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山靈雨 第28章 下編:俗世微塵 (22)
    要合乎這三種要素,非得先和男子的服裝一樣不可,男子的服飾因為職業的緣故,自然是很複雜。若是女子能夠做某種事業,就當和做那事業的男子的服飾一樣。平常的女子也就可以和平常的男子一樣。這種益處:一來可以泯滅性的區別;二來可以除掉等級服從的記號;三來可以節省許多無益的費用;四來可以得著許多有用的光陰。其餘的益處還多,我就不往下再說了。總之,女子的服飾是有改換的必要的,要改換非得先和男子一樣不可。

    男子對於女子改裝的懷疑,就是怕女子顯出不斯文的模樣來。女子自己的懷疑,就是怕難於結婚。其實這兩種觀念都是因為少人敢放膽去做才能發生的。若是說女子「斷髮男服」起來就不斯文,請問個個男子都不斯文嗎?若說在男子就斯文,在女子就不斯文,那是武斷的話,可以不必辯了。至於結婚的問題是很容易解決的。從前鼓勵放腳的時候,也是有許多人懷著「大腳就沒人要」的鬼胎,現在又怎樣啦?若是個個人都要娶改裝的女子,那就不怕女子不改裝;若是女子都改裝,也不怕沒人要。

    《螢燈》小引

    螢是一種小甲蟲。它的尾巴會發出青色的冷光,在夏夜的水邊閃爍著,很可以啟發人們的詩興。它的別名和種類在中國典籍裡很多,好像耀夜、景天、熠耀、丹良、丹鳥、夜光、照夜、宵燭、挾火、據火、炤燐、夜遊女子、蛢、炤等等都是。種類和名目雖然多,我們在說話時只叫它做螢就夠了。螢的發光是由於尾部薄皮底下有許多細胞被無數小氣管纏繞著。細胞裡頭含有一種可燃的物質,有些科學家懷疑它是一種油類,當空氣通過氣管的時候,因氧化作用便發出光耀,不過它的成分是什麼,和分泌的機關在那裡,生物學家還沒有考察出來,只知道那光與燈光不同,因為後者會發熱,前者卻是冷的。我們對於這種螢光,希望將來可以利用它。螢的脾氣是不願意與日月爭光的。白天固然不發光,就是月明之夜,它也不大喜歡顯出它的本領。

    自然的螢光在中國或外國都被利用過,墨西哥海岸的居民從前為防海賊的襲掠,夜時寧願用螢火也不敢點燈。美洲勞動人民在夜裡要通過森林,每每把許多螢蟲綁在腳趾上。古巴的婦人在夜會時,常愛用螢來做裝飾,或繫在衣服上,或做成花樣戴在頭上。我國晉朝的車胤,因為家貧,買不起燈油,也利用過螢光來讀書。古時好奇的人也曾做過一種口袋叫做聚螢囊,把許多螢蟲裝在囊中,當做玩賞用的燈。不但是人類,連小裁縫鳥也會逮捕螢蟲,用濕泥粘住它的翅膀安在巢裡,為的是叫那囊狀的重巢在夜間有燈。至於撲螢來玩或做買賣的,到處都有。有些地方,像日本,還有螢蟲批發所,一到夏天就分發到都市去賣。隋煬帝有一次在景華宮,夜裡把好幾斛的螢蟲同時放出才去遊山,螢光照得滿山發出很美麗的幽光。

    關於螢的故事很多。北美洲人的傳說中有些說太古時候有一個美少年住在森林裡,因為失戀便化成一隻大螢飛上天去,成為現在的北極星。我國從前都以為螢是腐草所變的,其實螢的幼蟲是住在水邊的,所以池塘的四周在夏夜裡常有螢火點綴著。岸邊的樹影如上點點的微光,我們想想,是多麼優美呢!

    我們既經知道螢蟲那樣含有濃厚詩意,又是每年的夏夜在到處都可以看見的,現在讓我說一段關於螢的故事罷。

    讀《芝蘭與茉莉》因而想及我的祖母

    正要到哥倫比亞的檢討室裡校閱梵籍,和死和尚爭虛實,經過我的郵筒,明知每次都是空開的,還要帶著希望姑且開來看看。這次可得著一卷東西,知道不是一分鐘可以念完的,遂插在口袋裡,帶到檢討室去。

    我正研究唐代佛教在西域衰滅的原因,翻起史太因在和闐所得的唐代文契,一讀馬令痣同母黨二娘向護國寺僧虎英借錢的私契,婦人許十四典首飾契,失名人的典婢契等等,雖很有趣,但掩卷一想,恨當時的和尚只會營利,不顧轉法輪,無怪回紇一人,便爾掃滅無餘。

    為釋迦文擔憂,本是大愚:會不知成、住、壞、空,是一切法性?不看了,掏出口袋裡的郵件,看看是什麼吧。

    《芝蘭與茉莉》

    這名字很香呀!我把紙筆都放在一邊,一氣地讀了半天工夫——從頭至尾,一句一字細細地讀。這自然比看唐代死和尚的文契有趣。讀後的餘韻,常繞繚於我心中,像這樣的文藝很合我情緒的胃口似的。

    讀中國的文藝和讀中國的繪畫一樣。試拿山水——西洋畫家叫做「風景畫」——來做個例:我們打稿(Composition)是鳥瞰的、縱的,所以從近處的溪橋,而山前的村落,而山後的帆影,而遠地的雲山;西洋風景畫是水平的、橫的,除水平線上下左右之外,理會不出幽深的、綿遠的興致。所以中國畫宜於縱的長方,西洋畫宜於橫的長方。文藝也是如此:西洋人的取材多以「我」和「我的女人或男子」為主,故屬於橫的,夫婦的;中華人的取材多以「我」和「我的父母或子女」為主,故屬於縱的、親子的。描寫親子之愛應當是中華人的特長,看近來的作品,究其文心,都含這唯一義諦。

    愛親的特性是中國文化的細胞核,除了它,我們早就要斷髮短服了!我們將這種特性來和西洋的對比起來,可以說中華民族是愛父母的民族,那邊歐西是愛夫婦的民族。因為是「愛父母的」,故敘事直貫,有始有終,原原本本,自自然然地說下來。這「說來話長」的特性——很和拔絲山藥一樣的甜熱而粘——可以在一切作品裡找出來。無論寫什麼,總有從盤古以來說到而今的傾向。寫孫悟空總得從猴子成精說起;寫賈寶玉總得從頑石變靈說起;這寫生生因果的好尚是中華文學的文心,是縱的,是親子的,所以最易抽出我們的情緒。

    八歲時,讀《詩經·凱風》和《陟岵》,不曉得怎樣,眼淚沒得我的同意就流下來?九歲讀《檀弓》到「今丘也,東西南北之人也」一段,伏案大哭。先生問我:「今天的書並沒給你多上,也沒生字,為何委屈?」我說:「我並不是委屈,我只傷心這『東西南北』四字。」第二天,接著念「晉獻公將殺其世子申生」一段,到「天下豈有無父之國哉?」又哭。直到於今,這「東西南北」四個字還能使我一念便傷懷。我常反省這事,要求其使我哭泣的緣故。不錯,愛父母的民族的理想生活便是在這裡生、在這裡長、在這裡聚族、在這裡埋葬,東西南北地跑當然是一種可悲的事了。因為離家、離父母、離國是可悲的,所以能和父母、鄉黨過活的人是可羨的。無論什麼也都以這事為準繩:做文章為這一件大事做,講愛情為這一件大事講,我才理會我的「上墳癮」不是我自己所特有,是我所屬的民族自盤古以來遺傳給我的。你如自己念一念「可愛的家鄉啊!我睡眼朦朧裡,不由得不樂意接受你歡迎的誠意。」和「明兒……你真要離開我了麼?」應作如何感想?

    愛夫婦的民族正和我們相反。夫婦本是人為,不是一生下來就鑄定了彼此的關係。相逢盡可以不相識,只要各人帶著,或有了各人的男女欲,就可以。你到什麼地方,這欲跟到什麼地方,他可以在一切空間顯其功用,所以在文心上無須溯其本源,究其終局,乾乾脆脆,Justaword,也可以自成段落。愛夫婦的心境本含有一種舒展性和侵略性,所以樂得東西南北,到處地跑。夫婦關係可以隨地隨時發生,又可以強侵軟奪,在文心上當有一種「霸道」、「喜新」、「樂得」、「為我自己享受」的傾向。

    總而言之,愛父母的民族的心地是「生」;愛夫婦的民族的心地是「取」。生是相續的;取是廣延的。我們不是愛夫婦的民族,故描寫夫婦,並不為夫婦而描寫夫婦,是為父母而描寫夫婦。我很少見——當然是我少見——中國文人描寫夫婦時不帶著「父母的」的色彩;很少見單獨描寫夫婦而描寫得很自然的。這並不是我們不願描寫,是我們不慣描寫廣延性的文字的緣故。從對面看,縱然我們描寫了,人也理會不出來。

    《芝蘭與茉莉》開宗第一句便是「祖母真愛我!」這已把我的心牽引住了,「祖母愛我」,當然不是愛夫婦的民族所能深味,但它能感我和《檀弓》差不了多少。「垂老的祖母,等得小孩子奉甘旨麼?」子女生活是為父母的將來,父母的生活也是為著子女,這永遠解不開的結,結在我們各人心中。觸機便發表於文字上。誰沒有祖父母、父母呢?他們的折磨、擔心,都是像夫婦一樣有個我性的麼?丈夫可以對妻子說:「我愛你,故我要和你同住」;或「我不愛你,你離開我罷」。妻子也可以說:「人盡可夫,何必你?」但子女對於父母總不能有這樣的天性。所以做父母的自自然然要為子女擔憂受苦,做子女的也為父母之所愛而愛,為父母而愛為第一件事。愛既不為我專有,「事之不能盡如人意」便為此說出來了。從愛父母的民族眼中看夫婦的愛是為三件事而起,一是繼續這生生的線,二是往溯先人的舊典,三是承納長幼的情誼。

    說起書中人的祖母,又想起我的祖母來了。「事之不能盡如人意者,夫復何言!」我的祖母也有這相同的境遇呀!我的祖母,不說我沒見過,連我父親也不曾見過,因為她在我父親未生以前就去世了。這豈不是很奇怪的麼?不如意的事多著呢!愛祖母的明官,你也願意聽聽我說我祖母的失意事麼?

    (20)坐起言語終不調戲常應法律而無輕失。(4)

    八十年前,台灣府——現在的台南——城裡武館街有一家,八個兄弟同一個老父親同住著,除了第六、七、八的弟弟還沒娶以外,前頭五個都成家了。兄弟們有做武官的,有做小鄉紳的,有做買賣的。那位老四,又不做武官又不做紳士,更不會做買賣。他只喜歡唸書,自己在城南立了一所小書塾名叫窺園,在那裡一面讀,一面教幾個小學生。他的清閒,是他兄弟們所羨慕,所嫉妒的。

    這八兄弟早就沒有母親了。老父親很老,管家的女人雖然是妯娌們輪流著當,可是實在的權柄是在一位大姑手裡。這位大姑早年守寡,家裡沒有什麼人,所以常住在外家。因為許多弟弟是她幫忙抱大的,所以她對於弟弟們很具足母親的威儀。

    那年夏天,老父親去世了。大姑當然是「閫內之長」要督責一切應辦事宜的。早晚供靈的事體,照規矩是媳婦們輪著辦的。那天早晨該輪到四弟婦上供了。四弟婦和四弟是不上三年的夫婦,同是二十多歲,情愛之濃是不消說的。

    大姑在廳上嚷:「素官,今早該你上供了。怎麼這時候還不出來?」

    居喪不用粉飾面,把頭髮理好,也毋須盤得整齊,所以晨妝很省事。她坐在妝台前,嚼檳榔,還吸一管旱煙。這是台灣女人們最普遍的嗜好。有些女人喜歡學士人把牙齒染黑了,她們以為牙齒白得像狗的一樣不好看,將檳榔和著荖葉、熟灰嚼,日子一久,就可以使很白的牙齒變為漆黑。但有些女人是喜歡白牙的,她們也嚼檳榔,不過把灰減去就可以。她起床,漱口後第一件事是嚼檳榔,為的是使牙齒白而堅固。外面大姑的叫喚,她都聽不見,只是嚼著,還吸著煙在那裡出神。

    四弟也在房裡,聽見姊姊叫著妻子,便對她說:「快出去吧。姊姊要生氣了。」

    「等我嚼完這口檳榔,吸完這口煙才出去。時候還早咧。」

    「怎麼你不聽姊姊的話?」

    「為什麼要聽你姊姊的話?你為什麼不聽我的話?」

    「姊姊就像母親一樣。丈夫為什麼要聽妻子的話?」

    「『人未娶妻是母親養的,娶了妻就是妻子養的。』你不聽妻子的話,妻子可要打你,好像打小孩子一樣。」

    「不要臉,哪裡來得這麼大的孩子!我試先打你一下,看你打得過我不。」老四帶著嘻笑的樣子,拿著拓扇向妻子的頭上要打下去。妻子放下煙管,一手搶了扇子,向著丈夫的額頭輕打了一下,「這是誰打誰了!」

    夫婦們在殯前是要在孝堂前後的地上睡的,好容易到早晨同進屋裡略略梳洗一下,借這時間談談。他對於享盡天年的老父親的悲哀,自然蓋不過對於婚媾不久的夫婦的歡愉。所以,外頭雖然盡其孝思;裡面的「琴瑟」還是一樣地和鳴。中國的天地好像不許夫婦們在喪期裡有談笑的權利似的。他們在鬧玩時,門簾被風一吹,可巧被姊姊看見了。姊姊見她還沒出來,正要來叫她,從布簾飛處看見四弟婦拿著拓扇打四弟,那無明火早就高起了一萬八千丈。

    「哪裡來的潑婦,敢打她的丈夫!」姊姊生氣嚷著。

    老四慌起來了。他挨著門框向姊姊說:「我們鬧玩,沒有什麼事。」

    「這是鬧玩的時候麼?怎麼這樣懦弱,教女人打了你,還替她說話?我非問她外家,看看這是什麼家教不可。」

    他退回屋裡,向妻子伸伸舌頭,妻子也伸著舌頭回答他。但外面越呵責越厲害了。越呵責,四弟婦越不好意思出去上供,越不敢出去越要挨罵,妻子哭了。他在旁邊站著,勸也不是,慰也不是。

    她有一個隨嫁的丫頭,聽得姑太越罵越有勁,心裡非常害怕。十三四歲的女孩,哪裡會想事情的關係如何?她私自開了後門,一直跑回外家,氣喘喘地說:「不好了!我們姑娘被他家姑太罵得很厲害,說要趕她回來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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