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季Ⅰ 第30章 盛夏之雪 (4)
    只是她比ELLA要更加小巧可愛,上身是一件乳白色的外衣,裡面一件低領的厚襯衫,可以看見修長白皙的脖頸,兩隻手縮在毛衣袖子裡只有手指扒在外面,底下是沒膝的喇叭裙,濃咖啡的顏色,低矮的布靴上褐紅相接的花格,很淑女的裝扮,我認為。

    她朝屋裡看了幾眼,愣了一會問我,你認識我嗎?

    我倒希望認識你,我說。

    我記得應該是這裡的。焦急。

    她四處張望是在尋找她所熟悉的參照物,我迷路了,她說,突然間就找不到家了。

    我感到好笑。

    「你家是在北京嗎?」

    「是的,應該。」

    「你在上學嗎?哪所學校,中學或是大學?」

    她搖了搖頭,說,記不清了。

    我感到荒唐。

    突然想到一部韓國電影,《我腦海裡的橡皮擦》,裡面的女主人公在每天清晨起來都會忘記躺在身邊的老公究竟是誰,她也會突然迷路忘記公司和家。

    這個女孩有失憶症,間歇性失憶症。老早以前的事會記得清楚,越是最近發生的事就越容易忘記。

    她出神的盯著窗外,此時又下起了大雪。我把空調的暖風開到最大,泡了一壺咖啡,拿了幾本雜誌給她。然後準備報警。

    可剛拿起電話就又掛上,這種情況就算交給警察也不會有太大進展吧,如果傳出去會不會對她的將來產生不利影響。我想得還真周到,我自嘲地笑笑。

    況且她好像一直在等待誰來接她,或許真的會有人來吧。我打開電視在北京的幾個頻道來回轉換,希望可以看到刊登的尋人啟事。

    她不愛說話只是望著窗外,她應該很喜歡下雪,我想。

    「叫你SUMMER吧。」

    她說,為什麼是夏天?

    我說,只是突然想到的,沒有為什麼。

    她說,我不喜歡這個名字,不喜歡夏天。

    我問,為什麼?

    她說,因為夏天就不會看到紛揚的雪花。

    我笑了。其實我知道一個地方,即使是盛夏季節也能見到飄雪的。

    她把頭扭向我,瞪著大眼睛問,是真的嗎,那可以穿著短裙短袖邊吃冰激凌邊光著腳丫站在雪地裡了?

    還真是個孩子,我想。就算是盛夏的雪花也是冰冷的啊!

    但我還是說,當然。

    她驚呼吵嚷著讓我帶她去。我說現在那裡還是冬天呢,她說她要一直等,等到盛夏去看雪。

    就這樣一直到了晚上,期間她只吃了很少的東西,好像還是很怕生的樣子,她應該很累了就抱著枕頭倚靠在沙發上睡著了,留陌生的女孩在家裡過夜還是第一次,但沒有任何不安和慌忙。

    我把她抱到床上蓋好被子,她的身體很柔軟,呼出的氣息帶有淡淡的香。我靜靜看著她那張乾淨的臉龐,睡著的女孩是最美麗的。她那牛奶般的肌膚誘惑著我,令我不敢繼續看下去。

    我回到客廳打開陽台的那扇窗抽了根煙。冬天刺骨的風像洩閘的洪水般猛然灌進房間。

    外面已是白茫茫一片,這下了一天的雪,明天或許會停吧。我看著茶几上從電視上剛抄下的電話號碼,那是她的家人,我肯定。

    就讓她在這留一晚吧,她睡得那樣香甜。

    我看著嘴裡呼出的水蒸氣夾雜著煙霧飄散到空中,明天什麼都會沒有的吧。

    第二天她的家人來了,和我最初想到的一樣,她就是房東的女兒。這也是她找到這裡的原因,畢竟她曾在這裡生活了這麼多年,那應該是段很美好的回憶吧。

    在他們闖進來的時候,她還沒有睡醒,那些醫生粗暴地將她叫醒。

    她很驚慌,誰也不認得,包括我。

    她只是在那一個勁的,問這是在哪,問你們是誰。難道她連曾經的家都已經忘了嗎?

    房東很感激的樣子,兩句客套的話後轉而露出卑鄙的神色,說如果我檢查出你對我女兒做了什麼,我饒不了你。

    我笑著說我不是那種人。隨後跟來的警察只是簡單地問了幾句就走了。那些醫生給她打了鎮靜劑然後就把她帶走了,剛剛還熱鬧非凡的房子一下子突然冷清了下來。

    我看著窗外雪停了,都出太陽了,果真一切都會消散的吧。

    突然間後悔,想到她被強行拖走的情形,又感到釋然,即使把她留在這裡,我也無法接受她一睜開眼睛就忘記我是誰吧。其實她從來沒有認識過我,即使昨天她也沒有問過我的名字。

    今天要去上班了,走在小區下的街道上我依舊和那些晨練的大媽打招呼,好像昨天的一切都不曾發生過。

    SUMMER離開。

    我穿行在這座永不會變化的城市,看那擦肩而過的西裝筆挺的嚴肅男人和那些抹著濃艷口紅邊吞吐香煙邊打電話放肆大笑的成熟女人。

    我突然感覺自己是那麼不起眼,我沒有任何地方值得其他人關注的地方。我身體的任何一個部位也不會吸引一個陌生人停留兩秒。

    突然間我又想到去做一個女人,一個像雪花一般柔軟的女人,那樣或許可以整天泡在南山路,可以去逛伊勢丹,即使是突然失憶找不到家也會有陌生男人收留過夜,而現在的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屬於什麼。看到哈根達斯宣傳單上寫著,香草來自馬達加斯加,咖啡來自巴西,草莓來自俄勒岡,巧克力來自比利時,堅果來自夏威夷,那我來自哪裡?

    我想,或許我來自那個盛夏會下雪的地方吧。

    我就是來自那個地方的雪花,即使是夏天也不會融化。

    西單地鐵站。

    我看見了SUMMER。

    我熟悉的面龐,我想上去叫她一聲,或許她還隱約記得盛夏去看雪的約定,可是不必了,我看到她面無表情的從我身邊走過,像對待其他陌生人一樣。

    其實我本來就是個陌生人。

    或許她早已治癒,恢復了所有的記憶,只是忘了我。

    或許遺忘是為了更深的紀念。

    或許。

    我不知道自己還存留在誰的記憶裡,可能我在別人的世界裡早已融化。

    我只想對她說我已經找到了那個地方,那就是我的心。只要她肯進來,每年的盛夏都會飄起雪花。

    揚揚灑灑,永不融化。

    海的女兒

    文/李昕

    「在海的遠處,水是那麼藍,像最美麗的矢車菊的花瓣,同時又是那麼清,像最明亮的玻璃。」

    面朝大海的她,只能任憑記憶如退潮時腳下的沙礫般無聲帶過,無能為力。

    是她看著大海,還是大海看著她,或者誰也沒看誰。

    這是她第七次站在這個地方看海,每來一次的她都會在自己的心裡劃一道疤。雖然這裡和她第一次來的時候並沒有任何變化。海水洋溢著淺藍永久色,在海邊駐足,吹拂著鹹鹹的海風,和眼淚的味道一模一樣。或許,這大海本來就是一池子淚水,所以在海邊許下的諾言終究不會兌現,換來的也只是兩行淺淺的淚水。

    如果單純來講,對於這個地方,她或多或少還是有些留戀的。當然,這裡並不是她的家鄉,也不是她工作或者成長的地方,只是這裡曾有過一段稍微可以令她值得回味的記憶。現在的她是這麼想的,可是以前,她把那段可憐的記憶當作自己的全部。

    其實她心裡也明白,那也只不過是一件早已發生過的再平常不過的小事,只不過在不同人眼裡它有不同的價值。即使只有一方懂得去珍惜,那麼它就不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風化,但當兩個人都不願再提起時,它就沒有理由再重新來過,它也不會再發生一遍。

    儘管她記得很清楚,就在這裡,她和他曾有過一個約定,那是在第一次來這裡時,他曾在她耳邊輕聲對她說,在一年之後,不管發生任何事,只要他們還存活在這個世界上,他們還會在這裡約會,一定,不見不散。

    現在想起來自己當時是那麼的傻,那麼輕易就相信了他。或許傻的應該是他,可能他也沒有想到事情的結局會是這個樣子。不知道他已經把當年的諾言遺忘還是不敢去坦然面對,總之她也沒有怪他,但她不想讓諾言就這樣隨風燃燒,因此每年的這個時候她都會來到這裡,把這當做了對自己的一個彌補。

    當不再有別人為自己填補傷口時,那就只有自己去一點點慢慢打理。每當不經意記起這件事時她都會笑笑,不再去刻意回憶什麼。其實過去的事也就讓它過去吧,沒有什麼好回憶的。因為傷心的往事只會勾起不好的記憶,而美麗的諾言和約定注定只會留下太多的遺憾。

    就讓諾言隨風燃燒,不留灰燼。

    「她的皮膚又光又嫩,像玫瑰的花瓣,她的眼睛是蔚藍色的,像最深的湖水。不過,她跟其他的公主一樣,她沒有腿,她的下半截身子是一截魚尾。」

    他和她在高中時相識,在他向她表示愛意之前他們之間沒有過任何的交流。他只是簡單的一句,做我的女朋友吧,我會好好待你的。就這麼一句,她就答應了他,沒有做太多的考慮。這在其他人眼裡應該是一件很奇妙的事,這可以說是世界上最快的戀愛。

    其實愛上一個人根本不需要太多的交流和時間,有時候只是一個簡單的微笑,或者一個不經意的玩笑就足以令一個人深愛上另一方。而且她已經注意他很長時間了,只不過沒有機會去接近他。就像《海的女兒》裡那個美麗的小人魚,偷偷在海底看著自己心愛的王子,只是不能上岸表達自己的愛意。她一直都認為那個小美人魚好可憐,為了心愛的王子作出那麼大的犧牲,可最後還是沒有挽回自己的一片真愛。她很害怕自己也變成向小美人魚那樣的下場。

    不過現在看來,她要比美人魚幸福好多。

    他們相愛後自然要相互瞭解一段時間。她知道他特別喜歡籃球,因此她也開始搜集一切關於籃球的訊息。每天都有買籃球報,看NBA也成了自己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或許作為一個女生,不管背包還是手機鏈都是克比、詹姆斯這未免有些瘋狂,可她顧不了那麼多。她每天也會跑到很遠的地方買來早點給他,當她看著他吃下自己精心準備的食物時心裡都是無比興奮。

    他們一起走過了那段快樂的時光。每個晚上他們都會一起回家,儘管並不順路,但他都要堅持送她到家門口,而且還要相望好一段時間才捨得離開。每個週末他們會手牽著手走過這座小城的每一條小巷,然後會在一家不起眼的街邊小店吃過晚飯,踩著鈴聲進教室也成了他們的一大樂趣。他們並不像大多數的情侶為了感情而肆意荒廢學業,一有時間她就會幫助他補習功課,借給他整理好的筆記。他們相約要到一個地方上大學,但天不由人,伴隨著兩人高考的失利,他們卻不得不去聽從家長的安排。他父母把他安排到一個很遠的地方讀大學,而她則要遵從爸媽的意願留學韓國。

    她不想去韓國,她知道,如果她離開這裡的話就代表要和他永遠分離。畢竟四年的時間可以改變一切。何況他又那麼優秀,她不在他身邊一定會有其他女生趁虛而入。看管男人就像看管小孩是一個道理,有家長在時不敢胡作非為,頂多有賊心沒賊膽,但如果離開很遠的話一切就不再那麼容易控制了。她決定復讀一年,明年就可以考去他所在的大學,畢竟那樣就只等一年。對兩人來說一年的時間還是可以忍耐的。

    現在她非常後悔自己當初的決定。的確,對兩個人來說一年是可以忍耐,但對兩個真心相愛的人來說無論多久多遠都可以廝守。他們現在的分離也不是時間和距離的問題,而是他們並不是真心相愛。

    是他,並不是真心相愛。

    當時他很感激她作出這樣一個決定,在得知後緊緊抱著她,那時他許下了一輩子的承諾。之後他們兩人一起去了那座海邊的城市,在那裡,他們拉著手指做了一個約定,也就是,不管明年怎樣,他們要在這裡相遇。明年今天的這個時候,他們要像今天這樣在海風的吹拂下相擁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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