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這一章約13000字,如沒必要,可部分或全部刪掉。)
讓別危險男人透支你的愛情
女人為什麼會喜歡危險而不是本分的雄性動物?這要歸功於大自然留給女人的一筆「生物學遺產」——人類漫長的進化史上告訴她們,喜歡冒險、粗魯野蠻的雄性動物具有更強的生命力和競爭力,在危險和饑寒時刻能給配偶和後代提供更多的安全、保護和溫暖。
一個自稱「陷入狼群的女孩」在來信中說,剛畢業就被公司領導強姦了。雖然她一開始喜歡的是另一個男同事,但她很快發現,「我愛上了那個強姦我的男人,迷戀上了這個男人的氣息。我覺著他是那種真性情的漢子,是我喜歡的那種男人。在他的懷裡,我居然有種莫名其妙的安全感。他打開了我身體的那一扇門,我願意做他的女人。可是那晚之後,他卻再也不要我。他說為我的未來著想,要迴避見我,他說怕控制不了自己。」
當滿大街都在傳唱《狼愛上羊》時,「羊」卻主動愛上了「狼」。這是純粹的巧合,還是愛情的力量太強大,強大到讓狼羊這對「天敵」也「化干戈為玉帛」?
這不禁讓人想起那個經典的「人質愛上綁匪」的故事。1973年8月,兩名劫匪搶劫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的一家銀行,扣押六名銀行職員做人質。一星期後,警方成功將人質解救出來。沒想到,人質居然愛上了綁匪,一位人質跑到監獄裡與一位綁匪私訂終身。另一位則搞救援基金會,四處籌款請律師為綁匪脫罪。因為這個故事,類似「人質愛上綁匪」這種心理案例,就被稱作「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其實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對外來的強迫之舉,一開始都會本能地反抗。但如果長時間無法迴避,偶爾還享受到一點甜頭,就習以為常了。職場中不是流行這樣一句話嗎:「工作就像被強姦,如果你不能拒絕,那就閉上眼睛好好享受它吧。」無奈之中透著酸楚。心理學家將「斯德哥爾摩綜合症」歸因於人質無可選擇的絕境:生命受到威脅、心情絕望、只能接受被篩選的信息以及綁匪不時的小恩小惠。羊愛上狼,女孩愛上強姦自己的人,是否也像「人質愛上綁匪」一樣,可以劃入「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範疇?
現實生活中,「人質愛上綁匪」的案例比比皆是。越是經濟落後、交通閉塞、思想保守、大男子主義嚴重的地區,離婚率越低。考慮到絕大多數離婚訴訟主要由女方提出,能否就此下結論:不離婚的女人一定更幸福?還是說,由於現實的約束,女人即使身處不幸婚姻,也很難擺脫,久而久之,就心生幻覺,或主動或被動地愛上了婚姻裡的那個「綁匪」兼「孩他爹」?
這就必須將「過程」和「結果」分開來看。「人質愛上綁匪」也罷,「羊愛上狼」也罷,都是特定生活環境的產物。一開始「人質」(「羊」)是被動的,他與「綁匪」(「狼」)的結合肯定心不甘、情不願,其中的衝突、壓抑和屈辱可以想像。但隨著時間的進展,雙方關係開始發生微妙的變化。出於女性習慣被動或愛幻想的天性,一旦長期被置於無可選擇的封閉境地,結果就有可能朝另一個方向發展。愛情和幸福只不過是一種主觀感受,從長期看(尤其是晚年),自由戀愛夫妻的幸福指數未必一定比由「媒妁之言」捆綁的夫妻高。
再舉一個真實的例子。一個女孩大學畢業之後,孤身到一個陌生的城市工作,無依無靠。一位男同事對她的工作和生活各方面都很照顧,二人很快生活在一起。可能是因為學歷和收入比女孩低等原因,男孩心理嚴重自卑,不僅全方位限制她跟異性接觸,而且牌氣暴躁,動不動就火山爆發,把她打得傷痕纍纍,全身青一塊紫一塊。她多次跟他提分手,都沒有成功,每次她心腸一硬,他就以跳樓自殺威脅,說沒有她,他活不去。
於是,兩人一直就這麼長期僵持著,不結婚也不分手。面上的原因,是女孩覺得他是她的第一個男人,女人自身強烈的「處女情結」,使她認為離開他很不道德。而深層的原因,或許要歸結為「人質愛上綁匪」的「斯德哥爾摩綜合症」。除了女人心腸較軟,其中「性記憶」,不能不說是最關鍵的一個因素。
女人常常罵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動物,其實男人的性來的快去的也快,對性的記憶通常比較淡薄。比較而言,女人對性的心理依賴度,要遠大於男人,因為女人的性觸覺遍佈全身,或者說她本身就是性的代名詞,要麼很難被性主宰,一旦被主宰,就彷彿吸毒一樣,很難從根本上抹除記憶。一旦她遇到一個給她強烈性快感的男人(尤其是特殊環境下),通常難以擺脫。女人有時無法擺脫男人,不是因為無法擺脫「情」,而是因為無法擺脫「性」。「人質」(羊)一旦與「綁匪」(狼)發生性關係,愛上對方的可能性將空前增加,因為「綁匪」(狼)給「人質」(羊)性快感的可能性,通常要大於文質彬彬、缺乏匪氣的男人。
哪種女人更容易「羊入狼口」?敏感脆弱、感情豐富細膩、人格不夠獨立、嚴重缺乏安全感(或者對安全感的需求大於幸福感)的女人。即便女人天生不是這種性格,在她剛剛遭受情感打擊、最感無助、飢不擇食的時候,「惡狼」也容易乘虛而入。
女人為什麼會喜歡危險而不是本分的雄性動物?這要歸功於大自然留給女人的一筆「生物學遺產」——人類漫長的進化史上告訴她們,喜歡冒險、粗魯野蠻的雄性動物具有更強的生命力和競爭力,在危險和饑寒時刻能給配偶和後代提供更多的安全、保護和溫暖。(強大的雄性動物壽命並不一定長,這對已經生育的女人不僅不重要,反而給了她們一個尋求新配偶的機會。這或許是雄性動物壽命相對雌性越來越短的一個原因?)上帝派女人來到人間,是為了拯救那些為生存而互相廝殺的男人。
然而,確知這一點的女人並不多。這說明上述事實並非顯性地存儲在她們的邏輯思維區,而是隱藏在她們的直覺感應區。女人最大的生存哲學就是「跟著直覺走」,當她遇到心儀的男人時,不是理性告訴她該不該愛這個男人,而是「荷爾蒙」在給她下達一系列指令,如臉紅體熱、心跳加快、呼吸緊促、雙眸放光等等。這些生理特徵強烈地暗示她:「這就是我要找的男人!我絕不能放過他!」
終其一生,女人追求的東西是六個字:「幸福感」與「安全感」。那麼,一個「危險」的男人會讓女人感覺幸福和安全嗎?不遵守遊戲規則的「危險」男人總是看上去更具謀生本領,「安全感」(至少是局部的)毋庸置疑。另一方面,他的變幻莫測、捉摸不定的言行,又大大刺激了女人的想像力、探索欲和好奇心,讓她發自內心地抓狂,這種「抓狂」本身就意味著一種「幸福」。這或許就是黑社會頭目的女友對愛情往往會表現出異乎尋常的堅貞的原因。
然而,人類生物學上的遺產並不總是指向幸福的結果。不惜一切代價與危險男人走到一起的女人,幸福的概率並不大。比如《越獄》裡的女人,哪一個有好結果?人們很大一部分思想鬥爭,源於自身「社會屬性」與「生物屬性」的矛盾。理性命令他(她)那樣走,感性卻誘惑他(她)這樣做。一個人能否幸福快樂,關鍵的因素在於,他/她能否戰勝本能、然而卻是最深層決定因素的「生物屬性」,向理性回歸。男人的情感困擾少於女人,並非他們的「生物屬性」不強,恰恰相反,是因為上蒼賦予他的主要分工是「狩獵」。這使他們一方面非常容易受女人誘惑,另一方面又能相對輕鬆地擺脫這種誘惑(沉迷愛情不能自拔的男人好像也不少)。雖然他們常常被婚外情人或風塵女人的「糖衣炮彈」擊中,但最後把她們娶回家的有幾個?
說到這裡,不免要插一句:什麼樣的男人才是「危險男人」?是不是專指那些具有暴力傾向或不遵守法律的人?當然不是。真正危險的男人,是那些在感性愛情上給予女人強大誘惑——強大到女人即使清醒地意識到跟他不會有好結果,也很難擺脫——但在現實生活中,卻不能給她情感回報、婚姻保障或正常生活的男人。女人眼中的「危男」,可能是一個充滿陽剛之氣的「魅男」,也可能是一個瀰漫著陰柔氣的「媚男」。他的「危險」之處不在於暴力行徑或無理糾纏,而在於太「煽情」,不經意間「透支」了女人全部的愛情,以至於她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掙扎著逃離他,以為此生不會再有情感波瀾,然而他的一個問候電話或一次意外邂逅,就讓她情感「地震」,迫不急待地推翻此前制定的所有原則,要與他私奔!
這就是令人長歎的人性。迷戀危險男人,這個老祖先在飢寒交迫年代用「遺傳基因」教給女人的謀生本領,在女性足夠自強自立的今天,既是快樂的源泉,也是一筆沉重負擔。愛本善?愛本惡?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是不是該先問問:(人)性本善?(人)性本惡?既然我們直到今天還在為「性善性惡」這個問題爭論不休,憑什麼說愛情一定是好東西?
別讓「危險」男人透支你的全部愛情!借用林憶蓮的《傷痕》:
夜已深還有什麼人
讓你這樣醒著數傷痕
為何臨睡前會想要留一盞燈
你若不肯說我就不問
……
女人獨有的天真和溫柔的天分
要留給真愛你的人
不管未來多苦多難有他陪你完成
雖然愛是種責任給要給得完整
有時愛美在無法永恆
愛有多銷魂就有多傷人
你若勇敢愛了就要勇敢分
當女人真正愛上壞男人時,想分也難。這已經不是勇敢不勇敢的問題了。
女人不要跟著「感動」走
女人戀愛時甩掉男人,通常不是因為他不夠愛她,而是因為他太愛她。根本原因在於,她要的是一個在事業上頂天立地的大丈夫,而不是一個只能給她愛情的好男人。
有一次因為航班延誤,不得不在候機室看電視打發無聊時間。電視正在播出湖南衛視的《真情》欄目,故事說的是一對曾經相愛的男女突然分手,男孩心有不甘,到處尋找女孩,試圖以真情挽回女孩的心。欄目組受男孩之托,使出渾身解數,去尋找女孩。好不容易找到她家,女孩拒不與他們見面,只通過電話與他們交流。最後在錄製現場,出人意料的是,女孩不肯上場,半道開溜了(忘了那個男士是不是也沒到,反正那期節目是不了了之)。
主持人當然是從容地譴責當事人不講信用,可是在筆者看來,《真情》欄目實在有點活該!(這裡無意貶低湖南衛視,作為湖南人,本人常以湖南衛視自豪。)《真情》欄目的最大賣點是什麼?表面上看,是真情和感動,實質卻是利用人性在感動之後非常容易做出非理性決定的弱點。如果把這種感動用於親情、友情或者情侶交往初期的求愛,尚可理解(因為理性不一定正確),把它用在一對經過現實磨合未遂、最終不得不忍痛分手的情侶,則有點不人道,尤其是當其中一位當事人已經開始一段新的感情,這種挖掘歷史創傷的做法,則有相當大的侵犯個人隱私和破壞現有感情之嫌。
為什麼這麼說?一個人因為瞬間的感動而做出與平時完全相反的選擇,到底是Ta瞬間錯了,還是平時錯了?到底哪種感覺更真實可信?一個人為過去的情感淚流滿面,是否代表Ta還想繼續?即便Ta真的因為感動而暫時改變想法,那麼是否意味著以後不再改變?
人們常說,能夠被感動的愛情一定是真誠的,這話沒錯。好萊塢電影固定的愛情模式就是:女主人公一開始極討厭男主人公,經過一系列的矛盾衝突或生死危機之後,終於被男主人公的勇敢、智慧或其他優點所感動,一下子愛上了他。現實中也不乏這樣的男女,女孩被男孩狂追,本來不喜歡,但是經不住男人的種種自虐和浪漫表演,剎那間被撥動心弦,愛情就這樣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