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悔錄 第27章 身體(上) (1)
    在服刑的最後兩年裡,我總是倒著計算時間:小燕送棉帽來的時候,離我刑滿釋放還差一年零二百三十天;我爸在車間摔倒時,我的刑期還余一年零一百八十七天;我把小燕的無名指捏斷那天,還欠刑期一年零一百三十七日;百家和小池到杯山來看我時,我的刑期還剩一年零六十五天……

    那天,百家和小池的臉都掛著喜氣,特別是小池的臉,比我過去跟她做同學時還要紅撲撲。他們理所當然紅撲撲,因為他們都回城了,百家去百貨公司頂他爸的職,做會計,小池因參加市裡的畫展獲了三等獎,所以在市文化館找到了工作。當小池喜滋滋地掏出那個獲獎證書時,我的心裡頓時七上八下。我說:「當初,真該跟你們一起去插隊,不敢指望當畫家,至少也不會落到坐牢的地步……」

    小池說:「活該!當時我不是沒勸過你。」

    我說:「百家,你告訴小池了嗎?」

    百家說:「告訴什麼?」

    我說:「難道你沒告訴她我是被張鬧陷害的?」

    百家說:「十年牢你都坐了九年,告不告訴都這麼回事了。」

    我說:「你真不夠朋友,別人你沒空去說,怎麼連睡在你身邊的老婆都不幫我說一句?你這不是成心讓同學們把我當強姦犯嗎?」

    百家說:「奇怪了,你不強姦,幹嗎要鑽到別人的屋裡去?」

    你聽聽,你聽聽,這像是朋友說出來的話嗎?這簡直是滿嘴噴糞,把整個接待室都熏臭了。我聽到腦袋裡轟地響了一聲,頭皮下的血管鼓了起來,眼珠子都氣痛了。我揚手扇過去,叭地一響,於百家的臉歪了。他舉起拳頭準備還擊,被小池死死拖住。小池把他推出接見室,然後一個人走回來,坐在我對面:「廣賢,你太衝動了。」

    「這麼多年來,我一直以為百家對這個案件最清楚,我甚至認為就是我爸把我當強姦犯了,百家也不會,沒想到……」

    「你真沒強姦?」

    「難道連你也不相信?」

    「那你也不至於打人呀。」

    「這算是便宜他了,你哪知道,當初就是他寫信煽動我那麼做的,連抽第幾根窗條,連抽窗條時要閉上眼睛都是他教的。」

    小池忽地提高嗓門:「難道連強姦也是他教的嗎?」

    「我沒強姦。」

    「沒強姦你幹嗎老老實實地坐了九年?除非你是傻瓜。」

    「你說對了,我就是天底下最傻的傻瓜。」

    「曾傻瓜,如果你沒強姦,那就請個律師讓我看看,你要是連律師都不敢請,誰會相信你不是強姦犯?」

    「除非張鬧翻供,否則請十個律師也沒有用。你告訴那個姓張的爛貨,等我出去之後饒不了她!」

    當晚,我坐在監捨裡發呆,香煙抽了一支又一支,頭髮上全是煙霧,地上全是煙頭。我隱約感到外面正在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知青回城了,畫畫又重新被當職業了……也許我的案件真有可能翻過來了。第二天我去找賈管教給我拿主意,他說多年的媳婦都熬成了婆,何必再花錢請律師。我說這不是錢的問題,也不是十年不十年的問題,而是我清不清白的問題。賈管教說反正離你出去還剩一年零六十四天,你自己拿主意吧。

    我給小燕寫了一封長達十頁的信,讓她以最快的速度幫我找一個律師。但是信還沒寄到她手上,她就已經到杯山來看我了。她穿著一件碎花襯衣,兩腮塗了過多的胭脂,嘴唇擦了口紅,身上發出香氣。我抽了抽鼻子:「看看你這身臭資產階級的扮相,就不怕挨批鬥?」

    她掏出一瓶香水,往我的頭上灑了幾滴:「現在滿街都是紅裙子,灑香水、擦口紅再也不用害怕了。」

    「還真變了?」

    「可不是嗎,連台灣的歌曲都可以唱了。」

    「那你抓緊時間給我找個律師。」

    她睜大眼睛:「幹嗎要找律師?不就剩下一年零六十天了嗎?」

    「就是剩下一天,你也得幫我找。我總不能背著一個強姦犯的名聲出去,你也不想嫁給一個強姦犯吧?」

    「無所謂,都習慣了,誰不知道我跟了一個強姦犯呀。」

    「你才是強姦犯!」我一聲怒吼,嚇得她的眼皮直跳,吐出來的舌頭縮得比電還快。

    萬萬沒想到,我的刑期還剩下一百零七天的日子,張鬧給我寫了一封信,那封信至今我還能倒背如流:

    曾廣賢:

    你好!我是省文藝思想宣傳隊的張鬧。你還記得我嗎?

    自從你被判刑之後,我就像一隻熱鍋上的螞蟻,急得嘴巴都起了泡泡。我多次走到法院門口,想去改口供,但是我沒有勇氣否定自己,我害怕,我害羞,我無知,讓你白白坐了這麼多年的牢,你一定恨死我了。

    如果你願意,我很想跟你詳談一次。需要的話,我可以厚起臉皮到法庭給你作證,我會告訴他們九年前的那個夜晚是一場誤會,你沒有強姦我。這輩子我沒做過任何虧心事,獨獨就做了你這一件,真對不起啦!

    等你的回音。祝你愉快!

    張鬧

    我把信箋捂在臉上,眼淚刷刷地流下來。我勸自己別哭,這麼多年來比這更委屈的事難道還少嗎?但是淚水它就是不聽話,好像衝破了閥門,嘩嘩地流淌,把信箋當成了手帕。室友們圍上來,像看猴子那樣看我。孫南掰開我捂在臉上的手,拿過信箋,驚叫:「大哥,這上面寫的什麼呀?」我立即中止哭泣,抓過信箋一看,上面的字一遍模糊,有的變成一團雲,有的變成一輛車,有的乾脆四不像,但是一律都變粗變大,彷彿工作報告裡的統計數字。我叫了一聲「完了」,便哆嗦著手劃燃一根火柴,放到信箋下面去烤,火柴只燃了不到一秒鐘就熄滅。我說:「孫南,快幫我烤烤,這可是能把我洗乾淨的證據。」孫南點了一支煙,放到信箋下,我也點了一支放下去。室友們一個接一個點燃香煙,先用嘴巴吸紅煙頭,再放到信箋下。只一會工夫,信箋下就集中了十幾隻手,每一隻手上都捏著燒紅的煙頭,煙頭一閃一閃的,騰起團團煙霧,把信箋整個淹沒。如果某一支煙頭將要熄滅,拿它的人就抽出來狠狠地吸幾口,又放回來。十幾支煙燒完了,也沒把信箋烤乾。我撕了一件自己的衣服,把它點燃,慢慢地烤,總算把信箋烤硬了,烤黃了。

    孫南說:「這麼好的衣服都賠進去了,這信就這麼值錢?」

    我拍拍信箋:「你好好看看,這上面都寫了些什麼?」

    孫南把頭湊過來,看了一會:「嗨,我還以為是表揚信,原來還是說你強姦她。」

    我把信箋抬起來,目光飛快地搜索,發現「你沒有強姦我」變成了「你強姦我」,「沒有」那兩個字變成了一團墨跡。我點了點那團墨跡:「這不是有兩個字嗎?」

    孫南說:「誰知道那是什麼字呀?」

    「『沒有』,這兩個字是『沒有』。」

    「我還以為是『狠心』呢。」

    「你怎麼就看出『狠心』了?」

    「我是瞎猜的。」

    我把信又重新看了一遍,每一行都有三四個地方變成了墨跡,讀起來斷斷續續的,只剩下大概意思。我把信揉成一團,丟在地上:「為什麼要流貓尿?我要是不流貓尿,這信怎麼會打濕?信要是不打濕,我怎麼會賠上一件衣服?真他媽的發癲!」說這話時,我沒忘記往自己的臉上追加幾個巴掌。孫南把信撿起來,用手撫平,遞給我:「留個紀念吧。」我抓過信,狠狠地撕了兩把,忽地停住……也許我又錯了,我不能一錯再錯了,信儘管有些模糊,但至少還能看得出是一封道歉信,這總比自己去跟別人說自己不是強姦犯有說服力。這麼一想,我把碎紙片塞進了衣兜。第二天中午,我吃飯的時候故意留了一口。我把那口米飯捏成糨糊,然後再把撕碎的信粘貼在一張白紙上。

    信比原來厚了、重了,我讓每一個室友都看了一遍,並不厭其煩地告訴他們模糊得最嚴重的兩個字是「沒有」。他們說既然有了這封信,你還呆在這裡幹什麼?難道這裡是酒席你非得吃飽嗎?難道這裡是女朋友捨不得離開嗎?他們的話像鞭子抽著我的脊背,我打著手電筒給張鬧寫了一封信,希望她盡快來跟我詳談。第二天,我拿著張鬧給我的信去找賈管教。賈管教看了半天,也沒看出什麼名堂,我就一個字一個字地給他填空,把那一團團墨跡全變成了字。賈管教說:「既然這樣,我給你往上反映反映,如果情況屬實,你就可以提前釋放。」我把頭彎到膝蓋,給賈管教深深地鞠了一躬。

    每天我都挑最乾淨的衣服穿上,生怕張鬧突然襲擊。但是張鬧遲遲不來,我剩下的刑期從一百天減到了九十九天、九十八天、九十七天……她還是沒來,好像一寫完信她就吃了安眠藥,也許是變卦了,或者我的信件丟失了?於是,我又給她寫了兩封信,每封信上都貼了兩張郵票。時間一天天地遞減,結果她還是沒來,我想洗刷罪名的迫切心情慢慢地剎住,轉而被另一個問題纏繞:「她為什麼不來?既然信都寫了,她為什麼不來?難道是怕我真的強姦她嗎?」不瞞你說,這個問題把我的腦袋弄大了,甚至是弄痛了,但是我不是一個沒受過委屈的人,什麼樣的冤枉我沒見過?比起當初她陷害我,現在的不守信用只不過是一根頭髮。我由期待變成了痛恨,見誰都罵一聲:「婊子。」

    小燕抬起頭來,大聲地問:「你這是罵誰呢?」

    我嚇了一跳,才看清牆壁上寫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橫幅,才發覺自己在接見室裡,面前坐著的是陸小燕而不是張鬧。

    小燕抓起我的手臂不停地搖晃:「剛才你到底罵誰?」

    「罵那個婊子。」

    「哪個婊子?」

    「除了那個陷害我的,還會有誰?本來我都像一潭死水了,她偏要往裡面扔石頭?律師你請了嗎?」

    「請了,他昨天還去找了張鬧。」

    「你能不能幫我去問問那個婊子,問她為什麼不敢來見我?」

    「算了吧,我不想見那個沒心沒肺的,就是跟她說話我都怕得傳染病,萬一我被她傳染上了『沒良心』,你可就討不到老婆了。」

    「小燕,現在我沒時間跟你練口才,你要是真關心我,就幫我去問問那個婊子。」

    「一定要去問那個婊子才算是真關心你嗎?」

    「這關係到我的前途、名聲,比愛情還重要一百倍。」

    「原來,你的前途和名聲比愛情還重要,這些年我算是白關心你了。」小燕忽然傷心起來,眼圈紅紅的,隨時準備流淚。

    「關了這麼多年,我得弄個明白,不能讓那婊子……」

    對不起,我又說粗口話了,我不是故意要罵給你聽,而是想把當時的真實感受說出來。當時我就是那樣罵張鬧的,因為我再也找不出更惡毒的字眼了。要是放到今天,也許我不會罵她「婊子」,而是罵她「人渣」或什麼別的,可當時「人渣」這個詞都還沒發明出來,所以我只能這樣罵……離我刑滿釋放還剩下六十一天的時候,我突然接到了一個重要通知……哎,小姐,你怎麼老是扭頭看牆壁?是不是看鍾呀?我一直幫你留意著時間,離到點還有十分鐘呢。如果你沒意見的話,我還想加兩個鐘。怎麼樣?沒意見吧?我從來沒碰上過像你這麼認真的聽眾,緣分呀!來,麻煩你打個電話加兩個鐘。謝謝!

    當我的刑期還剩下六十一天的時候,賈文平管教拿著一張紅頭文件來到裝配車間,向我宣佈:「曾廣賢,你現在就可以走了。」我像被電了似的,呆在原處,捏著的扳手匡啷一聲掉下去。賈文平把文件遞過來:「這個你帶上,它能證明你無罪。」我接過文件仔細地看了起來,上面簡要地說明了我被張鬧陷害的經過,最後法院對這個由當事人作假證引起的錯判及時更正,准予我無罪釋放,文件的右下角是一個又紅又大的公章,公章的下面是年月日。那些跟著我發呆的犯人們忽地回過神,紛紛衝上來擁抱我,好像我剛踢進了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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