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天,張維又來到圖書館裡,繼續寫他的論文。裡面靜悄悄地,除了翻書的聲音,就是咳嗽的聲音。張維寫了一會兒後,突然聽到有人在他耳邊說:「不要再寫了,寫這些有什麼意義嗎?」他聽了半天,覺得像是方教授的聲音,又像是易敏之的聲音。當他靜下心來想聽明白的時候,那聲音又沒有了,可是他再次要寫的時候,那聲音又出現了。他痛苦極了,知道自己又出現幻覺了。
於是往宿舍走。走到半路上時,就發現有個人一直盯著他,很兇惡的樣子。他嚇了一跳,眼前出現了林志高的形象。很顯然是林志高還要殺他。他趕緊往宿舍走。一路上,他總是能看見一雙兇惡的眼睛,不時地瞥著他。他回到了宿舍,把門關好,心裡才安穩一些。但是,他想,那些歹徒肯定知道他住的地方,他必須得轉移,否則就沒有安全。正在這時,他聽見樓道裡有腳步聲,便斂氣靜聽。他的心跳得很厲害,只聽那聲音越來越近,最後在他宿舍門前停下了。他趕緊找了一把陸友做飯用的菜刀。他聽見那人在門口自言自語說:「就是這間房。」張維覺得自己完了。他覺得自己不能死在戰場上,卻將死在這樣的時刻和方式下,真是悲哀極了。
這時,門被敲響了。張維不知道怎麼辦。又在敲門。張維想,怕什麼呢?君子坦蕩蕩,沒做什麼壞事,就不怕那些惡勢力,應該出去一拼,也算是英雄一回。他把刀握在右手裡,背在後面,左手開了門。他怒視著,準備戰鬥。
一個大高個青年站在門口,看了看他。他發現那人的眼裡的確有一股凶相。那人把頭伸進宿舍,四處看了看,說:「怎麼不在?」張維問:「你說什麼?」那人一看張維的眼睛,縮了回去,高個子彷彿一下子小了許多,說:「不在,算了。」就走了,幾乎是小跑著走了。張維心想,肯定是歹徒看見了他憤怒的眼神,害怕了,走了。他有些高興,覺得自己還是很勇敢的,跟過去一樣勇敢。
但是他想,這次是人家一個人,下次如果人多一些,人家就不害怕他了,那他可就不能自保了。他覺得自己只有三條出路,一是一直呆在人多的地方,那些人就無法下手了,二是要轉移地點,住在比較安全的地方,三是直接找林志高等人,跟他們面對面鬥爭。
他很快發現第一條出路是不行的,因為他只要在人多的地方,就會四處觀察,不觀察不要緊,一觀察就發現有很多雙眼睛都在盯著他,甚至大部分還是女的。有幾個女人似乎認識他,衝他要笑。在那幾個裡面,還有個別的長得挺漂亮。他更為警惕,漂亮的女人更可怕。這樣幾天下來,他就堅持不下去了。
於是,便開始第二條出路。他想到了老吳。他想,如果在老吳家住著,有老吳一直在家,歹徒們也不敢輕易上門,可是,他不願意再見到老吳了。老吳原來只是一心想讓他入基督教,他雖然很反感,但並不討厭,可是後來的那些事讓他很反感這個人。他覺得那些人只是表面上裝作信教,不但在騙別人,還在騙自己,真是可惡。他又想起了任世雄。不行,任世雄那兒他沒去過,聽說太遠,他不想去,而且任世雄最近以來一直在他耳邊指揮著他寫這寫那,他不想再讓他指使了。他又想到了李寬,這個人還不錯,不過不能去他那兒,已經給人家添了那麼多麻煩,他又那麼心善,不能再影響人家的前途了。最後他想到了巫麗。他想,他雖然不喜歡這個女人,對,現在應該把她叫女人,或者把她幹脆叫妓女,她可能跟黑社會有關,不行就讓她找幾個黑社會的,暗中查一查是不是林志高派人要殺他,如果是的話,就把那幫人一一殺了,但是,也不行,他怎麼能找那樣一個讓他生厭的女子來幫忙呢?她不要臉,不講道德,他可不行,他是求道之人,怎麼能跟她混在一起,而且他一旦住進她宿舍,那不就等於是羊入狼口嗎?看來,這世上沒有一個能幫自己的人了。
只好想第三條出路了。這也符合他的性格,直來直去,衝鋒陷陣,置生死於度外,敢冒天下之大不韙。不過,他想,很可能自己還沒有到林志高的家裡,就浴血戰死在惡徒堆裡。不行,如果要去,必須得寫下一份遺書,得告知天下人我張維是怎麼死的。張維便寫了一封遺書,裡面寫了他自己短短的一生所要做的一些事和已經做的事,寫了他將怎麼死的,最後,他寫道,如果他死了,有人要出版他的那些作品,他也願意,但要把所有的報酬都給荒縣三里屯的劉惠惠妹妹。他寫到最後一條的時候,淚流滿面,他覺得自己是多麼地不幸啊!
他把遺書就放在枕頭旁邊,然後從枕頭下拿出一把鋒利的匕首。那是一個西藏的朋友在上大學時給他送的。他不能拿太暴露的兵器,他想,他必須要在白天去。林志高家肯定沒有太多的人,他就不必奮戰了。他想,他必須和林志高單獨對峙。
他在路上想起了李連傑拍的一個片子,名字他忘了,只記得李連傑演的是方世玉。在一個楓葉飄飛的黃昏,李連傑孤身一人,身負許多刀劍,冒死來救自己的母親。他想起李連傑把眼睛蒙上,因為他不想殺自己的兄弟,可是那些走狗們還是擋住了他的路,於是,他只好殺人如麻,踏過那些人的屍體來到了敵人面前。他想起了那首耳熟能詳的音樂。他悲壯地往前走,幻想著前面這些人本是他的同學,可是現在都成了他的敵人,於是,他一片片把他們殺戮,整條大道上血流成河,最後他終於站在了林志高面前。但是,他發現那些學生一個個在看見他帶著血絲的眼睛時,都紛紛避開了。他想,要麼,他們還當他是兄弟,要麼就都是膽小鬼。他覺得自己右手裡拽著一把滴著鮮血的長刀。他覺得自己應該傾斜著身子往前踏,對,不是走,是踏。
他終於殺到了林志高的樓下。有人無數次地對他說過,林志高和崔靜怡就住在這幢樓上,三樓左側。他左右看了看,沒有敵人。於是,他整了整身上的衣服,把渾身的鮮血都抖乾淨,然後他扔掉了那把長刃。殺最後的敵人是不需要利刃的,必須要肉搏。但他把那把狀如李尋歡的飛刀的匕首藏在了手裡,在最後的時刻,他必須竭盡全力地閃出那把飛刀,把惡貫滿盈的敵人殺死。這是必須的,否則就不完美。
到了林志高的門前時,他側過了頭,就像李連傑要殺他最恨的敵人時那樣。他敲響了門。他想,門肯定是自動開的,武林中的門不是一般的門。林志高必定在裡面以逸待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