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靈雞湯精粹版8 第5章 用低調演繹人生 (5)
    一天,在圖書館裡,他們碰到了一位老朋友,他好多年都沒看到過瑪麗的孩子們了。「這就是約翰嗎?」他看著約翰的個頭,端詳著他大衣的樣式,並且伸出手來,這是紳士與紳士之間的握手。約翰和瑪麗都明白對方決不應當以貌取人,以衣著取人。但按照優雅的標準來穿著,來讓世人看思想、談吐、舉止,內外一致絕不是沒有道理的。

    有時候,看著約翰出門上學,瑪麗心中就會一陣刺痛地回憶起她八年級時的感覺——那是一個從不同角度接觸生活,就像試衣服那麼容易的時代。整個世界,整個將來都展現在面前,就像一幅所有的大門都打開的廣闊的全景畫。要是瑪麗此時此刻就在那兒的話,她也會描繪自己穿著她漂亮而迷人的衣服走進那些大門。

    好衣服能叩開一切大門。但我們把穿著打扮當作生活的第一要素的話,那麼我們的價值連衣服都不如。

    回家的感覺

    婚姻是讓我們長大的最後的也是最好的機會——

    約瑟夫·巴思

    「你沒事吧?」蒂姆問道,他們正駕車行駛在夜晚的大雨中。

    「沒事,」莉莎說,眼睛盯著窗外,「就是坐飛機有點累了。」

    十一月的瓢潑大雨下得正猛,跟溫暖的海灘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他們才剛剛享受了他們的蜜月之旅。

    「如果你想,」他開始慢慢地說,「我們今晚可以在你爸媽家住。」

    「不用,沒事!」莉莎很快說道,勉強微笑著。她扭頭看了看車後座,上面堆放著他們從父母家裡收拾的結婚禮物。第一次開車去他們自己的新公寓過夜,這讓人感覺很孤獨。

    「你保證自己沒事嗎?」蒂姆又問了一遍。

    莉莎仔細地看了他一眼,還能記起他在他們的婚禮上穿著黑色無尾禮服的樣子。她似乎又看到他們倆手牽著手跑向他們的轎車,兩邊各有一排客人夾道向空中拋撒小小的花瓣。莉莎從她的父母跟前跑過,沒有回頭。

    「我只是覺得不一樣。」莉莎說出了心裡的感覺。

    突然,莉莎似乎又看到了做小女孩時的自己。她中學畢業了,在離家一千五百英里遠的地方選好了一所大學,直到她交了第一次學費之後,才把這個消息告訴父母。一年之後,莉莎身無分文,但還是把交學費的事設法對付過去了,沒有給家裡打過一個報憂的電話。大學三年級時,莉莎告訴父母自己有了男朋友,蒂姆——莉莎跟他交往已經有一年半了。

    回首往事,歷歷在目。

    莉莎想事事都自己做主,並且猜想她的父母會接受這些,會支持她的各種變化。但是她的獨立精神告訴她,在她決定回去的時候,他們總是在等她。

    「你知道,」莉莎對蒂姆說,覺得嗓子有點發緊,「一周以前,我一直跟爸媽住在一起。我可以離開家去做我要做的任何事情,然後在想回家的時候回去。」她覺得自己說的這些話哽在嗓子眼裡,「可是現在,我不能回去住在自己的房子裡了——我不得不長大!」

    莉莎覺得驚訝,她感覺到眼淚順著臉頰往下流淌。在抽泣聲中,她聽見蒂姆在撥手機。

    「喂,我是蒂姆。我可以跟戈麥斯夫人通話嗎?」停頓了一會兒,他說道,「你好,戈麥斯夫人。沒事,我們挺好,只是我想有人想跟你說話。」他把手機遞到莉莎耳邊。莉莎還沒來得及想好怎麼說,就抽抽搭搭地哭著說:「只是感覺不一樣,沒別的。」

    媽媽已經全都明白了。

    「別哭!」她說,她的聲音聽起來非常有力,「難道你不知道,我已經祈禱上帝給我力量放你走嗎?」莉莎擦著眼淚聽她用安慰的聲音解釋說,「那就是生活,不過很快就會好的。」

    她跟莉莎說了很長時間,當莉莎最後跟她說再見的時候,已不再哭泣,只是覺得睏倦。

    回想起在他們新公寓裡度過的第一個晚上,莉莎笑了。當她躺在蒂姆身邊,被禮品盒和空蕩蕩的屋子包圍時,她不知道自己會如此容易地在不經意間就開始管他們的新住處叫做「家」了。

    莉莎現在睡得很安詳,知道她可以離開,也可以回來,一切都會如願,因為她總是在自己家。

    如果說一個人一生至少要經歷兩次「誕生」,那麼從媽媽的子宮裡出來是一次痛苦的誕生;而戀愛和婚姻則是我們自主選擇的另一次新生。我們要學著在婚姻中長大。

    美麗的婚紗

    有時候,心靈能看到眼睛看不見的東西——

    傑克遜·布朗

    那是一九五一年六月十四日,在俄克拉何馬州塔爾薩的聖約翰醫院護理學院裡,這天是愛琳的最後一個工作日。她匆忙地結束了在三北醫院的最後一個夜班——她的婚禮在兩個小時之後就要舉行了。

    朝鮮戰爭爆發,山姆大叔號召愛琳的未婚夫去服兵役,因而愛琳生活中的所有事情都不可避免地撞車。他們的計劃——事實上是他們的整個生活——突然間被搞得亂七八糟。除了擔心自己心愛的人能否從戰爭中平安歸來,愛琳還面臨著許多突然的、混亂的外部形勢的改變。

    他們的結婚計劃被迫提前了六個月,婚禮的創意被削減到只剩骨架了。由於他們倆都是剛剛從學校畢業,沒有多少積蓄,因此,大型的結婚典禮縮減到只剩下教區長、愛琳未婚夫的媽媽、愛琳的女舍監,還有他們倆。

    在拉姆齊夫人的婚紗商店裡,即使是一百二十美元一件的白色緞子結婚禮服也都售罄,於是愛琳只能買一件三十美元的白色休閒連衣裙來代替了。她於是又給拉姆齊夫人打電話。

    「真不走運,」她說,「不過我倒是有個建議。如果那種白色的休閒連衣裙你心裡不滿意,我保證你穿那種可愛的伴娘禮服會很合適,那是你先前登記下的。你的朋友為你保留著它準備在婚禮上穿。」

    那件伴娘禮服只需三十美元,而且,愛琳還可以在朋友的婚禮上繼續穿它。如此看來,這個建議很明智。況且那件伴娘禮服也很漂亮。

    然而,現在,當她展開這件綠色的伴娘禮服,卻突然為不能在自己的婚禮上穿一件白色的結婚禮服而感到一陣悲哀的刺痛——白色是純潔的傳統標誌,那正是她配穿也想穿的顏色啊。從邏輯上,愛琳對自己說,結婚禮服的顏色並不重要。

    同時,愛琳沮喪地想,來參加婚禮的人本來就沒幾個,沒有多少人會看到自己穿這件禮服,何苦不開心呢?

    沐浴之後穿上這件禮服,愛琳的大腦堅持認為綠色一樣好看,而她的心卻怎麼也不能被說服。她審視著鏡子裡的自己,滿眼著到的都是伴娘,而不是新娘!她歎了口氣,最後看了一眼她的舞鞋,那是一雙擦拭過的白色的復活節輕便舞鞋,便開始下樓,到冰箱去取那束玫瑰花蕾,那是要放在她的護士專用的《聖經》上的。正在這時候,電話鈴響了。

    「孩子,我知道這是在請求你一個極大的恩惠,」塔比莎修女用她濃重的方言說道,「但是,你今天結婚的消息已經傳遍了所有的病房。病人們要我問問你,你能否在去教堂之前穿著你的結婚禮服來看看他們?」

    愛琳掃了一眼鐘錶,時間真的是太緊張了。就穿這件綠色的伴娘裝去嗎?唉!可是,三北醫院的很多病人都已處在生命的晚期,而愛琳真的也很愛他們。

    「當然,嬤嬤,」她聽見自己說,「我馬上就到。」

    她抓起手袋和白皮《聖經》,然後跑下樓梯取了黃色的玫瑰花蕾。到了護士居住區和醫院之間的停車場,她躲避著午後兩點左右的陣雨形成的一汪汪積水,把長及腳踝的綠色塔夫綢伴娘禮服收攏至膝部,在過往汽車的喇叭聲和開車人的歡呼聲中跑著穿過了停車場。

    電梯門打開時,愛琳看到個頭不高、體態豐滿的塔比莎修女正在迎接她:「噢,你看上去太可愛了!病人們都想見見你,」她說,「他們離死亡是這麼近,需要感受到生命中生機勃勃的東西,就像婚禮。喏,不要擔心,孩子,我會為你叫一輛車。你只需告訴我應該什麼時候來接你就行了,我保證到時候讓你在樓下並及時上車。」

    而後,她穿著上了漿的白色教服一路小跑地跟在愛琳身邊,隨著愛琳從一個病房跑到另一個病房。

    愛琳竭力不去擔心時間,走到每一個病人跟前,跟他們聊上幾秒鐘。當她身穿塔夫綢禮服,頭戴面網,衣裙窸窸窣窣地走進病房時,她驚訝地發現他們那一雙雙被癌症晚期的病痛折磨得毫無生氣的眼睛,突然間閃現出愉快、明朗的光芒!

    沒有人在意禮服是綠色的。

    沒有人注意到那本來是為伴娘準備的服裝。

    他們一遍又一遍地讚美愛琳:「多美麗的新娘啊!」還向愛琳打聽一些關於她未婚夫的事情。當愛琳告訴他們自己即將嫁的這個男人是多麼的優秀時,她感覺得到自己的眼睛裡閃爍著幸福的光芒。在離開之前,她擁抱了每一個脆弱的病人,親吻了每一個發燙的面頰。

    然後,愛琳穿著那件可愛的、綠色的結婚禮服,帶著人們的祝福愉快地離開了三北醫院。

    那些存在於事物之中的美好與和諧,才能讓人感受到一種真正的愉悅與滿足,如果那些事物本身是醜惡的,畸形的,那麼,無論如何也不能給人以真正的快樂。

    別樣紅玫瑰

    你知道,做父親的真的有辦法把一切都組合得完美——

    埃麗卡·科斯比

    「花怎麼還不來呀?」在起居室裡,姐姐身穿婚紗,心慌意亂地踱來踱去。

    「不知道怎麼回事,寶貝。一小時之前花就應該送來了。不過,別著急,我相信不會耽誤的。」媽媽安慰著凱茜,想使她安靜下來。

    「噢,不,攝影師已經到了,他早到了!」新娘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我需要花來拍照!」

    辛迪當時十七歲,是姐姐凱茜的伴娘。作為一個總是夢想著有一天要結婚的女孩,她把姐姐的婚禮看成一個學習經驗的機會。

    那天早晨,凱茜幾乎崩潰了。她早就把婚禮的每一個細節都仔仔細細地安排好了。請柬、印有姓名的專用餐巾和火柴,還預訂了由白色玫瑰花、馬蹄蓮和滿天星組成的花束……所有這些都提前一年就安排好了。凱茜唯一沒有準備的是預料到婚禮這天會出亂子。

    他們等啊等,等著鮮花到來。姐姐穿著那件典雅的結婚禮服,長裙的腰身收束得很緊,她的樣子迷人極了。然而,對她來說,沒有鮮花就意味著沒有醉人的芬芳,而沒有雅致的裝飾、沒有漂亮的照片、沒有了可回憶的東西,也就沒有了婚禮。

    新郎經常被大家叫做「浪漫的癡情漢」,這並無貶義。他是那種不需要任何特殊理由就會留下張小紙條,上面寫著「我愛你」的男人。婚禮的前一天晚上,他還給了辛迪的姐姐一隻手鐲,證明曾是個不可救藥的浪漫情癡。

    然而,婚禮當天家裡卻絲毫沒有浪漫的氣息。他們被困在一個充滿絕望和緊張氣氛的公寓裡,辛迪注意到爸爸打開一扇窗戶開始抽煙。看到這種充滿壓力的環境迫使一個兩年以前就戒了煙的男人突然又恢復了抽煙的舊習,真是令人驚異。

    門鈴響了。一定是送花人!辛迪欣喜若狂地跑過去開門,卻失望地發現是一個送快遞的小伙子。辛迪用煩惱的語氣問他:「有什麼事嗎?」

    「凱茜·拉薩爾有一個快件,是她的未婚夫埃爾南發來的。」他說,試圖引起辛迪的注意。

    他捧出一束巨大的紅玫瑰。爸爸那根點著的煙掉到了地上;他當即一把接過那束花,直奔樓上臥室,留下辛迪在門口簽收。

    「非常感謝。」辛迪對小伙子說,又趕緊衝著爸爸消失的方向喊道,「爸,那不是給你的,把禮物給凱茜!」真不知他上樓去幹什麼。

    幾分鐘之後,爸爸笑逐顏開地回到了他們大家待的屋子,這是他表明一切都會順利的慣常方式。接著,他分發給他們三把絢麗的花束,是他從新郎送的那束漂亮的紅玫瑰裡配出來的。

    他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爸爸還有埃爾南救了那天的場。

    幾乎沒有多少時間了,攝影師開始按計劃為新娘、伴娘和花童照相。只不過,用的不是婚禮花束,而是由愛、創造力和機智合成的花束!

    就在他們去教堂之前,預訂的鮮花終於送來了。姐姐興高采烈地拿著自己設計的花束,花童挎著自己的小花籃,而辛迪則決定留著爸爸自創的可愛的紅玫瑰花束,把該由辛迪拿著的白色花束給了媽媽。

    十年之後,當他們再看姐姐的婚禮照片時,他們看到了別人看不到的東西。事實上,他們覺得非常有趣,有些照片上的花束是紅色的,而另外一些則是白色的。但是每一次,他們都會回想起那好事多磨的一天。那一天令人激動、令人緊張,可是最重要的是,在這一天,一位新郎的浪漫姿態與一位父親藏而不露的天才拼成了一束令人難忘的鮮花。

    快樂的時候,我們可以歡笑歌唱;悲傷的時候,我們可以仰望星空;疲憊的時候,我們可以盡情酣睡……無論何時何地,只要心中有愛,一切都會變得美好!

    計程車上的乘客

    每個人的一生中都有能夠創造幸福的一小時,如果他能捉住它——

    福萊柴爾

    歐文·斯特恩在紐約市開計程車,有28年3個月零12天之久了。你現在如果問歐文·斯特恩昨天早餐吃的是什麼,他可能說不出。但是有一個乘客他卻記得非常清楚,終生也不會忘記。

    那是1966年春天一個星期一的早晨,陽光普照。歐文·斯特恩的車子在約克大街上走來走去尋找顧客。但是天氣太好,要乘計程車的人不多。在68街紐約醫院對面,歐文·斯特恩碰上紅燈,停車等候,這時他看到一個穿得很體面的人從醫院的台階上疾步下來,舉手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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