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第四十四章
還有兩個站到家的時候江辰手機響了,他從外套口袋裡掏出來看了一眼又塞了回去,我伸進他口袋把手機找了出來,按通了舉到他耳邊。
他低頭瞪了我一眼,不情不願地對著手機叫了一句:「媽。」
然後是長達五分多鐘的沉默,在吵雜的地鐵裡我只能勉強聽到像是「死」、「滾」之類發音簡短感情色彩豐富的字眼,可能是小學的時候造句這樣子的作業做多了,我根據他媽平時的行為作風,用我現在聽到的隻言片語造了一些句子:你讓那個死女人滾!要麼我死,要麼她滾!死人,是不會滾的……好吧,我小時候造句常因為異於常人而被老師打叉。
最後我聽到江辰沉聲說:「我不會聽你的,就這樣吧,我現在有事。」
我想說我要是這麼跟我媽講話,她大概會把我塞回子宮,用羊水淹死,用臍帶勒死。
江辰大概氣壞了,他掛上電話之後把手機往了外套兜裡一塞,再也不發一言。
我摸著兜裡的手機心裡一陣忐忑:我要不要提醒這是他的手機呢?他會不會惱羞成怒說手機不要了,然後就便宜了我那顆想換手機的心……
地鐵靠站的時候我推了推江辰說到了,他拉著我的手隨著人潮往外湧動,我們一度差點被人潮衝開,後來江辰乾脆拉了我圈在懷中往前走,好不容易逃出了地鐵口,江辰鬆開了我歎一口氣說:「沒有車看來還是不行的。」
我嘲笑他,「少爺,您有多久沒坐過地鐵了,大學的時候也不見你抱怨過。」
他不以為意,「大學要是沒有我,你都不知道要在地鐵和公車裡哭幾回。」
我拉著他袖子的手指忍不住捏緊了一些。
我們都是從小地方上城市來念大學的,我們那裡一踏出大街就有笑容憨厚的大叔騎著看起來會散成一攤零件的摩托車問你,孩子要去哪裡啊?所以大學的時候我看到蜘蛛網一樣的公車和地鐵路線我就傻掉了。於是我無論去哪裡都是跟著江辰,他負責帶著我在那些複雜的公車地鐵中來回轉換,我從來都不用花心思去想哪條線到哪裡,從來都不需要擔心坐錯方向。
後來畢業剛開始工作那陣子他還特地帶著我坐了很多趟公車地鐵,從他實習的醫院到我住的地方再從我住的地方到我公司,再從我公司到他實習的醫院,他還編了一段口訣讓我記住——「醫院公司,過馬路304;家裡公司,過馬路507;家裡醫院,過馬路216」,他說你要記住,口訣裡的地點倒過來的時候坐同樣的車,但是不用過馬路了。我說知道了知道了,我哪裡有那麼笨。雖然知道了,但是我還是偶爾會坐錯,坐錯之後就隨便找個站下車然後涎著臉打電話給江辰,讓他來領我回去。
再後來我們分手了,我換了公司和住的地方,小心翼翼的在本子上記了每一條路線,但還是頻頻坐到反方向的車。某次加班回家,一上公車就開始抱著車柱子打盹,醒過來之後發現公車路過的地方我完全不認識,情急之下掏出手機想打電話讓江辰來救命,在按下撥出鍵那刻我突然醒悟過來,抱著柱子就開始瘋狂地流眼淚,不知道的人還以後那柱子是我失散多年的生母。
那時我身旁站了一個頭髮染得像夏日雨後彩虹的女孩子,她嚼著口香糖悲憫地看著我說:「你沒事吧?是不是哪裡疼啊?」我說:「我坐錯車了。」她聽完一愣,然後也快哭了,她說:「你害我把口香糖吞下去了。」
然後我也一愣,接下來看著她我就一直哭,眼淚與鼻涕齊飛的那種哭法。我說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害你把口香糖吞下去的,不然我賠你一條口香糖好了。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坐錯車的。對不起我現在才想起我真的沒有人可以依靠了。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要哭的,對不起你不要怕我,我真的不是神經病。
那個彩虹女孩子在聽到「神經病」這三個字的時候默默地往旁邊橫著挪了幾步,停站時車門還沒完全開啟她就掰著門飛奔了出去。
我歎了口氣,如果時光能倒流到那個時候,我真的很想,很想心平氣和地跟那個彩虹女孩解釋,解釋我突如其來的無助,解釋我突如其來的想念,解釋我真的不是神經病……
人生啊,你有時很難衡量,是從來沒有得到過痛苦還是得到了又失去痛苦。我鬆開了江辰的袖口,抓住他的小尾指晃了兩下,總歸還是失而復得比較幸福。
江辰反手微微用力握住我的手,「別晃。」
我撇撇嘴,扭頭看到路旁有在賣烤紅薯的,「看,烤紅薯。」
「哦。」他說。
我停了腳步不肯走,「我想吃。」
「不乾淨,燒烤致癌。」他又說。
我明顯看到烤紅薯的大叔表情一僵,一付要丟火炭過來的模樣,只好先掐著江辰的手臂肉擰了一圈說:「胡說,烤得那麼香,你現在就去給我買。」
小時候我要是揍了別家小朋友被投訴,我媽肯定搶在人家的媽媽開口前就對我進行一番又打又罵,她說那叫先下手為強,這樣人家媽媽也不好意思多說什麼,我倒是覺得人家媽媽是怕一開口撩起我媽的脾氣,我媽會失手把我打死……
江辰一臉無法置信地看著我,我覺得他是沒有料到我這麼溫柔得能掐出水來的人也會家庭暴力。
我惡狠狠地瞪他,「給我買紅薯!」
「買就買,發什麼神經。」他一邊小聲地嘟囔著一邊掏錢包,「老闆麻煩給我兩個烤紅薯。」
老闆用紙袋子包了兩個紅薯遞過來,末了還不忘強調兩句,「我的紅薯吃了強身健體,什麼致癌都是胡說八道。」
江辰一愣,笑著說:「不好意思,剛剛嚇唬我女朋友來著。」
拿到熱騰騰的紅薯後我堅持要邊走邊吃,江辰說你就吃吧,離我遠點,我不想讓別人知道我認識你。
我一剝開蕃薯皮,一股香噴噴的熱氣就竄進鼻腔,一口咬下去只覺滿嘴綿綿密密都是紅薯的香氣。
我舉了紅薯到江辰嘴邊,「很好吃,你吃吃看。」
他避開,拿著手裡的紅薯給我看,「難道我沒有嗎?」
「咬一口嘛。」我勸他,「真的很香,你現在不吃的話此生一定都在悔恨中度過,相信我。」
他拗不過我,最後只好勉為其難地咬了一口,只是這一口就咬去了我大半個紅薯……心疼死老娘了。
回家的路程走路大概至多也才十分鐘,但我為了把兩個紅薯都分吃下去,硬是走了二十多分鐘還沒走到小區門口,江辰火了,說你自己在路上吃吧,吃完了記得回家,然後他就氣沖沖地回家了。
我帶著滿足幸福的微笑在樓下把紅薯吃完了,期間還引得三樓黃太太的女兒在地上滾了一回說媽媽我要吃她的紅薯。
罪過罪過。
回到家的時候江辰在看球賽,我撲上去揍他,「我讓你丟了我就跑!」
他不躲不閃,笑著任我又掐又咬,「反正你死活都會跟上來。」
……
這種被吃定了的感覺實在很叫人氣餒,可是我又有什麼辦法呢,也許所謂愛情也不過就是那樣子的一種心情,那樣子力不從心的無可奈何。運氣好的甜蜜;運氣不好的傷心。
我枕在江辰的大腿上,用手指去摩挲他下巴,沒想到他看上去幹乾淨淨的樣子倒是有鬍渣,摸上去刺刺卻不扎人。我感覺就像是小時候偷偷打開爸爸的工具箱,摸到裡面那被爸爸用舊了的砂紙。
江辰低頭把視線從電視上移到我臉上,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會兒,才說:「你這樣躺著,臉好大。」
……
我記得有那麼一種說法,說是如果一個男的很喜歡很喜歡一個女的,他就會忍不住想要欺負她,看著她哭喪著臉的樣子他就能夠得到一種心理上莫名其妙的變態滿足。我決定以後就堅持這樣的說法一百年不動搖,不然日子真的沒法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