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士道 第10章 忠的責任
    封建道德中的其它美德與其它倫理體系或其他民族的階級所擁有的美德是共通的,但有一種美德——對上級的敬意和忠誠——是它最獨具特色的美德。我覺得,個人的忠誠是存在於各種各樣的人群以及境遇中的人群之間的道德紐帶——一幫扒手也會效忠於他們的頭領;但是只有在武士榮譽的法則中,忠誠被認為具有至高無上的價值。

    儘管黑格爾批評說,封建制度下大臣的忠誠,是對個人的一種義務,而不是對一個國家的義務,它是完全建立在不公正的原則之上,不過,他的偉大同胞俾斯麥卻誇耀說,個人的忠誠是德國人的美德。俾斯麥誇耀這種美德是有很好的理由的,這並不是因為他所誇耀的忠誠是他的祖國所專有的,或者是任何一個國家或種族所專有的,而是因為騎士精神這一特定的果實在封建制度保留時間最長,在人們中間持續時間最長。在美國,「每個人都與其他任何人一樣」,而且正如愛爾蘭人所補充的那樣,「更勝於他人」,我們對我們君主的這種崇高的忠誠觀念,也許在「一定的範圍內被認為是卓越的」,但是對此加以鼓勵卻有些荒謬。

    很久以前,孟德斯鳩就抱怨說,在比利牛斯山脈的這一側是正確的東西,在另一面卻是錯誤的,最近關於德雷福斯的審判也證明他的評論是正確的,只是比利牛斯山脈不是法國人正義的沒有標準的唯一邊界。同樣,我們認為忠誠在別的地方也找不到多少讚賞者,這不是因為我們的觀念是錯誤的,而是因為它恐怕被遺忘了,同時也是因為我們國家把忠誠提到了一個其他國家所沒有達到的高度。格裡菲思說,中國的儒教倫理教導子女對父母孝順是一個人首要的義務,而日本人則認為忠誠是首要的義務,這是完全正確的。在這裡,我甘願冒被善良的讀者討厭的危險,敘述一個「與式微的君主共患難」的人,因此這個人如莎士比亞所說的那樣,他「在故事中獲得了一個位置」。

    這個故事說的是我們國家歷史上最偉大的人物之一的菅原道真,它遭受妒忌和誹謗,被流放出了首都。然而,他的那些冷酷的敵人對此並不滿足,還在策劃著要消滅他的全家。他們嚴密地追查他的兒子—當時還尚未成年—最後發現他被一個叫源藏的人秘密地藏在村塾裡,這個源藏是菅原道真的舊臣。當源藏接到命令,讓他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交出這個少年犯的首級時,他首先想到的是找一個合適的替身。他對著學生花名冊思來想去,仔細地查看著這些正在教室裡學習的學生,但是這些出生於農村的孩子中沒有一個與這位幼主有那麼一點相似。然而,這不過只是暫時的絕望;你看,一個氣度不凡的母親帶來了一個與幼主年齡相仿的男孩。

    母親和少年都知道,幼主和幼臣非常相像。在家中的密室裡,兩個人都把自己獻給了祭壇;少年獻出的是生命,母親獻出的是她的心,只是外表沒有露出任何聲色。源藏沒有想到這一點,但是卻在心中暗下決心。

    於是,終於找到了替罪的羔羊!——下面的故事我簡單地說一下——當最後期限到來的時候,負責檢查和接受這個少年首級的官員來了。他會識破這個掉包的首級嗎?可憐的源藏手按著刀柄,準備在計謀被識破的時候,砍向這個官員,或者自殺。這個官員把這個可憐的首級拿了過來,靜靜地檢查每一個特徵,之後用一種深思熟慮、公事公辦的口氣說道,這是真的。那天晚上,我們曾經在學校裡看到的那位母親孤獨的在家裡等待著。她知道他孩子的命運。她急切地注視著門的開啟,但這回不是等待他的兒子回來。她的公公一直受到菅原道真的眷顧,但是由於他被流放,她的丈夫就不得不去為他恩人的敵人做事。他本人確實不得不忠誠於他那冷酷的主人;但他的兒子卻可以為他祖父的主人效忠了。作為熟悉這個流放家庭的人,正是她的丈夫被委任去檢查這個少年的首級。現在,這一天——肯定也是一生——的艱難工作完成之後,他回到家,當他跨進門檻的時候,他向妻子打招呼說:「我的妻子,高興吧,我們可愛的兒子已經為主效忠了!」

    我聽到我的讀者驚呼道:「多麼殘酷的故事啊!」「父母深思熟慮地商量著犧牲他們自己無辜孩子的生命,去挽救另外一個人的生命!」但這個孩子是自覺自願的:這是一個替死的故事——這與亞伯拉罕獻祭伊薩克的故事相比,是具有同等意義的,而且也沒有令人感到厭惡。在這兩個故事中,他們都是對義務的召喚的服從,這一召喚來自一個更高聲音的命令,不管這一命令是由一個可見的還是不可見的天使發出的,不管是被外在的耳朵還是內在的耳朵所聽見的;不過,我決不是在進行說教。

    西方的個人主義,它把父子、夫妻的利害分開來,必然就大大地減少了一個人對另外一個人的義務;但是武士道把家庭的利害與其成員的利害緊密地聯繫在了一起——是一體的、不可分割的。武士道把這一利害與愛——自然的、本能的、不可抗拒的愛——聯繫在一起;因此,如果我們為一個憑借自然的愛(動物都擁有的愛)而愛的人去死,這有什麼呢?「因為,如果你們去愛那些愛著你們的人,你得到的是什麼呢?難道收稅員不是這麼做的嗎?」

    在偉大的《日本歷史》中,賴山陽用動人的語言敘述了平重盛對於他父親叛逆行為的內心鬥爭。「如果我要忠誠,那麼我就不能對父親盡孝;如果我順從父親,那麼我就不能盡忠於君主。」可憐的平重盛啊!後來,我們看到他傾其心力向上蒼祈死,讓他從這個純潔和正義難以駐足的世界中解脫出來。

    許多類似平重盛的人,他們的心在義務與愛之間的衝突中被撕裂。確實,無論是在莎士比亞的戲劇中,還是在《舊約》中,都不能找到一個恰當的詞來翻譯孝(ko),我們國家孝順行為的概念,然而,在這樣的衝突中,武士道從未動搖過他們的忠心。而且婦女們也鼓勵他們的孩子為了君主犧牲一切。甚至也跟寡婦溫德漢姆和她著名的配偶一樣,武士的妻子也時刻為了忠誠的事業而準備獻出他們的孩子。

    像亞里士多德和一些現代的社會學家一樣,武士道認為國家是先於個人而存在——個人在國家中出生並且是國家的一部分——他必須要為國家而生和死,或者為國家的合法權威履行義務。看過《克裡同》的讀者會記得,蘇格拉底曾經在記述關於他逃跑這一問題時,與城邦法律所進行的爭辯。其中他以它們(法律或國家)的口吻說:「既然你是在我們這裡出生、養育和長大成人,你敢說你曾經不是我們的子孫和僕人,包括你的父親。」這些話在我們看來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因為這樣的事情很久之前就被武士道常常掛在嘴邊,差別只在於,在我們這裡,法律和國家體現在具體的個人身上。忠誠是這種政治理論的一個倫理結果。

    我對斯賓塞先生的觀點並不是完全無知的,根據他的觀念,政治服從——忠誠——只具有一個過渡功能。也許是這樣。然而,當日之德當日足。我們可以完全地重複它,尤其是當我們認為這一天還有很長的時間,在這段時間中,我們國家的聖歌唱到:「小小石子長成佈滿苔蘚的碩大岩石」。

    在這一點上,我們記得,即使像英國這樣的一個民主國家,也正如鮑特邁先生所說的那樣,「個人對於一個人及其後代的忠誠情感,也是從他們的日耳曼祖先對他們首領的情感那裡陸陸續續傳遞過來的,這種感情深刻的注入了他們對他們的君主家族和血脈的忠誠,這些很顯然地體現在他們對王室的異常尊重上。」

    斯賓塞先生預言,政治服從將會讓位於忠誠,讓位於良心的命令。假定他的推論是可靠的——那麼忠誠及其伴隨而來的尊敬本能就會永遠消失嗎?我們從對一個主人的忠誠轉到對另外一個主人的忠誠,而沒有對任何一個主人的不忠誠:從作為一個暫時掌握著權力的統治者的臣民,成為居於我們心靈密室之王的僕人。幾年前,斯賓塞的一些被誤導的弟子掀起了一場非常愚蠢的爭論,這場爭論在日本的讀者中引起了恐慌。他們滿懷熱情地支持對君主不可分割的忠誠,他們指責基督徒有叛國傾向,因為他們認可對主和上帝的忠誠。他們沒有智者的才智,卻擺出詭辯家的姿態,沒有學院派的精緻,卻列舉煩瑣的論證。在某種意義上,他們幾乎不知道「服務兩個主人並不需要支持一個而輕視另一個,」「讓凱撒的歸愷撒,讓上帝的歸上帝。」難道蘇格拉底不是一直都對他的神保持忠誠而不願意做任何的妥協嗎,同時也能平靜地、同樣地對待他塵世的主人——國家,保持著忠誠嗎?活著,遵循著自己的良心;死去,服務於他的國家。如果國家強大到能夠要求她的公民真心服從,那就太可怕了。

    武士道並不要求我們的良心成為任何一個主人或國王的奴隸。托馬斯·莫佈雷說出了我們的真心話,他說:

    「令人敬畏的君主,我匍匐於你的腳下。

    你可以處置的我的身體,但不能侮辱我。

    我有對你的義務;但我的公正名聲,

    即使死去,也要在墓碑上活著,

    不能被你侮辱的使用。」

    那些為了一個君主反覆無常的意志或奇思異想而犧牲掉自己的良心的人,屬於忠誠法則中最低的那種。這樣的一個人,會被鄙視為佞臣(nei-shin),就是用陰險的阿諛奉承討好君主的奸人,或者被蔑視為「寵臣」(chō-shin),即通過奴顏卑膝獲取君主歡心的嬖臣;這兩種大臣完全類似於埃古所描述過的那種人——其中的一種,就像主人的驢子一樣,是順從的軟骨頭,時時低眉順眼,奉承主人;另一種人則是陽奉陰違,表面上裝著忠心於主人,而心裡只為自己打算。如果臣子與他的君主出現分歧的意見,真正的忠誠就是想盡一切辦法去說服主人改正錯誤,就像肯特對李爾王那樣。如果沒能說服主人,那就讓主人隨意的處置自己。在這種情況下,武士通常會通用自己的血來顯示出他的話是出於對主人的忠誠,並由此對君主的理智和良心作最後的訴求。

    生命被當作服務於主人的手段,其理想則在於榮譽,武士的整個教育和訓練都是按照這一理念來進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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