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2007年9月底,我們已經簽約了三大唱片公司和超過50%以上的華語獨立唱片公司。按照此前與Google的約定,我們幾乎可以開香檳慶祝了:巨鯨已經基本滿足了投資的要求。雖然過去的9個月,經歷了無數的會議、焦急的等待、失望與希望,在冰與火之間來回跳躍,但幸運的是我們居然做到了。2007年1月4日我們看到的在遠處飄浮的餡餅居然真的向我們移動過來,現在近在咫尺。9月我們和Google正式啟動了完成投資的程序。與此同時,我們也開始憧憬一種人人喜愛的正版的免費音樂服務了。
巨鯨聘請了六家專業機構來完成整個融資過程:易凱資本作為整個交易的財務顧問,主要團隊成員有王冉、倪凡;PacGateLaws律師事務所作為整個交易的法律顧問,主要團隊成員有JustinChen、BradleyMindrup;瀚一律師事務所負責國內部分的盡職調查,並出具巨鯨所有商業運營及投資相關的符合中國法律的法律意見書,主要成員有胡績;Maple&Calders律師事務所負責境外部分的盡職調查,並出具符合開曼法律的法律意見書;香港的代理機構LynchConsultancy(後被ATC收購)負責開曼公司、BVI公司等海外公司的設立及相關文件,註冊及顧問;中國的商務代理機構負責開曼公司在中國境內設立全資子公司(WFOE)的全部工作以及外管局(SAFE)有關外商投資批准的全部程序。Google方面除了Google中國和Google總部加州(山景城)的有關投資、併購、商務合作戰略等相關人員外,還有Google外聘的律師事務所WSGR(WilsonSonsiniGoodrichRosati)。
9月26日起程去美國之前,我照例寫了一個關於投資的進展通報及工作安排。我們希望能在10月中旬完成第一筆投資,因為需要向已簽約的三大唱片公司和少部分獨立唱片公司支付按照合約約定的版稅分成預付保底金。而其時,巨鯨的賬上已經沒有足夠的資金了。實際上我們的工作量還是很大,必須不斷盯緊以下幾大塊和相關負責人和機構才有可能順利完成投資。
1.WFOE境內全資子公司的設立和營業執照獲取,這之前最花時間的就是辦理SAFE外管局的批准。
2.境內公司符合中國法律的法律意見書,盡職調查所需的一切文件。
3.開曼公司法律意見書所需的進一步文件清單。
4.設立開曼公司的銀行賬戶。否則錢去哪裡呢?
5.提供所有公司的綜合財務報表,以及未來兩年的財務預測。
6.所有股東最後確認投資協議書的所有項目,通常包括股權購買協議、期權購買協議、修改的章程、股東協議以及優先購買、出讓權。
7.所有還未完的盡職調查文件。此前Google已將盡職調查的清單發給了我們,我們希望在一周之內完成。
8.同Google討論並簽署新版的商務合作協議。給相關負責人發完郵件後,我又轉發給Richard、James和Alan,催促Alan推動商務合約。因為如果算上中間的7天國慶長假,其時距離10月中旬完成第一輪投資的工作日已經沒有幾天了。唉,天哪!有時候希望放長假,而有時候又不希望有長假了。於是,我給Alan打了幾次電話,在電話裡催促他推進商務合同。Alan說,合同需要和總部簽,走總部程序,由Google中國來推動。然後我又給Richard打電話,談到商務合同如果程序上需要較長時間,可否將其作為最後一輪投資的條件,否則可能會耽誤。Richard表示理解,說商務合作合同尤其是牽涉到音樂產品的部分可能需要Eric和兩個創始人Larry和Sergey的參與和批准,他們都很重視,可能需要一些時間。
他又接著說:「今天上午開復、James和Alan等開會還商量,可能有更好的辦法。放心吧,一定可以解決,10月20日前可以支付。」
聽到這裡,我第一次知道原來Google音樂在Google總部已經上升到如此高度,連兩個創始人Larry和Sergey還有CEOEric都要參與決策;這讓我們感到興奮,同時又有壓力。在與Google音樂合作的整個項目中,始終都是開復帶領中國團隊同總部高層溝通。很久以後,我才陸續知道一些當時溝通的情況。
直到今天,我都在假想一個電影場景,當然純屬虛構。事件:開復第一次向Eric、Larry、Sergey等匯報並請求批准
地點:加州山景城Google總部大會議室
參會人員:Eric、Larry、Sergey等開復:「中國網民進行大量的音樂搜索,音樂搜索占所有搜索引擎20%∼30%的流量,所以我們決定啟動音樂搜索項目。」
Eric、Larry、Sergey:「哦。」
產品副總裁Marissa:「好啊,那大概長什麼樣?長什麼樣就是Mock-up。」
洪鋒從包裡掏出幾張紙交給開復。這是來之前,由產品經理洪鋒、技術總監林斌等畫的。
開復:「音樂搜索將有一個直接的鏈接,全部指向正版免費音樂和下載,用Google先進的廣告平台投放廣告,獲取廣告收入。」
法務總監:「哼!正版免費音樂?這好像不太可能吧。唱片公司從起訴Napster開始,就痛恨免費這個字。我們最近和兩家音樂公司還有官司。」他腦中開始出現那個找Google麻煩的令人生厭的曼陀玲樂手DavidGrisman,後者同GratefulDead樂隊一起演出過。
法務總監又想起前不久環球唱片CEODougMorris在美林證券的一次投資會上說,YouTube和Myspace都在侵權並且欠他們數千萬美元的錢,他們很快會採取行動。還有在3月份,雷石東的Viacom也湊熱鬧,起訴YouTube和母公司Google有很多MTV涉及版權問題,索賠10億美元。
他嚴肅而低沉地說:「我們一定要確保不侵權,現在Google太有名太有錢了,誰都想起訴我們。呃,不!是你們要確保不侵權,我們在這方面已經忙不過來了,不可能再組建一個幾百人的版權律師團來和全球唱片產業談判。而且即便行,恐怕也要談幾年。」
開復:「這我們已經想好了。我們會和一家本地在線音樂服務公司合作,由他們來解決版權問題並且提供免費下載和試聽,我們來做前端的智能音樂搜索。」
Larry眼睛一亮:「那家公司叫什麼?是有什麼特酷的技術或專利的創業公司嗎?」
開復:「公司叫巨鯨音樂網,不過,但是好像他們沒有什麼特別的技術專利。我們的工程師在我們來之前特意上他們網站尋找特酷的先進技術軟件,好像也沒找到。」
Sergey:「那一定是用戶。他們一定是本地用戶特喜歡的那種網站吧,雖然用戶沒有那麼多,但都死忠並熱愛他們,DoNoEvil的那種。」
開復撓撓頭:「用戶有一些,但不多,因為他們現在收費。嗯,大家知道,很多中國用戶認為音樂服務收費不但『污辱了他們的人格,而且污辱了他們的智商』。」
Eric:「那收入應該不錯吧?健康、低調,基於長期成長的那種,而不是浮躁地燒錢。」
開復:「嗯,跟咱們相比,基本沒有什麼收入。」
內容合作總監:「那,他們的團隊在唱片產業應該很有威望和人脈?」
開復:「還行吧,創始人開過一家獨立音樂經紀公司,但沒在四大公司做過高管。」
全場沉默,心中都想:「巨鯨究竟是家什麼樣的公司?」
紀律檢查科總監:「他們這個團隊,這個Gary同您或您的親友是否有親戚關係?以前是否有過商業關係?」
開復:「沒有,我只在Google食堂邂逅過他一次。我還沒問過三代親人,但應該不會有親戚關係,因為離得太遠。」
開復接著說:「在所有我們看過的公司中,我們認為巨鯨是最適合的。雖然我認為他們完成任務的可能性只有15%,但我們還是強烈建議Google不但要和巨鯨合作,而且還要戰略性投資他們。」
長時間的安靜。一個有華爾街銀行家背景的人心裡想:「開復肯定是腦子進水了。你剛和微軟打完官司,在這個項目上冒險,萬一做不成,再被Google炒掉,你一輩子失業了。」
開復:「在我去中國前,你們說過要支持我。」
Eric、Larry、Sergey:「這個沒變,你來決定。」
法務總監:「必須提醒大家,最近最熱門的致富推薦就是起訴Google。一個居心叵測的人MichaelMyser在《連線》雜誌上寫了一篇文章,該文章列舉了起訴Google而成為百萬富翁的各種例子和辦法,甚至有人建議慈善事業也可倣傚,比如癌症基金會、非洲兒童遠離飢餓基金會,以及無家可歸基金會等。在我們Google搜索上很靠前的一個博客最響亮的標題就是:「急需百萬美元嗎?起訴Google吧!」
每當虛構至此,我都會笑出聲來。而且每當此時,我都會更加敬重開復,相信他在《世界因你不同》一書中說的那句話:「要有勇氣來改變可以改變的事情,有胸懷接受不可以改變的事情,有智慧來分辨兩者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