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寫過一篇《辦公室狗血劇情》,說的是某公司高層與女下屬搞出私生子,女下屬在眾目睽睽下任職到臨盆,而男主角裝傻到底,視而不見,把看熱鬧的好事者徹底打敗。沒想到還是這個大公司,近日又鬧出「某高管與多名女同事保持不正當關係」,被飽受委屈的前妻張貼聊天記錄的大八卦,讓人不禁疑問「亂搞」也是企業文化。
相比那位老公搞出私生子流言滿天飛依然泰然處之的家屬,這位忍受了五年「冷暴力」而提出離婚,並以淨身出戶為代價換得自由,卻在離婚一個月後發現老公與鶯鶯燕燕們關係的硬盤,如雷轟頂的家屬,更讓人同情。她在法庭上痛數前夫的不忠和欺騙,對方律師只一再提醒「這裡不是道德法庭」;她在網絡上公佈前夫和小三們的聊天記錄,也遭到刪除。因為7月1日要實行的《侵權責任法》,「第36條規定,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有人說,這是保護小三轉正法,以後上網罵小三也算侵權了。
一個生於七十年代初,出身知識分子家庭,以奉獻家庭為己任的傳統女人,遭遇了這樣的價值觀轉型期。她想尋求組織幫助,但事是人非,「記得很多年以前,單位的領導是要管下屬作風問題的,有啥事可以到單位討說法,現在早就沒人管了。可能是管不過來,可能是隱私權至上,可能是唯業績第一,總之,單位裡的花花事除了給大家增加茶餘飯後的嚼頭,耽誤點工作效率,也沒什麼損傷企業文化的。」她想和當事人講邏輯,卻只聽到狡辯,她無法理解:「婚姻中發現的異常,我沒有揭穿,是不是就代表沒有傷害我,我就是幸福的?家庭、精神出軌、肉體出軌,可以有條不紊地在他的軌道行駛,永遠不會翻車?」問天問地,最後只能自問為何沒有修成金剛之身,沒有當成忍者神龜。
可一切控訴和譴責,看似對她爭回孩子撫養權和財產沒有多少幫助,前有自願離婚淨身出戶的協議,後有隱私至上的侵權責任。若非一張硬盤瓦解了她離婚的意義,使尋求解脫變成後知後覺的二次傷害,或許結局沒那麼難過。但事實總比想像的殘忍,一個男人可以給小三當支付寶當提款機,並把送給妻子的戒指偷出來轉贈小三,說「我們可以訂婚不結婚」,也絕不開口提離婚。因為他掌握的是消費法則,消費妻子的愛和付出,再找些消費型的小三,而穩當經濟鏈裡的贏家。
也許遲早一天,「不正當關係」也會被踢出社會詞典,因為男女關係實在是最頭疼的管理學。有調查說,婚內出軌者實際只有百分之二十七選擇離婚。剩下的百分之七十三,大概和大搞軌道建設的城市一樣,接受了多軌婚姻的時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