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來的森林 第2章 修訂版序
    我的作品即將在重版之後與大家見面,對於那些已經熟悉的讀者們,我還要說些什麼呢?我們彼此間的瞭解已經足夠深,也許我什麼都不必說。作為嚮導,我向讀者介紹著野外和戶內的許多趣事,而讀者們也接受了我的存在。大家給予我的認同,遠遠超出了我的預計,對此,我心存感激。剛才我還覺得什麼都不用說的,既然已經開始說了,那就多說幾句吧,用閒聊的方式,和大家談一談。

    《醒來的森林》是我的第一部作品,它從面世至今將近二十五年了。在寫完這本書之後的日子裡,我又連續地寫了好多書,它們已經依次和大家見面了。當有人問我總共寫過多少本書時,我得仔細地數一數才能作出準確的答覆。作為一個母親,即便她的孩子再多,她一口也能說對孩子的數目。只要閉上眼睛,所有孩子的面孔便會浮現。據說,原始部落的人計算能力很差,只能數到五,可是他們卻有辦法記住所有牲畜的數量。其實他們記住的並不是數目,而是記住了每一頭牲畜的特徵。

    母親的心中總是飽含著對子女的愛;原始居民每天都和牲畜們在一起。但書與之不同,一本書寫完並出版之後,從某種程度上說,它已經永遠地離作者而去了。即便坐下來談論自己的書,這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這種困難,不亞於父親談論起獨自在外面闖蕩的兒子。畢竟,作者與書之間,有著更直接、更具個人色彩、更依賴自我的關係。在外生活的兒子只是繼承了父親的血脈,他終歸會有所改變,但書是永遠不會改變的,即便它的命運充滿曲折,它都始終保持著原來的樣子。

    一個人通常不會為自己孩子的特徵負太多責任,然而作者卻要為書的愚蠢或明智負全部責任,這完全取決於作者之手,書是作者心靈的真實寫照。倘若我迴避關於書的優劣的討論,或者沉浸在別人對它們的一些獨特的見解中,我相信我的讀者會理解我、原諒我。

    我無法將自己的書看成是「著作」,因為在寫作的過程中,我很少付出「辛勤的勞動」。書的完成,是在娛樂之中進行的。垂釣、野營或者划船的過程中,我便得到了文學素材,四處遊覽或睡覺的時候,這些素材便會慢慢地成熟起來。寫書的過程,其實是我重新回味我在原野中得到樂趣的過程。在將它付諸筆端時,它們打動了我,融為了我的一部分。

    我有一位朋友,現在已經年紀大了,他的創作頗豐,可謂是「著作等身」。他曾經說:「直到我流落異鄉的時候,才萌發了寫書的念頭。不過那個時候,我只是想讓曾經的生活在自己眼前重現。」他年輕的時候,在俄亥俄州北部生活,後來離開了家鄉,寫作也許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思鄉之情。我的情況與此有些類似。

    寫作《醒來的森林》的時候,我正在華盛頓地區擔任政府職員。作為一個金庫保管員,我那裡貯存著幾百萬的美金,但這也迫使我的生活必須面對鐵牆。那樣的生活讓人有種無所事事的感覺,於是我開始坐在桌子前寫書,以求從中獲得慰藉,幫助自己度過漫漫長日。那些關於鳥兒和夏日森林的記憶,讓我的生活變得生動有趣。《冬日的陽光》一書中的大部分章節,也是在這張桌子上寫完的。那本書中描述的陽光是燦爛的,甚至超過了紐約或新英格蘭地區的陽光。

    1873年我離開了華盛頓,鐵牆也隨之從我面前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面大窗戶,我可以透過它看到哈德遜河與遠處的山景。我種植了一座葡萄園,它可比金庫有活力得多,特別到了秋季,架上果實纍纍,比起大堆的美鈔,收穫的喜悅更令我感到滿足。當然,我偶爾還是會想起鐵牆,不過那是在冬季,窗外的風景都已被皚皚白雪所覆蓋。我發現,冬季是檢驗一個人自娛能力的季節,它將人推到自我的面前。在冬季,我的心情變得平靜起來,我將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喜歡的主題上。

    我曾在想,我的書是否有時候會讓讀者產生錯覺,使得大家對於野營或者林間漫步有著過高的期待呢?後來我發現,當我把在林間散步獲得的歡樂同讀者分享時,我才能真正地獲得那種巨大的歡樂。想要瞭解一個物品的色與味,加熱是一個好辦法;而想要欣賞藝術,觀眾自己的想像力也是至關重要的。也許有的讀者會覺得並沒有從自然中獲得如我所獲的那麼多的樂趣,那麼我應該送他一個建議,只有像我那樣去親身理解自然,並充分發揮詞語的魅力,才能理解作者從自然的所獲。文學並非是在森林中自然形成的,而藝術家的創作也不僅僅是照搬自然。他們筆下描述的,也並非是簡單的原始經歷。

    很多人都認為蜂蜜是藏在花中的,蜜蜂做的僅僅是將它們採集出來,但實際上,蜂蜜是蜜蜂的產物。它們從花中獲得了甘露,然後通過自己的努力,減少了甘露的水分,在其中加入了一滴蟻酸,將其變成了蜂蜜。那一滴蟻酸,正是化腐朽為神奇的點睛之筆。蜜蜂是一位真正的藝術家,在它的作品中,反映著一些超越客觀環境的存在。

    真正的博物學家是忠於事實的,因為事實是他們賴以生存的基礎。離開了事實,我便無法寫作,那些新鮮多樣的事實,不斷地為我提供著靈感。當然,事實只是基礎,我必須在裡面加入自己的特色,讓它們的品質昇華。

    對於自然的解釋並不是對它的改造,而是與它進行情感的溝通,吸收它的精華,並且運用精神的色彩重現它。

    假如我只是簡單地羅列自己散步時遇到的鳥的名字,描述一下它們的色彩與形態,講述它們的生活細節,那麼讀者恐怕對此不會有興趣。而如果我能將鳥類和人類的生活聯繫在一起,透過它們瞭解自然,瞭解到它們在自然中生活,那麼讀者可以通過描述,想像出一隻活生生的鳥,我給予讀者的,將不再是一具死氣沉沉的鳥類標本。

    約翰·巴勒斯

    18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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