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感是人類一種獨特的、與生俱來的神聖使命,而責任是每個人都必須承擔的分內之事。它伴隨著一個生命的到來而來,也隨著生命的終結而去。因此,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清醒的認識到自己的責任,並勇敢地將它扛起。唯有如此,我們才能充分發揮出自己的潛能,獲得自己所需要的一切。
一位偉人曾說過:「人生所有的履歷都必須排在勇於負責的精神之後。」在責任的內在力量的驅使下,我們常常會油然而生一種崇高的使命感和歸屬感。比方說,如果你能真正地釘好一枚鈕扣的話,那應該比你縫製出一件雖然完整但卻粗製濫造的衣服更有價值。
有人說,假如你非常熱愛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天堂;假如你非常討厭工作,你的生活就是地獄。在每個人的生活當中,有大部分的時間都是與工作聯繫在一起的。放棄了對社會的責任,就背棄了對自己所負使命的忠誠和信守。責任就是對工作出色的完成,責任就是忘我的堅守,責任就是人性的昇華。
當然,履行責任也需要具備履行責任的能力。一個優秀的人,應該全面提高自己的素質和能力,讓自己成為一個擅長於履行責任的人。
現代的企業,在用人時非常強調個人的知識和技能。事實上,只有責任與能力兼有的人,才是企業真正需要的人才。要始終堅信沒有做不好的工作,只有不負責任的人,一個有責任感的人,才會給別人信任感,吸引更多的人與自己合作。責任同時還保證了服務、保證了敬業、保證了創造……可以說,「責任保證了一切」,正是這一切,才保證了企業的競爭力,也真正代表了一個員工對企業的責任感和忠誠度。
當一個人從內心深處渴望承擔應負的責任時,會認識到責任不僅是對組織或者是企業負責,同時也是對自己負責。並在承擔這份責任時感受到自身的價值,以及自己所獲得的尊重和認同,從而獲得心理與精神上的滿足。承擔自己該承擔的責任,全心全意地努力工作,對自己而言,更多的不是壓力,而是一種快樂和幸福;對組織或者企業而言,你將會成為真正的、無可替代的優秀員工。
責任勝於能力,能力由責任來承載。責任與能力是一個統一物的兩個方面,只有相輔相成才能相得益彰。工作必須具備責任,責任在先,能力在後;能力必須有責任來引導,責任必須靠能力來實施。任何一項職業,不管是平凡還是偉大,不管是簡單還是複雜,它們的背後,必然存在著無形的精神力量,隱藏著無限的發展空間和職業昇華的機會。
一個人是不是人才固然很關鍵,但最關鍵的還在於這個人才是不是一個企業真正意義上負責任的員工。責任勝於能力,並不是對能力的否定,更重要的是對能力的肯定。拿破侖說:「不想當將軍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以責任為驅動,總有一天,我們必將會成功,從平凡走向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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