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此同時。
紅館演唱會現場外面。
「快點,走啦!」一個漂亮的女孩子拉著身邊的男孩,不停的催促著「都快八點鐘了,再不走就來不及了,一個大男人怎麼拖拖拉拉的!」
「阿雅,你這話就不對了吧,不知道是誰化妝用了一個鐘頭的,我就上個廁所你還說我?」男孩那個氣啊,不就是看個演唱會麼,至於化那麼久的妝麼,知道的是你去看演唱會,不知道還以為你去和SAM相親呢,男孩此刻非常吃醋,「到底是我重要還是SAM重要啊?」
「當然是你重要了,別這麼小氣麼!」女孩把男孩的手抱在自己懷裡,用自己的胸口不斷的摩擦這男孩的胳膊撒起嬌來!
「這還差不多,走!」男孩得意非常,每當這個時候他總能感覺到自己大男子主義的偉岸,心裡那點為了買演唱會的門票排好幾個小時隊伍的氣,也不翼而飛了!
「大佬,去紅館體育場!」坐上出租車,男孩對司機大佬說道。
「你們是去看歌神許貫傑的演唱會吧?」出租車司機沒有開車,而是勸道,「我看,你們要是去看演唱會,最好還是坐地鐵去,現在那個路段堵得不得了,估計演唱會開始了我們也到不了!」
「這麼堵啊?」兩人吃驚不已。「那謝謝大佬了,麻煩你送我們去最近的地鐵站好了!」
「好勒,坐好了!」司機大佬掉了一個頭,把兩人送去了附近的地鐵站。
「哇,好多人都是去看歌神的演唱會的啊!」阿雅抱著男友的胳膊,看著地鐵今天格外的擠。很多年輕人都拿著各種各樣的道具,或者是螢光棒,或者是許貫傑的海報,亦或者是寫著許貫傑名字的燈牌!
「正好和大家一起,聽說這次演唱會有一兩萬人呢,到時候一定非常刺~激!」男孩拉著阿雅擠進了地鐵裡!
沒一會兒。兩人便隨著人流到了紅館體育場的大門口的廣場上,此時,這裡早已人山人海,歌迷們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聊著天,同時。廣場上也有很多安保人員,想來是負責維護秩序保證安全的!
「兩位等一等!」兩人走的好好的,被一個記者攔了下來,兩人一看話筒的台標,哇塞。香港無線電視台的!說不定這次能上鏡。嘻嘻。
「請問你們是來看歌神紅館演唱會的嗎?」記者笑著問道!
「對啊,我和我男朋友都是SAM的粉絲,SAM好不容易在紅館開個唱,我們就立刻趕過來支持他了,SAM加油!」阿雅面對鏡頭激動道!
「為了買門票,我可是拍了好久的隊呢!」男孩也笑著接受記者的採訪!
「那麼你們對今晚演唱會有什麼特別的期望沒有?」記者追問道。
「期望麼——」阿雅撓撓頭。忽然眼睛一亮,放光道:「聽說那個陳笑棠也來助陣是吧?我很希望能再次聽到他的歌聲!」
旁邊男孩碰碰女孩的肩膀。「喂,你說你的偶像是SAM,不是陳笑棠。」
「人家知道啦。不過他唱歌真得蠻好聽的!」
記者:「你也是陳笑棠的歌迷嗎?」
「不,開始只是他的影迷,直到慈善晚會的時候才迷上了他的歌。」阿雅回答的很乾脆。
「那你為什麼會喜歡他?」記者很是八卦。
「因為他長得超帥呀,還很有才華——其實今晚除了給SAM捧場外,我最期望看到的人就是他啦!」阿雅捧著臉頰,做花癡狀。
旁邊男友很不爽。
長得帥有什麼用,又不能拿來當飯吃!哼!
再看自己的女朋友,似乎早被那個叫陳笑棠的男「狐狸精」給迷住了,男友更是咬牙切齒,早知道這樣,就不買票了,哼哼,我恨那個該死的陳笑棠!!!
快餐店的服務台處。
一個時髦女孩拿出一張印有情侶照的白襯衫,質問那個吧檯小姐:「這個是你做的吧?」
襯衫上,一個長得像極了前世《家有仙妻》陳天貴的大鼻孔恐龍男,摟著被畫了鬍子的時髦女孩。
吧妹:「什麼啊,我沒做。」
「什麼,你沒做,你是不是喜歡黑皮哥?」
「我怎麼會喜歡他呢,我喜歡的是大明星陳笑棠。」
「那就對了,人家都說黑皮哥長得像他,簡直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吧妹傻眼。
「認同,他們…的確很像,都有鼻子和眼睛,呵呵。」
「看吧,你都承認呢!說實話,黑皮哥要比那陳笑棠長得好看多了,尤其那鼻孔,好像眼睛一眨一眨會說話!」
「咳咳,這個比喻很…很生動!」
時髦女孩很得意,這時候恐龍男從外面走了進來,時髦女孩趕忙用手指插了插眼睛,插得濕潤起來。
「黑皮哥,她欺負我,嗚嗚!」時髦女還朝恐龍男告狀道。
恐龍男穿得很時尚,一身名牌,看見女孩「哭泣」,忙安慰道:「好了不哭,不哭,跟黑皮哥說說,誰欺負你了?」
「就是她啦,」時髦女指了指從小和恐龍男青梅竹馬的吧妹,「是她欺負我,說我整過容,人家從娘胎裡出來就是自然美嘛!人家可是要參選這一屆HK小姐的,太傷自尊了,要是被人聽到,我還怎麼活呀?嗚嗚!」
黑皮哥憐愛道:「你先冷靜,冷靜一下,不要哭——你一哭,我這裡也就酸酸的…來,我們去那邊坐一下先!」
恐龍男摟著女孩坐到了餐桌旁。
恐龍男掏出紙巾。幫助時髦女擦拭了一下「眼淚」,說:「即使你的臉被裝修過,黑皮哥喜歡你的心是不會變的!所以別哭了——我會教訓那丫頭的,太不像話了。怎麼能把你氣成這樣呢?太沒大沒小了!」
時髦女孩眨巴可憐的眼睛,「其實黑皮哥,剛才那丫頭都踩我腳了。故意的,有意弄疼我,使勁兒地踩——難道說,美麗也是一種罪嗎?!」
「停——!」黑皮哥義正言辭地阻止住時髦女說下去,然後很深沉地說:「那要是罪的話。美麗的你和帥氣的我,早被判處死刑了~!」
「嗚嗚,黑皮哥,你說的話太讓我感動了!」時髦女發嗲道。
「沒辦法——唉,不要哭了。你看這是什麼?」恐龍男變魔術般摸出兩張演唱會的門票。
「紅館演唱會——門票?!」時髦女瞪大了眼睛。
「是啊。今晚,你和我,一起去看演唱會!OK?!」
「哇,那當然好了,我都有些迫不及待了——對了,陳笑棠也會出現嗎?」
「陳笑棠?你是說長得很像我。只是沒我帥的那個新歌星?應該會吧——唉,其實我唱歌也蠻好聽的。上學的時候被大家稱之為校園情歌小王子,每一次只要我一開口唱歌。不要說人了,就連校園外的母狗都汪汪叫——所以說,如果我去唱歌,恐怕什麼陳笑棠,就沒飯吃了!」
那吧妹剛好送咖啡過來,聽完這話,只覺得嘔吐。
時髦女也覺得反胃。
黑皮哥還感慨,「今晚過去,那些無知的歌迷就會知道,誰才是HK第一帥!」
哇!終於有人忍不住吐出來了
當天晚上七半鐘,歌迷們開始正式檢票入場,那場面,那情景,真是人山人海,就連前世內地的春運上火車也不過如此。
「SAM,準備好了嗎?再有十分鐘就要開始了!」經紀人此時比正在化妝的許貫傑還要緊張!
畢竟是最後一場演唱會,千萬不能出錯。
「沒問題!」許貫傑深吸了一口氣,從化妝台上站了起來,從舞台後方的縫隙裡悄悄頭看著舞台下喧鬧的歌迷們,手舉著寫有自己名字螢光板,時不時的還能聽見小團體們大聲齊呼自己名字的聲音!
「加油,不要緊張!」經紀人拍著許貫傑的肩膀安慰了一聲,這個時候他也不知道說什麼是好,上萬人造成的壓力太大,即使是他都有些腿腳發顫!
許貫傑只是輕輕點了點頭,示意自己沒問題,他還在調整著自己的呼吸!
晚上八點整,燈火通明的紅館所有的燈光同時熄滅,陷入黑暗的體育場內,只剩歌迷們手裡拿著的螢光棒與螢光板發著光亮,而原本喧鬧的體育場,此時也一下子陷入了沉寂,倒不是歌迷們被這突如其來的黑暗嚇到了,而是音樂大家都知道演唱會要開始了!
「砰砰砰砰!」連續幾聲巨響,舞台周圍事先放好的禮花升天,炫目的光華宣告著演唱會的正式開始!
舞台上的燈光也在這個時候亮起,這個時候體育場內靠後的歌迷們,才從舞台兩邊的超大屏幕上看到舞台上的景象!
此時舞台的最後面,已經做好了一整只樂隊,樂隊的右邊還有著一支像是合唱團的群體,光是舞台上站著的人,就起碼五六十個了,如此強大華麗的演唱會陣容是前所未見的!
「這是幹嘛?歌神要現場伴奏嗎?」不少歌迷與身邊認識的人開始討論起來,但是不等身邊的人回答,舞台上的樂隊已經開始了演奏,動感十足的音樂通過體育場內安置的超大音箱傳入所有歌迷的耳中!
「我們這群打工仔
到處奔波簡直是折磨腸胃
賺那麼少錢,到月底怎麼夠用?(少得可憐)
真是非常倒霉
最糟的是老闆動不動就發威(瘋過癲雞)
總是在這裡有事沒事象狗一樣對著我們吠
一提到加人工他的面色就非常難看(抗議一下)……!」
這首《半斤八兩》全曲歌詞跟本沒有半句廢活,一句都是精華,生動精彩之極。邊罵邊唱,又自憐自苦一下。
許貫傑一開首就唱:『我們這群打工仔『,是用第一人稱去唱,絕不是『我可憐你『,置身事外,而是使自己也成為其中一員。『到處奔波簡直是折磨腸胃『,道出了當時勞動階層的辛酸。
其辛勤工作,換來的卻是『最糟的是老闆動不動就發威(瘋過癲雞),總是在這裡有事沒事象狗一樣對著我們吠『,是70年代小市民貧苦又慘情的晶結所在。有錢就橫行,當工人是奴隸,一副嘴臉真夠你受了。做得多,人工少,還能怎樣?不喜歡的大可捲鋪蓋走人,這完全是自嘲自憐了。
今天的少年人讀到這種形容得有聲有色的歌詞,大概就只會捧腹大笑,他們可曾想到,今天的富足,是他們父母當日的辛勤,受盡了氣結果。
隨著膾炙人口《半斤八兩》的歌曲,隨著許貫傑那沒有絲毫修飾聲音的響起,許貫傑的頭和他的身體,隨著舞台中央的升降台,緩緩出現在舞台上。
鏡頭給了許貫傑一個特寫,許貫傑的完整造型也通過兩塊超大屏幕呈現在所有歌迷的眼中!
只見許貫傑身穿豹紋坎肩,手戴黑色五指皮手套,被吹的完全豎起的頭髮,在燈光下一閃一閃,整個人化妝之後酷的一塌糊塗,很多女歌迷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忍不住發出了竭斯底裡的尖叫聲!
「……我們這群打工仔
一輩子為錢做奴隸
那種辛苦可憐講出來都嚇死人(死給你看)
都不要說無什麼所謂(半斤八兩)
有福都不到你享(半斤八兩)
比用熱水泡豬腸還慘(半斤八兩)……!」
之前的許貫傑還有一絲小緊張,但是當他真正站到舞台上的那一刻,心中所有的緊張與恐懼都不翼而飛,有的只是激動與興奮,就彷彿他天生喜歡這種大場面一般!
此刻望著舞台上颱風穩健的許貫傑,後台偷看的陳笑棠不禁讚歎,歌神,不愧是歌神,天生就是吃這口飯的。這樣大的場面竟然輕易就HOLD住。(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