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土 第46章 第三十四章 (1)
    當飛機載著安適之直上重霄九的時候,白天明正在萬安公墓對著一抔黃土沉思默哀。

    已經傾斜的墓碑上刻著幾個失去了顏色的字:「吳蘊芳之墓」。

    她能在這裡存放自己的骨灰匣,並且立上一塊讓人識別的標記,已經是很不錯的事了。她的生命之火是在「史無前例」的歲月裡熄滅的。照她生前的身份和經歷,她當時最有可能被焚屍揚灰。可是,托福她的學生,一位在火葬場工作的殯鹼工還記得自己這位心慈面善的老師。他給她的遺體美容,又親自送她進入去往另一個世界的海關——焚屍爐,然後把她的遺骨裝入一個青瓷壇裡,悄悄叫上白天明,在一個深秋的早晨,把她埋在萬安公墓,還豎了一根石柱,刻上她的名字。人們生前的功德,還能潤澤死後的形骸,並且給那飄浮的靈魂一個棲居之所——倘若真有靈魂的話。所以,勸人生前廣結善緣,在宗教眼裡是為了求來世之福,在世俗人的眼裡卻是為了求死後肉體的不受侮辱。而對於歷史,死的儀式與遺體的處理方式,卻是死者對於人民、民族和時代貢獻大小的總結。但無論如何,要人生前多做好事,不做壞事,總是不錯的。那位殯鹼工以大無畏的氣概,用自己的行動,給吳蘊芳這個只懂音樂的中學教師做了一生的總結,為她洗去死前硬栽給她的種種罪名。所以,當時很令白天明感功,曾緊抓他的手,含淚向他道謝。

    「別價,別這樣兒。咱們好歹同過學。」那位老實的殯鹼工說,「吳老師一輩子可真不易。咱們都受過人家教育,雖說咱倆現在身份不同,可再怎麼著也得受恩知報。其實呢,咱倆的工作也差不到哪兒去,只是個上下手兒。您吶,上一道工序,我吶,下一道工序。您治不了的,歸我。咱倆一個場子,是這話兒不?」

    醫院和火葬場屬於一個行業的兩道工序,白天明在理論上,感情上都接受不了。可是在事實上,他又不能不承認人家的話是真理。真理是必須尊重的。何況,人家的話裡還有自豪的因素,醫院管人生前的身體,火葬場管人死後的身體,這職業同醫學是同樣崇高的。這種自豪感也是應當尊重的。兩個尊重加在一起,使白天明和那舊日的同學成了朋友。

    那同學對於吳蘊芳的墓也算盡心,每年清明都來添一鍬土,拔幾棵草,灑掃一番。所以,至今依舊可以辨認得出她那一丘小小的國界。「國」土很小,但畢竟是獨立的。這就不易。

    那位在美國布法羅學院教書的童建中先生,去了一趟四川,原說七天便歸,誰知叔叔和嬸子的淚眼,侄兒侄女們的親情拉住了他的心,竟把這七天之數膨脹了三倍,二十多天之後,才趕回北京。這一來,他就不能再同白天明深談了,因為假期已完,囊中也顯出慚愧的顏色。就算是美國的教授比中國的教授多掙了幾個大子兒,也禁不住成天價飛機、汽車地來回折騰,飯店、旅館裡窮泡。一天的房租就五十塊人民幣吶,夠買好多袋富強粉呢。童建中要回去了。白天明得送給那邊兒的吳珍一些足以讓她想念故國的禮物。白天明也有些詩人氣質——當醫生的大凡都有那麼一點兒詩人氣。從醫生改當文藝家的名人不老少,魯迅、郭沫若就是明證。——他想起要給吳珍四樣東西:吳蘊芳墳頭的一撮黃土;北海裡的幾滴湖水(要貼明標籤,不要喝下去);一片微黃的白楊樹葉;再附上一首自己的小詩。這一切,大約都不必上稅,可以減輕童先生的負擔。

    他在吳蘊芳墓前沉默良久,捏了一撮土,放在一個小小的景泰藍盒裡,這大約是用來放印泥的吧。他又去尋找自己父母的墳丘。可惜,一來年月太久,自己記不起方位,二來也因為父母沒有學生在火葬場工作,只有一個草率從事的女兒,臨出國時把二老的骨灰匆匆埋掉,所以那一塊屬於他們的國土,已被荒草和新墳淹沒,以致於無從查考了。白天明悵惘地在墓地裡徘徊了一刻,只好在父母墳墓的大致方向行了一個深深的鞠躬禮,算是對他們亡靈的祭奠,順手也向一切應該紀念的死者,一併致哀。

    他回到家裡,把那從北海取來的一小試管湖水,同一片白楊的落葉,都包在一個塑料袋裡,同那一小盒黃土,一起放入一個小木匣裡。他鋪開一方白紙,想了想,用細細的鋼筆字寫了一首詩:《我願》——

    我願我的門前

    有排高高的楊樹,

    我願它的黃葉

    飄滿門前的小路。

    我願你從遠方歸來,

    和我踏著落葉行走;

    我願你溫馨的氣息,

    總在我的耳邊吹拂。

    我願我們永不衰老,

    並肩走這漫長的小路……。

    他看了看,自己並不滿意這首詩,覺得似乎有些纏綿,怕引起吳珍的誤解。但是,要是寫得過於冷冰冰,一來不是事實,因為自己畢竟熱愛過她,至今也不能說一點也不再愛她,而詩沒有了真情實意,也就算不上詩;二來,不表示出自己還思念她,記著當年同她踏著落葉行走的情景,並且願意「安排重過少年時」,也太不近情理,不能安慰離國寄居異鄉的吳珍的心。歡迎她回來看看少年時的朋友,總還是應當的。血肉之軀,孰能無情?況乎對一個曾經和自己初戀過的姑娘?縱使是遙遠的夢吧,稍稍沉浸在夢中,也算不上不正派。白天明至今也還是單身男兒,男兒念情,算不上罪過的。

    白天明寫好了詩,也裝在木匣裡,然後釘好,寫上:「吳珍姐收,弟天明敬贈。」

    他辦完了這些事,依舊坐在桌邊,望著窗外出神。呆了片刻,從抽屜裡取出童先生捎來的吳珍贈送的她的照片冊。翻開,頭一頁是吳珍在楓樹前的一張大照片。她的容貌依舊那樣年輕,好像歲月的刻刀不曾在她臉上停留。她的黑髮依舊那樣濃密,身材依舊那樣窈窕。如果說生活也留給了她印痕,那便是她的眼睛。那雙美麗的大眼,流洩著無盡的哀怨,還有一絲頑強的期待,透過那哀怨的光束射向遠方。假如沒有了這點希望,她也許早已離開了人世。她的身體一定不很好。看她的臉,那麼白,白得好像晶瑩的碧玉。大理石雕像般的容顏,寫在文字上好像很美,俗語也說:「一白遮百丑。」然而,放到活人身上,那就必定是不健康的標誌。如果一位皮膚有如雪花膏一樣細膩的姑娘,臉上投有一點點嫣紅,又常常香汗淋漓,嬌喘可愛,為她去做次體檢吧。

    她八成兒肺部有病,或者心臟不好,心跳過於自由,想跳就跳,不想跳就歇會兒;再不就是二尖瓣閉鎖不全,心血管先天梗阻或者血液本身有病,血液老是不能帶足了氧氣奔流全身,而是陰死陽活地慢慢流動,所有的毛細血管都老處於半飢餓狀態,那皮呀,肉哇,能結實嗎?漢白玉似的美女,只可以當成塑像擺置在案頭,在現實中絕對是病秧子。吳珍是有病的,也許是過度地思慮和哀愁損傷了她的健康。思慮傷神,失眠喪元氣。精、氣、血三虧,她處於虛弱之中,應當給她寄些人參健脾丸去。脾胃和,吐納好,百病皆消。十全大補,鹿茸人參,火太大,吃多了無益。整天價嚼人參玩兒,並無好處。對,西洋參性溫和,寫信告訴她,買一點泡茶喝吧。但是最重要的,她要去檢查身體,心情開朗。假如她思念故國,她想要什麼都可以給她。願意回來,就回來吧!祖國,故鄉,少年時的朋友,或者說友情,對,只是友情,不過更濃,更深,更久長,這一切,都在向你招手。愉快些吧,你是應該得到愉快的,因為烏雲已經消散,祖國的天空更湛藍,更高遠,更晴和了。

    於是,照片裡的吳珍活動起來,穿著黑白相間的格條薄呢大衣,踏著如火的楓葉,用悠長的,歎息般的聲音呼喚著:「天明,我愛你,愛你!」

    假如她真的歸來,真的來尋找她失落的愛情,怎麼辦?讓她失望?讓她更加愁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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