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賴昌德巴伊
前一章說過,孟買港口的風浪很大,而這種情形在6、7月間的阿拉伯海並不反常。船開出亞丁以後,波濤一直洶湧,差不多所有乘客都暈船;只有我一人狀態如常,在甲板上看巨濤滾滾,浪花飛濺。吃早餐時,除我以外,就只有一兩個人小心翼翼地緊緊地捧著碟子吃麥片粥,免得粥灑出來。
天然的風暴與我內心的不安相互映照。正如這天然的風暴並沒有妨礙我的生活一樣,後者也沒有讓我方寸大亂。原來遺留下來的種姓的麻煩正等著我去對付。我已說過,對如何執行律師業務,我是彷徨無策的。況且,我既以改革者自居,總得盤算著開始進行某些改革。這些都是我能想像到的,然而還有一些意想不到的事。
哥哥親自上碼頭來接我。那時他已結識了梅赫達醫生和他的哥哥,梅赫達醫生堅持留我住他家裡,我們便去了。於是這個始於英國的結識在印度繼續了下去,兩個家庭之間也結下了永恆的友誼。
我熱切地想要見到母親。此時我還不知道她已經撒手人寰,我再也不能回到她的懷抱了。得知了這個噩耗後,我照規矩守了齋戒。在英國時,母親便去世了,哥哥卻一直瞞著我,是怕我在異國難以經受這麼沉重的打擊。即使現在,對我而言,這個消息仍然是一個沉重的打擊,我也不想再多說了。這悲痛更甚於父親的逝世。我感到所有最美好的願望大多破滅了,但我記得我並沒有過度地表達我的悲痛,甚至能夠忍住眼淚,假裝若無其事地照常生活。
梅赫達醫生介紹了幾位朋友給我,其中的一位是他的堂弟列瓦商卡·賈吉望先生,後來我們成為終生的朋友。但是在這幾位朋友當中,特別值得介紹的是詩人賴昌德,也叫拉治昌德羅,他是梅赫達醫生的哥哥的女婿,和賈吉望合夥經營一家珠寶店。那時他未滿二十五歲,然而我初次見到他便相信他是一個品學兼優的人。賴昌德還是有名的「百事通」(Shatavadhani)[能夠同時記憶和處理大量事情的人。
],梅赫達醫生曾叫我考一下他的記憶能力。我搜腸刮肚地把我知道的歐洲語言的字彙都說出來,請這位詩人背誦,結果他完全按照我的次序絲毫不差地背誦如流。我十分羨慕他的天才,但是沒有為之著迷。直到後來我才知道,真正使我著迷的,是他那對宗教經典的淵博知識,和他那純潔無瑕的高尚人格,以及他那自我實現的熱烈追求。而且最後一點便是他生存的唯一目的。他反覆念誦並銘記在心的,是穆旦納德的幾句詩:
一言和一行,俱與神同在,
唯有如此般,方能得福音,
生命之力量,均來自此處。
賴昌德巴伊經營的是數額高達幾十萬盧比的生意。他是鑒別珍珠和鑽石的行家,生意上的一切難題他都能應付自如,但是他生活的中心並不是生意,而是敞開心胸直面神靈的那股熱情。他的辦公桌上總放著一本宗教書籍和日記。一做完生意,他便立刻閱讀宗教書籍或撰寫日記。他已發表的著作多半是從日記中摘錄下來的。談完一大宗生意以後,能夠立刻坐下來書寫自己內心隱秘體悟之人,顯然不是一個純粹的生意人,而是一個真正尊崇真理的人。而我不止一次兩次地看見他在經營生意時還能這樣追逐真理,而且從未為任何事情失去常態。我們沒有什麼生意上往來或其他私人利益的關係,可是我們十分投緣。當時我還是一個默默無聞的小律師,但是每次我們相見,認真地談論有關宗教的話題時,總會獲益匪淺。那時我還在暗中摸索,還沒有對宗教問題產生強烈的興趣,但是我一直喜歡聽他的談論。我後來也見過很多宗教領袖或導師,也竭力與各種宗教的領袖接觸,但他們很少有人像賴昌德巴伊那樣深深地觸動我。他的話總能說到我的心坎上。他不凡的才智和誠摯的道德同樣使我特別欽佩。我確定他絕不會把我引入歧途,他對我始終是以誠相待。每次當我在精神上陷入危機時,總會向他求助。
我十分尊敬他,但他並不是我心目中的精神導師。這個寶座依舊是虛位,而我也在繼續尋求著。
我相信印度教徒關於精神導師的理論以及精神導師在個人精神自我實現過程中的重要性。沒有精神導師就不會有真正知識的說法是很有道理的。一個不完善的導師還可以存在於世俗事務中,但在精神事務中就不行了。只有已臻完美之境的「格那尼」(Gnani)[無所不知的人,即先知。
]才能被崇奉為精神導師。所以人應當永無止息地追求至善。一個人能得到怎樣的精神昇華,其實完全看他的追求究竟是什麼。每個人都有追求至善的權利,如果不懈努力,就必有所得,至於其他,是由神靈來決定的。
雖然我不能將賴昌德巴伊尊奉為我的精神導師,但毫無疑問,在很多場合下都是他在幫助和指引著我。在我的生命中,有三位當代人物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影響:和賴昌德巴伊在生活上的往來;托爾斯泰的書《天國在你的心中》;魯斯金的書《給最後的一個》。它們在我心中各有各的位置。
二十七我怎樣開始生活
哥哥對我寄予厚望。他的名利心很重,生性寬宏大量,為人樸實,於是他交友甚廣,他希望通過這些社會關係能為我招攬到一些顧客。他以為不久以後我就會飛黃騰達,他聽任家中花銷超支,煞費苦心地替我籌建事務所。
關於我出國而在我所屬的種姓中掀起的軒然大波,在我回國以後,仍在興風作浪。種姓裡分兩派,一派主張立刻恢復我的種姓身份;另一派依然要把我排除於種姓之外。為了討好前一派,在我回拉奇科特前,哥哥特意帶我到納西克的聖河裡沐浴,一回到拉奇科特,又大擺筵席,邀請同種姓的人參加。我不贊同這些做法。但是哥哥是如此愛護我,而我對他也是那麼尊敬,我便一切聽他的話,這樣,恢復種姓的一場風波就這麼過去了。
我從未想過得到拒絕恢復我的種姓的那部分人的准許,對於那部分人的首領也不心懷怨恨。他們中有不喜歡我的,但我盡量避免傷害他們的感情。我充分尊重開除種姓的規定。按照規定,所有的親戚,包括岳父岳母,姐姐姐夫,統統不能招待我,連在他們家裡喝一杯水也不可以。親戚們打算偷偷地突破這種禁例,但這種人前一套人後一套的做法與我的脾氣大相逕庭。
由於我行為謹慎,種姓問題並沒有使我感到困擾。那些把我當成是種姓異己的人,待我也是友善的,甚至在工作上幫助我而不指望我為種姓做什麼。我確信這樣好的局面完全是從我的不抵抗中來的。如果我吵著鬧著要恢復種姓身份,並在種姓內部搞分裂,觸怒了種姓首領,必然會遭到報復,這樣,從英國回來後,我會陷於鬥爭的漩渦裡,或日趨虛偽。
我和妻子的關係並沒有得到改善。留學英國也算見過世面了,但是我的嫉妒心並沒有被治好。每一件小事情都會使我神經過敏,捕風捉影,美好願望還是無法實現。本打算幫助她學會讀寫,但是情慾總是從中作梗,她由於我的過錯而一次一次地失去機會。有一次我甚至把她趕回娘家很長時間,直到令她痛苦萬分時才接她回來。後來我才知道自己那時有多無聊。
我計劃對兒童教育作出改革。我有幾個侄兒,還有我的兒子,現在也快四歲了。我打算親自指導,教他們體育,讓他們身體強壯。在這一點上哥哥也很支持我,我的努力也有了效果。我特別喜歡孩子,直到今天也還是有和他們玩耍、講笑話的習慣。從那時起,我覺得自己是一個不錯的兒童教師。
飲食也是需要改革的。在我們家裡,已經有了茶和咖啡的位置。哥哥認為,我回來以後應當在家裡保持一點英式作風,因此,從前只在特殊的日子裡才使用的瓷器,現在竟也變成日常用具了。我的「改革」更進一步。我倡導吃麥片粥,用可可代替茶和咖啡,其實我是建議除了茶和咖啡以外,還可以將可可作為一種飲品。我們早就有了皮靴和皮鞋[印度人通常赤腳,稍微講究一點的會穿木屐或拖鞋,穿上皮鞋就算是歐化了。
],現在加上西服,將歐化貫徹得更為徹底。
這大大增加了開銷。家裡每天都在添置新鮮的東西。好比我們把一頭白象[在某些產象國家,以白象為神像,會對其加以特殊供養。
]拴在家門口了,可是拿什麼來供養它呢?在拉奇科特當律師,一定會被人笑話的。我連一個稱職律師的知識都不具備,怎麼指望能得到十倍於人的收入!沒有這樣的當事人愚蠢到要來找我。即便有這樣的人,我也不能在無知之上再加上自欺和自大,以加重我對世人的愧疚。
朋友們勸我去孟買的高等法院積累一點經驗,順便研究印度法律,接點力所能及的業務。我聽從他們的意見去了孟買。
在孟買,我雇了一個同我一樣無能的廚子。他是一個婆羅門(Brahman)[婆羅門為印度歷史上種姓等級制度中最高的一個階級,古時候多為僧侶祭司,善占卜,廚子是一種潔淨的職業,通常只有婆羅門才能從事。
],我沒有把他當做僕人,而是當做家人一樣看待。他有時用水洗澡,但從不認真,他穿的「拖蒂」是髒的,戴的聖絲(Sacredthread)[婆羅門、剎帝利和吠捨的男子,到了一定的年齡,便要舉行宗教儀式,在身上戴著一根繩子(臂上,或脖子上),以驅邪去病。
]也很髒,對印度教的經典一無所知。可是我到哪兒才能找到比他好的廚子呢?「羅維商卡(這是他的名字),」我問他,「即便你不會做飯,但你總該知道日常的禮拜吧?」
「哦,禮拜呀,先生!耕地就是我們的禮拜,鏟草就是我們的宗教儀式。我就是這樣的一個婆羅門。如果不靠你的慈善過生活,我只有回去種地了。」
於是我不得不充當羅維商卡的教師。我有的是時間,我開始親自去做飯,並且採用英國人煮素食的方式。我買了一個爐子,開始和羅維商卡一塊奔走於廚房。我不忌諱和不同種姓的人一起吃飯,羅維商卡也不忌諱,所以我們能夠無拘無束地一起生活。唯一的障礙就是羅維商卡總改變不了他那不講衛生的毛病,食物怎麼也弄不乾淨!
然而,由於沒有收入來支撐居高不下的生活開支,我頂多在孟買住了四五個月的時間。
我就是這樣開始新生活的。律師是一個很苦的職業,徒有虛名,我身上的擔子太重了。
二十八第一宗案子
在孟買時,我一邊研究印度法律,一邊同一位名叫維爾昌德·甘地的朋友一起開始實驗飲食方法,而我的哥哥則竭盡全力為我招攬顧客。
研究印度法律非常沉悶乏味。我怎麼也不明白民事訴訟法,學習見證法的情況稍好一些。維爾昌德·甘地正在準備參加訴訟師的考試,他在向我講解有關律師和訟師上庭的各種情形時總說:「費羅澤夏爵士的才能在於他精湛的法律知識。他對見證法倒背如流,而且知道第三十二節的所有案例。巴德魯丁·鐵布吉的能言善辯則引起了法官的敬服。」
聽這一類激動人心的故事,卻使我感到氣餒。
他接著說:「當律師熬個五年七年,並不是稀罕事。正因如此,我甘願簽訂合約去當訟師。像你這樣如果能獨立運營三年,就算幸運了。」
花銷在逐月增長。門外掛著律師的牌子,屋裡卻在忙於達到自己做律師的職業標準,這使我無法專心研究法律。我逐漸對見證法產生了興趣,也懷著巨大的興趣去閱讀麥尼的《印度教徒法》,但是我還是沒勇氣去受理案子。那種無能為力的感覺是無法形容的,簡直就像新嫁娘剛跨入婆家的門時一樣!
差不多就在這個時候,我接到了一個名為馬密白的案子。這是一個「小案子」。有人跟我說「你得給中間人一份佣金」,我堅決拒絕了。
「但是連月收入達三四千盧比之多的刑事案件律師某某先生,也得照樣出這種佣金呢!」
「我犯不著效仿他,」我反駁道,「一個月能有300盧比的收入,就足夠了。我父親當年的收入也不過這麼多呢。」
「但是那種日子已經成為過去了。孟買的消費貴得驚人。你得有點生意頭腦才行。」
我堅持不付佣金,照樣受理了馬密白的案子。這是一件很簡單的案子,我只收他30盧比的費用。看起來不用一天就可以了結此案了。
這是我在小案法庭上初次出庭。作為被告的辯護律師,我必須要盤問原告的證人。我站起來了,可是心虛頭暈,覺得整個法庭似乎在旋轉,什麼問題都想不起來。法官大概也覺得好笑,其他律師無疑地都在開心地看我出洋相。我眼前一片黑,坐下後告訴當事人我不能受理這案子,請他最好去找巴特爾先生幫他,我會把我所收取的費用全部退回。果然巴特爾先生被請來了,他收了51盧比的律師費。當然,對他來說,這案子易如反掌。
我匆匆忙忙離開法庭,也不知道我的當事人是勝訴還是敗訴,內心慚愧難當,除非有足夠的勇氣去處理,否則我再也不受理案子了。事實上,直到我去南非以前,我都再沒去過法庭。作這個決定是一個無奈之舉。不會有人愚蠢到肯把案子委託給我,因為只有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