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天環遊地球 第16章 福格的錢又少了幾千英鎊
    火車一到站,路路通就搶先下了車。接著,福格先生挽著那個年輕女人從月台上走了下來。福格先生為了給艾娥達夫人找一個舒適的艙位,打算立刻登上開往香港的郵船。福格先生不肯離開艾娥達夫人一步,因為她還沒有離開這個對她有危險的國家。

    福格先生正要走出車站,一個警察朝他走了過來,問:「您是不是菲利亞·福格先生?」

    「是的。」

    「這位呢,是您的僕人嗎?」警察接著問,同時用手指著路路通。

    「是的。」

    「那麼,請兩位跟我來。」

    福格先生沒有絲毫驚奇的神態。這位警察代表著法律,對任何一個英國人來說,法律都是神聖的。至於法國人路路通,則想跟警察講理,卻被警察拿警棍碰了一下。同時,菲利亞·福格向他做了一個服從的手勢。

    「我們可以帶著這位年輕的夫人一起去嗎?」福格先生問。

    「可以。」

    於是,警察帶著福格他們三個人,上了一輛由兩匹馬駕著的四輪四座的馬車。一路上,大家一句話也沒有說。

    馬車來到了「貧民窟」,經過了兩旁儘是矮小土屋的狹窄街道。這些小土屋裡,聚居著許多衣衫襤褸、骯髒不堪的「流浪漢」。接著,馬車又穿過了「歐洲區」。在「歐洲區」,到處可見磚瓦結構的住宅、茂密成蔭的椰子樹,還有高大的杉樹,令人賞心悅目。清晨,「歐洲區」的街頭,就有威武的騎兵和華麗的馬車在奔馳了。

    四輪馬車來到一所房子跟前,停了下來。這所房子雖然外表平常,看著卻不像私人住宅。警察叫他的「囚犯們」下了車,帶著他們走進一間有鐵窗的屋子,說:「八點半時,歐巴第亞法官會傳喚你們。」警察說完,鎖上門,走了。

    「壞了,我們被關押了!」路路通一邊叫,一邊無精打采地坐在椅子上。

    艾娥達夫人極力保持著鎮靜,對福格先生說:「先生,現在您就別管我了。您被他們抓住,一定是因為您救了我。」從她說話的語調中,看得出她很激動。

    「我們不可能因為火葬的事被抓,絕對不可能!那些僧侶不敢到這裡來告狀。一定是他們弄錯了。」福格先生回答,接著,他表示無論如何都不會丟下艾娥達夫人不管,直到把她送去香港。

    「可是,」路路通提醒他說,「船十二點鐘就開了!」

    「十二點之前,我們準能趕到船上。」這位臉上毫無表情的紳士簡單地說。

    路路通聽他說話那麼肯定、乾脆,不禁自言自語地說:「對!十二點鐘之前,我們準保能上船。一定沒問題的!」可是他心裡,卻沒有一點兒把握。

    八點半時,房門開了。那個警察又來了,把他的犯人帶到了隔壁的一個大廳裡。這個大廳是個審判廳,公眾旁聽席上坐了許多人,有本地人,也有歐洲人。

    福格他們三個人,坐在了法官和書記官席位對面的長凳子上。

    歐巴第亞法官出庭了。法官身後,跟著一個胖得像個大皮球的書記官。

    書記官取下掛在釘子上的假髮,一邊熟練地扣在頭上,一邊宣佈:「開始審理第一樁案件。」

    這時,書記官摸了一下自己的胖腦袋,說:「咳!這假髮不是我的。歐巴第亞先生,您的那個才是我的。」

    「哦,親愛的奧依斯特布夫先生,我是一位法官,您卻叫我戴著書記官的假髮,這樣怎麼能把案子辦好呢!」法官說。

    於是,他們互換了假髮。

    路路通看著這場換假髮的表演,早已急得像個熱鍋上的螞蟻了。他看著審判廳裡的那隻大大的掛鐘,覺得它的指針快得簡直就像野馬在奔跑。

    這時,歐巴第亞法官重新宣佈說:「現在,開始審理第一樁案件。」

    於是,書記官奧依斯特布夫開始點名了。

    「菲利亞·福格?」書記官喊。

    「到。」福格先生回答。

    「路路通?」

    「到!」路路通回答。

    「那麼,被告請注意,為了找你們,這兩天我們關注了所有從孟買乘火車來的旅客。」法官歐巴第亞說。

    「可是,憑什麼要告我們?」路路通叫著說,他的口氣極不耐煩。

    「再過一會兒,你就知道了!」法官說。

    「法官先生,我是英國公民,有權……」福格說。

    「難道有人對您不禮貌?」法官問。

    「沒有。」

    「那麼,帶原告!」法官命令。

    於是,一個小門開了,一個法警帶著三個僧侶走了進來。

    「啊!原來真是因為這檔子事,」路路通嘟噥著說,「這些人,不就是要燒死艾娥達夫人的壞蛋嗎?」

    三個僧侶面朝法官站著。

    書記官高聲誦讀著控告菲利亞·福格主僕的訴狀,說被告玷污了婆羅門教神聖的寺廟,褻瀆了神靈。

    「您可聽清楚了?」法官問福格先生。

    「聽清楚了,法官先生,我承認這是事實。」福格回答說,同時看了看自己的表。

    「怎麼!?您承認了?」法官問。

    「我承認了。但是,」福格先生說,「我希望這三位原告也能承認他們在庇拉吉廟都幹了些什麼。」

    三個僧侶面面相覷,好像一點兒也聽不懂被告所說的這些話。

    「還用說嗎?」路路通氣憤地說,「他們要在庇拉吉廟前燒死一個活人!」

    這句話,嚇愣了三個僧侶,也讓歐巴第亞法官吃驚不小。

    「要燒死什麼人?燒死誰?」法官問,「這事兒就發生在孟買城裡嗎?」

    「孟買?」路路通詫異地問。

    「是孟買。在孟買瑪勒巴山的寺院,不在庇拉吉廟。」

    「這是物證,喏,就是這雙鞋子,它是玷污寺院的犯人的。」書記官一邊接著說,一邊拿出一雙鞋子,放到了公案上。

    「這雙鞋是我的!」路路通不自覺地叫起來,他看到自己的鞋,非常驚奇。

    這時,想像得出主僕二人有多狼狽。原來,他們早已把路路通在孟買闖的那個亂子忘在了九霄雲外,怎麼也想不到今天會為此來加爾各答受審。

    實際上,路路通碰上的這個倒霉事件,早已讓密探菲克斯得到了好處。當時他就打算好了,自己推遲十二小時從孟買動身,先跑到瑪勒巴山寺為僧侶們出主意,並說他們準能得到一大筆錢作為損害賠償。因為像這一類罪行,英國政府是十分嚴厲的。於是,三個僧侶聽從他的意見,坐上了下一班火車,一路追蹤他們的犯人。

    而菲利亞·福格主僕二人,卻為了援救一個年輕寡婦而耽擱了一些時間。這樣,菲克斯和這三個僧侶就比福格主僕們先到加爾各答。這時,電報通知已經下發到了加爾各答的法院,只等福格他們一下火車,就立即逮捕他們。

    菲克斯到了加爾各答,發現福格先生根本沒來加爾各答,不知道有多失望。他想,這個強盜準是在某一站下了車,然後躲在了印度北部的哪一個地區。不過,他還是焦急不安地在車站上等了二十四小時。今天早上,當他看見福格從火車上下來,身邊還有一個不知道從哪兒來的年輕女人陪著時,別提有多高興啦。他馬上叫來一個警察,讓他過去把他們抓起來。這就是福格他們三個人被帶到法官這裡來的全部經過。

    路路通聚精會神地聽著法官審問自己的案子,沒有發現坐在旁聽席後邊角落裡的菲克斯。菲克斯特別關心審問和答辯,這種心情我們是很容易理解的。因為,無論是在蘇伊士、孟買,還是在加爾各答,他都沒有接到從倫敦發來的拘票。

    這時,路路通剛才脫口而出的那句「這雙鞋是我的!」,已經被法官歐巴第亞作成了記錄。路路通很為自己的失言後悔,要是能用錢贖回這句自己不小心溜出口的話,他願意拿出全部家當。

    「這些事情,您都承認了?」法官問。

    「都承認了。」福格冷冰冰地回答。

    於是,法官開始宣判:「本年10月20號發生的玷污孟買瑪勒巴山寺神殿事件,被告路路通先生已承認確有此事。根據——根據大英帝國對印度各種宗教一視同仁、嚴格保護的法律,本庭現作如下判決:禁閉被告路路通十五日,並處罰款三百英鎊(合七千五百金法郎)。」

    「三百英鎊!?」路路通大聲嚷嚷著問,他一聽到罰款數目,就特別敏感。

    「安靜!」法警尖叫。

    「另外,」歐巴第亞法官接著宣判,「由於福格先生不能證明主僕二人並非同謀,所以,福格先生無論如何都得擔負起僕人的所有責任。據此,本庭判決禁閉福格先生八天,並處罰款一百五十英鎊。書記官,現在,開始審理第二樁案件。」

    這時,坐在角落裡的菲克斯別提有多高興了。如果菲利亞·福格被禁閉在加爾各答,那麼八天內,倫敦的拘票無論多慢都能到這兒。

    這個判決早就把路路通給嚇傻了。他想,這一回,主人那兩萬英鎊的賭注肯定會輸掉的,這可坑死主人了。他不禁責怪起自己來,怪自己不應該東遊西逛地跑到那個該死的破廟裡看稀罕。

    這時,菲利亞·福格先生仍舊不動聲色,甚至沒有皺一下眉頭,好像這個判決跟他毫不相干似的。當書記官宣佈要審理第二樁案件時,福格先生站了起來,說:「我交保。」

    「您有權力這麼做。」法官說。

    菲克斯一聽法官這麼說,脊樑上像是突然被人潑了一盆涼水。但是接著,法官又說了下面一段話,這讓菲克斯又安了心。

    「由於福格先生主僕是外籍人,因此每人都要繳一千英鎊(合兩萬五千金法郎)巨額保證金。」法官說。

    這樣,福格先生必須要繳兩千英鎊才能免於服刑。

    「我照付。」說著,福格先生就從路路通背著的袋子裡取出一包鈔票,放在了書記官的桌子上。

    「從現在開始,您就算交保獲釋了。等您什麼時候來服刑並期滿出獄時,再把這筆錢還給您。」法官說。

    「走!」福格先生對路路通說。

    「可是,」路路通憤怒地喊著說,「他們還沒有還我鞋呢!」

    於是,書記官把鞋還給了他。

    「這雙鞋可真貴!一隻就要一千多英鎊!這也就不說了,」他嘟噥著說,「它們可讓我傷透了腦筋。」

    福格先生讓艾娥達夫人挽著自己的手臂,兩個人一起走出了法庭。路路通垂頭喪氣地跟在後面。菲克斯還在鑽牛角尖呢,他認為這個大盜一定捨不得這兩千英鎊,而寧願坐八天禁閉。所以,他就繼續尾隨著菲利亞·福格。

    福格先生雇了一輛馬車,帶著艾娥達夫人和路路通走了。菲克斯就跟著馬車跑。過了不一會兒,馬車就來到加爾各答的一個碼頭,然後停了下來。

    開往香港的「仰光號」,在離碼頭半海里的海灣裡停泊著,開船的信號旗已經飄揚在大桅頂上了。這時,鍾敲了十一點,福格先生提前了一小時。

    福格帶著艾娥達夫人和路路通下了馬車,然後上了一條小駁船。菲克斯在岸上氣得直跺腳,也只好眼睜睜地看著他們離開。

    「這個流氓真走了!兩千英鎊哪,就這樣被他扔了!」菲克斯喊著說,「揮金如土,真是和強盜沒兩樣!哼,就算你跑到天邊去,我也要牢牢地盯住你!可是,他要是老這麼揮霍下去,很快就會把偷來的錢花光的!」

    菲克斯作為警察廳的密探,自然會考慮到贓款的問題。的確,福格先生自從離開倫敦,揮霍在旅費、獎金、買大象、保釋和罰款上的錢,已經有五千多英鎊了(合十二萬五千金法郎)。這樣一來,按追回贓款總數的比例發給密探的獎金,也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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