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叔叔來了
日前與女友交流八卦,聊起熟識多年的男人,好似一個個雕欄玉砌應猶在,只是朱顏改。她說:「最受不了F,又去了××雜誌上班,還在用文藝花腔泡無知少女。」這句話的分解是:1.我們曾是無知少女;2.我們曾迷戀F的文藝花腔,並視為偶像;3.F多年不變,風格不改;4.我們不再是無知少女了,他變成了怪叔叔。
女人對異性的興趣路線,是在否定之中行進的,二十歲時有多喜歡一種類型,三十歲時就有多不屑這種類型,然後四十歲時又將前面的統統推翻。但男人對異性的興趣要專一得多,從二十歲到八十歲,都始終是喜歡十八歲到二十三歲的女性。因為男人不需要女人身心多麼成熟,更不要成熟到和他匹配,他的拿手好戲就那幾樣,懶得為你排練新節目。
所以怪叔叔典範倪震叔叔,數得出幾樣寶:愛講做人道理,十五分鐘即到,會說討人歡心的話,愛在夜場「孔雀開屏」。末了來一句經典文藝腔:「我知道你有另一半,所以我不會問你們的事,你也不要問我的事,在我們的愛情世界裡,只有我們兩個人!」
這都是似曾相識啊。不過我們的怪叔叔F,絲毫不比他遜色。有些段子講起來,還更風騷呢。比如說,他的女朋友A,偏頭疼得山崩地裂,老公四處尋藥都無濟,偏偏躺在F身邊,聽他念法國新小說就好了;又比如說,他無論如何都要和女朋友B分手,B說那拍完婚紗照再分手,F二話不說就跟她去拍。至今他的女人流轉無數,B還在婚紗照裡走不出來。
你看,這個怪叔叔也是不按規矩行事的有戲劇精神的人。但厲害的是,經手過的女人都似周慧敏那樣,認為F是自己的精神伴侶,是那個讓自己成長的人。對啊,他引導人聽另類音樂看前衛小說,他沒有道德感,但又有輸出價值觀,他還稱自己是女性崇拜者。一個男人在上床之外,做了那麼多事,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吧?
忽然我們發現一個重點,其實F很摳門。他絕對不是拿錢砸妞的怪叔叔,連請吃飯都很少,他是支持女性獨立自主的,他也很培養她們。這點和石康倒也蠻像。所以呢,少女們追求著和F「言談上達到頗為劇烈的高潮」,也不去想誰給她買LV包了。那麼F到底付出了什麼?我說,其實呢,這樣的怪叔叔屬於社會資源,他天生就不是誰的老公,他的存在是給更多的女人編織夢。女友刻薄地概括:其實就是男優嘛!
轉眼間,認識怪叔叔F快十年了,他到底沒成為有錢人,也沒栽培出大牌女作家。那次聽一個女友說起與他闊別三年後的重溫:「技巧上更好了,但身體比以前虛弱了。」我不免想說句:珍重啊,你是一個人在戰鬥,你不能老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