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ail大戰
以前有個同事無論大事小事都喜歡寫E-mail,那怕被他mail的人就坐在正對面。他的理由是:如果當面說或者在電話裡講,對方左耳聽右耳也許就忘了,許多事情從此死無對證。寫成E-mail,白紙黑字,誰也賴不掉。他電腦裡保留著自他懂得收發E-mail起的所有郵件,最早的一封是1996年的。每次換電腦,都要把這堆數以萬計的郵件搬到新家去。
自從E-mail作為正式文件形式被公司接納後,閱讀公司E-mail有時就成為一種額外的樂趣,甚至比朋友窮極無聊時群發的小遊戲還有趣。
記憶深刻的一封mail來自我們的CEO,主題是:致本公司傑出的S/M團隊。所有人收到mail後都以為大老闆心情甚佳,給大家開個玩笑。細看才知道,原來他的S/M是Sales和Marketing的縮寫。這還不算,當他發現大家都在偷笑時,竟然摸不著頭腦。直到後來逼問一個助理,才明白原來S/M另有深意。一個經典公司八卦就此誕生:老闆竟連S/M都不懂。
有的mail像慧星一樣,拖著長長的尾巴。一條一條看下去,也許就是一場如火如荼的戰爭。
收到過一封莫名其妙的郵件,一個平時連臉也不太熟的同事聲淚俱下陳述他的委屈:「親愛的全體同事,以下是我做這個項目的具體時間表,請各位明察。」下面是一張沒頭沒腦的時間表。這時突然看到屏幕旁的下拉滾軸顯示,這幾行字還僅僅是這封信的開始。一封封讀下去,就像一篇長篇小說。原來他們的項目誤期了,客戶很生氣,不僅不準備付款,而且根本不打算再與他們合作了。第一封mail是客戶發給項目經理的,彬彬有禮地陳述了拒絕付款的理由。項目經理群發給小組成員,希望大家找出責任人。然後小組成員接二連三的回復,間中還有證人與證詞。後來有人在回復的時候,順帶抄送給了大老闆。最後把責任落實在幾個一直沒有回復的人身上。其中一個被逼急了,於是寫了這樣一封信,抄送全公司員工,以示清白。
可別小看了E-mail功能中的抄送、暗送、轉發等功能,簡單的幾個詞,裡面大有玄機。他們有時比會議更曖昧,比八卦傳媒更辣手。記住,你所寫的每一個字,都將作為之後的mail法庭中的證詞。
據一位微軟的員工說,他們設計的郵件產品,除了抄送、暗送、轉發等功能,還有「不得抄送」、「不得暗送」、「不得轉送」甚至「不得回復」、「閱畢自行刪除」等功能。只是這些新武器還沒有被廣泛掌握。看來,若想打好下一場升級的mail戰爭,先要把郵件新功能研究透了再說。
鬥爭的快感
三四十歲的鐵桿朋友聚在一起,偶爾會分享職場鬥爭經驗。大到頂頭上司因升職未遂跳了槽,自己是否應該跟著一起走,小到E-mail裡一句有點怨氣的話,究竟應該怎樣措辭。
如果二十多歲時對類似的事情還會反感、畏懼、逃避的話,三四十歲的時候,越來越多的人更傾向於選擇重在參與的積極態度,或者至少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明哲保身的計策。一位跳過四五次槽,終於在一家公司的銷售總監職位上安頓下來的才俊說:現在我知道,哪裡都有鬥爭。你不跟別人鬥,就會被別人鬥。在「與其,不如」的原則下,他開始調動三十多年積累的全部生活經驗,投入戰鬥,並成功地粉碎了幾個想擠走他的陰謀。
參與過職場鬥爭的副作用是,你會慢慢習慣於身陷這種爭鬥,甚至開始享受鬥爭的過程,
陶醉於不斷升級的鬥爭技巧,就像武俠小說中剛出鞘的劍,沾了血後,從此見了血就容易興奮。如果說有的人把職場鬥爭當成噩夢來做的話,還真的有人把它當作補藥來吃,越鬥越來勁。
以前有位老前輩經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是:IfightbecauseI』mright。言下之意是她是為正義而戰的。言下之意的言下之意是,如果處在和她同樣的情況而不鬥爭的話,就是對真理和正義的背叛,是違背職業道德的。這是我聽到的對職場鬥爭最崇高的詮釋。在她的辭典裡,職場鬥爭哪裡是黑暗或者骯髒的,根本就是每個職業人神聖而不可褻瀆的天職。
對精力旺盛的聰明人來說,既然運氣不好,沒能生在成就拿破侖的戰爭年代,只好在職場上殺個痛快了。前幾天遇到的一位富商就是這種人。在做生化產品成功之後,他又大舉入侵房地產業、影視業,區區幾年,把競爭對手殺了個乾乾淨淨後,踏平了涉足的所有領域。如今又進入事業的平穩期,沒那麼多仗打了,他閒不下來,又插手妹妹的選婿風波中,成功趕走了四五個妹妹找來的「小白臉」。
當下紅遍中國的易中天,講的題材雖然是三國,其實講的就是一部職場鬥爭大全,難怪吸引了無數職場精英的追隨。只是鬥爭高手曹操在戰鬥間歇登臨碣石之際,還能有閒情逸致寫下「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漢燦爛,若出其裡」的浪漫詩句。不知道是不是每個參與戰鬥的人,都依然保有這種詩情畫意。
踢人遊戲
一個同事悄無聲息離開了公司,因為跑到老闆的老闆那裡去告老闆的狀,結果被直接老闆踢走了。她很委屈,因為大老闆曾向她抱怨過對小老闆的強烈不滿,並表示願意直接和她溝通,幫她解決問題。但很顯然不是這種問題,是她搞錯了。
有個大學同學最近跳槽到一家貿易公司做市場推廣經理,剛上任三個月就灰溜溜地離開了。因為他的老闆很強硬,大事小事一手包攬,讓他淪落為事實上純粹的執行者,或者,老闆的高級秘書。不久前,公司認為他們的一個活動做得極其失敗,屬於嚴重失職。不幸的是,所有的人都以為我這位同學是全部的責任人,於是成了理所當然的替罪羊,只好引咎辭職。
哪裡都有遊戲規則。只要你想扮演這個角色,就要遵循這個規則。當然,你有權選擇不玩這個遊戲,玩另外一個。
布拉德?皮特主演的《秋日傳奇》裡,他哥哥是個玩人類遊戲規則的好手,善於擺平各種關係,包括家庭關係,於是成了議員。他自己適合自然選擇的遊戲規則,熟諳弱肉強食的生存規律,所以他年輕時能殺熊,年老時就被熊殺了。他弟弟是個理想主義者,以為美好的理想意味著一切,結果是跑了老婆丟了性命。可見光有理想不理會規則是行不通的,除非你不想要老婆也不想活太久。
只是,遵循或者駕馭一種遊戲規則往往要付出一些代價,時間、精力就不說了,也許還有良心、正直,或者道德……個中得失,孰輕孰重,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桿度量衡。
黛安娜的死被部分人認為是一個政治事件而不單單是個車禍。我寧願相信前者,寧願相信她在這個政治遊戲中被踢出了局。一個位高權重的女強人曾當我面評論她:她真是個笨女人。她以為婚姻是她的生活,其實她搞錯了,那只是她的職業。
我覺得,黛安娜很清楚那是個職業,她只是累了,不想再玩下去了。
馬屁有道
以前的一位同事最近忙著為他現在的老闆介紹專打離婚官司的律師,因為他的老闆在鬧離婚,而這位前同事又正好是法律系畢業的。
這件看上去合情合理的事在一些議論中變成了:他可真會拍老闆的馬屁。
按這種議論的邏輯進行推理,可以得出如下結論:只要是為老闆、或者任何比自己級別高的同事做工作以外的事,就是拍馬屁。
之所以會有人這麼議論,是因為職場中溜鬚拍馬的事實在太多了,而且無論是中資還是外資機構,政府還是皮包公司,只要有上下級存在的地方,馬屁就像苔蘚一樣無處不在地陰暗地生長著。更何況,在情商被一再強調的今天,稍有一點智商的人都能意識到馬屁對於潤滑人情的重要性。
當然,爭著去誇老闆排出的氣體是香的之類的馬屁早就無法適應時代的需要,現在的水晶心肝玻璃人兒們,更願意去迎合上司的良好感覺,比如用百米衝刺的一路小跑去執行老闆的微不足道的命令。有位新上任的老闆最喜歡誇獎一位愛在辦公室裡演示短跑速度的員工:你們看看人家,無論我叫他做任何事,他都是跑步去的。
雖然不善於跑短跑的員工得不到這位老闆的青睞,但那位喜歡顯示短跑才能的愛將也很可能在別的老闆那裡坐冷板凳。
一位朋友有次提到,她的下屬,一個八十年代出生的女孩,去日本出差,竟然打了個越洋長途回來,只是為了問她喜不喜歡吃一種膨化食品。她不喜歡。於是這個女孩給她帶了一種海苔味道的特色點心,此外還沒有忘記買一大盒巧克力,給同事分享。倒不是因為海苔點心不合口味,而是那個越洋長途,讓這位朋友不太舒服:「這個小孩兒太有心機了!」一個多餘的電話,使得馬屁拍到了馬腿上。
如果那位短跑愛將在她手底下打工,沒準也會慘遭雪藏,理由是:「太誇張了吧,用得著跑步前進嘛,這個小孩兒太有心機了!」
然而據我所知,那位法律系的前同事一直是介紹離婚律師的熱心人,可能是離婚率越來越高的原因,他的免費服務對像從同事、客戶成功擴展到做清潔工作的阿姨。因此為老闆免費服務,絕對是一種慣性。當然,這個舉動贏得了老闆的青睞,那純屬意外的驚喜。遺憾的是這種青睞,應該沒有大到不加班也照樣升職的程度。
最辛苦的還是當屬短跑愛將。問題是,他只在上司面前跑,還是在所有同事面前都跑;是在所有上司面前跑,還是有選擇地在少數幾位上司面前跑,這應該是道挺難的選擇題。萬一跑得不均勻,說不定還不如不跑。
不能拍的馬屁
有些沒寫在工作職責上的事兒,做做無妨。凡是有台能上網的電腦的員工,誰會忙得連網上的新聞和熱門視頻都沒空看呢?與其在網上磨洋工打發時間,不如利用它們做些疑似「拍馬屁」的事兒:比如給客戶打個讚揚電話,誇他的博客文采好;比如幫熱愛唱KTV的老闆搜集一些新歌mp3,當然事先要研究他喜歡的風格,別忘了送頂「歌神」的高帽子;比如給即將離職的高管寫一首情深意切的十六行詩,歌功頌德之外不經意間流露出依依不捨的情緒——誰知道人家是不是被挖走坐更高的職位了呢?
這些舉手投足之勞的小事兒——大部分屬於禮節性或是保姆性的,說得難聽點,是馬屁,是阿諛奉承,說得好聽些,是懂事,善解人意,甚至善良勤勞。難道不是嗎?作為公司員工,主動與客戶維繫優質的關係;作為下屬,積極為上司分擔勞動密集型事務;作為同事,樂於在辦公室創建其樂融融的工作氛圍。如果業務能力相當,這樣的員工不升職,升誰的?
但職場上人與人之間的相處常常不是按照「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的老法則來的。恰恰相反,你過於勤勞,就容易致使你的受益人懶惰;你過於善解人意,就會培養別人的貪得無厭。就像溺愛的母親和被寵壞了的兒子,當兒子終於犯下滔天大罪時,很難說清母親的過錯究竟佔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