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情不如近鄰
上月搬進新小區,打算過一種清心寡慾的隱居生活。豈料下樓扔垃圾的時候,被人喊了聲名字,揚起披散的頭髮,看一眼,哇,一米八的個頭,藝術青年的氣質,帥!心砰然動了一下,隻字不答地走開。
裝完矜持又按捺不住激動,在鄰居群裡大叫要把桃花找回來。沒過多久,竟然有人自首,而他,竟然是時常在深夜裡和我聊天的那一位。我們談過音樂,談過記錄片,也談過附近一家二十四小時店的宵夜,還在停電時,調戲著要他背我上樓。可是,我們神秘到不謀面,雖然只隔著一座樓。
小概率事件的發生,讓人想入非非。巧的是,兩天後從超市採購回來,路經他樓下,竟然又被人喊了聲名字。我定睛看了兩眼,又是隻字不答地走開。到了夜裡,他再次自首,說這一次還是他。我說,不行,我得親自去看你一眼,記住你的樣子。他回了一聲:別。
然後,次日他就坐上飛機去了南方的城市。我說你會想我的。他說,是的,沒人叫你了。多麼文藝的對白。我無聊地構想著一場與鄰居的戀愛,或者叫做偷歡。這樣一種距離,是推窗可以看見,關窗各是自己的距離;這樣一種方便,是步行即達,伸手可觸,做完一場愛隨時回到自己床上睡覺的方便。而這樣一種危險,又是窩邊草的危險。
遙想我十六歲那年夏天的初戀,朦朧地喜歡上一個住在隔壁的外來男生。只因他每天早晨上班時,經過我的窗口,能聽到熟悉的腳步聲,間或地,似乎有意無意地敲了一下我的窗玻璃。
後來呢,後來有一天在聽到他腳步聲時,我拉開了門。我見到了一位略帶憂鬱的大哥哥,他開始跟我談小說,操著一口普通話,一邊叮囑我要好好學習,一邊又從小窗扔個字條給我。夜裡他在屋裡開著音響,我在屋裡聽著他的歌。再後來呢,再後來我要去外地上學了,臨走的早晨,當他的腳步聲又經過,我數到十秒,確定他已下樓,再悄悄拉開門看他的背影。他感應到什麼似的回了頭,我心如鹿撞地把門虛掩上,他卻推開門,滾燙地抱住我,親吻了我,我的初吻。
這個標誌性的初戀當然是無疾而終,待我寒假再回家鄉,鄰居也已易主。我未完成的近水樓台之戀,蔓延到那些單身男鄰居身上。有時在欄杆邊站到夜裡兩點,只等一個摩托熄火聲,一個酷酷的男人從我面前經過。事情的結果很有趣,我媽媽收到了不止一次善意提醒,他們說:你女兒很早熟。
恍然間已成年,不良少女鄰家戀的故事版本也變了味。聽到朋友說他父親有兩年外遇,母親渾然不覺,離婚時才知道,原來情人是住在樓下的鄰居,他出去買包煙的功夫就約會了。我笑,如果我瘋狂於鄰里關係,是不是找不到老公的鄰居們都來敲我家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