脫余母的擁抱,尖酸的指責她,自己的親生女兒不幫,反而幫一個外人,冷血的斷送了她惟一的希望……
「孩子,他不是外人,而是余家的大恩人……」余母的話不僅是余靜等人好奇,震驚。我同樣是莫名其妙,一團霧水。我和她素未平生,幾時又成了他們家的恩人了?這老夫人真逗!
不過,我卻深深的敬佩她深明大義,幫理不幫親。正如余怡所說,親生女兒不幫,反而幫我這個外人。
「伯母!請受劉洋一禮!」我覺有點愧對她,又無以為報!除了深深的鞠一躬,好似找不到什麼可做的了。想說幾句安慰的話,卻不知從何說起。
想說一句Sorry!可是,我並沒有錯!用不著說道歉的話。行一禮也算是略表敬意了。可我萬萬沒有想到。這一禮竟引起余母強烈的反應。
「你們兩個跪下,給劉先生磕頭!」余母手足無措的避開了,沒有接受我的敬意,反而強行吼余靜倆人跪下,並向我磕頭道謝。這從何說起呢?
余母雙眼一熱,眼淚汪汪的說,大約三年前,她的母親去逝了,是意外死亡!她覺得自己要負大半責任。
為此,她徹夜不眠!幾年來,從沒有好好的安睡過。可是,大約是一周前,一個自稱葉達明的人找到她……
自吃了還沒有正式上市的「睡神」後!第一天晚上,她一覺睡到天亮,之後夜夜睡得香甜,安穩,精神也一天比一天好。
葉達明說,那藥是我的最新研究成果。如果我有難,希望余母站在道義上,憑良心幫我一把。
事情真被葉達明料中了,還真用上了余母。否則,最後的結局如何?沒有人敢去料想了。
余母激動的說,像我這樣的好人。如果僅因為余怡的兒女私情,昧著良心讓我入獄,不僅是她一輩子睡不安穩,會咒罵余怡倆人,天下千千萬萬的失眠者,千千萬萬的腎功能衰敗者都會咒罵余怡倆人。
她不想被千萬人唾罵,更不想被別人指著鼻子罵她只生不教!沒有盡到做母親的責任,或者說沒有資格為人母。
余母還說,余父一直腎功能有點問題,自吃了「青春飛揚」之後。不到十天就重振雄風,他們再次暢享了青春的歡快與喜悅。
「我恨你!」余怡可能有點反判!不但沒有跪下,反而哭著衝了出去,一邊哭,一邊詛咒我,說我毀了他的愛情……
余靜倒是聽話,果真畢恭畢敬的跪了下去,正想叩頭認錯,並賠禮道歉,卻被莫玉阻止了。
MyGod!我也太無辜了吧!從頭至尾,我一直是受害者。幾時又毀了她的愛情呢?此事真的是我的錯?
「玉姐,對不起!」余靜倆人掙扎了半天,最後還是莫玉贏了。余靜放棄磕頭,卻眼淚汪汪的向莫玉道歉認錯。
余靜歎息的說,她只有餘怡一個妹妹,不想看到她受到傷害!希望她開心快樂,獲得她想的愛情。
可是,萬萬沒有想到,她好心辦了壞事!不但沒有幫到余怡,反而害了她,白白的犧牲了清白之身。
以她現在的情況,高明更不可能接受余怡了!就算此事成功了。以高明的為人,也不會接受余怡。
可是,這些她事前都沒有深想,一心只想幫余怡!沒想到卻被高明利用了,還害了余怡!真正毀了余怡愛情的人不是我,而是余靜本人。
事情非常的明顯,高明只想讓余怡知難而退。可是,正如人們所說,戀愛中的女人最「愚笨」!余怡迷失,余靜受了她的影響,也跟著犯傻!
什麼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余靜的好心,最後卻辦了壞事的舉動,就是這句老話的最好寫照!犧牲了余怡的清白,最後什麼也沒有得到。
可是,這到底是誰的錯呢?余怡愛一個人沒有錯!她好心辦妹妹獲得她想要的幸福,好似也沒有錯。
不可否認,我從頭至尾都是受害者,被高明害得四進監獄。當然沒有錯!那到底是誰錯了?
是余母?她深明大義,指證自己的女兒,憑良心幫我洗清冤屈,還我自由之身,她真的有錯嗎?
答案是肯定的。她的選擇是正確的。人是有感情的生物,但更是有良知的生物,她產善良的,無法抹煞一切事實的真相。
錯的不是人,而是人們的處事方法與手段違背了人們約定形成的,符合大眾的,維護大多數人利益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