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醒來的時候,太陽已經高高昇起,大概8點多了吧。我躺在草叢陰涼處沉思,覺得舒適而滿足。我偶爾可以從濃密的樹枝縫隙中看見太陽,但在這些大樹掩映下,大部分光線都是陰沉幽暗的。從縫隙中灑進來的陽光在地面上形成點點斑影,隨著微風的吹拂忽明忽暗。坐在樹枝上的兩隻松鼠親切地跟我打著招呼。
我渾身懶洋洋的,覺得舒服極了,一點也不想起身煮早餐。於是我又睡著了。忽然間,河面上「砰」的一聲響把我驚醒了,我連忙坐了起來,用手撐著下巴聽著。很快又聽見了一聲。我跳了起來,從樹林的縫隙中往外瞧,看見河面上有一團煙霧——大概是在碼頭的另一邊吧。渡船上擠滿了人,往下游劃去。現在我明白是怎麼一回事了。「砰」的又一聲,我看見煙從渡船旁噴出。那些人不停地在水面上放炮,原來是為了要讓我的屍體浮出來。
我餓瘋了,但是現在又不能燒火煮飯,因為他們可能會看見煙。我只好坐在那兒看著河上的煙霧,聽著砰砰的炮響。這條河大約有一英里半寬,在夏日的清晨看起來真是美極了——假如我現在有點東西吃的話,看著他們打撈我的屍體也是件蠻享受的事呢。啊,我突然想到了,他們一定會把嵌著水銀的麵包投入河中,因為它們總是會漂到屍體旁停住。所以,我想啊,我可要仔細瞧著點兒,假如有麵包漂到我這兒來的話,那就再好不過了。於是我跑到伊利諾岸邊去試試我的運氣。果然不出我所料,有塊很大的麵包漂過來了。我用一根長桿去撈「它」,可是我的腳一滑,「它」又漂走了。我站的地方是最靠近河流的岸邊,一會兒,又來了一塊,這次我可就沒有失手啦。我把水銀挖出來,咬了一口麵包,這可是所謂的「高級麵包」,是社會名流吃的喲——可不是我們這種人吃得起的呢。
我在林間找到一個好位置,坐在樹幹上吃著麵包,看著渡船,覺得很開心。突然間,我覺得大事不妙了,我想那寡婦或是牧師一定曾經祈禱這塊麵包能夠找到我,結果它果然找到我了,這鬼麵包,我可不吃這一套。
我叼著煙斗,繼續張望著。渡船順著水流行駛著,當它靠近的時候,我想我應該有機會可以看看誰在船上,因為就像剛剛麵包漂過來一樣,這艘船也會順著水流靠近岸邊。當它往我這裡開過來的時候,我熄了煙斗,跑去剛剛撈麵包的地方,伏在岸邊一小片開闊地上的一根木頭後邊,藉著樹枝的掩護,從縫隙中偷看。
漸漸地,船越靠越近了,近到他們只要架一塊板子就可以上岸。幾乎全部人馬都在船上:老爸、撒切爾法官夫婦、班恩、湯姆和湯姆的姨媽玻莉、席德,以及其他許多人。大家都在說著謀殺案,然而船長卻打斷他們說:「注意了,注意了,水流在這兒離岸最近,說不定他給衝上了岸,在水邊矮樹叢裡給絆住了,至少我是這麼想的。」
我可不希望如此。他們全都擠在欄杆旁,聚精會神地往岸上瞧。我可以很清楚地看見他們,但是他們並沒有注意到我。之後船長大聲喊著:「靠邊!」然後就在我右前方燃起一個響炮,聲音大得差點把我的耳朵震聾,煙也把我的眼睛熏得快要瞎掉了。如果他們在炮裡放彈藥的話,我想我現在十有八九已經變成他們要找的那具屍體了。謝天謝地,還好我沒有受傷。船繼續行駛,漸漸離開小島看不見了。我還是不時地可以聽到炮聲砰砰響著,然而過了一個小時之後便完全聽不見了。這座島的長度大約有5英里,我想他們開到島的另一端便會放棄了。但是我的猜想似乎錯了。他們在小島的尾端掉頭,朝密蘇里的方向前進,又開始邊行駛邊放炮。我跑到另一頭看著他們,當他們開到島的末端就不再放炮了,並且繞到密蘇里沿岸,上岸回鎮。
我想我現在應該安全了,不會有人再來找我了。我從獨木舟裡拿了一些東西,在濃密的叢林裡搭了一個帳篷。我用毛毯架了營帳,好用來遮風避雨,又釣了條鯰魚,收拾了一下,直到太陽下山的時候,才生起篝火把它煮了當晚餐,接著又架起釣竿,準備釣幾條魚當早餐。夜裡我坐在火前抽煙,覺得很舒服,但沒一會兒就感到有點孤單。於是我走到河岸邊聽著水流聲,數著星星和浮木。當你孤單的時候,沒有什麼比這更容易打發時間了,很快你就會習慣的。
就這樣過了三天三夜。到了第四天,我決定在島上探探險。我是這座島的大王,也就是說,它是屬於我的,我想要瞭解它所有的一切,其實最重要的是想借此打發一些時間。我發現了很多熟透的草莓,還有青葡萄、青莓和黑莓。我想再過不久它們應該就會長得到處都是了。
我繼續在樹林裡面閒逛,我想大概離島的尾端不遠了。我帶著槍,但是並沒有用它來打獵,我只是帶著它防身用的,心想要是在家裡的話,我可是會隨便開幾槍來玩玩呢。就在這個時候,我差點踩到一條很大的蛇,它從花草叢中溜走,我隨後追趕,試著瞄準它。突然之間,我踩到一堆篝火的灰燼,而且還在冒煙呢。
我嚇得心臟都快要跳出來了,我顧不上停下來察看,馬上把槍上的扳機拉起,踮著腳尖,偷偷往回縮,縮得越快越好。我不時地在濃密的樹林中停住,凝神傾聽,可是我的呼吸聲實在太大了,以致於什麼也聽不見。我跑一會兒,又聽一會兒,就這樣一直反覆著。我緊張得看到樹幹都把它認做是人,只要踩斷一根樹枝就嚇得喘息不已。
當我回到營地的時候,已經不再那麼慌張了,只覺得此地不宜久留。於是我把所有的家當再次搬上獨木舟,好讓它們不被別人發現,然後又把篝火弄滅,在四周撒上灰燼,讓它看起來像一處很久沒有人來過的營地,然後我爬到了樹上。
我在樹上待了差不多兩小時,但是什麼也沒看見,什麼也沒聽見——我只是想像自己聽見、看見了許許多多的事物。我想總不能老待在這上頭啊,所以最後我下了樹,但還是留在濃密的樹叢裡,並提高警覺,靠著那些野莓及剩下的早餐充飢。
天黑的時候,我已經很餓了。趁著月黑風高,我從岸邊溜出來,晃到伊利諾岸邊——離河岸大約250米左右。我鑽進樹林,煮好晚餐,在我幾乎決定今晚就在這兒過夜的時候,突然聽到了「得——得——得——得」的馬蹄聲,接下來又聽到人的說話聲。我趕緊把所有的東西都搬上了獨木小舟,偷偷穿過林子,想看一看究竟。沒走多遠,就聽到一個男子在說:
「如果附近沒沒有合適的地方,最好就在這裡紮營吧。馬都累壞了,到四周看看去。」
我毫不遲疑,馬上跳上船溜走,回到藏船的老地方,打算今晚在船上過夜。
我睡得不好,總夢見有人掐住我的脖子,所以不斷地醒過來,根本睡不安穩。我實在受不了了,我一定要弄清楚到底是誰在島上。這麼一想反而立刻覺得好受多了。
於是我拿起槳,離開岸邊,聽任獨木舟在陰暗的樹影裡漂浮。今晚月光很亮,陰影之外如同白晝。我暗中觀察了一個鐘頭,一切都很寧靜。這時已經幾乎漂到島的尾端了。掉頭靠岸後,我帶著槍溜到林子裡。接著我爬到了樹上,從樹葉的縫隙中向外張望。這時月亮躲進了雲層,黑暗覆蓋了整個河面。過了一會兒,天邊露出了白光,天快亮了。於是我帶著槍,又溜回之前的營地,不時停下來聽動靜,但是並沒有發現什麼,我已經找不到那個地方了。我瞥見樹林中有火光閃爍,就小心翼翼地靠過去,突然發現前方地上躺著一個人,嚇了一大跳。一條毛毯裹住他的全身,離篝火十分近。我站在離他2米遠的一棵樹後,暗中觀察他。這時天色微亮,他翻身掀開了毛毯。啊,原來是瓦特森小姐的黑奴吉姆!看見他我興奮極了,於是從樹林裡跳了出來,叫道:「嘿!吉姆!」
他跳了起來,滿懷恐懼地盯著我。然後跪倒在地上,雙手合掌說「別害我啊——別害我!我對鬼一向都是很尊敬的,也誠心誠意為你禱告。請你快回到河裡去,別傷害我!我可是你的朋友啊!」
我告訴他我並沒有死,很高興看到他,我終於不再感覺孤單了。我說個不停,但他只是沉默地站在那裡,一言不發。然後我說:
「天已經亮了,我們做早餐吧!先去生個火!」
「為什麼要煮這些噁心的爛莓子?你不是有槍嗎?我們可以獵一些更好的食物啊!」
「你說野莓這種爛東西?」我說,「你這幾天都吃這些嗎?」
「我找不到別的東西啊!」他說。
「吉姆,你在島上多久啦?」
「你被殺當晚我就來了。」
「真的嗎?」
「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