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時的工夫,金玲玲的額頭就滲出了汗珠。她剛才還能讓自己保持平靜的表情,而這會工夫,表情漸漸變得扭曲了。
龐勁東察覺到金玲玲的異樣,關切的問:「你怎麼了?」
「沒……沒事……」金玲玲用夾雜著尷尬的苦笑,表明自己一切都好。
「你好像很不舒服!」
「我……用一下你的衛生間……」金玲玲終於堅持不住了,站起身來向衛生間快步走去。
看著金玲玲進了衛生間,龐勁東拿過她的包,小心翼翼的拉開,在裡面輕輕翻動幾下,找到了手機。
翻女孩子的包是極其不禮貌的行為,因為裡面可能涉及到很多個人隱私。龐勁東雖然形同做賊一般,但是還保持著這種起碼的道德觀念,盡力不去看那些女士用品,只是把手機拿了出來。
龐勁東在手機通訊錄裡迅速查找起來,但是上面卻沒記有一家醫院。無奈之餘,龐勁東又調出已撥電話,逐個記錄了下來。
做完這一切後,龐勁東把手機原樣放好。
過了一會,金玲玲慢吞吞的從衛生間出來了,手捂在肚子上,表情很是愁苦。
龐勁東問:「你還好吧?」
「沒什麼,就是有點……肚子痛……」金玲玲搖了搖頭,坐回到了沙發上。
看著金玲玲的樣子,龐勁東油然而生一股愧疚之情。
為了有機會查看金玲玲的手機,龐勁東在冰紅茶裡放了一點瀉藥。不過份量極其輕微,只能讓金玲玲產生一些不適,絕對不會沒完沒了的向衛生間跑。
龐勁東告訴金玲玲:「你現在這裡休息一下,我去給你找點藥!」
所謂「找藥」只是離開的借口,龐勁東的真實目的是查證這些號碼裡是否有自己想要的。龐勁東來到密室,用網絡電話挨個打了過去。
如果對方是手機,龐勁東就會問對方是不是某某醫生;如果是固定電話,龐勁東則會問是否某某醫院。如果對方的確是醫生或醫院,必然會糾正龐勁東的說法。但是最初的幾個電話都是個人,龐勁東只得說一聲:「對不起,打錯了!」然後放下電話,給下一個號碼打過去。
完全可以想見的是,金承宇現在必然處於警方的保護之下。龐勁東最擔心的一件事情,是金玲玲不直接與院方聯繫,而是通過駐紮在醫院的同事瞭解情況。
這種可能性隨著一個個號碼被排除,而逐漸增加著。然而當打到第六個號碼的時候,對方主動說道:「你好,和平醫院!」
龐勁東心中一動,急忙說:「我是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想瞭解一下我們前幾天送進來的病人情況如何!」
「你們送進來的病人?」對方對這句話感到很奇怪,想了一想之後,告訴龐勁東:「我不太清楚你說的事,稍等一下,我去問問別人。」
「好!」龐勁東的語氣很平靜,但是心跳卻驟然加速。
過了一會,另一個人拿起了電話,問龐勁東:「你說的是不是一個姓金的病人?」
勁東心中暗喜,看來自己真的找對地方了。
「他是由王大夫負責的,他剛好去查病房了。」
「我們領導等一下要過去視察,能告訴我房間號嗎?」
對方略有些警惕的問:「你是負責這個案子的嗎?怎麼連病房號都不知道?」
龐勁東裝出一種無奈的語氣說:「我剛剛才接手這個案子,所有情況都不瞭解。」
「你們不是有兩個人在那看著嗎?」
「他們的電話全都打不通!」
「哦,大概信號被屏蔽了吧!」這個人想了想,覺得龐勁東的語氣很真實,不像是說謊的樣子,於是告訴龐勁東:「他在住院處三樓,高四病房。」
「謝謝你!」龐勁東掛斷了電話,然後立即斷開了網絡連接。
這個網絡電話是通過一個M國的代理服務器打出的,事後就算追查起來,也不可能找到龐勁東這裡。
找到了金承宇的下落,龐勁東感到心中一塊石頭落地了,隨便找了幾種胃藥,回到了客廳。
呂菁這個時候已經到了,正在和金玲玲聊天。看到龐勁東,她立即站了起來,似乎有許多話想要說,但是嘴張了半天,最後卻只吐出了兩個字:「你好!」
龐勁東笑了笑,同樣問候呂菁:「你好!」
「你什麼時候回來的?」呂菁的目光很複雜,裡面包含著思念、興奮和疑慮。
龐勁東看了看金玲玲,回答:「前兩天!」
「怎麼才告訴我?」
「你和玲玲是時間知道我回來的,其他人還不知道呢!」龐勁東說罷,把藥遞給金玲玲,說:「你看哪一種適合你?」
金玲玲沒有接過來,而是搖了搖頭,說:「我已經好多了!」
龐勁東把藥放在茶几上,坐到沙發上,淡淡的說:「那就好!」
「對了,你的小晴已經回來了,正在忙活做飯,我過去幫幫她!」金玲玲說罷,起身去了廚房。
「我的小晴……」龐勁東苦笑著搖了搖頭。
呂菁看了看龐勁東,又看了看金玲玲,猶豫了一下,也跟著去了。
飯很快就做好了,四個人坐在一起邊聊邊吃,但是氣氛顯得很沉悶。
這種沉悶起源於龐勁東和金玲玲,風間雅晴從開始就察覺到了,只是悶頭吃飯,一句話不說。但是呂菁則不然,龐勁東的歸來讓她很興奮,一個勁的問這問那,根本沒有注意到龐勁東和金玲玲之間那些微妙的東西。
呂菁問龐勁東:「你在M國的事情怎麼樣?」
「麻煩都解決了,我打算接下來在那裡開闢一些事業,過幾天回去就是為了這個目的。」
呂菁點點頭:「只要沒有危險就好!」
金玲玲問:「你打算開闢什麼事業?」
「販毒、走私軍火、倒賣人口等等,有本事就去抓我吧!」
金玲玲輕哼了一聲,沒有說話。
龐勁東的這個玩笑,顯然提醒了呂菁,她問金玲玲:「我聽說你最近成為專案組的負責人了?」
金玲玲看著龐勁東,回答:「就是槍擊紀檢的案子!」
呂菁笑嘻嘻的說:「恭喜你了,榮升啊!」
「這有什麼值得恭喜的!」金玲玲的目光掃過龐勁東的面龐,落在了眼球上。
呂菁說:「是否方便透露一下,到底是什麼人這樣膽大妄為?」
金玲玲回答:「案子還在偵破中!我只能保證,如果查出來就一定會嚴懲不待!這匪徒也猖獗了,竟然敢槍擊國家政府機關!」
龐勁東若無其事的插話說:「槍擊國家政府機關不是目的,殺掉金承宇才是!」
金玲玲問:「為了什麼?」
「當然是為了滅口!」龐勁東表情平淡,分析道:「金承宇被雙規的事情,前段時間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單單就憑這個職位,也能肯定他必然是條巨型碩鼠。他摟了這麼多年,必然造就了一大批利益共同體。在他被雙規之後,這些利益共同體必然擔心他說出一些不該說的事,所以……」龐勁東沒有把話說完,用手做了一個抹脖子的手勢。
呂菁糾正道:「金承宇就任發改委主任並沒有多久,他過去是拆遷辦主任!」
龐勁東斷言:「同樣不是清水衙門!」
金玲玲對金承宇的為官經歷並不關心,而是繼續剛才的話題:「但是想殺金承宇的話,有大把的機會,為什麼要選在紀檢動手?」
「警告紀檢!」
金玲玲又問:「未免太猖狂了吧?」
「國家反腐倡廉這麼多年,貪官們仍然前仆後繼!超級巨貪一個接著一個被揪出來,貪污的數額不斷刷新記錄,這豈不是更猖獗嗎?」
龐勁東的這段話,獲得了呂菁的認同:「有些人為了錢,是什麼事都幹得出來的!」
事實上,龐勁東之所以選擇在紀檢動手,正是為了造成這樣一種假象。
金玲玲思考片刻,認為龐勁東說的不無道理。她一語雙關的說:「你倒是很瞭解罪犯的心理!」
龐勁東回敬說:「其實這只是最基本的推測,如果連這都做不到,只能說警方太無能了!」
「那麼你就等著看,無能的警方將怎樣把罪犯繩之以法吧!」
「這恐怕要取決於金承宇是否配合,而不是你們警方是否有這個決心!」
「我想不到他為什麼不配合!」
「他有足夠的原因不配合,那就是擔心招來殺身之禍!你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在於,把這個案子當作了普通的刑事案件!」
龐勁東和金玲玲兩個人,你一言我一語,針尖對麥芒的鬥起來。呂菁雖然不知道這兩個人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但是漸漸的也感覺到情形不太對。她咳嗽了一聲,打斷了兩個人的唇槍舌劍,說:「今天大家高興,還是說點高興的事情吧!工作上的事情,就留給工作時間解決!」
呂菁話音剛落,龐勁東和金玲玲互相白了對方一眼。
龐勁東所謂「金承宇不配合」,其實只是說給金玲玲聽。在當前的情況下,金承宇不是沒有可能試圖拚個魚死網破。他並不是一個傻瓜,很可能把龐勁東列入謀殺自己的嫌疑人之一。換句話說,形式將會對龐勁東非常不利。
但是龐勁東篤定了一點,那就是金承宇現在還處於昏迷狀態,因此龐勁東還有足夠的時間。
在呂菁的調解下,氣氛開始緩和起來。
吃過飯之後,金玲玲立即告辭,呂菁則磨磨蹭蹭的走在後面。
等到金玲玲出了門,呂菁站到龐勁東的身旁,低著頭,腳尖不斷踢著地上的小石子,用極低的聲音問:「你什麼時候走?」
「大概兩三天之後吧!」
「你……這幾天忙嗎……」
龐勁東聽到這句話,立即明白呂菁想約自己出去。
現在的社會上,女孩子追男孩子的現象比較多了。但是以呂菁的自身條件、身家和社會地位,絕對不乏各類優秀的追求者,讓她主動向一個男孩子拋出繡球,著實需要很大的勇氣。這讓不通男女之情龐勁東,竟然產生了一種「最難消受美人恩」的感慨。
為了婉拒呂菁,龐勁東費盡心思編造謊言,結果卻很俗套:「這些天公司太忙了,恐怕抽不出來時間……」
「哦!」呂菁點了點頭,腳步輕快的走了,追上了金玲玲。
看著姐妹兩個遠去的背影,龐勁東突然發覺自己很喜歡與她們在一起時的感覺。但是龐勁東不知道自己的感情最終會歸屬何處,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總是盡量避免可能會給別人帶來的傷害。
龐勁東正要回到屋裡,卻發現遠遠地走來了一幫人,其中有幾個人還是自己認識的,包括胖頭魚和疤哥。他們很明顯是來找自己的,於是龐勁東索性站在門口等著他們。
這些人都是星龍幫的老大,一個個面色凝重,為首的一個人來到龐勁東面前,說:「龐先生,有時間聊聊嗎?」
龐勁東曾在家裡見過這個人幾次,他的名字叫丁朋,星龍幫裡的地位僅在林佩雯之下,有時還會起到智囊的作用。很奇怪的是,與其他老大不同,他沒有外號,所有人對他都是直呼其名。
「請進!」龐勁東看了看這些人,把他們讓了進來。
在客廳裡坐定,丁朋問龐勁東:「見到我們老大了嗎?」
「她今天去掃墓了!」
丁朋看了看自己的同伴,然後盯著龐勁東,一字一頓的回答:「她失蹤了!」
儘管對林佩雯給自己造成的麻煩很是頭痛,但是一段時間以來的共同生活,畢竟是可以培養出感情的。因此聽到這句話,龐勁東心中一驚,開始擔憂起林佩雯的安危。
只不過,龐勁東對丁朋的這種態度很反感,冷笑了一聲,問:「這麼說,你們是來興師問罪的?」
「不能這麼說!但是我們老大住在你這裡,無論出了什麼事,我們自然要向你要個交代!」
龐勁東仰頭看著這些人,冷冷的說:「她是個有自理能力的大活人,不是三五歲的孩子,更不是寵物,我可能天天看管著她嗎?進一步說,我不是他的父親,所以更沒有這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