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克流浪記 第12章 他們追來了
    「進來!」那女人說。我走了進去,她說:「坐下吧!」

    我照做了。她用她那雙亮亮的小眼睛把我上下打量了一番「你叫什麼?」

    「莎拉·威廉斯。」

    「你住在哪兒啊?附近嗎?」

    「不,我住在10英里外的霍克菲爾。我一路上走路過來,快要累壞了。」

    「我想也餓壞了吧,我拿些東西給你吃。」

    「不,我並不餓。我走到離鎮3英里遠的農場時就已經餓壞了,在那兒吃了點東西,所以現在還挺飽。這也就是我耽擱了路程的原因。我媽媽病得很嚴重,我沒有錢請醫生,所以跑來找我舅舅艾伯摩爾。媽媽說他住在小鎮附近的村子裡,我從來沒去過那兒。你認識他嗎?」

    「不認識,我誰也不認識啊,我住這兒還不到兩個禮拜呢。到那村子裡還有好些路啊,你今晚就住在這兒吧。把帽子脫了吧。」

    「不,我想休息一下就繼續趕路了,我不怕趕夜路。」

    她說她不會讓我一個人趕夜路的,她的丈夫大概再過一個半小時就會回來了,她會叫他陪我去。然後她繼續說著她的丈夫,說他在河的上下游關係有多好,他們之前如何有錢,又說他們來到鎮上住是一個多麼錯誤的決定等等。她是那麼絮叨,我開始後悔敲開她的門了。但是後來她話鋒一轉,把話題繞到老爸和謀殺案上,這時我才很甘願地繼續聽她嘮叨。她說起我和湯姆找到6000塊金幣(只是她說成l萬塊)的事,以及老爸和我之間如何如何,最後她講到我被謀殺的事。我說:「是誰殺的啊?我們在霍克菲爾也聽到很多關於這件事的傳聞,但是我們並不知道兇手是誰。」

    「我想鎮上也有很多人想知道是誰殺了哈克。有些人覺得是老哈克自己幹的。」

    「不會吧———是真的嗎?」

    「很多人剛開始都這麼想,因為他打起孩子的樣子可真嚇人呢。可是到了傍晚,人們就改變想法了,覺得這應該是一個叫吉姆的逃跑黑奴干的。」

    「他——」

    我停了下來,心想最好閉嘴。她繼續說著,沒注意到我的沉默。

    「哈克被殺的那晚,那黑奴就跑了。大家都在懸賞抓他——300塊呢。另外又懸賞200塊通緝老哈克。你想想看,在謀殺案發生的隔天早上,他就到鎮上告訴大家這件事,跟他們坐著船四處搜尋,可是後來他一上岸就跑了,到了晚上他們想要拷問他時,他已經沒影了。第二天,他們發現那個黑奴也跑了,大概在命案當晚的10點鐘左右他就不見人影了,所以他們認為是他幹的。在他們認定這是吉姆干的時候,老哈克回來了,纏著撒切爾法官給他錢作為捉拿黑奴的懸賞金。法官給了他一點錢,當晚他就喝醉了。午夜之後,他又跟一些看起來窮凶極惡的陌生人走了。自從那天後,他就再也沒有回來過。而現在大家才回過神來——那個老酒鬼殺了那男孩,卻又故意布下迷陣,讓人以為是搶匪干的——因為這樣他就可以拿了哈克的錢,又不會被訴訟纏身。大家都說他這樣做一定沒有好下場。我覺得他可真狡猾啊,如果他一年之內沒有回來的話,他就可以逍遙法外了,因為找不到什麼證據,到時一切都會回歸平靜,而他就可以輕輕鬆鬆地得到哈克的錢啦。」

    「沒錯,我想應該是這樣吧,應該不會有其他的可能了。還有人覺得是那黑奴干的嗎?」

    「並不是每個人都這麼想,雖然有很多人覺得有可能是他做的。反正他們很快就會逮到他,到時候再讓他認罪。」

    「真的?他們在追捕他嗎?」

    「你真是個老實人啊,可不是每天都有300塊躺在那兒等著人去撿的。有些人覺得那黑鬼逃不遠,我也這麼覺得——可是我可沒有四處張揚。前幾天我跟一對住在隔壁木屋的夫婦說起這件事,他們碰巧說到幾乎沒有人去過河中間的那個傑克森島。我說『沒有人住在那兒嗎?』『沒有,一個人也沒有。』他們說。我什麼話也沒說,但是我想了一下,幾乎很確定我看到那裡生起過煙火,大概就在島的前端吧,兩三天前才看到的呢。所以我告訴我自己,說不定那黑奴就藏在那兒,無論如何,我對自己說那兒值得去找一找。後來我再也沒有看到任何煙了,所以我想他應該跑了。可是我丈夫和另外一個人想去那兒瞧瞧。前幾天他到河的上游去,但他今天回來了。兩小時前他一回來我就把這件事告訴他了。」

    我開始坐立不安,想找點什麼事來緩解緊張感,便從桌上拿起一根針,準備把線穿過去。然而,我的手實在是太抖了,怎麼也穿不過去。那女人停止了說話,我抬頭,看到她帶著微笑好奇地看著我。我把針線放下,假裝很有興趣——其實也是真的很有興趣——問她:「300塊可是筆大數目啊。我真希望我媽媽可以得到這筆錢。你先生今晚要去那兒嗎?」

    「噢,對啊,他跟剛剛我和你提到的那個人一起去鎮上準備船,順便看看可不可以再借到一把槍。過了午夜他們就要出發了。」

    「等到白天再去不是比較好嗎?」

    「對啊,可是到時那黑鬼也看得很清楚呢。午夜以後他很可能睡著了,到時他們就可以趁著夜黑,溜進樹叢裡搜尋他的營火。」「這倒是個好主意。」那女人一直很好奇地看著我,讓我覺得渾身不自在。過了一會兒,她問:「你叫什麼,親愛的?」「瑪——瑪莉·威廉斯。」我記得之前我說的名字好像不叫瑪莉,所以我連頭也不敢抬——我之前好像說我叫莎拉,因此話一出口我就有點擔心,深怕被拆穿。我希望那女人能再多說點話,她越不開口,我就越感到不安。後來她說:「孩子,我記得你剛進來的時候說你叫莎拉吧?」

    「夫人,沒錯,莎拉·瑪莉·威廉斯。莎拉是我的第一個名字,有些人叫我莎拉,有些人叫我瑪莉。」

    「噢,是嗎?」

    「是的,夫人。」

    我覺得好多了,但是還是希望能趕快離開這兒。我再也裝不下去了。

    後來那女人開始說起他們有多苦、多窮,老鼠是多麼猖獗等等,聽了這些話讓我覺得安心多了。她講這些老鼠還真是講對了,不時你就可以看到它們把鼻子探出來。她說當她一個人在家的時候,手邊總得準備一些東西丟給它們,不然它們就會鬧得天翻地覆。她給我看一根頂端扭曲成結的鉛棒,說她射得很準的,但是她前兩天拉傷了手,現在不知道還丟不丟得動。她靜靜地等待機會,直直地向一隻老鼠丟去,但方向偏得很遠,並且還大叫一聲,她的手又弄傷了。然後她要我試試看。我想要在她先生回來之前趕快離開,但是我當然沒有在臉上表露出我的想法。我拿了鉛棒,當老鼠探出頭來的時候,我就丟了過去,砸中了它,我想它一定是生了病,停在那兒動也不動。她說我技術太好了,要我再打一隻。她把鉛棒拿了回來,並且拿了一團毛線,要我幫她忙。我舉起雙手讓她繞毛線,她繼續說著她們家的事情,但是忽然她話鋒一轉說:「注意,留神那些老鼠。你最好把鉛棒放在你的膝上。」

    話一說完,她就把鉛棒放在我的膝上,我把兩腿並直。然後她繼續聊著。但是過了一分鐘之後,她把毛線拿走,直直地看著我,很和藹地說:「好啦,別裝了——你真正的名字是什麼?」

    「啥——夫人?」

    「你到底叫什麼名字?比爾、湯姆,還是鮑伯?——到底是什麼呢?」

    我想我大概顫抖得像片葉子似的,不知如何是好。但我還是說:「請別跟一個可憐的小女孩開玩笑,夫人。如果打擾到您,我想我還是——」

    「不行,坐在那兒不要動,我不會傷害你,也不會去跟別人告密。告訴我你的秘密,相信我,我會保密的。況且我還會幫助你,我的丈夫也會幫助你的。你離家出走的吧?這沒什麼大不了的,不算什麼啦,你一定是被虐待才會決定離家的吧。願上帝保佑你,我不會告訴別人的。現在告訴我一切吧——這才是好孩子。」

    於是我說再繼續裝下去也沒有用了,我會把一切都告訴她,只是她一定得信守她的承諾。於是我告訴她我的父母都死了,法律限制我要住在離河50英里外的一位嚴厲老農夫的家中。他對我非常壞,我實在是受不了了,趁著他外出幾天,我逮住機會偷了他女兒的舊衣服溜出來。我在三天裡走了50英里路,都是在晚上趕路啦,白天我就躲起來睡覺。我從家裡偷來的那袋麵包和肉使我在路上不致挨餓。我說我相信我舅舅艾伯摩爾會照顧我的。這也就是為什麼我逃到哥珊鎮的原因。

    「哥珊鎮?孩子,這裡不是哥珊鎮,這裡是聖彼得。哥珊鎮還要再往上遊走l6英里呢。誰告訴你這是哥珊鎮的啊?」

    「真的嗎?在我今天早上想要轉進林子休息的時候,碰到一個酒醉的人,他告訴我從前面的岔路往右走,再走8公里就會到達哥珊鎮的啊。」

    「我想他喝醉了吧,他指錯路啦。」

    「嗯,他看起來像是喝醉了,反正現在也無所謂了。我還得趕路呢,天亮前才能到哥珊鎮。」

    「等一會兒,我拿點兒點心給你,你會用得著的。」

    於是她拿了點心給我,然後說:「喂——當一頭母牛躺著的時候,它起身時哪一條腿先站起來呢?現在立刻回答我這個問題——別停下來想,哪邊先站起來呢?」

    「後面那條腿,夫人。」

    「那好,那一匹馬呢?」

    「前腿,夫人。」

    「樹的哪一邊青苔長得最茂盛呢?」

    「北邊。」

    「如果山邊有15頭牛在吃草,有多少頭朝著同一個方向呢?」

    「15只全部都朝同一個方向,夫人。」

    「好吧,我想你真的在鄉下住過。我以為你又想耍我了。現在告訴我吧,你的真名到底叫什麼?」

    「喬治·彼德斯,夫人。」

    「好吧,喬治,記清楚呦,免得你前腳出門跟我說你叫做亞歷山大,後腳一踏出去又說你是喬治·亞歷山大。還有,不要穿著那件舊洋裝扮成女孩,你裝得實在是太不像了——雖然也許還可以騙騙男人啦!上帝保佑你,孩子。下次穿針線的時候,別用針穿線,應該用線穿針——這才像是一個女人的動作,男人總是做相反的動作;還有啊,當你用東西丟老鼠的時候,要踮起腳尖,盡可能笨拙地把手舉高,而且也不能射得太準,至少要差個一二米,要直直地從肩上丟出去,這樣才像個女孩,不要用手腕或手肘丟,或是像個男孩般地伸出手臂;還有,一個女孩如果要雙腳併攏放東西的時候啊,她會張開膝蓋,不會像你剛才一樣直直地並起來。你知道嗎?當你在穿針線的時候,我就認出你是個男孩了,然後又靠著其他的線索,就更加確定這個事實了。好啦,現在去找你的舅舅吧。你這個莎拉瑪莉威廉喬治亞歷山大彼德斯。如果你在路上碰到什麼麻煩,就托人傳話給茱蒂斯·羅夫特斯夫人——就是我,我會盡我所能幫你解決困難的。順著河走,下次你出門的時候記著穿鞋襪,河邊的路可是條石頭路呢。我想到哥珊鎮之前,你的腳一定已經不行了。」

    我順著河堤走了大概50米,然後再順著來時的路,溜回獨木舟,快速地離開。我奮力地往島前端劃去,並且把帽子脫下,因為我不想被任何東西阻擋了視線。當我劃到河中央的時候,聽見鍾開始響了。我停下來聽著,聲音清晰地從河的那端傳來——11下。當我劃到島前端的時候,我停也不停,喘著氣溜進之前在樹林裡的營地,在一處既高又乾燥的地方生起火來。

    然後我又衝進獨木舟,向離此地兩英里半遠的洞口盡快地劃去。我上了岸,穿過叢林,爬上山脊,進入山洞。吉姆躺在地上睡覺,我把他叫起來,然後說:「吉姆,快起來啊!沒時間了!他們在找我們啊!」

    吉姆什麼問題也沒問,什麼話也沒說,接下來半個小時的表現顯示出他實在是怕極了。半小時過後,我們已經把所有的東西都搬上木筏,且一切都已經準備就緒,隨時可以從柳樹叢中出發了。我們把洞裡的營火熄滅,沒有再點蠟燭就離開了那兒。

    我把獨木舟划離岸邊,向四周張望。其實,即使有船的話,我也看不見,因為星光不夠亮。隨後我們就把木筏撐出去,溜進了陰影裡,朝下游漂去,悄無聲息地漂過了島尾,兩人一句話也沒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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