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亂世巨星 正文 第二十一章 義在我心(下)
    第二十一章義在我心下

    吃過晚飯後,孟宵雨與葉翔拉了一會家常後才離開,這時天色已經完全暗了下來。

    乞丐現已換了沈昆的乾淨衣服,一直坐在沙發一動不動,他就像一尊沒有生命的雕像一樣。

    表情很機械、很麻木,彷彿人世間所有的事他都漠不關心全然無視。

    大概是洗了澡,沈昆與葉翔直到現在才看清楚乞丐的面目。

    他的頭髮很長,但卻掩蓋不了他那張英俊的面容,想必他曾經是一個不可多得的美男子,雖然臉有著一道觸目驚心的刀疤,初一看非常嚇人,但是看得久了,反而讓人感覺這道刀疤給他平添了幾分男子氣概。

    如果說他以前的面容是完美無暇的話,那麼這條刀疤就讓人感覺到了一種真實而殘酷的英俊。

    他的眼神很深沉、很平靜,眸子就像是遠山一樣,是青灰色的,冷淡而遙遠。

    只有一個有著無數人生閱歷的人,眼神才會如此冷淡、如此遙遠。

    沈昆與葉翔頓時都覺得他們從前好像在什麼地方見過這個乞丐似的,可是一時又想不起具體是在哪裡了。

    「你餓不餓?」沈昆坐在他身邊關切的問道,剛才吃飯的時候,乞丐就一直沒有反應,到現在也是。

    「傷還疼不疼?」沈昆又問道,他忘了自己也是一個受傷的人。

    乞丐忽然站了起來,一言不發就往門外走去。

    「你去哪兒?」沈昆趕緊拉住他,「你的傷還沒有好,你沒地方可去!」

    乞丐固執的掙脫沈昆的手,堅定的向門口走去。

    沈昆急了,猛的拉住他:「別出去,我不准你走!」

    葉翔默不作聲的看著乞丐,他忽然發現這乞丐比他想像中更值得人尊重,別人要打他要罵他他完全不在乎,但是要他沒來由的接受別人的施捨,他說什麼也要離開。

    尊嚴在這個世界也許真的一文不值,但在錚錚男兒的心中,它永遠重逾千金。

    尊嚴是什麼?看這乞丐一臉決絕的神色,或許你就能明白。

    沈昆似也看出了這乞丐的倔強,他歎了口氣,喃喃的說道:「你別走,真的,我並不是想幫你,也不是可憐你才帶你回來,我覺得你是個人,不是乞丐,我常常聽你拉二胡,我知道你是在賣藝,很難受,不過沒關係,把我當作你的好朋,在我這裡住一陣子,好不好?」

    說這話的時候,沈昆的眼睛裡泛著光芒,沒有人可以迴避這種最誠實最善良的目光,就連這乞丐也不能。

    乞丐轉過頭,看著沈昆許久,他才開口吐出兩個字:「我住!」

    沈昆忽然笑了。

    葉翔也跟著笑了。

    他們的笑容就像寒冰裡的春風,吹散了人世間所有的痛苦和不幸。

    人間有情,所以人間才讓人眷戀,沒有人願意活在那街頭做一具永不見天日的行屍走肉。

    沈昆拉著乞丐的手,就像開心的拉著自己的老朋一樣:「我叫沈昆,瀋陽的沈,昆明的昆,你呢,能不能告訴我你的名字?」

    乞丐冷漠的注視著沈昆,平靜的說道:「我沒有名字,我不知道我是誰!」

    沈昆與葉翔頓時心下淒然,雖然名字只是代表人的符號,可是一個人竟連自己都可以忘記,也許在他的生命中,經歷太多太多的人間悲劇,才讓他變得如此茫然。

    沈昆想了想,忽然道:「這樣,我給你取個名字好不好?」

    乞丐的聲音很沙啞很乾澀,他說話好像很困難似的:「好!」

    沈昆的眼睛骨碌碌直轉:「就叫旺財,你看怎麼樣!」

    「我暈!」葉翔哭笑不得,「你小子是不是窮怕了,這麼想錢,連名字都叫旺財!」

    沈昆瞪著葉翔:「旺財這名字怎麼了?這麼好聽,這麼藝術,以後旺財住我們這就會財源滾滾,招財進寶!」

    「呸,又不是開店做生意!」葉翔笑道。

    他們兩人故意開著玩笑,目的是想讓這乞丐不覺得難堪,誰知旺財卻突然開口道:「好!」

    沈昆笑著拍了拍旺財的肩膀,道:「好了,旺財,來,咱們吃東西,你不能老是餓著!」

    旺財終於點點頭,跟著沈昆走進廚房。

    孟宵雨做了一桌子飯菜,沈昆他們並沒有吃完,事實今天幾個人也沒什麼特別好的心情吃東西。

    看著旺財在餐桌邊狼吞虎嚥的模樣,沈昆笑得合不攏嘴。

    葉翔悄悄拉了拉沈昆,示意他去外面的陽台說話。

    今夜的陽台,月色依舊朦朧。

    天地靜寂,風吹過木葉,月光自樹梢間漏下,靜靜地灑在他們身,讓他們也變得潔白起來。

    「你真打算留他在這裡?」葉翔問道。

    沈昆道:「不行啊?」

    葉翔沒有說話,但表情卻顯得很沉鬱,畢竟隨便留下一個陌生人在家裡,心裡多少有些不舒服。

    沈昆看著葉翔:「翔哥,相信我,我有種感覺,他不是壞人,我只是想幫他!」

    葉翔注視著沈昆沒有說話,他的表情很複雜,許久,他才開口道:「兄弟,你為什麼這麼好心,你聽說過這句話嗎,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

    沈昆沉默著,扭過頭靜靜的看著半空中的明月,他的臉不再漆黑,而是在發光,也不知是他內心的光芒還是月光:「我不知道什麼是好心,我只覺得有些事只要是一個人就應該去做,這是人的起碼標誌!」

    葉翔喃喃道:「我並不是反對你這次做錯了,如果是往常,我一定不會收留別人的!」

    沈昆不解的看著他:「那今天你好像並不太反對?」

    葉翔苦笑道:「我每一次看著你幫助別人,我也覺得很開心,我不知道這是為什麼,我也不想去找原因,我只記得,昨天我已經說過,以後無論你做什麼事,我都會支持你的!」

    沈昆看著葉翔那張樹皮似的臉,他忽然發現,有些人的外表雖然粗俗醜陋,可是他的內心卻是美麗純潔的,雖然天給了他和葉翔一幅粗曠的外表,可同時也給予了他們一顆正直樸實的心,這也許是種幸運,抑或是不幸。

    可是世卻沒有什麼真正幸運的事情,也絕沒有真正的不幸。

    幸運與不幸之間的距離,本就很微妙。

    命在天,義在我心。

    沈昆只覺得身體裡的血液又開始奔騰了,他靜靜的凝視著夜色下的葉翔,他覺得葉翔彷彿就似自己的親大哥,又像自己的好朋,可是兩者又不像,至於究竟是他的什麼人,他說不出來,形容不出來,那種感覺就好像荒涼的草原,一個流浪的人看見了一座偉大的豐碑。

    沈昆緩緩道:「翔哥,假如有一天你變成乞丐了,而我又幫不了你,你放心,我一定陪你一起去做乞丐,我們一起去要飯好不好?」

    葉翔點點頭:「不好!」

    沈昆詫異道:「為什麼?」

    葉翔看著遠處,一字字道:「因為,只要有我在的一天,我就一定不會讓你去做乞丐!無論付出什麼樣的代價,我都會讓你好好的活著,活下去!」

    活著,活下去!

    這是多麼直白卻又多麼深刻的話語,只有真正經歷愛恨、徹底看透生死的人才能體會它的偉大、它的真諦,它所包含的一個人在風風雨雨來時路的所有頓悟,而現在它從葉翔的口中說出,沈昆雖無法完全理解,可是他卻看到了葉翔那堅定不移的表情,就像一個明知道即將戰死沙場而偏偏又要衝前線的鋼鐵戰士。

    沈昆沒有再說什麼,只是用力的牽過葉翔的手,握得很緊、很緊。

    到現在他已經確信不疑,葉翔的確是他沈昆這一生中最好的一個朋。

    最好的朋不是情有多深,而是你對他的好是你從未付出過的、不求回報的、忘了自己的好。

    情能忘了自己,所以義氣才能長存於天地間……

    旺財不知什麼時候來到了他們的身後,靜靜的聽著他們兩人的每一句話,他還是那麼一臉平靜的神色,平靜得甚至有些冷漠,只不過當他們看著兩人一臉堅決的表情時,他臉的肌肉也跟著顫了顫。

    也許,他終究是個人,只要是人,就不能完全徹底的做到無情。

    「咦,旺財,你什麼時候出來的?吃飽沒有?」沈昆忽然轉身說道。

    葉翔也轉過身,關切道:「夠不夠,不夠我再去炒點菜!」

    誰知旺財面無表情的吐出兩個字:「睡覺!」說完就回頭走了進去。

    沈昆與葉翔面面相覷,這人也太機械些了。

    不過兩人也沒有在意,只是他們萬萬沒有想到,他們今天的仗義相助,改變了他們未來一生的命運。

    不得不說,銀子驕也算是個有毅力的人。

    他跑到火炬大廈找到王二呆,從王二呆那裡找到葉翔,再從葉翔那裡打聽到沈昆的消息,然後火速衝向百合小區。

    沈昆打開房間門的時候頓時瞪大了眼睛:「你這是幹什麼?」

    銀子驕立即制止沈昆:「老大,你別動,你腿傷沒好,我來搬,你坐著就行了!」說完,銀子驕就把鍵盤主機箱一大堆玩意扛進屋裡。

    沈昆瞪著銀子驕:「你究竟在幹什麼?」

    銀子驕一臉嚴肅,認真的說道:「老大,我知道你不方便走動,所以就不約你去了,我把東西都帶來了,你坐著我放給你看!」

    沈昆簡直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銀子驕把七七八八的電腦部件全部搬來自己究竟是什麼意思?

    看著銀子驕蹲在地專注的組裝著電腦,沈昆實在是忍不住了:「媽呀,你在搞啥呀,把我家當了是不?」

    銀子驕也不搭理他,許久,他組裝完電腦然後又恭恭敬敬的拖來一把椅子讓沈昆坐下。

    沈昆莫名其妙的看著他。

    顯示器很快出現裡的對戰場景,這是以銀子驕為第一視角的比賽e,看雙方的I,一方是二流子,對手竟是英雄俱樂部一線主力。

    銀子驕帶領的二流子戰隊被馮天華的英雄戰隊血洗得慘不忍睹,一幅沙漠二,一幅Infern,二流子不但一分未得,而且Frg最好的銀子驕的戰績居然是5:16,其他二流子的人基本能掛掉對方一次都不錯了。

    看著看著,沈昆完全驚呆了:「難道,那天在英雄城的那個馮什麼華就是這個隊的隊長?,拉登都沒他猛!」

    銀子驕面色陰沉的點點頭,他沒敢告訴沈昆自從二流子次在英雄城踢館後,馮天華就約到銀子驕,說是找個時間打一場比賽。

    他馮天華輸了,願意拿兩萬塊錢給二流子戰隊,但二流子如果輸了的話,銀子驕就得脫了褲子在城裡爬兩圈,顯然馮天華一直記著次二流子踢館的事,他肯定不會那麼簡單就善罷甘休的。

    「你這豬腦殼,看那個馮什麼華的也不是什麼好鳥,你還答應他?」沈昆責怪道。

    銀子驕的胸口頓時激起一片暖流。

    他是個二流子,說直白點,他是個混混,是個地痞,是個大流氓,人們從來都看不起他,討厭他,他也認命了,可是自他成為一個真正的地痞流氓後,唯一願意和他長聊而沒有看不起他的人就只有沈昆。

    沈昆雖然現在在罵他,可在他聽來,沈昆的話更像是一個朋在安慰他,所以,他用著一種暗自感激的目光注視著沈昆,那實在不是一個流氓應該出現的目光。

    但是,流氓也是人,流氓也有他的情,也有他感動的時候。

    銀子驕道:「媽的,輸人輸槍不輸氣質,老子不怕馮天華!」

    事實銀子驕確實沒輸掉氣質,這場比賽二流子輸了之後銀子驕二話不說就把褲子脫了在英雄城了爬了兩圈。

    他敢賭,自己也輸得起,只不過這口氣他是嚥不下去的,無論如何他也要爭回來。

    不過,銀子驕自己也清楚,自己的水平與馮天華相差十萬八千里,不提高自己的水平那是沒辦法打人家主意的。

    想來想去,銀子驕認識的er中能稱得高手的就是沈昆了,所以他不顧一切的把電腦搬到沈昆寢室裡來了。

    「我的媽呀,你這是不擺明了把我往火坑推嗎?」沈昆哭喪著臉看著銀子驕,「雖然我是魔鬼撒旦的兒子,我曾經影響了一代人對的認識,我的恐怖令每一個曾與我交戰過的人都深有體會,我那狂野的風格成為了每個玩家心目中的代言人,但是,唉,老大我確實是有心無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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