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奮鬥 第一章 (1)
    (1771年,寫於都懷伏特鎮,聖阿薩夫主教家)

    親愛的孩子:

    我一直對收集祖上的各種奇聞軼事相當感興趣,樂此不彼。我就曾經為了這個目的而四出旅行,你可能還記得,當我們在英國的時候,我就經常向我們家族中的老人們詢問、調查有關這個方面的情況。我覺得,同樣,你們中的一些人可能也很想知道我的生活情況(就好比我渴望知道我的先人的生活一樣),因為這其中的很多事情你們是並不清楚的。正好,我現在有一個星期的休假時間,預計在這一個星期的鄉村假期裡是沒有什麼東西會來打擾我的。因而,我可以坐下來把我的生活情況原原本本的告訴你。其實,寫這些東西,我還有另外一個目的。我出身貧賤,後來才在這個世界上獲得了財富和榮譽,為世人所稱道。上帝保佑,我至今一帆風順,萬事如意。我的處世之道如此成功,我的後世子孫也許想知道它們,並且找到些和他們的境況相適應的立身之術,然後模仿它們。

    當我回望、審視這種幸福的時候,我有時候禁不住會想,如果上帝再給我一次機會的話,我回毫不猶豫地重新度過我的此生,一切從頭開始。我只要求像作家那樣,在修訂版本的時候可以改正初版的某些錯誤,把某些不幸的事情變得稍微順利些。但是,要是我的這些要求都不被接受的話,我仍然願意接受上帝的恩賜,按照我原來的樣子重新活過一次。事實上既然這種重來是不可能的,那麼最接近這種重演的好像只有回憶了。為了讓這種回憶盡可能地保持久遠,就只好把它用筆記下來了。

    在這裡我將順著老年人常有的偏好,來談談他們自己,談談他們過去的所作所為。我這樣做,將不會使那些尊敬老人的人感到厭煩,他們往往處於尊敬老人的考慮而被迫聽我們嘮叨。而將之寫下來,他們可以看也可以不看。最後,我還是自己承認吧,就算我死不承認也沒有人會相信,那就是,寫這個自傳可以極大地滿足我的虛榮心。實際上,我經常聽到或在書上看到,在人們說完「我可以豪不誇張地說」之類的開場白之後,緊接著的就是一堆自吹自擂的話,而絲毫不覺得臉紅。絕大多數人厭惡別人的虛榮,但卻不管自己有多麼虛榮。但是,無論我什麼地方碰到虛榮我都會給它一個正確的位子。因為我覺得,這樣做,對虛榮的人來說是有好處的,對其周圍受其影響的人來說也不無益處。因此,在很多情況下,一個人在感謝給他帶來種種生活便利和舒適之外,然後感謝上帝恩賜於他的虛榮心也是很正常的。

    現在,我真的要說感謝上帝,我由衷地感激它在以往的日子裡給予的幸福,正是它指引我前進,並取得了成功。雖然這些並不一定在我的預測範圍之內,但是深信它們會使我實現渴望,同樣的蒼天之善仍舊指引著我,使我持續擁有這樣的幸福,或者是能夠使我容忍他人都會經歷的那些致命的困苦。我未來要面臨的幸福、甚至是痛苦,全能的上帝全都知曉,並且都在它的掌握之中。

    我一位伯父的手記曾經落在我的手上,他也有收集家族奇聞軼事的癖好。這部手記使我瞭解到我們祖上的一些詳細情況。從這部手記可以看出,我們家族在洛斯安普敦教區的埃克敦村至少住了不下於300年之久。究竟在這之前有多少年,我這個伯父自己也不知道了。(也許可以從他們採用「富蘭克林」這個詞作為他們的姓開始。「富蘭克林」在這之前,是一個平民階層的名稱。當時英國各地都在使用姓氏。)當時,他們擁有30畝的自由地,附帶著以打鐵為副業。一直到我伯父這一代為此,打鐵的副業都沒有斷過。家裡的老大總是被培養來接替這個打鐵的生意。作為一個慣例,伯父和我父親在他們長子的職業安排上也服從這樣一個規矩。當我在埃克敦查閱相關記錄時,我發現了我們祖先從1555年開始的出生、婚姻、喪葬情況。在這之前,就沒有任何記錄了,因為那個時候教區還沒有開始建立記錄製度。通過那份記錄我得知我是前五代人中最年幼兒子的兒子。

    我的祖父托馬斯,他生於1598年,他一直住在埃克敦村,直到他老的不能再做生意為此。然後他就和他兒子約翰——一個染工一起住在牛津郡班伯裡。那個時候,我父親就在給約翰當學徒。我祖父一直生活在那裡直到死亡並安葬在那裡。1758那一年,我們見到了他的墓碑。他的長子托馬斯仍然住在埃克敦,他死後將房屋和土地都留給了他惟一的女兒。他的女兒和女婿(威靈堡一個叫費希爾的人)又把它們賣給了現在的主人伊斯特德先生。我祖父有4個兒子,他們是托馬斯,約翰,本傑明,約塞亞。我手邊沒有資料,我將把我記得的盡量給你寫下來。如果資料在我離開期間沒有丟失的話,你就會在其中發現更多的細節。

    托馬斯在他父親的培養下學打鐵,但是由於他天性聰慧,當地教區的大紳士帕爾默先生就不斷鼓勵他去學習。後來他成為了一名合格的書記員。成為地方上相當有影響的人物。他是他自己村莊,也是洛斯安普敦鎮以及該郡所有公益事業的推動者。他得到了人們的注意也得到了哈利法克斯勳爵的獎賞。托馬斯於陰曆1702年1月6號去世,4年後的那天是我出生的日子。我曾記得愛克頓的老人們向我們講述他的生平和他的性格的時候,你被強烈地震動了。因為你覺得那些東西很像你知道的我。你說,「如果他死在您出生的那一天,人們可能會認為你是他轉世投胎呢!」

    約翰被培養成了一名洗染工,我覺得是染羊毛的。本傑明被培養成為了染絲綢的,他是在倫敦學的手藝。他是一個很機靈的人。我記得很清楚,當我童年的時候,他來到波士頓我父親住的地方和我們一起住了些個年頭。我一直活到很大的年紀。他的孫子塞繆爾·富蘭克林現在住在波士頓。他死後留下了兩卷四開大的書本,裡面是他自己寫的一些詩,包括他寫給他朋友和親戚的一些即興短詩。下面是他給我的一首詩就是一個樣本。

    致和我同名的人(基於一份好戰的報告)1710年7月7號

    本,相信我,戰爭是一個危險的交易,

    劍鍛造好以後也就意味著毀壞。

    它讓許多人失敗而不是成功;

    它讓許多人貧窮,少數人富裕,更少數人變的富有智慧;

    它讓村鎮衰敗,田野血跡斑斑;

    它鼓勵懶惰,保護傲慢。

    美麗的城市,現在河水氾濫,

    明天就會被戰爭的稀缺和悲傷填充,

    還有破敗的國家,罪惡,殘肢,傷疤,

    這些都是戰爭造成的荒涼。

    他還創造了自己的速記法,並且把它教給了我。不過,由於我從來沒有練習過,所以我就忘記了。我的名字是跟著他起的,因為我父親和他有種特別的感情。他非常虔誠,只要有好的布道者來布道他都會去,並且用他自己的速記法把內容記下來,最終,他記了好幾卷筆記。他還經常參加政治活動,當然,就其身份來說,他過分地關心政治了,他參加的政治活動太多了。我在倫敦的時候,他有份收藏品落在了我的手裡,裡面全是從1641年到1771年所有和公共事務有關的重要的小冊子。從編號來看,很多小冊子遺失了,但還是有8冊對開本的和20冊四開本的、八開本的。一位認識我的舊書商人碰到這些書就買了下來送給我。好像大概在50年前,我叔叔來美國的時候把它們忘在了那裡。在書邊上還有很多他記的筆記。

    我們這個卑微的家族很早就參加了宗教改革運動(開始信奉新教)。在整個瑪麗女王統治時期,我們家族成員都是新教徒,也正因為他們狂熱地反對天主教會而處於巨大的麻煩之中。他們有一本英文的聖經。為了保護它,他們就把它藏起來。他們把書打開,下面纏上帶子,綁在折凳的後面。當我曾祖父給家人念聖經的時候,他就把折凳打開放在自己的膝頭上,在帶子下面一頁一頁地翻讀。每當這個時候,祖父都會叫一個小孩在門口望風,要是他看到宗教裁判所的使者來的話就可以知會大家,這樣曾祖父就把折凳反過來放好,那本聖經就又像原來那樣藏好了。這件奇聞軼事是我從本傑明叔叔那裡聽來的。我們全家族都是英國國教教徒,一直到查裡二世王朝覆滅的時候。那時候,一些不信奉國教的而被驅逐的人在洛斯安普敦秘密集會,本傑明叔叔和喬賽亞都終生追隨著他們,家裡的其他人則繼續留在國教裡面。

    我的父親喬賽亞很早就結婚了。大概在1682年的時候他帶著他的妻子和3個孩子來到了新英格蘭。那個時候,非國教徒的集會是法律所禁止的,並常常受到騷擾。這就促使我父親認識的一些有思想的人想到新大陸去。父親也被勸說和他們一道去那裡。他們希望在那裡能夠有宗教自由。在那裡,他的妻子又給他生了4個孩子,他的第二個妻子又給他生了10個孩子,共17個子女。我還記得有一次我們13個人圍坐在有一張桌子旁邊的情形。現在,我們都長大成人結婚了。我是其中最小的一個兒子,我出生在波士頓,我在所有的孩子中排行倒數第二。

    我的母親是我父親的第二個妻子,她的名字叫阿拜雅·福爾傑,她是彼得·福爾傑的女兒,他是最早到新英格蘭定居的移民之一。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科頓·馬瑟在他的那部有關宗教史的《美洲基督大事記》曾稱讚他是位善良且博學的英國人。我還聽說外祖父寫過多種即興短詩,但其中只有一首付印,我在很多年前讀過這首詩。那首詩寫於1675年,採用了當時民間流行的詩體,是寫給當地政府有關人士的。

    他代表浸禮會、教友派及其他受迫害的的教派,他頌揚良心自由。他認為我們所遭受的印地安人戰爭和其它災害是迫害教徒的結果,是上帝對這種重罪的嚴判和重懲,以規勸政府取消那些嚴酷的法令。在我看來,整個詩篇都充滿了正直坦誠和豪邁的氣概。儘管我忘記了前二節,但我記得最後六節。文章的主要意思是說他的責難都是出於善意,所以他不想隱晦自己的名字。

    他說,

    因為我從心底憎惡,

    做一個匿名誹謗的人。

    我住在修彭城,

    我絕無惡意,

    我把名字留存在這裡。

    您真誠的朋友:彼得·福爾傑。

    我的兄長們都在不同的行業學習。我8歲的時候被送到文法學校學習,這是因為父親想要我致力於教會事業,當作是父親這麼多兒子的什一稅。我很早就開始學習(應該是非常早,在我印像中我沒有不識字的時期),父親所有的朋友都說我將來一定能成為大學者,這些讓父親更堅信了他的意圖。本傑明叔叔也贊同我讀書,並提議把他全部的布道速記材料給我。如果我能學他的速記的話,我想這些都可以作為我未來的資本。我在文法學校學習還不到一年,但在這一段時期內我已經從班級裡的中等生一躍成為優等生。然後父親要我升到二年級,這樣我年底就可以升入三年級。

    但是,同時,父親考慮到我以後上大學的費用,這樣大的一個家庭,父親沒有辦法供養我上大學,並且許多受過高等教育的人活得並不富裕,這是父親當著我的面對他的朋友說的。所以,父親改變了他的看法,讓我從文法學校退學,而把我送到一所讀寫和算術的學校去讀書。這所學校是當時一個著名的叫做喬治·布郎納的先生開辦的。總的說來,他辦學還是不錯的,他用的是最溫和的最鼓舞人心的教學方法。在他的教導下,我不久就能寫一手漂亮的字,但算術卻不及格,並且一直沒有進步。10歲那年我被父親帶回了家,做父親生意上的幫手,製作蠟燭和肥皂,父親在這個方面並沒有受過訓練,但是當父親到達新英格蘭的時候他發現漂染的活根本沒有生意,無法維持全家人的生計,所以我就幫著做些剪燭芯、灌燭模、照看店面、跑腿送貨諸如此類的事。

    我不喜歡這個行當,我對航海有著強烈的嚮往。但父親說他反對我的想法。但由於生活在海邊,我對海很熟悉,我很早就學會了游泳和划船。我經常是個領導者,尤其當我們遇到什麼麻煩的時候。我有的時候也會讓孩子們陷入窘鏡。在這裡我就舉個事例吧,儘管我當時那樣做是不對的,但也顯示出了我早期突出的公共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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