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首富黃光裕 第22章 窄門篇 (8)
    其六,有人指責黃光裕在十數年時間內,編織起巨大的「黑金政治」網絡,多年來花費巨額人民幣,在政府有關部門買通了很多官員為其充當保護傘。更有甚者,還買通網站、報刊等眾多宣傳單位,實施所謂的「黑金媒體」計劃。這些指控雖然沒有確鑿的證據,但網絡上關於黃光裕出事被查的新聞網頁曾經大量被刪卻是事實。

    有媒體還透露了這樣一個細節:兩年前那一波有關黃光裕被調查的輿論漩渦中,北京一位媒體記者也參與了針對黃氏事件的報道采寫,報道簡要揭發了黃光裕的發跡過程,並對這種財富積累的方式表示了質疑。據悉,稿件刊發之後,國美公司一位副總裁大為光火,透過電話對這位媒體人士發出恫嚇,警告這位記者「走在胡同裡的時候要當心,免得被砍了幾下還不知道是誰砍的」。

    ……

    從十幾歲開始創業,20年的時間裡黃光裕和他旗下的國美電器受盡了同行的排擠和媒體的非難,但年輕的黃光裕已經修煉得幾近老僧般刀槍不入了。企盼像成吉思汗一樣在自己的商業帝國開疆拓域的黃光裕,卻沒想到他的強悍也會像成吉思汗一樣不幸成為阻嚇小兒夜啼的利器——2006年7月25日,當黃光裕宣佈以50多億港元的代價收購永樂電器時,他充沛的野心與強悍的作風再一次讓媒體震驚。當天,因為新聞發佈會的時間一再延遲,國美電器於是安排參會的100多名記者先到公司附近的金山城酒店吃飯。其間發生了一個有趣的小插曲:有一位記者幾次催促服務員,讓她把餐巾紙拿上來,但因為酒店突然接待了十幾桌客人,忙得暈頭轉向顧不過來。那位記者怒了,大聲呵斥道:「你們敢不聽話,小心黃光裕收購了你們……」

    當然,黃光裕到底「黑」不「黑」,我們無權評判,這要由公安機關來調查和法院來判決。

    〔重點解析〕

    民營企業家的「窄門」

    楊絳寫過一本叫《洗澡》的小說,描繪的是一群知識分子在「三反五反」運動中的心路歷程。洗澡當然指的不是到澡堂裡去舒舒服服地「洗刷刷」,而是拿著鋒利的手術刀,對自己的靈魂和思想進行徹底的解剖和清洗。「洗澡」在當時也被稱為「割尾巴」。

    中國的部分民營企業家也是時常被要求「洗澡」的。為什麼?除了他們的某些行為與當時的政策及法律有牴觸以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他們天生多了一條尾巴,這條尾巴叫「原罪」。

    關於中國式原罪的由來,各方人士提出了許多不同的看法,綜合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個是馮侖的觀點,他認為原罪是最初制度安排上的困境和悖論造成的原發性疾病。他總結道,在中國,人們沒有錢才辦公司,而創業資金大多靠借高利貸所得,而這種高利貸轉成的資本金,一開始就面臨著「必須暴利」的壓力,於是走私、投機倒把、偷稅等非法的暴利行為成為商人們的必然選擇。而靠著家裡借高利貸的4000元跑到北方去倒賣電子商品的黃氏兄弟,便是馮侖書中這種「由最初制度安排上的困境和悖論所造成的原發性疾病」的典型。

    一個是吳曉波的觀點,他認為原罪是人們在改革開放過程中觀念突破所導致的必然結果。吳曉波指出:「在改革開放最初的十幾年時間裡,觀念的突破一直是改革最主要的動力,哪些地方的民眾率先擺脫了計劃經濟的束縛,哪裡就將迅速地崛起,財富向觀念開放的區域源源地流動。而很多的改革又都是從『違法』開始的,那些與舊體制有著千絲萬縷關聯的規定成為改革的束縛,對之的突破往往意味著進步,這直接導致了一代人對常規的蔑視,人們開始對制度性約束變得漫不經心起來,他們現在只關心發展的效率和速度。」

    一個是經濟學家張維迎的觀點,他認為原罪源自於制度的不確定性。張維迎提出,不確定性可以劃分為市場的不確定性和政策的不確定性(制度的不確定性),創新劃分為技術的創新、商業的創新與制度的創新。而我們中國企業家很多時間在忙於應對政策的不確定性、在忙於制度創新,而西方企業家主要在忙於應對市場的不確定性和技術、商業的創新。因為「工夫在詩外」,稍有不慎,企業家就會掉進各種「陷阱」。

    一個是學者秋風的觀點,他認為是權力尋租導致了原罪,民營企業家的原罪問題本質上是權力市場化的原罪問題。秋風說:「原罪的根子就在腐敗的官員身上,受益的是官和與官勾結的商。官用暴力來壟斷資源,交給壟斷公司經營,官商勾結的特權群體,就是原罪的主體。都是『權』在作怪,『官』在作怪。」

    當然,還有一種比較普遍的觀點,就是認為一些企業家缺乏法律意識和道德約束力,從而導致了原罪的滋生。秋風分析了這種因果關係:「對於商人來說,置身於權力不受限制的環境中,假如缺乏必要的內心道德約束,那就非常容易從迫不得已的制度受害者變成有意識的特權分利者。」

    還有一種觀點,來自於學者楊鵬和企業家武克鋼。楊鵬認為,原罪觀念產生的一個重要因素,就是中國鋤強扶弱的傳統,認為這是一個醜惡的文化傳統心理。「富者就是強者,強者就是豪強,豪強就是壞人,一切個人財富的積累,都以罪惡為基礎。」

    身為雲南紅河集團董事長的武克鋼,寫了一篇頗具份量和影響力的文章——《中國呼喚工商文明——兼論企業家的社會責任》。在此文中,武克鋼大聲疾呼:「社會上一些人,總把真正的企業家和並非企業家的富人們混在一起罵,恨不得一起剝皮抽筋才甘心。難道把我們這些企業家剝了皮抽了筋,社會財富就增加了、就業就增加了?不會,中國只會更窮、更亂,更不公平。中國社會是一個火坑,裡面有燒烤我們企業家的火苗子,裡面有對生產發展和財富發展的破壞性心理和情緒,一種對中國發展完全不負責的仇恨。暴民和暴君的心理和文化還在威脅著我們。」

    在秩序和法規尚未健全的地方的黃光裕之流,無疑好像處於一片叢林地帶之中。他們更多秉持的是一種叢林法,腳踏原罪的地雷卻渾然不知。

    在馮侖的《野蠻生長》一書中,對處於「叢林法則」狀態的民營企業家有過生動的刻畫:「在民營江湖時代,民營企業彷彿為匪為盜,或者像遊俠,因為我們在過去的舊體制內長期被限制,一旦突然離開以後,實際上有一種特別輕鬆和自由的快樂。」

    同樣處於「叢林法則」時代,但有的人很早就警醒、開始抽身而出,有的人卻一直沉溺其間、難以自拔——

    在2008年一次接受媒體的採訪中,柳傳志坦承了自己的「原罪」:「一次是1987年為發放第一次承包後的獎金,為逃避所得稅我們用支票換現金,1989年被查出罰款30萬元,我受到(中國科學院)審計局副局長陳沖同志的警告;一次是1990年,我們用散件組裝的方式進口微機,被人告密。儘管全中國的微機都是用這樣的方式進口的,沒有任何一家繳整機稅。儘管有的廠家甚至靠倒賣批文為生,但是民不舉官不究,我們那次受到了重創。當時的總裁室秘書陳淑華同志可以證明,我作為法人代表已經做了最壞的準備,李勤同志分工保證送飯探監,但最後的結果沒有那麼嚴重,以罰款200萬元結案。」

    柳傳志之所以能走出「叢林」,不能不歸結為他深刻的洞察力、價值觀,以及推動環境「和平演進」的智慧。他說,「大環境改造不了,就努力去改造小環境;小環境還是改造不了,就好好去適應環境,等待改造的機會」。又說,「不做改革的犧牲品,而做改革的促進者」。與此同時,聯想努力推動企業改制,因為「產權機制對於一個企業的發展來說應該是第一位的」。

    在創業早期,因為熟練地操縱政商關係,通過「不正當的競爭」,華為迅速崛起。但任正非的超人之處,就在於能及時、果斷地進行「刮骨療傷」。1996年,任正非進行了一場堅決的自我救贖,其標誌就是第二年初出台的八易其稿、共有103條的《華為基本法》。這是中國第一部企業自行制定的管理大綱,也是任正非主動給自己套上的一個「緊箍」。

    同樣在創業初期有過倒買倒賣之類「原罪」的王石,卻異乎尋常清醒地選擇了與其他創業者截然不同的道路:那就是不做老闆,只做一名職業經理人,只求名不求利。不做老闆,第一可以擺脫合夥人之類的問題,避免了因合夥人矛盾產生的爭鬥甚至互相追殺的危機;第二可以為公司選擇正確的業務取向,所以萬科才有了超過25%利潤的項目不做的規定,不會為了牟取暴利從而犯下違規圈錢、行賄腐敗、錢權交易等原罪;第三是導致了公司治理結構不一樣,因為自己不是老闆,就一定會有一個董事會,一定會形成經理人文化,而不是股東文化。正是因為公司治理結構完備,作為創始人的王石被制約了23年,沒有犯大的錯誤。

    ……

    從野蠻生長走向文明生長,而這一條路注定將是狹窄的,並且人們不太願意去選擇。正如《聖經·新約·馬太福音》所告誡的一樣:「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

    而在馮侖眼裡,牟其中是一個性格與王石幾乎完全相反的人,王石身上所不具備的缺點,牟其中幾乎都有,比如說粗暴、冒險、不切實際、膽大妄為、江湖習氣濃重。最讓馮侖震撼的,是牟其中居然可以沒有一點道德感。在中國民營企業家中,有一大批像牟其中那樣的人,他們秉持「叢林法則」,在商界稱雄一時,但最終都以悲劇收場。

    對唐萬新的沉淪,馮侖認為還有幾個重要的原因,其中有一條就是法制環境、市場環境變了:「1996年以前市場監管還不是很嚴,我們還有改正錯誤的機會,那時收手還來得及,只要我們內心真的想『學好』,外部環境還是會給我們機會。這就像小偷偷了東西,自己意識到危險,老老實實改了就好;可趕上『嚴打』,贓物交了也不行,都要判刑。德隆屬於後者。」

    「深黃的林子裡有兩條岔開的路/可惜我不能同時去涉足/但我卻選了另外一條路/它荒草萋萋、十分幽寂/顯得更誘人、更美麗……」美國詩人弗羅斯特的詩作形象揭示了20世紀90年代中國民營企業在面對原罪時猶豫與徘徊的處境。就在柳傳志、王石、馮侖等人迷途知返的時候,黃氏兄弟卻在原罪的叢林中越走越遠。

    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哪裡墜落的,並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臨到你那裡,把你的燈台從原處挪去。

    ——《聖經·啟示錄》

    猶記當年初貴時,曾有記者問黃光裕:「你這個首富的頭銜是否花錢買來的?」他哈哈大笑:「我煩死胡潤了,還給他錢?他的這個榜是個『通緝令』,誰上誰倒霉!」想不到一語成讖。

    黃光裕最後一次公開露面是在11月10日的汕頭粵東僑博會,當時廣東省的主要領導還接見了一個月前又榮任首富的黃光裕。領導鼓勵他說:「國美集團是家鄉人民的驕傲,希望繼續為廣東的建設作出更大的貢獻。」其間,他還抽空回了一趟老家鳳壺村,但並沒有多作停留,只是在當地官員和一群保鏢的陪護下,在村子裡轉了半個小時就絕塵而去。

    一周後,他即被公安機關調查了。關於抓捕黃光裕,有這樣一個版本流傳:當時,中央高層直接給北京市公安局下達了命令。2008年11月17日21時55分,在北京市公安局的領導親自率領下,經偵總隊的警察們全副武裝趕往目的地。而此之前,幾乎所有參與的人都不知道此次行動的具體目標。

    「抓捕黃光裕!」領導一聲令下,警察們便包圍了該樓層並撞開大門,目瞪口呆的黃光裕只得束手就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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