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回到家,倒頭就睡,連飯都來不及吃。半夜餓醒聞到飯香,睜眼就看到林傑溫暖的笑容。
「睡醒了就吃宵夜吧。」林傑淡淡說著,忽然回過頭來開玩笑。「總是在半夜活動的動物,其實你是貓吧?」
我睡得迷迷糊糊,遲鈍而怔怔看著他,林傑看著我發愣,哈哈大笑起來。
溫暖是一種力量,給人以無窮的勇氣。
我忙碌的日子裡,林傑的廚藝越來越完美。代價是手上大大小小的傷痕,胳膊膝蓋上的淤青,手背上嬰兒巴掌大的燙傷,還有日日被煙燻黑的臉。
「為什麼你會對我這麼好呢?」有時候我會疑惑:「我開車撞傷你,害你失憶,我照顧你是理所當然,你對我這麼好,我都不知道怎麼回報你。」
林傑表情溫和,只說了一句話。「對家人好,是不需要理由的。而家人之間也不需要回報。」
家人……真的是個讓人幸福的詞語。這輩子從未像現在這樣渴望留住一樣東西,甚至相比起來,想要留住傅臣的心情也變得微不足道。
忙碌的三個月一晃就過去,生活漸漸形成規律。早上八點起床,吃林傑做好的早餐,在外面跑一天,去見各種各樣的人,傾聽各種各樣稀奇古怪的需要與想法。午餐很隨意,有時候是幾千塊的高級大餐,有時候希里糊塗用麵包泡麵打發掉,而下班回家倒頭就睡,可是無論我多困,林傑都會搖醒我起來吃晚餐。
比起過去被傅臣照顧、無所事事且任性無比,我更喜歡現在這樣簡單充實的生活。有時候會恍惚覺得,這一輩子,大抵就這樣一成不變直到結束了吧。
只是沒有想到,還真有男人為現在的我所傾倒。早上上班進公司,座位前圍了一群人在嘰嘰喳喳,待我走近一看,桌子上竟然放著一大捧紅玫瑰。
我傻眼:「這是怎麼回事?」
早有喜歡八卦的女孩子快嘴道:「有個客戶送花到公司,說是要追求你呢。好羨慕你的好運氣,聽說對方是富家子弟出生,有錢又英俊。」
有錢又英俊是真,等我看到本人,發現對方性格實在有些天真。
倒不是說他智商低下,他和過去被傅臣保護的我一樣,一廂情願慣了,不懂得站在對方的立場想問題。看到他就像是看到過去的我自己。我不可能說討厭,卻打心底不願意和他接觸。
把玫瑰的事情忽略掉,我去辦公室找丁鵬,下午我們要一起見個客戶。
走進辦公室,丁鵬神情冷淡:「還見什麼客戶?你下午不是有約嗎?對象是那位送你玫瑰的富家子弟?」
我笑笑:「什麼玫瑰?我只知道下午的生意談成了可以進賬幾百萬。」
丁鵬失笑,拿了公事包:「那出發吧。」
可是那位富家子弟不死心,這次我沒有理會他的越見,他乾脆干擾我的工作,自主地幫我回絕了票上萬美金的生意,在我上班時間拉我出去吃浪漫晚餐,美其名曰勞逸結合。
我很生氣,問他為什麼不問我的意見就隨便替我做主張。
餐廳你,他深情款款望著我:「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你。」
我頓時不知道說什麼好。
他問我,「為什麼不換個好工作?為什麼住那種破房子?為什麼要這麼操勞浪費生命?生命短暫,你又如此年輕美貌,應該輕鬆享受,而不是日夜操勞。」
他說完這些話,我目瞪口呆將近一分鐘。
我回答說,「沒錯,我應該收入年薪千萬,我應該住毫華大宅,我應該舒服在辦公室裡每天吹空調,每天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下達各種命令給下屬。」
他總算不太笨,也聽出我語氣中的嘲笑,臉上訕訕的。「你怎麼這麼說,我是為了你好。」
我冷淡道:「你對我的好,我要不起。謝謝你,希望今後再見還是朋友。」
說完,我起身離去。
我不是不想要幸福,我只是要不到。
我努力,想要得到傅臣,失敗。
我找工作,想要獨立,失敗。
而現在,我想活下去,想讓林傑和我一起活下去。所以我辛苦勞累工作,做盡富家小姐絕不會做的苦差事。
我不是不想輕鬆生活,我只是被現實逼得沒有選擇。
現在的我,已經不是R&A大小姐,我沒有傅臣做靠山。我只是一個拼盡自己力量想要獲得幸福的普通人而已。
你所謂的為我好,在我看來,是對我所有的努力與付出的一種嘲笑。
明明已經那麼拚命,卻始終得不到想要。
一句你為我好,就將我所有的努力化為烏有。
多麼輕易。
這樣包含同情的言語。即使對方是出自善意,對我也是折磨。
越想越覺得難受,回到家將這件事情說給林傑聽。林傑靜靜聽著,沒有說話。
我抓他的袖子:「你不說些什麼嗎?」我在期待著他的意見。
林傑微笑看著我,不徐不疾的聲音微啞如風:「要我說,他說什麼話都無所謂,重點是他喜歡你。因為說錯了話,觸及到了你的敏感點,反而被你弄錯了重點。」
我啞然。林傑看待問題果然一針見血。
好像也的確是這樣,我只顧著生氣他說的那番話,卻忘記了他最初的本意是說喜歡我。
林傑溫和看著我。「小音,喜歡這種心情是很珍貴的,即使你不接受,也要小心地對待。無論如何,被人愛都是幸福的事情。」
「喜歡……是很珍貴的事情?」我怔怔望著他,不能完全理解。
林傑坦然微笑。「沒錯,就好像你喜歡傅臣的心情,是一樣的。」
我全身一震,猛然想起傅臣說恨我時的心情,他當時看我的眼神,他冷漠地推開我的手,每個動作,每句話都讓我心痛。
原來拒絕一個人的喜歡是如此殘酷。
而喜歡是一件如此珍貴的事情,即使不能接受,也不可以隨便踐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