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神之眼 第14章   遺囑背後 (1)
    當我和伯林漢小姐以及她父親來到遺囑認證法庭時,發現裡面異常安靜。很明顯,好奇的大眾對這場即將舉行的訴訟程序並不是很有興趣,或者對於它和轟動的「肢解案」之間有什麼關聯也並不明白,但是辯護律師和消息靈通的記者都已經齊集這裡了,他們嗡嗡的說話聲,好像教堂禮拜儀式中的管風琴奏出的樂曲般在大堂裡迴盪著。

    我們剛走進去,有個慈眉善目的中年紳士便立刻站起身來,走過來迎接我們,並和伯林漢先生熱情地握手,慇勤地招呼伯林漢小姐。

    「這是馬奇蒙先生,醫生。」伯林漢為我介紹道。這位訴狀律師先是說了一番感謝我不辭勞苦地來參加調查庭之類的客套話,然後他就領著我們入座。長凳子的那頭坐著一個人,我認出那是赫伯特先生。

    「哎呀,那個無賴也來了!」伯林漢先生扯著嗓門叫道,「還裝作沒看見我,因為他沒臉見我,可是——」

    「噓!噓!我親愛的先生!」律師可嚇壞了,連忙大叫道,「我們要文明點,特別是在這樣的地方。求求你,我懇求你稍微收斂一下,千萬可別鬧出什麼亂子來。」他又補充道,「您最好什麼話也不要說。」這最後的一句話,似乎是在說伯林漢先生所說的話一句都沒有得體的。

    「非常抱歉,馬奇蒙,」伯林漢滿臉懊惱,「我會注意的,我肯定會非常小心的。我再也不看他了,我一看見他,就恨不得跑過去揪下他的鼻子!」

    這恐怕正是馬奇蒙所擔心的,他堅持要求伯林漢小姐和我坐在長凳的另一頭,這樣就能將老先生和那個傢伙隔離開了。

    「和傑裡柯說話的那個大鼻子是什麼人?」伯林漢先生問。

    「是羅藍勳爵,赫伯特先生的律師。坐在他身邊的那位開朗的紳士是我們的出庭律師奚斯先生,一位非常有才幹的人——」接著馬奇蒙小聲說,「他和桑戴克博士可是一對好搭檔,相當有默契的!」

    話音剛落,法官已走進法庭並且就坐了。書記官領著陪審團成員一起宣誓,法庭的氣氛漸漸嚴肅了起來,一直到結束,都將持續這種肅穆的氣氛,只是間或能聽見旋轉門被忙亂的律師助理或記者碰得亂響。

    法官是個相貌奇特的老紳士,短臉,闊嘴巴,加上圓突的大眼珠,很容易就讓人想起青蛙。他有個動作還真的和青蛙極為相似,眼皮懶懶垂下,就好似是吞下一隻大甲蟲那般:這就是我們所能觀察到的他僅有的表情。

    陪審團一宣誓完畢,羅藍先生馬上就開始介紹這個案子;他的委託人靠在椅背上,緊閉雙眼,似乎是要接受可怕的手術一樣。

    「本案源於住在布倫斯拜瑞區皇后廣場141號的約翰·伯林漢先生的無故失蹤,時間約為兩年前,更準確地說,是在1902年11月23日。伯林漢先生自那天之後就一直杳無音訊。有一些證據,讓我們深信他已經死亡,因此,他遺囑的主要受益人——喬治·赫伯特,在此向法庭申請立遺囑人的死亡認定許可,以便來執行遺囑。由於立遺囑人在世的最後一次出現是在兩年前,本申請案是基於兩年前的失蹤事實,也就是說,種種跡象都表明當時的情況異常特殊,更讓人覺得奇怪的是,失蹤事件發生得十分突然。」

    這時法官以細微但卻沉穩的聲音說:

    「要是立遺囑人失蹤得緩慢又不徹底,或許會更加惹人注意吧?」

    「是這樣的,庭長,」羅藍先生回答道,「但是重點是,立遺囑人一直以來都是生活有規律的一個人,但是卻在上述的日期突然失蹤,也沒有對自己的私人事務作任何交代,從此就杳無音訊了。」

    說完,羅藍開始敘述約翰·伯林漢失蹤事件的背景。他所說的和我在報紙上讀到的別無二致。在向陪審團陳述了所有的事實之後,他繼續對此作著解釋:

    「如果說一個頭腦清醒的人來客觀地分析這樁怪異、神秘的失蹤事件,」他說,「會有什麼樣的結論呢?這個人從他表弟或弟弟的房子出來之後,一轉眼就消失了,對此該作何解釋呢?他是否會悄悄溜走,毫無先兆地坐上火車來到了某個海港,然後去往了遙遠的國度,棄一切於不顧,也不讓他的朋友知道他究竟去了哪裡?再或許此刻他正躲在國外或者家裡,不在乎他可觀的財產被別人瓜分,以及親友們對他的擔心?抑或是死神突然就降臨到他身上,因為疾病、意外,甚至是因為被某個不知名的殺手謀殺?這種種可能,讓我們來分析一下。」

    「首先,他的失蹤是否會是他有意為之?為什麼不可能?——你可能會發問。畢竟,我們經常見到有人會突然失蹤,幾年之後被找到了,或者自動出現了,他會發現自己的名字早已被人們遺忘了,自己的家成了陌生人的家。沒錯,不過這種情況通常都是有原因的:有可能是因為對家庭紛爭感到厭煩,遇到了財務困境,或是生活無法繼續下去了,生性喜歡流浪等,因而選擇了離開人們的視線。

    「本案和這些完全沒有相似點嗎?是的,一點都沒有。家庭失和——尤其是指足以使人長期焦慮的那種,這只可能是已婚人士的困擾。因為立遺囑人是單身,所以這個可以排除。財務緊迫,還是不成立,因為立遺囑人的財務狀況非常好,可以說十分寬裕。他的生活過得非常逍遙自在,興趣廣泛並且絕對充實自由。在他那兒,旅行已經是一種習慣,根本不要遮遮掩掩。他的生活很有規律,種種固定的習慣都是長久以來養成的,而非一時的衝動或慾望——我一會再對此作出解釋。他最後出現在公眾面前的那陣子,他正準備出國,並且也做好了回國之後要完成的工作計劃。可是他回國之後就消失了,剩下了很多未完成的工作。

    「假如我們認為他是主動失蹤而且藏了起來,這個假設更是和事實完全相悖。另一方面,假如我們認為他是突然死亡——不管是遭到意外或者被謀殺,便和已知的事實幾乎完全符合。至於種種詳情,各位將在我所傳喚的各位證人的證詞裡得到答案。立遺囑人已經死亡的假設不但遠比他還活著的假設可信,甚至我認為這也是唯一合理的解釋。

    「不僅如此,由立遺囑人突然且神秘的失蹤事件,讓我們作出了他已經死亡的假設,在最近更有了進一步的確認。去年7月15日,悉德卡鎮發現一條人類的左臂骨,左手無名指缺失。經鑒定證明,死者為男性。對那條手臂作檢驗的法醫將會告訴各位,那根手指是在死者死後或者生前不久被截下的。他所發現的證據還表明,那條手臂被丟棄的時間約為立遺囑人失蹤的那段期間。在這之後,警方又陸陸續續地在其他地方找到同一具屍體的其他部位的骨頭。更奇怪的是,這些骨頭被發現的地點均在艾爾森或伍德弗一帶。我對各位作個解釋,立遺囑人最後出現的地點正是在艾爾森或伍德弗。

    「現在來看看這究竟有多少處巧合。等會兒一位在人骨檢查方面非常有經驗的法醫將會告訴各位,這具骸骨是屬於一個約六十歲,身高五尺八寸、體格健壯結實且健康情況良好的男子,更讓人驚訝的是,立遺囑人生前在左手無名指,也就是遺骸主人被截下的同一根手指上——戴了一枚非常罕見的戒指。那枚戒指非常緊,一戴上就再也拿不下來了,並且它的樣式也非常特殊,若是仍然留在屍體上,必定會讓人一眼就認出死者的身份。換句話說,這具遺骸的種種特徵和立遺囑人別無二致;而死者被肢解也表明了兇手有意掩蓋死者的某項特徵;況且骸骨被丟棄在各個地點的時間也和立遺囑人的失蹤時間大體上相符。因此,我在此懇求各位在對多位證人誠實公允的證詞作出判斷之後,能夠作出符合真相的裁決。」

    羅藍先生說完便坐了下來,用手推了一下夾鼻眼鏡,然後迅速瞄了一眼他的辯護摘要。這時書記官開始為第一名證人進行宣誓。

    傑裡柯先生走上了證人席,他木然注視著表情呆滯的法官。在照例作了陳述之後,羅藍先生開始質詢證人。

    「據我所知,你的身份是立遺囑人的訴狀律師和關係密切的股票經紀人?」

    「以前是,現在仍然是。」

    「你認識立遺囑人有多長時間了?」

    「二十七年。」

    「就你對他的瞭解,你認為他這人會任性地突然失蹤,並和親友斷絕聯繫嗎?」

    「我認為不可能。」

    「能否說出你的理由?」

    「照我看,這種行為完全不符合他的性格和習慣。他是個嚴於律己的人。每次出國他都會時刻向我報告行程,即便是他不方便和我聯繫的時候,也都會事先跟我說一聲。我的工作之一是到外交部去為他領取退休金。在失蹤之前,他從未忘記過將該準備的文件交給我。」

    「據你所知,他會有什麼值得失蹤的理由嗎?」

    「沒有。」

    「你最後一次見到他是在什麼時候?」

    「1902年10月14日,晚上6點鐘,在布倫斯拜瑞區皇后廣場141號。」

    「請你將當時的情形敘述一遍。」

    「那天下午3點15分,立遺囑人來到了我的辦公室,讓我陪他一起去見諾巴瑞博士。於是我陪著他來到了皇后廣場141號的房子裡。不久諾巴瑞博士就來了,準備對立遺囑人捐贈給大英博物館的古董進行檢查。這批捐贈品包括一具木乃伊和四隻禮葬甕等一些陪葬品。立遺囑人指定這些東西必須按照原來的擺設方式,在同一個展櫃裡展出。其中,木乃伊當天已經送達,其他的陪葬品當時還在國外,但是據說一周內就會運抵英國。諾巴瑞博士代表博物館前來對這批捐贈品進行驗收,但他表示必須先和館長聯繫且得到他的同意之後,才能正式接受。於是立遺囑人對我做了一些關於運送、捐贈這批古董的指示,因為當天晚上他就要出國了。」

    「這些指示和本庭今天的主旨有關係嗎?」

    「應該有的。立遺囑人決定到巴黎去,接下來他可能會去維也納。他讓我在那批陪葬品運達的時候負責接收,並把東西打開,然後和木乃伊一起存放在某個房間,在那兒放置三周。如果在這期間,他回來了,他將親手將捐贈品交給博物館的負責人員;如果到時候他還沒回來,就直接通知館方來自行運走。從他的指示來看,我覺得立遺囑人對於他這趟出國旅行的長短並不能確定。」

    「他明確地說過要到哪裡去了嗎?」

    「沒有,他只說有可能會再去一趟維也納。可是他卻沒有明確說接下來要去哪兒,我也沒有問。」

    「你知道後來他又去哪裡了嗎?從布倫斯拜瑞區皇后廣場141號離開以後?」

    「不知道。6點鐘他離開了房子,穿著一件長大衣,拎著只手提箱和一把雨傘。我將他送到門口,看他向著南安普頓街的方向走去了。可他究竟去了哪裡,我真是一無所知。自那以後我就再也沒看見過他。」

    「他沒帶別的行李,除了那隻手提箱?」

    「我不知道,不過我看好像沒有。他習慣輕裝上陣去旅行,如果有什麼需要的他會在途中置辦。」

    「他對僕人們提過什麼時候回國嗎?」

    「他屋子裡除了一名看門人,沒有別的僕人。那房子其實不能算是他家。立遺囑人一向吃住都在俱樂部裡,雖說他的衣服是在那房子裡放著的。」

    「他離開後,你一直都沒有他的消息?」

    「沒有。自那以後,我再也沒聽到他的消息。依照他的指示,我等了三周,然後去通知了博物館的人,告訴他們說可以來搬走捐贈品了。五天之後,諾巴瑞博士就過來了,並正式簽定了協議,捐贈品就被運往博物館了。」

    「那麼你再次聽到立遺囑人的消息是在什麼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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