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沒有什麼抱怨要比對於貨幣的短缺的抱怨更普遍的了。貨幣就像葡萄酒一樣,對於那一些既無財力購買它,又無信用可以借到它的人來說肯定總是短缺的。對於那一些具有兩者的人來說,在他們需要貨幣或者葡萄酒的時候,都絕不會感到短缺。但是,抱怨貨幣短缺的人並不總是僅僅限於只顧眼前,不顧將來的揮霍者。有的時候在整個商業城市及其鄰近農村都有這樣的抱怨。過度的貿易是造成這種抱怨的共同原因。頭腦清醒的人假如他們的經營計劃不和其資本相稱,他們就會像那一些開支和收入不相稱的揮霍者一樣,同樣或許會既無財力購買貨幣,又無信用去借到貨幣。在他們的計劃可以完成之前,他們的資金就告罄了,他們的信用也同歸於盡了。
他們四處奔走借錢,而每一個人告訴他們的都是無錢可借。即便是這種常見的對於貨幣短缺的抱怨,也無法總是證明國內並沒有慣常數量的金銀幣在流通,而僅僅證明想買這些金銀幣卻沒錢去購買。當商業的利潤出現多於平常的利潤的時候,過度的貿易就成了大小商人一個經常犯的錯誤。他們即使不總是把超過尋常數目的貨幣送到國外,他們也用賒賬的方式在國內以及國外購買多於尋常數量的貨物,他們把它們送往某一個遠方的市場,希冀在支付貨款之前能收回本利。假如在收回本利之前,付款時期就到了,那他們手頭就沒有什麼東西可以用去購買貨幣或者為借款作出可靠的擔保。因此並不是什麼金銀短缺,而是這一些人感到借貸的困難還有他們的債權人感覺收回債款的困難,引起了對於貨幣短缺的普遍的抱怨。
假如再去嚴肅地證實財富並不是由貨幣,或者由金銀構成,而是由貨幣所購買的東西組成,並且貨幣只有用於購買才有價值,就將是非常荒謬可笑的了。貨幣無疑地總是組成國家資金的一部分,不過我們早已表明它僅僅構成一小部分,並且總是其中最為無利可圖的一部分。
並不是由於財富主要的是由貨幣(和貨物相比)構成,商人才感到一般用貨幣購買貨物要比用貨物購買貨幣容易。而貨幣是已知的確立了的交易媒介,任何的東西都容易與之交換,不過在與任何東西的交換中得到貨幣卻並不總是同樣的容易。除此之外,絕大多數的貨物都要比貨幣更易腐爛,並且保存它們的貨主經常可能要遭受更加大的損失。當商品作為貨物在手中的時候,他更可能遇到一些他無法滿足的對於貨幣的需求,而他將貨物變成了它們的價格放在他的錢櫃裡的時候,他就不會有這些現象。在所有一切之外,他的利潤更直接地是來自於出售貨物,而不是購買貨物。基於所有的這些原因,常常他是更迫切地需要把貨物換成貨幣,而不是把貨幣換成貨物。不過即使某一個商人庫房裡裝滿了貨物,有的時候他可能因為沒能及時出售這一些貨物而破產,不過一個國家或者一個民族則不會發生同類事件。一個商人的所有的資本常常是由預定用以換取貨幣的容易腐爛的貨物構成的。
不過一個國家的土地以及勞動年產物,其中只有非常小的一部分能夠預定為從鄰國購買金銀之用,其中絕大多數用以在國民中流通以及消費。即便是送往國外的剩餘部分,其中的大多數通常也預定用來購買外國貨物。所以,即便一個國家並沒有用來交換預定購買它們貨物的金銀,一個國家也不致破產。當然,它或許遭受某一些損失以及不便,被迫採取某一些填補貨幣空缺所必需的應急措施。即使其土地以及勞動的年產物將不變,或者十分接近,不過這相同的,或者幾乎相同的可消費資本仍將用於維持那個國家。即使貨物招引貨幣並不總是像貨幣招引貨物那麼容易,但是從長遠來講,以貨物招引貨幣甚至要比以貨幣招引貨物更為必要。貨物除去可購買貨幣之外,還可用做許多用途,而貨幣除去購買貨物外,別無其他用途。因此,貨幣肯定追逐貨物,但是貨物並不總是必須追逐貨幣。買貨物的人並不總是想再次出售出去,經常是為了使用它或者消費它。而賣出貨物的人則總是賣出了又要再次買進。前者購買貨物經常可能就完成了他的所有的工作,而後者出售貨物最多只完成了他的工作的一半。人們需要貨幣並不是為了貨幣本身,而是因為他們能夠用貨幣進行購買。
人們說,可以消費的商品壞損得快,而金銀則具有比較大的耐久性。假如並不是由於不斷地出口,能夠長期積累在一起,可以讓國家的真實財富增加到讓人難以置信的程度。所以,有人認為對於任何一個國家最為不利的莫過於用這種耐久的商品交換那一些容易腐爛的商品的貿易了。但是,我們並不認為用英國的鐵器交換法國的葡萄酒是對我國不利的貿易。的確,鐵器是一種非常耐用的商品,假如不是因為不斷地出口這一些鐵器,長時間積累在一起,我國的鍋盤的數量將會增加到讓人難以置信的程度。但是平常的情況是,每一個國家這類用具的數量肯定要為該國使用的需求所限制,鍋盤的數量超過用以烹調當地常常所消費的食物的需要也將會成為荒唐可笑的事。假如需要烹調的食物量增多了,鍋盤的數量肯定將自然隨之增加,即將一部分增加的食物用以購買它們,或者用以維持增加的製作鍋盤的工人的生活。一種常見的情況是每一個國家的金銀量受到這一些金屬的用途的限制。
它們的用途包括作為流通商品的鑄幣,作為一種特殊的傢俱的餐具;而每一個國家的鑄幣的數量是受到通過它而進行流通的商品的價值所控制的;流通的商品的價值增加了,其中的一部分立刻就會被送往國外到有鑄幣的地方去購買商品流通所需要的新增數量的鑄幣。金銀餐具的數量則是受沉溺於這種豪華氣派的家庭數量以及財富所調控的;這種家庭的數量以及財富的增加,還有一部分這種增加了的財富,非常可能用於購買他們所能尋找到的新增數量的金銀餐具。
所以凡是力圖通過引進或者扣留不必要的數量的金銀於國內來增加財富均是荒謬的,其荒謬的程度就像力圖通過迫使私人家庭保留沒必要的數量的廚具來增加家庭的歡樂一樣,就像購買那些不必要的廚具的費用只會減少或者降低而不會增加或者提高家庭食物的數量以及質量一樣。每一個國家購買不必要數量的金銀的費用肯定會減少用於吃穿住方面的財力,用於維持人民生活以及僱傭人民的財富。必須記住,金銀不管是作為鑄幣抑或是作為餐具都是和廚房用具一樣的用具。增加金銀的用途,通過它們來增多消費商品的流通、經營以及製造,你就肯定會增加它們的數量。不過,假如你想用異乎尋常的方法來增加其數量,你就一定會反而減少其用途,甚至減少其數量,由於這些金屬的數量絕對不可能大於其用途的要求。假如它們積累得超過了那個數量,因為它們的運輸是這樣的容易,任其閒置而不用的損失又是這樣巨大,以至於並沒有什麼法律可以阻止它們立即被運往國外。
並不總是需要積累金銀才能使一個國家在遠方進行戰爭以及維持在遙遠的國度的海陸軍的生活。海陸軍是依賴於消費品維持生活,而不是依賴於金銀維持生活。一個國家從它的國內工業的年產物當中,從其土地、勞動以及消費資本的年收入當中拿出一部分,就有財力在遙遠的國度購買這些消費品,就可以維持那裡的戰爭。
一個國家從下面的三個不同途徑能夠在遠方國家購買到軍隊的薪餉以及食品:(1)把一部分積累的金銀送往外國;(2)把其製造業的一部分年產物送往國外;(3)把它的年原生產物部分送到國外。
在任何的一個國家能夠被正當地視做積累或者貯存的金銀可以分為三個部分:(1)流通的貨幣;(2)私人家庭的金銀器具;(3)君主多年節儉積累起來存放在國庫裡的貨幣。
從一個國家的流通貨幣中極少能節餘出很多東西,由於在流通貨幣中極少能有許多過剩,一個國家年生產和銷售的貨物的價值要求一定數量的貨幣進行流通並把它們分配到適當的消費者的手中。除此之外,它也無法使用更多的貨幣。流通的渠道肯定要吸引足夠數目的貨幣來填充它,與此同時它也絕不要求過多的。但是,在對外進行戰爭的時候,有一些東西常常就要從這個渠道撤走。因為國外要維持大量的人員,國內維持的就少了一些。國內流通的貨物也相應地少一些,需要用以流通它們的貨幣也將變少。在這樣的場合常常發行大量的額外紙幣,這種或者那種證券,比如財政部債券、海軍債券、英格蘭銀行債券等就可以填補流通當中金銀的空缺,並且為更大量的金銀送到國外提供一個機會。但是,所有這一切對於維持耗資巨大歷時經年的對外戰爭也只能提供一點可憐的資源。
在每次這種場合都發生的熔化私人家庭的金銀餐具那就更加顯得無足輕重了。在上次的戰爭開始的時候,法國從這種措施中所得到的好處還不足以補償這一風尚所造成的損失。
過去的年代,君主積累的財寶曾經提供了更大的以及更持久的資源。在現在的年代,假如把普魯士王除外,積累財寶好像已不再是歐洲君主政策的任何的部分了。
維持十八世紀對外戰爭——或許是歷史所記載的花費最大的戰爭的基金看來已對出口流通貨幣,或者出口私人家庭的餐具,或者君主的國庫的依賴極少。上次對法戰爭耗去了大不列顛九千萬鎊以上,不僅包含新簽訂的債七千五百萬鎊,並且還有附加的一鎊二先令的土地稅,還有每年從償債基金當中的借款。這個費用的三分之二以上是用在了遠方的國家,法國、葡萄牙、美洲還有地中海的各港口以及東西印度。英格蘭國王並沒有積累財寶,我們也從沒有聽說過熔化了任何大量的金銀餐具。據推測,那個時候英國流通的金銀不超過八百萬鎊。但是,聽說自從上次金幣重新鑄造以來,這一個數字是大大地低估了。所以,根據我記得我看到過或者聽說過的最誇大了的計算,我們能夠推測金銀總共加在一起達到了三千萬鎊。
假如那個戰爭是通過我們的貨幣進行的,則依據這個計算,在六七年的時間中全部貨幣必須是先送出然後又重新返回了最起碼兩次以上。假如這個推測是能夠成立的,它就可以給我們提供最有決定性意義的論據,證明政府完全沒必要去監視貨幣的保存,由於根據這個推測,國家的全部貨幣肯定從國內流出去而後又流回來,並且在這麼短的一段時間中就往返了兩次。但是在這段時間中流通渠道從沒有顯得要比平常更為空虛。有財力買貨幣的人,極少有人短缺貨幣。確實,外貿的利潤在整個戰爭期間要比平常大,尤其是在戰爭接近結束的時候。這個引起了(也是它常常引起的)大不列顛的所有港口的普遍的過度貿易,與此同時這個過度貿易又再次引起了對於貨幣短缺的抱怨,這種抱怨總是緊隨著過度的貿易而出現。這個時候,許多人需要貨幣,但是他們既無財力去購買貨幣,又無信用可借到貨幣。與此同時,債務人感到難以借貸,而債權人感覺難以收回債款。但是,擁有能夠換取金銀的價值的人,常常都應該能以他們的價值交換金銀。
所以,上次戰爭的巨大費用肯定主要是由出口大不列顛的這種或者那種商品所支付的,而不是用出口金銀所支付的。當政府,或者政府領導之下的官員同商人簽約將款匯往某一國家的時候,那個商人當然將竭力向接受期票的外國代理人輸送商品,而不是輸送金銀。假如那個國家不需要大不列顛的商品,他將會竭力將商品送往另外的某一個他能購買到所需要款項的國家。當輸送的商品剛好適合市場的需要的時候,便總是可以獲得非常可觀的利潤,而輸送金銀則非常少有獲得什麼利潤的。當金銀送到國外以購買外國商品的時候,商人的利潤則並不是來自於購買外國商品,而是來自於回收,來自於出售在外國購回的外國商品。不過假如金銀的出口僅僅為了支付債務,那麼他無法得到任何回收,自然也就得不到利潤。所以,他自然會努力去尋找一種通過出口商品,而不是出口金銀的方式來支付他的外債。《國家的現實》的作者指出,上次的戰爭期間大宗大不列顛貨物的出口並沒有帶回任何的回收。
除了以上所提到的三種金銀之外,在所有的大的商業國家當中還有大量的金錠以及銀錠不斷地進行外貿。這一些金錠銀錠就像國家鑄幣在每一個國家內流通一樣在不同的商業國家中流通,它們能夠視做大商業共和國中的貨幣。國家鑄幣的運動和流向受每一個國家不同地區所流通的商品的支配,而這個商業共和國的貨幣則受到不同國家間所流通的商品的支配。兩者都是用來方便交易。前者用於同一個國家的不同的個人之間,後者用於不同國家之間。這個大的商業共和國中這一部分貨幣,其中的部分可以用來,說不定已用於進行上次的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