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五十五歲了。到了這把年紀,我卻拿起筆,嘗試著記錄一段往事,這聽起來很新鮮。寫作的時候,我一直在想:如果真能完成這本書,那將是怎樣一個故事?或許是因為從很小的時候起,我就開始獨自生活。這一生,我經歷了很多事。當其他孩子還在上學時,我就開始在舊殖民地裡做買賣,以維持生計。我做過商人、獵人、打過戰,甚至還采過礦。在短短八個月前,我發了一大筆財,雖然還不知道具體數目,但確實是一筆相當驚人的財富。但是,如果為了這筆財富,讓我再次經歷過去十五六個月的種種艱苦,我肯定不願意。就算知道最後一定會平安歸來,會得到一大筆財富,我也不願意。我生性膽小,不喜歡暴力,討厭冒險。我不知道為什麼會寫這本書,這不是我的老本行。雖然我喜歡看《舊約全書》和《英戈爾茲比傳說故事集》,但卻不擅長與文字打交道。所以,還是讓我先找找寫這本書的原因吧。
第一,因為亨利·柯蒂斯爵士和約翰·古德上校請求我寫這本書。
第二,因為左腿疼痛,如今我在德班休養。自從被那只該死的獅子咬傷後,我就留下了病根,現在情況更加糟糕,走起路來一瘸一拐得厲害。那隻獅子的牙齒肯定有毒,不然的話,已經癒合的傷口怎麼會在一年後又裂開了呢?像我這樣一個打死過六十五隻獅子的人,居然會被第六十六隻獅子像嚼煙草似的咬傷了腿,實在讓人不可思議。這下我的計劃全被打亂了。我是個按部就班的人,實在不喜歡這樣的生活。
第三,我的孩子哈利在倫敦一所醫院實習。醫院的工作有時很無聊、很沉悶,甚至解剖屍體也會讓人覺得枯燥。於是我決定寫這個故事,想讓他開心開心,一兩個周不淘氣。不管怎麼說,這個故事很有趣,能給他的生活增添幾分快樂。
第四,也是最後一個原因。因為我要講的,是我所知道的故事中最最離奇的一個。這聽起來很奇怪,因為除了芙拉塔,故事裡沒有其他女人。哦,不,還有加古爾,如果她是女人而不是魔鬼的話。但是她至少一百歲了,早已過了談婚論嫁的年齡,所以我沒把她算在內。不管怎麼樣,我可以肯定地說,整個故事裡沒有女主角。
寫這本書時,我好像駕車行駛在一段崎嶇的道路上。車軸深陷淤泥之中,我進退兩難,只能像布爾人說的那樣「蘇特吉斯、蘇特吉斯」(其實我並不確定這個詞如何拼寫)。如果拉車的牲口足夠強壯,最終會戰勝難關。當然,如果牲口瘦弱,那就只能搖頭興歎了。好了,開始講故事吧。
我叫艾倫·奎特曼,是納塔爾省德班市的一位紳士。我發誓句句都是真話—當年我在地方法官面前為可憐的克伊瓦和溫特沃的死因作證時,就是這樣開場的。但是作為一本書的開場白,這似乎不太合適。而且,我真的是一位紳士嗎?什麼樣的人才稱得上紳士呢?我不知道。我和黑鬼打過交道。不,我不喜歡「黑鬼」這個詞,得把它刪掉。我認識當地一些稱得上紳士的人,還認識很多帶著大筆錢從家裡來到這兒的白人,這些人雖然有錢,卻生性吝嗇,算不上紳士。我的孩子,哈利,就算你沒有讀這本書,也會同意我的話。無論如何,我天生是一位紳士,雖然這輩子我只做過到處旅行的商人和獵人。我是否還保留著紳士風度,我也不知道,只有你自己判斷了。上帝知道我已經盡力了。這輩子,我殺了很多人,但都是為了自衛。我從來沒有濫殺無辜,手上沒沾過無辜者的鮮血。上帝賜予我們生命,希望我們好好捍衛生命。至少我一直努力這樣做。我希望,當生命快走到終點時,我不會因此受到懲罰。然而,我們生活在一個殘酷、邪惡的世界裡,即使像我這樣膽小的人,也被一次又一次地捲入殘殺之中。我無法說清這是對是錯,但是無論如何,我沒有偷竊過,雖然我曾經從一個科薩人手中騙了一群牛。但是,後來他用卑鄙的手段報復了我,至今都讓我困擾不已。
十八個月前,我第一次遇見了亨利·柯蒂斯爵士和古德上校。當時我去貝曼瓦多獵象,可是運氣不佳,那趟旅行簡直糟透了,事事都不順。最要命的是,我還發了高燒。病情稍稍好轉,我就去了金剛石礦區,把象牙、貨車和牛群統統賣掉,遣散了獵手,然後搭郵車去了開普敦。在開普敦待了一周,我參加了當地所有值得參觀的地方,包括植物園和新建的國會大廈。在我看來,植物園對國家大有好處;相反,國會大廈只是個擺設。另外,我覺得飯店老闆對我敲竹槓。於是,我決定乘坐登克德號返回納塔爾。我站在碼頭上等著從蘇格蘭開來的愛丁堡號。我買票上了船。下午愛丁堡號的乘客換船後,登克德號就向大海駛去。
船上有兩個人引起了我的好奇心。一個大約三十歲,寬胸膛,長手臂,我見過的人當中很少有人比得過他。他一頭黃髮,黃色的鬍子非常濃密,一雙灰色大眼睛深陷在輪廓分明的臉龐上。我從沒見過如此俊朗的人,不知為什麼,看著他我想起了古丹麥人。我認識的古丹麥人不多,對了,一個現代丹麥人曾經騙了我十英鎊呢。我看過一幅畫,畫上是一群紳士,當時我還以為是祖魯白人。畫上的人用大大的牛角杯喝酒,長髮飄飄。看著眼前這位站在升降梯旁的朋友,我心想,如果他的頭髮再長一些,寬闊的肩膀披上盔甲,一手拿著大戰斧,一手端著牛角杯,簡直就是從畫裡走出來的人。順便說一下,這也許有點奇怪,後來我發現亨利·柯蒂斯爵士還真有丹麥血統。看來血統的特徵果然很明顯。他這副模樣讓我想起另外一個人,只不過當時我想不起他的名字。
和亨利爵士交談的人又矮又壯,皮膚黝黑,和亨利爵士的長相完全不同。我很快就猜出他是一位海軍軍官。不知為什麼,我一眼就能把海軍認出來。我曾經和幾個海軍打過獵。雖然他們語言有些粗俗,但卻是我生平見過的最勇敢、最優秀、最正直的人。
我曾經問過一個問題,什麼樣人才稱得上紳士。現在我就來回答這個問題。雖然害群之馬在所難免,但總的來說,海軍軍官稱得上是真正的紳士。我想,一定是寬廣的海洋和上帝的風淨化了他們的心靈,吹散了心中的苦悶,使他們成為真正的男子漢。言歸正傳,這次我又猜中了,他的確是海軍軍官,一位三十一歲的海軍上校。服役十七年後,因為升職無望,只好從皇家軍隊退役,得到了一個徒有虛名的軍銜。這就是為女王陛下效忠的人必須面對的現實:當他們開始真正瞭解自己的職責,達到人生頂點的時候,卻被掃地出門,只能回到冷酷的世界中辛苦謀生。也許他們對此並不在意,但是我卻寧願做個獵人。雖然貧窮,卻不會受制於人。我在乘客名單上找到了他的名字:約翰·古德上校。他中等身材、肩寬膀圓、皮膚黝黑、身材壯實、看起來有些奇怪。衣著整潔,鬍子刮得乾乾淨淨,右眼總是戴著一隻單片眼鏡,只有擦鏡片的時候才摘下來。眼鏡沒有繩子固定,就像長在眼眶上似的。一開始我還以為他睡覺也戴眼鏡,後來才發現自己搞錯了。睡覺前,他把眼鏡摘下來,連同假牙一起放在褲兜裡。他有兩副不錯的假牙,我卻一副也沒有,真想打破「十誡」裡的最後一誡,不過也就是想想。
出發不久,夜色降臨了,天氣變得越來越糟。從陸地上刮來一股強風,起了濃霧,人們紛紛離開甲板。登克德號是一艘方頭平底船,吃水淺,在海面上顛簸得厲害,似乎隨時都會翻船,不過還好只是有驚無險。這時在甲板上已經不能來回走動了。於是我站在引擎旁,那兒比較暖和。對面的指針隨著船的搖晃慢慢地擺來擺去,指出每次船體傾斜的角度。
「指針有問題,調得不對。」突然一個聲音從我背後響起,話語裡隱隱帶著怒氣。我轉回頭,只見眼前站著一個人,正是乘客上船時我注意到的那位海軍軍官。
「真的嗎?你怎麼知道呢?」我問道。
「我怎麼知道?根本不用看嘛,」他說話時船搖晃了幾下,又恢復了平衡,「如果真的搖晃到指針指示的位置,這船早就翻了,就這麼回事。商船船長就這副德性,做什麼事都粗心得很。」
這時開飯的鈴聲響了,我暗自鬆了一口氣。聽皇家海軍軍官談論這個話題,簡直太痛苦了。要問這世上還有什麼比這更痛苦的事,那就是聽商船船長直言不諱自己對皇家海軍軍官的看法。
古德上校和我一起走進餐廳,亨利·柯蒂斯爵士已經入座了。古德上校挨著他坐下,我則坐在他們對面。上校和我很快聊起了打獵和其他話題。他問了我很多問題,我盡量回答。很快他就說到了大象。
「啊,先生!」坐在我身旁的一個人插嘴,「說起大象啊,你算是找對人了。這方面奎特曼獵手知道得比誰都多呢。」
一直靜靜聆聽的亨利爵士此時顯然吃了一驚。
「對不起,先生,」他向前探了探身體,聲音低沉又渾厚,聽起來非常悅耳,「冒昧問一句,先生,您是叫艾倫·奎特曼嗎?」
我說:「是的。」
這個大個子沒再多說什麼,我只聽見他嘴裡嘟囔著「真是幸運」。
不久,晚餐結束了。當我們正要離開餐廳時,亨利爵士走過來,邀請我去他的客艙抽管煙。我同意了。於是他和古德上校帶著我走進了登克德號上的甲板艙室。這是一間非常漂亮的客艙。原本是兩間,當年加雷特爵士或某個大人物搭乘登克德號出海時,拆了中間的隔板,以後再也沒裝回去。客艙裡放著一個沙發,沙發前是一張小桌子。亨利爵士讓乘務員送來一瓶威士忌,我們三人坐了下來,點燃了煙。
乘務員送來威士忌後,亨利·柯蒂斯爵士點燃了煙,開口說道:「奎特曼先生,前年的這個時侯,您是在德蘭士瓦省北部一個叫貝曼瓦多的地方吧。」
「是的,我是在那兒。」我回答。通常一般人不會對我的行蹤如此感興趣,然而,眼前這位紳士卻瞭解得一清二楚,我心裡不由地暗暗吃驚。
「您是在那兒做生意,對嗎?」古德上校性急地問道。
「沒錯,我運了一車貨,在殖民地外面搭了個帳篷,賣掉了所有貨。」
亨利爵士坐在我對面的一張馬德拉椅子裡,胳膊放在桌子上。他抬起頭,一雙灰色的大眼睛直直地盯著我,眼裡閃著奇特的渴望。
「您在那兒有沒有遇到一個叫內維爾的人?」
「哦,遇到過。他就在我旁邊卸車,住了兩周,讓他的牲口好生休息休息,說是打算去更遠的地方。幾個月前,我接到了一封律師的信,向我詢問內維爾的事情,我回了信,把我知道的都告訴了他。」
「是的,」亨利爵士說,「律師把您的信轉給了我。您在信裡說,內維爾在五月初乘貨車離開了貝曼瓦多,和他同行的還有一個車伕、一個嚮導、一個叫吉姆的科薩獵人。內維爾對您說,可能的話,這趟他打算去馬塔貝列郡最遠的貿易站—伊洋迪,在那兒賣掉貨車,然後徒步前行。您在信裡還說他的確賣了貨車,因為六個月後您在一個葡萄牙商人那兒看到了那輛貨車。據那個商人說,他是從伊洋迪一個白人手裡買來的,至於那個白人叫什麼,他不記得了。他還說那個白人帶著一個當地的僕人去更遠的地方打獵了。」
「是的。」
這時,大家都不說話。
「奎特曼先生,」突然,亨利爵士開口說道,「我想您肯定知道,或者猜得到我的……內維爾先生向北去的原因,或目的地吧?」
「我聽說了一些。」回答了一句,我就沉默了。我不願討論這個話題。
亨利爵士和古德上校對視了一下,古德上校點了點頭。
「奎特曼先生,」亨利爵士又開口,「我想給您講個故事,也想聽聽您的建議,或許還需要您的幫助。轉交信的律師說,這封信的內容是真實的。因為您在納塔爾很有名,大家都很尊重您。您謹慎的行事風格尤其讓人稱道。」
我為人向來謙遜,聽了這話,趕緊躬了躬身,喝了一口威士忌,以掩飾內心的慌亂。
亨利爵士接著說道:「其實,內維爾先生是我弟弟。」
「哦。」我有些驚訝,怪不得第一次見到亨利爵士時就覺得他很眼熟,原來我是想起了內維爾。內維爾比亨利爵士矮多了,蓄著黑色的鬍子。不過兄弟倆都有一雙相同的灰色眼睛,敏銳的眼神也一模一樣,臉龐也有幾分相似。
亨利爵士接著說:「他是我唯一的弟弟。我以為我們會永遠在一起,一個月也不分開。可就在五年前,一場不幸降臨在我們身上。當時我們大吵了一架,正在氣頭上的我對弟弟非常不公平。」古德上校用力點點頭。這時船劇烈搖晃起來,固定在對面右舷上的鏡子差點落在我們頭頂上。我雙手插在褲兜裡,抬頭一看,正好從鏡子裡看到古德上校點頭。
「我敢說您一定知道,」亨利爵士接著說,「如果一個人死時沒有立遺囑,除了土地—在英國叫做不動產—以外沒有其他財產,那麼他的遺產全部由長子繼承。我們倆正吵得面紅耳赤時,父親沒有立遺囑就去世了。他生前遲遲不肯立遺囑,可惜最後卻來不及了。結果,無一技之長的弟弟沒有繼承到父親的財產,哪怕一個便士也沒有。當然了,我有責任照顧他,可是當時我們正吵得厲害,所以我沒有……說起來真是羞恥啊。」他長歎了一口氣,接著說道,「我當時對他撒手不管。其實我並不是怨恨他,也不是吝嗇,只是想等他先開口,主動讓步。可誰知道他什麼也沒做。非常抱歉,奎特曼先生,我拿這些家事打擾您,但是我必須說清楚,對吧,古德?」
「當然了,當然了,」上校說道,「奎特曼先生肯定會保密的。」
「沒錯。」我為自己的謹慎行事感到相當自豪。
「好吧,」亨利爵士繼續說道,「當時我弟弟賬戶裡只有幾百英鎊。他事先沒告訴我,就把賬戶裡的錢取光了,起了內維爾這個名字,動身去了南非,指望在那兒能發財。這是我後來聽說的。三年過去了,我寫了幾封信,都沒有回音,他肯定沒收到信,我對弟弟的情況一無所知。可是,隨著時間流逝,我越來越擔心他。奎特曼先生,您應該明白,畢竟血濃於水啊。」
「那倒是。」我想起了自己的孩子,哈利。
「弟弟喬治是我唯一的親人,只要能得到他的消息,知道他平安無事,我願意拿出一半的財產。我真想再見他一面啊!」
「但是他一直杳無音信,柯蒂斯。」古德上校突然說道,瞥了大個子一眼。
「奎特曼先生,日子一天天過去,我越來越著急,不知道弟弟是死是活。如果還活著,我想帶他回家。我到處打聽他的消息,您的回信就是我得到的結果之一。就目前來看,情況還比較好。您在信裡說喬治還活著。可是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消息。長話短說吧,我決定親自去找他,古德上校人很好,願意陪我一起去。」
「是的,」上校說道,「你瞧,我沒其他事可做。我退役了,英國海軍部只給我一半薪水,還好餓不死。先生,可能您知道,或者聽說過內維爾紳士的情況。那就給我們說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