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濱遜的遊戲世界 第27章 :原始人俘虜
    我帶著三張圖紙和一大堆的戰利品速度離開了事發現場,等到那群人復活回來,會看到被我們挑掉落剩下的黑龍屍體。他們應該不會想到已經被我們先挑選過。

    「鋒銳烈刃」,「節點能量之柱」,我看了下兩件鍛造圖紙的名稱,前者是一把雙手長柄武器,成品是4品級,屬於高檔貨,材料也應該比較貴重。而後者是一把法杖,施法者的最愛,3品級,材料相對來說要比較普遍,兩把武器的等級都是18級使用等級,25級裝備等級。該去看看羅加的工作進展了,看看他有沒找到合適的幫手,並且讓他開始籌集這兩件鍛造圖紙所需要的材料,儘管大部分玩家還在10級左右,但是升18級也不過是幾天的事情,裝備的更新是很快的。

    就在我進入城鎮,往市場區走的時候,感覺自己的臉被什麼擊打了一下。本能告訴我,這不是我在遊戲中的感受,而是來自於現實世界。我的內心一驚,難道我的草籃子有如蛇類的野獸外敵入侵?我也顧不上退出遊戲,腦袋上的傳收器被我一把抓下,突然從黑暗的空間回到明亮的空間,眼睛有些睜不開。我抓住光槍,身體要一躍而起,狹窄的草籃子空間卻有些擠不開身,一把明晃晃的物事在我眼前閃耀。這是什麼?好像是……金屬器具?我的草籃子的屋頂已經被闖入者端了去,時值中午,雖然是冬天,可是晴朗天空的陽光還是很刺眼。幾個頭很大明顯又營養不良傾向的人類站在樹杈上,擠在草籃子邊緣,一邊用手中的發暗的金屬標槍撥弄我的臉,一邊嘀嘀咕咕發出原始人的語言。從他們頭上的羽毛臉上繪刻的花紋以及用草和動物的皮編織的衣服看,他們明顯是未開化的野人。不好,我被土著居民挾持了!

    我倚著草籃子的一邊把手舉過頭頂,表示我束手就擒。問我為什麼不用手中光槍反抗?這光槍的確可以做到一槍一個,可惜只有三發光彈,爬上來端我老巢的野人就已經不下5個,下面正在搜羅我過冬糧食的野人更是有十幾個,我開槍打死三個,能拼的過剩下那一群嗎?「你們是?我……我是好人……」我發現這是個值得研究的問題,我到底是不是好人呢?在如此性命攸關的時刻嘴有點不利落。

    「這個野蠻人說什麼?」其中一個野蠻人看著旁邊一個,我先稱他為大個頭,因為他個頭太大了,足有兩米多高。恩?我怎麼能聽懂他說話?我這才記起我頭上貼的傳感器的作用,它可以感受人類腦電波的變化,讀懂任何一個人類種族的語言。最開始接觸「文明人」時候他們就是用這個與我交流的。等會,這群傢伙說我是野蠻人?我把傳感器拿下來,試著比劃給那個大個頭看,讓他把這個貼在太陽上,本來他用標槍指著我,看我一直在示意他,他試著讓我把傳感器靠上去。「我要見你們酋長!」我對他說。

    「哇!」大個頭一聲驚叫,這一叫不要緊,周圍幾個還以為我使用了什麼秘密武器。原本只是指著我的標槍已經抵在我的喉嚨和腦門上。一聲聲嚴厲地斥責向我吼著,就在我以為他們要發狂的時候,大個頭又叫了起來,這次他是幫我的。我重新把傳感器戴在頭上。「那個東西真怪,我可以聽懂他說話!」幾個野蠻人的目光轉向大個頭。

    「他對你使用了妖法?」又個野蠻人問,暫時稱呼他為胖子,身體特徵明顯,而且胖子是這夥人的小頭目。

    大個頭回答:「他對我說要見我們的首領!」幾個人互相看了看,好像拿不定主意,如果他們不願意帶我回去,會不會將我烤著吃了?我的心不由揪了起來。「把他幫起來,交給大祭司發落!」胖子最後說,好在讓我保住命。如果他下令殺我,就是明知不敵,我也會玩命反抗的。他們並沒有以為我手中的光槍是什麼厲害的武器,甚至來綁我的時候,只是把光槍扔在一邊。我拿起來,點頭哈腰的,對方看了我一下,任由我拿著,不再理會。樹籃子下面,野蠻人還在搜刮我的食糧,從他們興奮的樣子知道一個個滿載而歸。可見懶惰是讓人毀滅的東西,在孤島生存的這麼久,我一直保持著良好的作息習慣,在長達24小時的白晝去完成體力勞動換取吃的。僅僅一天的懶惰久讓我失去了之前得到的一切,弄不好還要危及我的生命。

    我被捆縛住手,被大個子野蠻人用繩子牽著,隨著這一行野蠻人往樹林深處走去。前後的野蠻人身上掛著我過冬的肉和乾果,走在我前面的大個子還把我的遊戲器掛在肩膀上當做戰利品之一,但是野蠻人卻不動我頭上戴著的傳感器,他們認為那是妖法。說也奇怪,周圍方圓10公里以內的範圍已經被我探查了個遍,沒有他們的蹤跡,他們又是怎麼找到我的?這一路道路佈滿荊棘,我一直在尋找逃跑的機會。只要手裡有光槍,自保是沒有問題的,就要看我逃跑的速度了。但是我心中隱隱有種安於現狀的想法,說也奇怪,在孤島上獨自生活久了,如今有人作伴,即使是野蠻人,也有種親近的感覺。我好比在做一次賭博,如果進了他們的營地,很可能喪失逃跑的機會,但是我卻可以又一個進入「社會」的機會,憑我的聰明才智,用一些他們忌憚的圖騰和信仰一類的東西迷惑他們不是不可能,有了他們,我也不用擔心漫長冬季的糧食和取暖問題,等於讓自己脫離了飢餓和寒冷。拼了!

    光槍在手,至少我的心理上有安慰,與他們走了將近9個小時,在翻過了一座低矮的山丘之後,一個原始人的部落出現在眼前。令我感到奇怪的是,這個部落只有十幾座房屋,而且都是簡單的茅草屋,沒有女人和孩子,只有幾個成年的野蠻人男人,一個個就像狩獵的獵人。「你們回來了,這個傢伙是誰?」一個野蠻人迎了過來。

    「我們抓來的,是個野蠻人。這是我們在他那裡找來的,很多。」胖子上前說。

    「怎麼不殺了他?」聽完我心裡一緊。

    「這個人和大祭司很像,大酋長應該不會允許我們隨便發落。還是交給大祭司和大酋長髮落比較好。」

    「那帶他走!」

    走?這還不是終點?要帶我去哪裡?我這才發現這裡不過是一個哨站一樣的區域,這裡的茅草屋並沒有完善的生活工具,只供臨時居祝又開始帶著我走,我開始盤算他們話的意味,他們有大酋長,說明大酋長是他們的最高領袖,有大祭司,說明部落社會很完善,雖然是未開化的野蠻人,但是已經有了部落文化禮教,這就有可乘之機。原始人最忌憚的就是自然,一切他們無法解釋的自然現象他們都會認為是神靈在作怪,作為一個精通物理化學生物的前現代人類,耍蠱戲弄他們還是綽綽有餘,只是不清楚他說的我和大祭司很像是什麼意思。一種不祥的預感籠著我,百思不得其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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