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學生不斷地對我關於婚姻的文章發出詰問:婚姻真的那麼重要嗎?人必須要結婚嗎?
我以前討論的更多的是關於人類集體選擇的問題,但他的問題是一個個人的問題。既然是個人問題,我們就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回答這個問題。
當克爾凱郭爾對集體、理念等這些普遍的人類精神現象發出質問時,他強調:我就是那個個人。他似乎試圖想還原在人類沒有為這個世界命名時的那個詩意的混沌的世界。的確,在那個時候,柏拉圖所強調的理念還沒有產生,人類還沒有普遍的公理,自然也沒有普遍的婚姻形式。但自從人類的思維開始影響自身的生活,開始為這個世界命名並逐漸歸類的時候,人類就被各種各樣的想法分門別類了。集體意識誕生,並且很快就限制了個體意識的蔓延。
在人類學、進化論沒有產生之前,幾乎沒有人敢於說:「我要過一種不同於整個人類的生活,我要和動物一起退回到人類還沒有精神生活的那個混沌的時代。」那麼,他不但被人類認定為瘋子,而且無路可走。他所說的那條路已經被讓人絕望的幾百萬年時光吹沒了。
剩下的時光的灰燼。蒼蒼茫茫。
既然不能,那麼,就必須在一個集體化的世界裡生存,而這個世界裡,到處都是可怕的規矩,到處都是世俗的法則。婚姻法則便是如此。婚姻解決一個問題,性的集體分配。不是按你個人的意願進行分配,而是按集體的原則進行。你沒有婚姻,那麼,你的很多問題特別是圍繞性而產生的一系列的個體因素就會突顯出來,令你不安。你的婚姻不是你自己的,而是一個集體的。這個集體有時候看上去只是一個家庭,但實際上是一個社會組織。
一個最簡單的例子是,你如果不結婚,你就要不斷地去戀愛,或者找性工作者,這些也許沒人去管你,但在兩個時刻就會有人管你。一個是當你到成家的時候沒有成家,你的家人就會管你,因為你的婚姻不是你自己的,而是這個家庭的一件大事。第二個便是你可能會踏入已婚者的家庭,也就是成為一些家庭的潛在的敵人。所以社會要管你。
但你畢竟是一個個人,你有自己的諸多想法,很多是與集體社會相牴觸的。所以,人類成為你最大的敵人。到底是你要成為人類的一分子,還是你要成為單獨的一分子。這是我們在青年時期與社會格格不入的原因所在。
當我們勇敢地從「人類」這個集體中走出來,成為一個與「人類」對立的存在時,用當下的種種觀念來判斷,我們必然是悲劇,這只是「人類」的視角,但是,當我們用「我」的視角來判斷,「人類」則是非法的。這就是我們存在的悖論。
所以,怎樣來回答我的學生的問題呢?
我只能給他一個選擇題,但答案有兩個:一個是人類的,一個是個體的。選哪一個是自己的問題。
如果用我們今天的「人是社會關係的總和」這樣一種觀念來判斷他的選擇,當然是一種誤讀。他與這種觀念是錯位的。但他有什麼道理呢?他能自圓其說嗎?假如用現有的知識系統來回答,顯然他不能。
但他有這樣一種願望。這難道也錯了嗎?
人類到今天,已經成為地球和整個生命界最大的危險,人類的數量需要遞減。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我讚賞丁克家庭、不可能造成危害的單身家庭(但這很難)。
更確切地說,若不去傷害那些確定的家庭,我讚賞人們不結婚,去過他們自己的生活。
這樣的回答,是一種苟且,也是想給那些「人類」的「對立者」一種追求自我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