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一九五七 第18章 清水塘大事記 (1)
    時至今日,我還能記得我成為一名正式勞改犯人的確切時間是一九五八年七月十六日中午十二點十一分二十八秒。所以能幾近誇張地記得如此分秒無差是因為被押送到清水塘農場那一剎那我看了手腕上的表,於是這個時間便在腦中記准記牢了。表是大哥周文起到北京監獄探視臨走時留下來的。他遞給我的時候沒說什麼,我接過來的時候也沒說什麼,那時大哥已大致知道我今後會有一個漫長刑期,而我也知道在漫長刑期中表是用得著的,就這麼兄弟倆心照不宣什麼也用不著多說,贈與受在無聲中完成。想想人確實像俗話所說是吃一塹長一智的,經過在草廟子胡同看守所長達半年之久的對自己「罪行」絞盡腦汁的追憶,我得出一個結論:人是不可以對自己掉以輕心的,必須高度警醒,瞪大眼睛盯著自己,就是說要進入一種有意識生活狀態之中,一邊生活一邊將自己的所作所為儲存在記憶中,這樣一旦將來再面對審訊就能夠抖摟出來為自己討個清白。我想我所以在踏進勞改農場那一刻有意識把時間看準也正緣由於此。什麼叫經驗主義?這就是。

    說起來人們或許不信,初到清水塘農場我有一種到家了的感覺,不由長噓了一口氣。望著牢城裡一排排齊整的監捨,還有再抬抬眼就看得見的那圈高牆以及高牆之上那一片蔚藍遼闊的天空,我覺得很親切,心裡也很踏實。我將這裡不加保留地接受下來,視為家一般的歸宿地。這看起來荒唐可笑但卻是真實無訛的。後來我想這種心理一定是來源意識深處那久久的企盼,因為入獄不久我便清楚自己的去處已不會是K大,也不會是家以及其他什麼地方,去處只會是勞改場所,是遍佈於中國的勞改場所中的某一個。就是說從那個時候清水塘已經向我發出召喚,何時到達只是個時間問題。另外,我這種以農場為家的意識或許還與我所經受的監押有關。那別出心裁磨礪神經的審訊已使我的精神幾近崩潰,使我感到無比的痛苦與厭惡,只想早早地結束盡快地離開,於是乎在逃逸的嚮往中勞改農場就成了一塊令我心往神馳的福地了。是這樣。

    這塊福地如同所有勞改農場無例外的由兩部分構成,一是被高牆、電網、崗樓圈圍起來的牢城,再就是牢城外面無邊無際的田地。這兩部分恰也體現出犯人在這裡的基本境況:一是被羈押,二是被強迫勞動。沒有親身經歷的人是無法描敘犯人在監獄以及勞改農場(包括勞改工廠、礦山)的生存狀態的,也無法將這兩者加以比較區分,只知道都是關押犯人的地方,不曉得不同在何處。不同在於監獄的功能是撬開在押犯人的嘴巴,將他們從未決犯過渡到已決犯,而勞改農場則是已決犯服刑的地方。「坐監」是對在監獄關押時的犯人的真實寫照,而「勞改」則是對犯人在勞改農場生活境況的一種概括。

    兩者對局外人來說也許含混不清,但對局內人卻是涇渭分明的。如果讓犯人在「坐監」與「勞改」兩者中選擇,我敢說十有八九會選擇後者。犯人在監獄等候宣判時命運未卜,精神上備受煎熬,度日如年。而到了勞改農場,命運甫定,判了多少就是多少,原先繃緊的神經便鬆弛下來。即使從犯人的身體角度看勞動也是優於靜止不動的「坐監」,犯人只有在累得精疲力竭的時候才會懷念「坐監」時日的「輕鬆」,這也是一閃念的事,不足為憑的。當然漫長沉重的勞改過程也會對人的精神造成一種內在損傷,那就是變得麻木冷漠變態以至智力上的嚴重退化,我所認識的許多難友在後來回顧自己數十年勞改生涯時頭腦中竟然是一片空白。

    對於我,也許須歸功於草廟子看守所那種強追強憶的審訊強化鍛煉了記憶力,這使我對後來總共二十二年之久的勞改過程至今尚能保留較為清晰的記憶。只要閉上眼睛,那些在各勞改農場經歷的事情便浮於面前,一幅幅一幀幀,就像輪次抖開的畫布,有形有色有聲。當然這不表明是什麼好事情,更不值得炫耀。對美好往事的回味會使人感到滿足與充實,有一種人生的成就感。而被苦難往事的糾纏卻只能使人傷感,以致對自己的整個生命加以否定。生命便被蒙上一層灰濛濛的色調。也有人說苦難是一種財富,乍一聽這話會覺得很富於哲理又十分的達觀,但只要稍加斟酌便會對這種論調不以為然。我想,說這類話的人要麼並沒經歷過真正的苦難(抑或曾給別人製造過苦難),要麼經歷過苦難而苦難卻已將他的精神變得麻痺,不健全。當然任何事物都會有意義上的另外派生(如毛氏辯證法中著名的「壞事變好事好事變壞事」的論斷),即便如此,事物的本來面目卻不會變。就像惡魔就是惡魔,天使就是天使,白晝就是白晝,黑夜就是黑夜。

    我甚至如此憤憤不平,假若再有人巧舌如簧說什麼苦難等於財富,那就把他請進監獄或勞改場所裡,讓他將那些「財富」一點一點的受用,且一直受用幾十年。也有人說不要對所曾遭受的不公耿耿於懷,母親打了自己的孩子可畢竟是孩子的母親。這話聽起來似乎不無道理,也情意綿綿,可仔細一斟酌就覺得味道不對了,甜膩得讓人作嘔。凡事總有個起碼的公道,都知道人間最無私的愛是母愛,假若母親能下得了狠手將孩子置於死地而後快,那她壓根兒就不是什麼母親,這樣的道理再平常不過。

    讓人不可理解的是這種「母親打孩子」之說最早竟出自某些被打「孩子」的口中,這就不能不讓人感歎人怎能如此的自輕自賤。另外還有一種論調是應該將那些不愉快的往事忘卻,丟到腦後向前看,時代都要跨世紀了,還有什麼必要翻弄那些陳芝麻爛谷子呢?這種說法倒確有一種灑脫之氣,而我要說從苦難中走過來的人也未見得不想在有限的餘生中「瀟灑走一回」,問題在於歷史是一種客觀存在,並不是想忘卻就能忘卻想迴避就能迴避的。就說我自己,每當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如群馬般從遙遠處奔騰而來,我是極不情願的,極力加以揮斥,可每每無濟於事。往事像一隻按進水裡的葫蘆,不待鬆手又從水面浮起,讓人無奈而哀傷。對我而言,往事確是一隻不肯沉底的葫蘆。

    到一個新環境必須要面對許許多多的問題,這正如一位外國作家的著名論斷:生活總是有問題的。這些問題都需及早弄清楚並加以適應。如勞動問題、改造思想問題、生活問題以及人際關係問題等等。這些問題都非常重要,也非常棘手,處理不好就要栽跟頭甚至惹下禍事。對我而言在諸多問題中將自己纏磨最久最苦的卻是一個在別人看來十分可笑的問題,即如何能將自己今後的經歷記錄下來,以存佐證。因我固執地認為,今後我還會面臨種種的審訊,往壞處說可能終生都須在審訊中度過。儘管審訊的方式會有所不同,但本質卻不會變。那就是草廟子看守所審訊員那句「竹筒倒豆子」的口頭禪。要倒出豆子則必須竹筒裡有豆子,這樣光憑腦瓜記憶是遠遠不夠的,須有個文字記錄,有了文字記錄再審訊就用不著絞盡腦汁地回憶了。我這種「人無近慮必有遠憂」的想法很堅定,不可逆轉。我初來乍到尚不知這裡的規矩,不曉得我們犯人有沒有書寫的自由。我便留心觀察,看其他犯人有沒有此類舉動,很快我發現一個與我隔幾個舖位的犯人經常在紙上寫東西,寫的什麼不清楚,可寫的時候精神很集中,別人喊他都聽不見。

    經詢問我得知他的名字叫李戍孟,是從北京某圖書館出來的右派犯人。我問別人管教知不知道他在寫東西,答知道。這回答使我喜出望外,由此也得出結論:勞改單位對犯人的限制比正式監獄要鬆得多。前面我說過來到清水塘有一種到家了的感覺,曉得了有書寫的自由更感到這裡是地闊天寬了。於是懷著極佳的心情做記筆記的準備。我有一枝鋼筆,紙和墨水也不難解決,萬事俱備只待下筆了。頭一次握筆在手時心情是複雜難言的,我不由看了看表,時間是七月二十日晚八點十三分。這是我到清水塘農場的第四天,四天雖短暫卻經歷了不少事情,特別是剛到一新環境對所有的事都覺新鮮,似都有記下來的必要。如分到二大隊後於隊長對我們新到犯人的訓話;如在割麥時遠遠看見在草廟子看守所的難友將軍;再如學習會上我不發言受到訓斥等等。我按事情的發生順序一路記下來。類似於日記的寫法,記下事情的大體脈絡,不寫細節,也不加主觀評判(我將這種記錄叫著「大事記」)。書寫的過程是令人歡愉的。開始時尚有一點生疏,在被捕的大半年中除在審訊記錄和判決書上簽過幾回自己的名字,此外再沒有動過筆。

    重新提筆的感覺大概類似一個戒煙的人解忌後吸的頭一口煙,感覺是妙不可言的。興奮充斥著全身的每一顆細胞。然而興奮是短促的,我很快發現這樣記錄不行,會留下隱患。因為有些事情即使不加評判,一旦讓人讀到同樣會授人以柄。比如記了管教的訓話會認為你心懷牴觸記黑賬,記下看見了將軍會懷疑我倆有著某種關係,這不是膽小怕事,也不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而是沉痛的教訓使人不得不面對現實。現實是無情的,也是荒誕不經的,********中的許多事尚歷歷在目,許多不沾邊的東西到後來不僅沾了邊,還導致出嚴重的後果。因此必須接受教訓,不可麻痺大意,否則就真的是自己和自己過不去。我將「大事記」撕碎裝在口袋裡,在白天割麥時偷偷撒進麥壟裡,心弦緊繃就像真的在銷毀罪證似的,想想人真的很可悲,可悲在於自己竟然不相信自己。別人說你有罪,久而久之自己也認同了。「大事記」就這麼夭折了。不久地裡的麥子收淨了,眼望空曠曠的原野使人感到心裡也空落落的,我清楚長此下去自己的頭腦終也會像這空茫大地空茫一片的。我的思緒又回到「大事記」上,人要是有心做某件事情辦法終歸會找到的。

    我想出一種既安全可靠又切實可行的文體,說欲蓋彌彰也好,說「明修棧道暗度陳倉」也好,反正都差不多。就是說讓落下的白紙黑字像一顆顆鵝卵石那般光光滑滑,什麼人看了都無把柄可抓。自然做到這一點也非易事,須像搞文藝創作那樣對現實生活進行「加工」,使其撲朔迷離真假難辨。就以前幾天佟管教在麥地將一名犯人打倒的事為例,事情的真實過程是這樣的:我們二大隊作為一個勞動整體在一塊地裡收麥,將人分成兩部分,一部分割麥一部分捆麥並往地頭上搬送。相比之下,搬送要輕鬆些,一個姓鄒的犯人投機取巧,不干分配的割麥活,卻去搞搬運。通常情況下,一二百號穿同樣囚服的犯人混雜在一起管教是很難明察秋毫的,那姓鄒的犯人也正是瞅準了這點才施了魚目混珠術。也算他倒霉,同組一名犯人將他的行為報告了在場的佟管教,佟管教就攔住顛顛扛著麥捆奔走的鄒,從遠處聽不見鄒是怎樣與佟管教對應的,只見佟管教一拳將鄒連人帶肩上的麥捆打倒在地,隨後又連踢了幾腳。鄒從地上爬起來,一邊向佟管教鞠躬認錯一邊奔到割麥的行列中,揮鐮務起了「正業」。事情就這麼個過程。

    自來農場,見管教這般在眾目睽睽下揍犯人還是頭一回,說起來管教打犯人算不上什麼大事,但頭一回見畢竟覺得不尋常,我決定將此事記下來。經過一番「藝術加工」落在紙上的就是這樣一段文字:今天天氣晴朗,陽光燦爛,二大隊集體割麥,大伙幹勁高漲。惟一鄒姓犯人違反了紀律,佟管教苦口婆心對他進行了幫助教育。我對這樣的記敘感到滿意,相信以後就是佟管教看了對我也無可指摘。夫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現在是言順了事也就成了。由此而後,我就開始記我的「清水塘大事記」了。只是由於條件所限,變故頻仍,所記斷斷續續,殘殘缺缺,而得以保留至今的已所剩無幾。這些不倫不類沒頭沒尾的殘言碎語在別人看來猶如夢囈偈語,不明就裡,而惟有我——它的作者才能透過這些「假語村言」窺見隱於內裡的那昔日的苦難時光。

    7月29日:今天鋤玉米,見到了嚮往已久的清水塘,心情喜歡,賦詩一首,題為《清水塘初觀》:美麗嫵媚清水塘朗日相照閃銀光但得甘露滌污塵改造大道亦康莊——談到詩,在高中和大學時期寫過一些,說不上多麼喜愛(我更喜歡小說,讀過不少中外名著),只是聽人說詩是文學中的雅中之雅,於是就附庸風雅地寫起了詩。自身陷囹圄,繆斯便被阻於高牆之外了,詩興全無,不想到了廣闊天地間,詩神又不招而至,見到清水塘即賦《清水塘初觀》。其實我是毫無詩才的。懂詩不懂詩的人都不難看出,上面這詩整個是首狗屁詩,甚至比狗屁還臭。當然如此低劣並不能完全歸咎於詩才的不足,而是一種出於需要的矯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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