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宋元時期的霸權博弈 第94章 歷史以成敗論英雄·古人判案 (2)
    等到第二天早晨,陳德去取銀子時,那個張奴已經捷足先登了。原來,張奴在床底下竊聽到陳德談話,等他們夫婦睡著後,他從後窗跑出來,到橋下把銀子神不知鬼不覺地拿走了。林氏的心本來就不在丈夫身上,現在聽說丟了銀錢,就懷疑是丈夫欺騙她,於是對丈夫又是埋怨又是咒罵。當時,主持僳水縣政務的是晉江人吳復,他是個能幹的人,很有聲望。陳德向他訴說了自己的不幸,吳復笑著說:「你以真情對待妻子,卻不知道妻子別有所思啊!」吳復把林氏拘押到縣裡,嚴厲地進行了審問,林氏則拚命喊冤。陳德見了,心裡非常憐憫,就向吳復表示願意放棄銀子,請他不要再追究林氏了。吳復責怪他說:「你是假裝丟了銀錢,來戲弄長官吧?」說著,就讓人把他送進了監牢,而把林氏釋放回家。

    隨後,吳復派了一個機靈的差吏,化裝成乞丐,到林氏的村子裡暗地裡觀察,瞭解了林氏私通的情況,就把這兩個人一起逮捕,弄清了事情真相,並對他們進行嚴厲的懲罰。

    武則天時,曾發生一件很大的失竊案。武則天曾賜給女兒太平公主兩盒細器寶物,價值黃金千鎰,太平公主將寶物收藏庫府中,這些寶物忽然不翼而飛,全被人偷盜去了。武則天聽後大怒,她嚴令洛州長史限期破案,若三天之內破不了案,便治長史之罪。

    長史接到限令,非常懼怕,他召來各縣的縣官,限他們兩天將盜賊抓到。若抓不到,就將他們處死。縣官們也不敢怠慢,就下令手下的吏卒一日內必將盜賊擒住,否則殺無赦。最苦的就是那些吏卒。偌大一個洛州,一天之內,到哪裡去抓盜寶賊。看來只能等死了。吏卒們正無計可施,忽在街上遇到湖州別駕蘇無名。蘇無名以破案若神著名,眾吏卒如遇救星,請他幫忙。蘇無名當即應承,並要求面見縣尉。吏卒趕緊帶他見縣尉,並報:「善抓盜寶的人來了。」縣尉趕緊出來,這時,蘇無名已至階下,說:「我是湖州別駕,前來相助。」縣尉責備吏人說:「你們為何誣蔑蘇別駕,他哪裡是盜賊?」蘇無名說:「不要責怪他們。我在任上,以擒賊破案出名。凡是偷盜之人,在我面前無不現形,所以眾吏卒們將我帶來,為他們解圍。」縣尉聽了大喜,問:「請問先生用何法擒賊破案?」蘇無名說:「請帶我面見州長史,我自有良策。」

    縣尉大喜,立即帶他面見州長史。長史聽說,便親自出來迎接,拉住他的手說:「今日遇見您,真是遇到了救命恩人,請賜良策。」蘇無名說:「請帶我面見陛下。」長史立即稟報。武則天召見之,並問:「愛卿已經抓到賊人了嗎?」蘇無名說:「陛下若要臣下擒賊,請不要嚴限時日,並且寬限州縣,不要讓他們追查。將縣裡吏卒歸臣下所使,不出數十日,便可擒賊。」武則天答應了這個請求。

    蘇無名指揮各縣吏卒,放鬆追查,氣氛就緩和下來。

    過了一個多月,轉眼到了寒食節。寒食節是古代的民間節日,正值清明前夕,在此前後,民間掃墓、祭奠先人者甚多。蘇無名便把吏人們召集起來,命令他們:「你們或十人一群,或五人一組,都到東門、北門暗察。如果發現有十幾個胡人在一起,披麻戴孝,到郊外祭奠,就悄悄跟上他們,將他們的一舉一動報告給我。」

    眾吏卒按照蘇無名的吩咐分頭行動。果然發現了一夥胡人,正如蘇無名所說。他們跟便上去,掌握他們的行動,回來向蘇無名報告。蘇無名問:「那些胡人有何舉動?」

    吏卒們說:「他們身穿重孝,來到一處新墳前面,擺上供品,哭而不哀。撤掉供品之後,他們並不離開,而是在墳墓四周巡視,並相視而笑。」蘇無名拍手笑道:「盜寶者正是這伙胡人。」便帶領吏卒將這伙胡人全部抓獲,接著,又帶人至新墳處,將其挖開,打開棺木。果然,棺木之中無人,全是太平公主所失珍寶。

    事後,武則天問蘇無名以什麼方法偵破此案。蘇無名說:「臣沒有別的辦法,只不過是善識盜賊罷了。臣剛到都城之日,正是這些胡人出葬之時。我見他們行動詭秘,神色異常,就懷疑他們是盜賊。但不知道他們埋藏珍寶的地方。我料他們必借寒食節的機會,以出城祭奠為名,察看他們所偷的寶物。果不出我所料,於是我便知道了他們藏寶之處。盜寶賊掃墓設奠,哭而不哀,說明墳裡所埋不是人。祭奠完畢,又不離開,而是四周巡視,破涕為笑,說明他們發現寶物安然無恙,所以高興。我請求陛下寬限時日,就是想等到寒食節破案。當初,如果陛下督促急迫,州府緊查不放,可能會將賊人逼急,取寶逃遁。現在,我們外鬆內緊,賊人自然不感緊迫,也就不急於取寶了。」

    南北朝的時候,高諧曾因善於破案而名動一時。他是高歡的第十子。他自幼聰穎明慧,善動腦筋。北齊後主天統三年(公元567年),高諧被拜為太保,出任并州(今山西太原西南)刺史。

    并州城治當時是晉陽,汾河正好從北向南流經此城,城外汾河邊上,常有不少老嫗少婦浣洗衣服。一天,有一個婦女在汾河邊上洗衣服,有一個人騎馬從她旁邊經過。他見婦女所洗衣物中,有一雙嶄新的靴子。他就把自己腳上的破靴子脫下,躡手躡腳地走到那個婦女身後,拿起她的新靴乘馬而去。那個婦女正專心洗衣,沒料到會有這樣的事,等她明白過來,那人早已騎著馬跑得無影無蹤了,留在地下的是一雙又破又舊的靴子。

    洗衣婦十分氣憤,就拿著這雙舊靴子跑到州衙告狀。高諧聽了她遭搶的經過,經過分析,他認為此人沒有任何行裝和貨物,不是遠客,也不是商人,一定是居住附近的人,於是,他便想出一條破案妙計。他讓手下人拿著這雙靴子走到城外,宣稱:「有一個騎馬的人,在半路遇到了強盜,被殺身亡。這是被害者的靴子,望其親屬前來認領。」有一個老太婆見到靴子捶胸大哭,說:「這是我兒子所穿之靴,他是到他岳父家去的,怎麼就被殺了呢?真是不幸啊。」於是,搶靴人很快就被找到了。

    既然把判詞的好壞列入考試的標準,說明人們對判詞都很注意,很講究。這些判詞必須是四六對仗的駢體文,後來的《龍筋鳳髓判》等就是很典型的代表。

    後代的選官標準雖然變了,但影響還在,所以古人的判詞一直十分講究文采,那些判罪合理而又文采斐然的判詞,便被稱為妙判。妙判一出,往往轟傳一時。即使百代之下,讀之亦令人拍案叫絕。據林語堂的《蘇東坡傳》載,宋朝的大文學家蘇軾因為為人耿直,在朝廷中受到排擠,被貶到了杭州任通判。他並不把這一切放在心上,而是關心人民的疾苦。熙寧六年秋天,蘇軾在一些地方調查了災情後,匆忙返回杭州。當時杭州關押著一萬七千多個因違反鹽法、反對苛捐雜稅而獲罪入獄的人,正等著他去處理。

    蘇軾閱過案卷之後,認為這些囚犯大多實屬無辜。如果判罪,著實過分,如果開釋呢,又怕朝廷追究。他正在苦思的時候,裡正忽然來報說:「城東街春霄樓出了命案,妓女李秀奴被殺,兇犯已被當場抓獲,現押解在外,請老爺明示。」

    蘇軾一聽,覺得有人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殺人,只得將審理囚犯一案放下,把驚堂木一拍,喊道:「帶來!」原來,那殺人犯是靈隱寺的出家和尚瞭然。這個和尚亦通詩書音韻,平時喜歡附庸風雅,愛結識名流,與蘇軾有一面之交。當下蘇軾審問道:「瞭然,為何殺人?」了然此時並不抵賴,誠惶誠恐地答道:「貧憎三年前認得李秀奴,後來便逐漸愛上了她,雙雙發誓,生死相依,永不分離。誰知她愛財不愛人,待貧僧床頭金盡,衣衫襤褸,她便不見我了。貧僧一氣之下便殺了她。」

    了然說完了這些話,便將手臂露出讓蘇軾看,但見皮膚上刺了兩行字:「但願生同極樂國,免教今世苦相思。」

    這真是十分滑稽的事情,一個和尚竟然如此放蕩,這在當時實在少見。蘇軾十分氣憤地說:「杭州方圓百里餓殍遍地,你個禿驢,不行佛家道德,唸經超度眾生,反而不絕紅塵,貪色殺人,罪不容赦!」隨即提起筆來寫了這樣的一首判詞:

    這個禿奴,修行忒煞,雲山頂上空持戒。只因迷戀玉樓人,鶉衣百結渾無奈。

    毒手傷人,花容粉碎,色空空色今安在。臂間刺道苦相思,這回還了相思債。

    蘇軾寫完了判詞,隨即畫上一個大大的「斬」字。不料這和尚竟然哭道:「蘇大人害苦了我!」蘇軾很奇怪地問道:「殺人償命,難道本官冤枉了你不成?」了然說:「倒是沒有冤枉小僧,只是那判詞有點……」蘇軾笑著說:「判詞怎麼了?」了然說:「大人文名滿天下,你把判詞公佈出去,必然轟傳天下,小僧在九泉之下也不得安生了。」�C

    江盈科的《雪濤諧史》中有一則笑話判詞也很妙:

    嘉靖間一御史,蜀人也,有口才。中貴某,欲譏御史,乃縛一鼠蟲,曰:

    「此鼠咬毀余衣服,請御史判罪。」御史判曰:「此鼠若問笞杖流徙太輕,問凌遲絞斬太重,下他腐刑。」中貴(太監)知其譏己。然亦服其判斷之妙。

    據《清稗類抄》記載,說丁寶楨撫閩時,某縣有發墓開棺剝取屍身衣飾一案。當時縣裡的幕僚為了減輕對自己的處分,設法於呈文中避去發墓開棺的字樣,其詳文有云:

    勘得某處有厝棺一具,棺材後壁鑿有一孔,圍圓一寸三分,據屍親某某供稱,屍身頭上,失少金簪一支,顯系該賊由孔伸手入內,拔取金簪,得贓逃逸。除懸賞購緝外,理合勘明詳報。

    丁氏閱過呈文,於尾批云:

    以圍圓一寸三分之穴孔,竟能伸手入內,天下無此小手。棺後伸手,拔取屍身頭上金簪,天下無此長手。該令太不曉事,應即撤去,候飭伺遴員接署,另行詳勘。

    幕吏狡猾,欲蓋彌彰,豈料弄巧成拙,聰明反被聰明誤,實在是自作自受。

    【評議】

    誠然,上述的實例在今天看來不足傚法,因為它們既不符合今天法律的公文程序,也不符合今天破案的要求。但是,我們是否也可以從中看到古代辦案人員的「文化素質」,也許正是由於這種「文化素質」的存在,冰冷的法律條文似乎也變得富有文化氣息,也許正是因為他們在辦案時的「文」辦而非「武」辦的態度,我們「以德治國」的傳統才落到了實處,「法制」才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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