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退博弈 第19章 對戰中的信息解碼 (5)
    袁崇煥的時代,明朝的問題在於內部,明朝的滅亡被今天的人認為是財政的破產而非軍事的失敗:萬曆初年明朝的正常歲入是四、五百萬兩左右,可是自從努爾哈赤舉兵以來,由此而引發的「三大餉」等加派後來竟征到了二千多萬兩,如此涸澤而漁,國家怎能不亡?袁崇煥統率的薊遼軍區,就經常搞到沒有糧餉的地步,甚至因此發生了士兵嘩變。這種情況下如果能用一年二十萬兩銀子換來暫時的喘息機會,更何況對方還有相應數目的回贈禮品,事實上這僅僅是一種對方稍佔便宜的經濟貿易,和南宋的歲幣性質是截然不同的。而且迫使皇太極對明朝稱臣,把敵對性極強的「後金」國號改成了比較中性的「清」,應該說在外交上還是成功的。穩定遼東的局勢,何必一定要花每年六百萬的遼餉,況且這還僅僅只是一個維持費用。南宋的局面是可戰而不戰,明末的局面是不可戰而戰,天下事哪有生拉硬扯的對號入座?因為做的事太超越當時人的思想境界,袁崇煥只好回老家呆著了——儘管還有不少人又憑著寧錦大捷陞官發財,但並不妨礙他們在袁崇煥身上踩上幾腳。

    直到崇禎當了皇帝,才又想起袁崇煥的好處,委任他為兵部尚書兼薊遼督師,皇帝年輕氣盛,問袁崇煥多少時間可以恢復全遼,袁崇煥答道,五年。下來之後,同僚們擔心他把話說得太死,五年以後萬一沒有克服全遼,皇帝責問起來怎麼辦?可是這個擔心是多餘的,皇帝連五年時間都沒有給他。

    崇禎二年十月,皇太極率領滿清大軍再度入侵,他們不敢碰袁崇煥,繞過遼西走廊,從大安口、遵化一帶突破長城防線,直抵京師。袁崇煥帥所部九千騎兵星夜入援北京,在北京城下與滿清鐵騎大戰數場,稍微穩定了戰局。就在這個時候,崇禎皇帝中了皇太極的反間計。

    首先從袁崇煥的對手談起。與袁崇煥對陣的就是清皇太極。皇太極與袁崇煥對陣多年,卻不能勝。但皇太極是開明之主。他的父親努而哈赤對漢人的政策先期是殺光,以彌補女真人口的不足,後期是將剩餘的漢人為奴。皇太極開始選拔、並重用漢人,他當時的一個政策就是所有女真人家的漢人奴隸都參加考試,官方再從中選拔優秀,家裡被選出多少,官方再補多少奴,並有相應獎勵。

    這裡就出現了範文程。據說範文程是范仲淹的後代,後在一次女真人的劫掠中全家成了奴隸。但範文程很快在皇太極的選拔中脫穎而出,憑著他的才華很快受到了多而袞的重用,並成為多爾袞最重要的近臣,作為最重要的謀臣參加皇太極對袁崇煥的作戰。

    皇太極對袁崇煥是屢戰屢敗,屢敗屢戰,但始終無法突破,皇太極也拿不出更好的辦法了。這時候範文程就向皇太極獻上了一條反間計。

    袁崇煥到了平台之後,崇禎皇帝並沒有同他議軍餉,而是當即下令將他逮捕下獄。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話要從頭說起。這年十月,後金天聰汗皇太極,親率八旗大軍和蒙古騎兵,繞過袁崇煥的防區,就是山海關、寧遠、錦州防線,通過蒙古,突破長城,攻陷遵化,直逼北京。袁崇煥巡視到山海關時,得到了皇太極進攻北京的軍報。他心焚膽裂,憤不顧死,急點九千兵馬,「士不傳餐,馬不再秣」,就是行軍途中兵不再吃飯,馬不再喂草,日夜兼馳,趕在皇太極之前,到了北京廣渠門外。

    時值寒冬,大營露宿,缺乏糧料,兵饑馬餓。而袁崇煥率領援軍,在這樣極度不利的情況下,背依城牆,先後在廣渠門外、左安門外,打退皇太極軍隊的猛烈進攻。袁崇煥身先士卒,策馬迎敵,甲冑上佈滿箭鏃,如刺蝟皮一般。當時場面,馬頸相交,揮刀廝殺,險象環生。一個後金軍勇士一刀砍向袁崇煥,幸虧袁崇煥手下的副官用刀一格,才使他倖免於難。

    這裡面還要插個一塊麵餅的故事。袁崇煥治軍十分嚴明,在軍隊無糧無草,人饑馬疲的情況之下,仍明令:不許官兵搶老百姓家的糧食充飢,不許砍伐老百姓的樹木點火取暖。但是有一個士兵實在是餓極了,就偷了老百姓家的一塊麵餅。袁崇煥知道後,為了嚴肅軍紀,含淚把這個士兵當眾斬首。軍隊缺餉已經成為當時的最大問題,袁崇煥急不可待地要入城「議餉」。有的軍官提醒說,這裡面會不會有別的事情?袁崇煥沒有理會。

    袁崇煥來到北京城下。北京這時是九門戒嚴,城門禁閉。城上用繩子吊一個筐子下來,袁崇煥就坐在筐子裡被提到城上。堂堂大明兵部尚書、薊遼督師,居然不能從城門進去,要縋城而入。袁崇煥到了平台之後,崇禎皇帝嚴肅地坐在那裡,沒有議軍餉,而是下令將袁崇煥逮捕。這件事情,學者張岱在他的《石匱書後集》裡面有記載,《崇禎長編》也記載,說:「逮督師袁崇煥於獄。」就是逮捕袁崇煥下獄。計六奇的《明季北略》記述較詳:「著錦衣衛拏擲殿下。校尉十人,褫其朝服,杻押西長安門外錦衣衛大堂,發南鎮撫司監候。」袁崇煥被剝掉官服,身受刑具,押送到錦衣衛大獄。

    皇太極與袁崇煥有著難解的仇恨。想當年,他的父親努爾哈赤就曾受挫於袁崇煥固守的寧遠城下,百戰百勝的神話就此破滅,不久鬱鬱而終。還有說法認為努爾哈赤是在寧遠城下被袁崇煥的紅夷大炮打傷後飲恨而死的。後來,決心雪恥的皇太極又在寧錦戰場上敗給了袁崇煥。兩次兵敗的奇恥大辱,父親喪命的深仇大恨,使得皇太極不能善罷甘休。

    在北京廣渠門和左安門兩戰之後,皇太極的八旗大軍沒有撤退,等待時機;袁崇煥也在休整兵馬,準備再戰。皇太極一面伺機向北京城發動更強大的進攻,一面使用「反間計」,離間明朝君臣。這條反間計簡單的可以,就是抓來幾個太監頭目,然後等這個太監睡覺的時候,大聲聊天說袁崇煥為皇太極立了大功,此時太監假寐聽到這個,一想這可不得了,等到放了他們的時候就馬上「原文」上報了。

    在當時的明朝方面的記錄和當時老百姓們的街談巷議中,千夫所指地說袁崇煥是奸細,是叛徒,直到清人編撰《明史》,把滿人自己編輯的檔案《太宗實錄》拿出來參考修訂,才算讓真相大白於天下,「我大清設間,謂崇煥密有成約,令所獲宦官知之,陰縱使去。其人奔告於帝,帝信之不疑。十二月朔再召對,遂縛下詔獄。」——驕傲的勝利者可沒有替明朝皇帝圓謊的理由。讓我們看看這個「奸細」在大明皇帝的黑牢裡都做了些什麼吧!袁崇煥被皇帝逮捕後,所部官兵大為驚駭,紛紛逃散。袁崇煥卻在牢裡認認真真的寫了一封信,語重心長的勸部將祖大壽、何可剛帶部隊回來,打退清兵,保衛大明朝的江山,「帝取崇煥獄中手書,往召大壽,乃歸命。」天下有過這樣的「奸細」嗎?袁崇煥的悲劇就在於此。英雄的悲哀,不在於死,而在於為自己的民族流盡了鮮血,居然被當作這個民族的叛徒。當袁崇煥被押上刑場的時候,他長歎不已,兩年前他出關督師前,對皇帝的顧慮,現在不幸都成了事實,「事任既重,為怨實多,諸有利於封疆者,皆不利於此身者也。況圖敵之急,敵亦從而間之,是以為邊臣甚難」。

    在當時所有明朝人心裡袁崇煥是大漢奸啊,得知要處死他那是大快人心啊!當儈子手割肉時,就有很多民眾往刑場扔錢,然後撿割下的肉放在嘴裡咬,這些絕非杜撰,是史書記載,只是原文記不得了。到最後袁崇煥就剩一個頭了,然後皇帝又令人將頭巡視九關,在九個邊關展覽以示懲戒!老百姓吃袁崇煥,並不僅僅只是因為怨恨,畢竟在這個麻木的時代,大多數人還沒有覺悟到要把國家民族的利益和自己的感情取向聯繫在一起的地步。僅僅是因為袁崇煥那莫須有的叛國罪名,使得士大夫們把吃人和仇恨聯繫在了一起,並竭力為「吃人」而辯護。袁崇煥的刑場是在西四牌樓,明英宗時一代文臣于謙也是被處死在這裡,悲劇就這樣一幕幕地上演著。在臨刑前的晚上,袁崇煥的部下輾轉送到獄中一包鴉片,以圖他減輕受刑的痛苦,磊落坦蕩的他拒絕了,他怎麼承受的這3600刀,「時百姓怨恨,爭啖其肉,皮骨已盡,心肺之間叫聲不絕,半日而止。」刀刀是漢民族永不癒合、永遠作痛的傷口……

    雖然我們現在都知道袁崇煥是大英雄。袁崇煥如果泉下有知,對於他的死,他應該怨誰呢?怨皇太級?多爾袞?範文程?那個太監?還是崇貞皇帝?還是普通百姓呢?我們今天已經無法揣度袁崇煥在刑場上曾想過些什麼了,但我想他一定想不到,竟然是他的敵人們肯定了他的歷史作用,在一百五十年後為他平了反。

    400年過去了,世人在展望歷史的同時該是悲還是喜?袁崇煥當然不是漢奸。他不但不是漢奸,從某意義上說還是一位難得的好官,他抗擊外敵功績纍纍便是證明,崇禎皇帝抄查他家時發現他這樣一位高官竟然家無餘財,也是證明。

    然而這一切都已然成為歷史了,袁將軍身繫明王朝的安危,明政府上自皇帝,下至大官小官,狗命都握在他手裡:他如活下去而展其才,他們就有得吃有得穿,有得威風好耍;他如死啦,他們的下場,已知道矣,皇帝在煤山伸脖子上吊,大官小官被劉宗敏捉住,拷掠金銀。然而袁崇煥不但硬是被殺,而且被殺得慘。

    可見,袁崇煥不會當官,他不奉承魏忠賢,不迎合崇禎,以致於朝中不少奸臣彈劾他,說他的壞話。崇禎對他可以說是又愛又恨又怕。愛,是他的軍事才能,在當時可以說是唯一一個可以拒清的大將,恨,是他不懂得體諒自己,經常向自己追索軍餉。怕,是他的本領太大了,說不定有一天會篡位奪權。

    面對著朝野內外的各種猜忌,袁崇煥是無奈的,忠心沒有人理解,他根據實際情況主張議和,積蓄力量以後再進攻,卻被誤為像秦檜和金議和一樣,所以,直到被判凌遲之刑時,同樣主張議和也是一個重要的罪名。

    有一個很著名的故事是說,一個古董商發現一個人用珍貴的茶碟做貓食碗,於是假裝很喜愛這隻貓,要從主人手裡買下。貓主人不賣,為此古董商出了大價錢。成交之後,古董商裝作不在意地說:「這個碟子它已經用慣了,就一塊送給我吧。」貓主人不幹了:「你知道用這個碟子,我已經賣出多少隻貓了?」

    古董商萬萬沒想到,貓主人不但知道,而且利用了他「認為對方不知道」的錯誤大賺了一筆。這才是真正的「信息不對稱」。信息不對稱造成的劣勢,幾乎是每個人都要面臨的困境。誰都不是全知全覺,那麼怎麼辦?首先,為了避免這樣的困境,我們應該在行動之前,盡可能掌握有關信息。人類的知識、經驗等,都是這樣的「信息庫」。在實際生活中,很多情況下並不都是這麼理想化的。人壽保險公司並不知道投保人真實的身體狀況如何,只有投保人自己對自身健康狀況才有最確切的瞭解。政府官員廉潔與否,一般的公民並不是非常清楚。求職者向公司投遞簡歷,求職者的能力相對而言只有自己最清楚,公司並不完全瞭解。最常見的例子就是買賣雙方進行交易時,對交易商品的質量高低,自然是賣方比買方更加瞭解。之所以有這些信息不對稱的情況,是因為存在「私有信息」。所謂「私有信息」,通俗地講,就是如果某一方所知道的信息而對方並不知道,這種信息就是擁有信息一方的私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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