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會聖俸都不是很高的國家,大學裡的一個職位通常都優於一個有俸聖職。在這樣的場合,大學就經常從全國的牧師中挑選他們的教師。因為在任何一個國家裡,牧師構成了人數最多的一個學者階層。與此相反的是,假如一個地方,那裡的聖俸極其的豐厚,很容易那裡的教會就會從大學里拉走絕大多數卓越的學者。他們大多數時候會發現一部分有權推薦聖職的人,他們以能夠使人們得到陞遷為榮耀。在前一種情況,我們可能發現大學裡充滿了國內所可以找到的有學問的人。在後一種場合,我們可能發現大學中非常少有幾個卓越的學者,然而那為數不多的幾個最年輕的教師也可能在他們得到足夠運用的經驗和學識之前就被教會拉走。
據伏爾泰的觀察,耶穌會教徒波雷在學術界並不怎麼著名,竟然還是法國唯一的一個著作值得一讀的教授。在一個產生了這樣眾多的卓越學者的國家,必定會讓人覺得有點奇怪,之中竟然沒有一個是大學教授。著名的加桑迪在他生活的早期曾是艾克斯大學教授。在他的天才初露曙光時,就有人推薦他到教會裡去,說在那裡他能夠非常容易地找到一種遠為安靜和遠為舒適的生活,不僅這樣,也可以找到一個研究學術的更好的環境。因此他迅速接受了這個勸告。我相信,伏爾泰的觀察不僅能夠適用於法國,與此同樣,也適用於一切其他羅馬天主教的國家。
在這些國家中我們很少發現一個十分傑出的學者是一個大學的教授。可能法律和物理這兩門職業可以除外,因為教會不大從這些職業當中吸收人才。除了羅馬教會之外,英格蘭的教會在一切基督教國家中是最富有和捐贈基金最多的。因此在英格蘭,教會總是連續地把大學裡一切最好的和最有力量的成員吸引過去,所以在英格蘭就像在羅馬天主教國家一樣,非常難找到一個老的導師是歐洲著名的和卓越的學者。與此相反的是,在日內瓦,在瑞士奉行新教的各州,還有在德國、瑞典、荷蘭、丹麥這些新教國家產生的最有學問的人,儘管不是所有人,然而之中絕大多數都是大學的教授。在這些國家裡,大學連續地把教會裡一切最傑出的學者都吸收了進去。
還一定要指出,那就是假如我們除去詩人、為數不多的幾個演說家和幾個歷史學家外,不管是在古希臘還是在羅馬,絕大多數的其他知名學者彷彿不是公立教師就是私立教師,不僅這樣,大多數時候不是哲學教師就是修辭學教師。從裡伊索克拉底、西阿斯、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的時代開始,直至普魯塔克和埃史蒂塔斯,還有蘇埃托尼烏斯和昆體良時代,總是存在著上面指出的那個現象。讓一個人年復一年地講授一門科學,事實上看上去是讓他完全精通那門科學的最有效的方法。通過強迫一個人每一年都在同一場地上走一遍,假如他還是一個可以做些事的人,經過幾年後,他必定對那個場地的每一寸土地都非常熟悉了。假如他在某一年對某一問題的觀點還不十分成熟,那麼來年再講到這個部分的時候,他很可能就會糾正它。當一個科學教師實在是一個有學問的人的天然職業。可能,這也正是最可以讓他成為一個有堅實的學問和有知識的人的教育。在一個教會聖俸只不過中等的國家,它很容易有助於讓絕大多數有學問的人去從事他們能夠對社會最有用的工作,同時也可以給予他們最好的教育的工作。它有助於讓他們的學問盡可能地紮實,也盡可能地有用。
應該指出的是,每個國教教會的收益,除去來源於特定的土地和莊園的那些部分,應該是國家總收益的一部分,只不過它從國防轉移到了一個完全不同的用途。舉例來說,什一稅是一種真正的土地稅,教會假如不把它從土地的擁有者的權力中拿走,它就能夠對國防作出非常大的貢獻。然而,據某些人的說法,土地的地租是一切大的君主制度國家中國家緊急支出最終一定要依靠的唯一基金,而且有的人說是主要基金。這個基金給予教會的愈多,明顯給國家的就會愈少。能夠確定這樣一個準則,那就是說,假如其他的一切東西都是平等的,那麼教會越富有,君主或人民就必定越窮。不僅這樣,而且國家防衛自己的力量就必定越差。
在幾個新教的國家,尤其是在瑞士的一切新教的各州,古代屬於羅馬天主教教會的所有收益,如什一稅和教會土地的一切收益,已被發現是一個十分龐大的基金,它們不僅有力量對國教牧師帶來充分的薪金,而且只要稍加補充甚至不需要補充,就能夠支付國家的一切其他費用。特別是強大的伯爾尼州的地方行政長官,從這個基金的節餘裡已經積累了一筆數量非常大的金額,據推測可達幾百萬。之中一部分存放在國庫內,一部分投資在所謂的歐洲各債務國的國債中,事實上主要是法國和大不列顛的國債。伯爾尼或其他任何一個新教州的教會花去國家的一切費用可能是多少,我不敢妄言。
依照一個十分確切的統計,在1755年,蘇格蘭教會牧師的一切收益,包括他們的基督教牧師享用的土地或教會土地,還有他們的牧師住宅的房租,依照合理的估價達六萬八千五百一十四鎊一先令五十七便士。這樣的一個中等的收益為九百四十四名牧師帶來了一個還不錯的生活。教會的一切費用,包括偶爾對教堂的建造和修葺,還有牧師住宅的建造和修葺,估計一年也不多於八萬鎊或八萬五千鎊。然而基督教世界裡最富有的教會在維持大多數人民的信仰的統一、獻身的熱情、守秩序、正規和嚴格的道德精神方面卻比不過蘇格蘭這個捐贈基金極少的貧窮教會。
凡是一個國教教會所可以產生的所有好的效果,不管是非宗教的還是宗教的,其他任何一個教會所可以產生的,蘇格蘭教會都能夠產生。瑞士的新教教會也不比蘇格蘭教會富裕到哪裡去,然而產生的這樣的良好效果還更多些。在信奉新教的大多數州里,找不出任何一個人不願意承認自己是國教教會的信徒。假如他承認他是屬於此外別的教會,法律就一定會要求他離開那個州。然而這麼嚴厲,或者說這樣具有壓迫性的法律在這樣自由的國家,假如不是牧師們的勤奮事先讓人民中的大多數——少數個別分子除外——都皈依了國教的話是絕不可能實行的。所以在瑞士的某一部分地區,因為新教和羅馬天主教的偶然聯合,可能改變宗教信仰的人就不像其他地方那麼廣泛,所以兩個宗教不僅為法律所容忍,而且也都是法律所承認的。
認真履行了每一種職責,必定要求他的報酬應盡可能準確地和該項職責的性質相對應。假如對任何一項職責所付的報酬太低,那項服務就非常容易因為被僱傭從事那項職責的大多數人的平庸和無知,而會受到比疏忽大意和怠惰更大的損害。不管什麼職業,一個收益非常大的人都會覺得他應該過就像其他收益非常大的人一樣的生活,把他大多數的時間消耗在尋歡作樂、虛榮和放蕩上。在一個牧師身上,這樣的生活就不僅會消磨掉他本應用於履行他的職責的時間,還會完全毀掉他在尋常百姓眼中的人格的尊嚴,然而正是這個人格的尊嚴讓他可以具有正當的力量和權威來履行他的職責。
三維護君主尊嚴的費用
除了為了讓君主能夠履行他的各種職責的費用之外,還需要一定的費用來維護他的尊嚴。這筆費用的多少在發展進程的不同時期有所差別,政府的形式不同亦有所差別。
在一個十分富裕和文明的社會,處於不同階層的人民在他們的傢俱、飲食、住宅、服裝和馬車與扈從上的費用一天比一天多,我們不可能期望君主一個人能夠抵制這樣的時尚。所以,非常自然,他在這些不同項目上的開支也必定越來越大,甚至他的尊嚴也要求他這樣做。
就「尊嚴」這兩個字而言,君主對於他的臣民比任何共和國的首席行政長官對他的公民都要更高,因此為了維護他的更高的尊嚴就需要花費更多的費用。我們當然希望國王的宮廷比總督或是地方長官的官邸華麗。
四結論
社會或國家的防務費用還有維護首席行政長官的費用全部是為了全社會的共同利益而必需的開支。所以,它們應該由全社會的共同貢獻來支付,並且是完全合理的。然而社會一切不同成員應盡可能按他們自己的力量按比例分攤。
司法行政的費用無疑也能夠看做整個社會的利益而開支的。所以它由全社會的共同貢獻來支付也沒有任何不妥之處,然而,造成這種費用的人,大多數時候就是那些在這個或那個方面有了不公正的行為,一定要尋求法院的糾正或保護的人。從這個費用中最直接受益的人就是法院恢復了他們的權利或維護了他的權利的人。所以,司法行政費用完全能夠依照不同情況,要求由訴訟雙方或之中一方來作特殊貢獻,也就是通過法院的手續費來支付。它不一定要求全社會的共同貢獻來支付。然而那些自己沒有任何地產或基金足夠支付這些手續費的罪人能夠除外。
所有僅對地方或州省有利的地方或州區費用(比如一個市鎮或地區的警察的費用)應該全部由地方或州區收益開支,不應該成為社會通常收益的負擔。對於只不過是對社會某一部分有利的事項的開支要全社會來分顯然不公平。
維護道路交通通暢毫無疑問對整個社會是有利的,所以由整個社會來共同負擔沒有任何的不公。然而這個費用的最直接的受益者是那些到各地旅遊或者把貨物從一地運往另一地的人,是那些消費這些貨物的人,所以英格蘭的道路通行稅,還有其他國家所謂的路捐稅都應該落在這兩種人身上。這樣一來,社會共同的負擔就減輕了很多。
國家的教育機構和宗教機構儘管都是對社會有利的,它們的費用當然可由社會的通常收益來開支。然而,假如這些費用由直接受到宗教利益和教育利益的人來支付,或者由那些自覺得必定會受到教育利益和宗教利益的人自覺地出錢支付,看上去也並沒有任何不妥之處,可能還會有某些其他好處。
凡是對全社會有利的各種機構或土建工程,假如沒法一切由那些最直接受益的人出資維護,或者不是一切由他們出資維護,那麼不足的費用就應由全社會的通常收益彌補。所以,社會的共同收益除了開支國防費用還有維持君主的費用外,還須彌補非常多的特殊收益的不足。至於社會公共的通常收益或收益的來源,作者將會在第二章作詳細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