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策越開心 第14章 神啊,賜個妞吧
    都歸我

    自習課,美麗不小心放了個屁。同學們都轉過頭來,這時暗戀她的小明忙說:「不好意思,是我放的。」過了會兒,美麗忍不住又放了個,也在暗戀她的小杜忙替她辯護道:「既然大家這麼高興,我也放個湊湊熱鬧。」可是,過會兒美麗又放了個,這時有人問:「這又是誰放的啊?」同時也在暗戀她,而且更喜歡她的英俊站起來說:「是我放的。」然後指著美麗道:「她以後放的屁都歸我啦!」

    自戀男的追問:女孩都這樣嗎

    在我英雄年少時,有一個女生,她願意為我失去生命——她輕意志堅定地說:你再纏著我,我就去死……

    在我負笈外地時,有一個女生,她願意等我直到下輩子——她柔婉約地說:你想成為我男朋友,下輩子吧……

    在我窮困潦倒時,有一個女生,她願意與我共赴黃泉——她眼眶泛紅地說:你再不還我錢,我就與你同歸與盡……

    唉!世間女子何其癡情,卻依然無法使我駐足停留,至今依然身影孤單,想來不勝欷噓。

    音樂系女生的回信

    馬可苦苦追一位女同學好長時間,在寫完第九十九封信後,女同學回信一封,上書「61」兩個大字,別無他言,馬可不解,反覆思考,不得其義,於是問本宿舍愛情專家,專家釋曰:61,乃音樂系女生所作,用音名求其義矣,該生讀之,乃明其義:拉——倒——

    你愛不愛我

    英俊和女朋友美麗正在吃晚餐,美麗一直追問英俊:「你愛不愛我?」

    英俊看了美麗一眼又繼續吃晚餐,美麗很生氣又再問了一次:「你愛不愛我?」

    英俊終於說:「愛。」

    美麗又問:「那你要怎麼證明?」

    忽然英俊從口袋裡拿了三十元出來,問美麗:「你有沒有十元?」

    美麗拿了十元給了英俊……

    英俊就把四十元放在桌上。過了一會兒,美麗很生氣地問英俊:「你到底要不要證明你愛我啊!」

    英俊說:「我已經證明了啊!四十(事實)擺在眼前!」

    英俊的求婚

    英俊:嫁給我吧!我愛你!我不能沒有你!

    美麗:不行,我媽媽會不高興,她說你太沒出息。

    英俊:哦,你如果不答應,我就死在你的面前!說著,他端起了手槍。

    美麗:請等一下,我去問問媽媽。

    英俊:嘿嘿,我就知道這招管用。

    美麗:我媽媽說我已經成年了,可以看這種血腥場面了。

    英俊:……(無語中)

    手機與女友

    自從遇到了美麗之後,英俊突然發現,女友與手機間存在著某種必然的聯繫:

    我以前堅持等有了女友之後再買手機,現在才發覺我一直在犯一個錯誤。今日購得新機,女友卻不知身在何處,理由嘛,不妨列舉一二(未經揣摩,切勿推敲)。

    理由一:手機現在是越來越便宜,而女友是越來越嬌貴,綜合個人收支平衡和長期經濟發展等因素,知名經濟學家建議,應該先選擇手機。

    理由二:女友升級為妻子的過程簡直是人生中最痛苦的一段記憶(僅為耳聞,我沒有經歷,但可以想像得出),而手機的升級簡直太簡單了。

    理由三:手機只會聽話地陪我到任何地方,而我不得不看女友的臉色跟著她到處逛,還必須帶足夠多的銀行卡(必須經過她的驗證視為有效的)和學會負重的本領(時刻做好扛東西的準備)。

    理由四:手機知道我和某某MM或JJ接通的任何電話,它表現得比我還冷靜,這是無論多麼好的女友無法做到的。

    理由五:沒錢的時候我可以把手機放在一邊,自己還能過些清貧的日子,而女友差不多在你最困難的時候都要跟你鬧分手,偏要往你心頭的傷口撒鹽,讓你痛不欲生。

    理由六:你必須想方設法買到女友喜歡的任何衣服,但你可以最多只為手機買件皮套,而且是自願的,手機是絕對不會因此鬧著要回娘家的。

    理由七:有人問我為什麼現在還沒女友,我可以爽快地回答都是手機惹的禍,手機絕對不會生氣;要是有了女友而沒有手機,我還敢說都是女友惹的禍嗎?

    理由八:……還需要繼續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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