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來,這一次的論武大會,可是近百年來都少有的盛事了。」高飛喝了口茶潤潤喉嚨,道:「上一次的巔峰對戰,還是百年前江湖評選天下第一的時候的事情了。那一次當真是戰的飛沙走石日月無光,最後評出的天下第一,是一個叫慕容龍城的人,也不知道你聽沒聽過。」
「啊!巍峰決戰,評出天下第一?!」陳蕭瞪大眼睛,「高老哥,你是說那一次真評出了天下第一?那人叫慕容龍城?!」陳蕭呼吸都急促起來,連問道。
慕容龍城他怎麼可能會不知道,那可是李秋水跟自己說過的逍遙派的祖師啊!
「當然,這件事情我可是從我家的族譜裡面知道的,絕對沒假。」高飛道。
當然沒假,這件事李秋水姐姐可是親口說過的。
陳蕭心跳加速。
江湖法則,歷來就是弱肉強食。文無第一武無第二,習武之人最喜歡比個高低上下。而江湖中人平時都有些快意恩仇的性格,所以江湖更新換代也是極快!有道是長江後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灘上,誰都希望自己一年更比一年強,也都怕被別人給追上。所以,無論高手還是低手,都會努力培養精英。
百年前就有過一次天下第一,逍遙子慕容龍城拿到這個貨真價實的稱號。
如今江湖中公認的劍魔獨孤求敗是天下第一,但是至少。後面還有很多排位,能排到上面,絕對是光宗耀祖的事情。所以難怪這次來的人都憋著股勁呢,年輕的希望成為英郡主的郡馬,年紀大的希望榜上有名,可都是帶著目標來地。
這次的論武大會,是面向整個江湖中人,只要會武功,都可以參加!
「江湖中各大門派,中小門派。江湖散人。在這一次官方舉辦的論武大會中一絕高下雌雄,因為條件絕對公平,所以最後能夠冒頭的,那都是無數江湖人士中的真正強者。真正的天才!」
高飛感歎道:「年紀大的爭《江湖英雄譜》和《江湖天地誌》。年紀輕的爭奪《江湖潛龍榜》。能上榜的,那自然都不是一般人物。這一次官方可是說了,每個榜單只有前一百名而已。你瞧瞧。單單這神武門這邊就有接近萬人參加,更別提人數更多玄天宗那邊了。這一次才能算是真正的藏龍臥虎之戰,不知多少隱士高人會出現呢。這麼多人參加,兄弟我,都不知道能不能排進前一千名呢。」
「不至於吧。」陳蕭忍不住道:「我看這裡人數雖然不少,不過真正厲害的人並不是很多啊,老哥你弄個前千八兒百名的應該不成問題,沒你說的那麼嚴重吧?」
「很難,非常難!」高飛搖頭道:「你看這裡就近萬人,就算咱們神武門這邊,符合我條件的《江湖天地誌》的二十歲到五十歲這一檔次的,起碼就有四千多人。這還只是這神武門一邊。如果算上其他門派呢,兩三萬是絕對不止的,我估麼著,起碼得有四萬人以上。」
「這麼些人,你以為前一千很容易麼?隨便哪一個拿出來不是功力深厚之輩?我在這神武門這邊就算是中等偏上一點點而已,更別說全部這麼多人了。「高飛說道:「所以這次來這麼多人,碰運氣不少,更多的其實還是混個熱鬧,反正花點銀子對於這些江湖中人來說也算不上什麼事情。」
「呃……」陳蕭瞪大眼睛。
其實高飛說的確實沒錯,表面上看起來,前一千名不難,但是架不住基數實在太大。這次論武大會估計起碼有七八萬人,就算其中有八成都是剛學武不久的年輕弟子,可是那樣也還有接近一萬好幾千名的好手。
如果說那些剛學武不久的年輕弟子是不入流,之後再拿掉游坦之以前說的三流選手,按照六成計算,還能剩六七千人。拿掉二流選手,六成,還剩三千來人。
也就是說,至少要二流以上水平,才能勉強進入前一千五百名。
「知道有多難了吧?什麼事情都架不住基數大那。」高飛狠狠喝了口茶,道:「他奶奶的,我非拿個好名次不可,到時候叫那婆娘後悔去吧,哈哈!」他這一激動起來,周圍的空氣都明顯有些沉悶起來,顯然,這個高飛實力並不低。
「老哥,別激動。」陳蕭感到氣氛有點不對頭,連喊道。
高飛心中一動,打了個哈哈,「見笑見笑,剛才有點激動了。」
「現在我給你講一下到時候的論武大會的主要規則吧。」
「其實現在具體的比賽規則還沒下來,處於保密之中,還不清楚具體怎麼安排。不過這次的論武大會有一個很重要的規則,兄弟你可千萬要聽仔細了。」
聽高飛說的鄭重,陳蕭不敢大意,忙點頭道:「老哥你說。」
高飛沉聲道:「這次論武大會,秉承的是點到即止的原則,這自然不用多說了。不過凡事有例外,就是這次論武大會,其實是可以殺人的!」
「啊!」陳蕭差點沒拿住茶杯:「可以殺人?這是誰定的規則?」
高飛小聲道:「大陰陽師,黃裳!」
竟然是大陰陽師黃裳親自定的規則,這倒當真是出乎意料。
高飛解釋道:「兄弟,你也知道,混江湖的,從來都是刀口舔血的日子,誰敢說自己這一輩子就沒得罪過人?更何況頭段時間七星聯盟,也就是如今的天尊堡可著實殺了不少人,滅了好些門派,當真是順我者生,逆我者亡。這麼大的仇恨,在這論武大會裡面那是有很大可能遇到的。」
「要是真遇到了,不下殺手點到即止那完全是個笑話。所以大陰陽師黃裳,定下了這條規則。一旦在論武大會擂台上遇到生死大仇,那就可以立下生死狀,這一動手那就是不死不休。這樣就可以免了私底下鬧將起來攪亂秩序,而且能夠手刃大仇也算是大家求之不得的事情,所以這一條一公佈出來,可是得到了幾乎所有人的贊同的。」
「如果真遇到生死大仇,那麼必須由受害者一方提出生死狀,生死狀一旦提出,對方一是接下,一是不接,不接就代表棄權。而這生死狀,是不能由加害人提出的。」
————————
求各種票票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