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院長在辦公室裡向我承認殺害了周少龍,門外突然傳來喵喵的呼救聲。衝出門外發現遍地都是螞蟻,而且這些詭異的大螞蟻似乎聽命於美瓏,並在她的命令下向我發動攻擊。
數之不盡的大螞蟻如倒流的洪水般,源源不斷地從雙腳往我身上爬,爬到小腿上的先頭部隊更毫不客氣地撕咬我的皮肉。鑽心的劇痛使我無法站穩,不由倒在螞蟻鋪成的地毯上,群蟻立刻從四面八方湧到我身上,看來我也氣數已盡了,這群飢餓的大胃王也許不用一小時就能把我吃個乾淨。
就在我以為這次肯定會完蛋的時候,一聲槍響牽動走廊上每一個人的神經——雪晴來了!她出現在走廊的盡頭,雙手持槍,槍口對準美瓏。螞蟻好像也能聽槍聲一樣,突然停止了對我撕咬,但並沒有離開我的身體,像被子似的在我的皮膚與衣服之間蓋了厚厚的一層。
雪晴對著美瓏冷聲道:「立刻投降,否則我會開槍!」
「哼,就算我受到一點小傷害,我的小乖乖都會立刻發瘋,你和你的同夥伴都別想活著離開!」美瓏惡狠狠地說。
「是嗎?」雪晴冷漠回應,隨即扣下扳機,又是一聲槍響。
我想這回真的要解脫了吧!豈料身上的螞蟻並沒有像美瓏所說的那樣發瘋,而是依舊紋絲不動。而我身旁的盧院長卻倒下了,鮮血不斷從他的手臂上湧出來。
「你想幹嘛!」美瓏憤怒咆哮,地上的螞蟻約有一半立刻朝著雪晴的方向湧去。
「立刻投降,否則我會開槍!這次的目標將不會再是手臂!」雪晴將子彈上膛,這次槍口瞄準了盧院長。
「不……」美瓏高聲尖叫,隨即哭道:「我投降了,我投降了,不要傷害小華,不要傷害他……他在流血,快給他止血,快讓妹妹去拿藥箱給他止血,快!」螞蟻大軍突然停止了前進,如洪水代流般往她腳下靠攏,我身上的螞蟻亦迅速撤離,沿著她的雙腿爬到她身上,片刻即全部隱沒於長袍之下,彷彿從來也沒有出現過。
我突然恍然大悟,很多之前沒注意到的細節全部於腦海中浮現。美瓏的衣服之所以如此怪異,原來是為了方便隱藏身上的百萬蟻軍!我和蓁蓁之前在地下室受襲,也不用多說了,肯定就是她的傑作。她借拿手電筒之名溜走,故意讓我們等得不耐煩先進入地下室,便於她的螞蟻軍團把我們殺掉。幸好袁修女及時發現,並加以阻止,我們才能倖免於難。
盧院長在女廁把她轟走,肯定是因為她又再想偷襲我們。隨後袁修女不准她離開孤兒院,大概是怕她死心不息,再次找機會襲擊我們。接著,盧院長更乾脆把她關起來。今天她頻頻與盧院長吵架,應該也是為了這件事。
這一切一切原來都是因這個花季少女而起!
在兩名手持衝鋒鎗的武警大哥陪同下,我扶著枴杖一拐一拐地走進審訊室。雙腳的小腿都被螞蟻咬得腫起來了,醫生說是皮膚對蟻酸起了過敏反應,雖然痛得要命,但死不了人。不過,要是全身都被咬上,那就不好說了。
審訊室裡有兩名犯人,分別是盧瑞華和宛美瓏。對犯人的審訊通常是單獨進行的,目的是為了防止犯人串通給假口供。但這次情況比較特殊,我們一但要求分開他們,美瓏就把隱藏於長袍下的螞蟻全部放出來,擺出一副魚死網破的姿態,為免不必要的傷亡,我們只好同意讓他們一起接受審訊。
在審訊室裡,美瓏向我講述了一個時間跨越起過六十年的荒誕故事,讓我瞭解整件事的來龍去脈——
我記得當時是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的夏末,那天天氣很好,我和小華在孤兒院附近那個長滿薰衣草的山坡上玩。天色開始暗下來的時候,我們本來準備離開,但小華發現遠處的樹上有些很奇怪的東西,於是我們便走過去看。
因為天色有點黑,我們看了一會也沒看出是什麼東西,只覺得像是一條掛在樹枝上的黑色布帶。小華當時比較貪玩,拾起幾塊石頭擲過去,擲中後布帶分成兩截向我們追來。它們快走到我腳下時,我才發現原來是一群大螞蟻。
我們當時很害怕,拔腿就跑。跨過一條小水溝後,我們發現螞蟻過不了水溝,這才停下來喘氣。可是剛停下來,我就發覺有東西鑽進我褲子裡了。小華叫我把褲子脫掉,我因為害羞不肯脫,結束被那東西鑽進身體裡面了……
(也許因為覺得尷尬,所以美瓏對此並沒有說得很詳細,但根據她之後的口供推測,應該是蟻群中的蟻後鑽進了她的**,最終在她的子宮裡安了窩。)
當時痛得我死去活來,褲子也被下體流出的血染紅了一大片。因為怕被院長(盧院長補充:她指的是史密斯牧師。)罵,所以我們不敢把這件事告訴別人,沒想到後來竟然會這樣……
大概過了兩三天,我一覺醒來,竟然發現有很多螞蟻從我褲子裡爬出來。我跑到廁所把褲子脫了,發現它們竟然是從我「下面」爬出來的,當時快把我嚇死了。它們爬出來後就自己去找東西吃,到了晚上又會爬回來找我,而且不管我躲到那裡它們也能找到我。它們大部分都會爬到我的衣服裡面躲著,但也有一些會叼著食物鑽進我下面。我當時想,應該是有只「母螞蟻」住在我肚子裡了。
之後每天都有不少螞蟻從我下面爬出來,躲在我衣服裡的螞蟻也就越來越多了。為了不讓別人知道它們的存在,我只好儘管挑些寬大的衣服穿,到了近些年,捐贈的衣服多了,我就把部分衣服改成長袍來穿。(盧院長補充:雖然李老闆他們捐了不少錢給孤兒院,但為了長遠打算,院裡所有人都很節儉。)
後來,我發現這些它們似乎能知道我想什麼,我想它們做的事,它們馬上就會做,不想它們做的,它們就不會做。不過,這得有個前提,就是讓它們吃飽,不然它們會發瘋似乎四出尋找食物。
後來,我發現這些它們似乎能知道我想什麼,我想它們做的事,它們馬上就會做,不想它們做的,它們就不會做。不過,這得有個前提,就是讓它們吃飽,不然它們會發瘋似乎四出尋找食物。
開始時,它們吃得並不多,我和小華少吃了點,留下部分飯菜就夠它們吃了。但隨著它們數量增加,我就每天都得為給它們找吃的而煩惱。而更讓我心煩的是,自從那事後,我就個子就再也沒有長高。我本以為自己只是沒有長高而已,但幾年之後我才開始意識到自己的外貌竟然永遠停留在十四歲。
當大家發現我不會長大後,並沒有把我當成怪物,反而對我更好,小華還是那麼喜歡我,處處為我著想,這讓我感到很欣慰。可是,我還是怕院外的人會把我當成怪物,所以我就刻意對院外的人隱瞞年齡,並且總是跟小朋友待在一起,讓自己的心態能年輕些。沒想到,後來竟然養成了一副小孩子的脾氣,尤其是跟小華在一起的時間,一點不高興就會發他脾氣,到現在也改不了……
小華當上院長的時候,我躲在身上的螞蟻數量已經跟現在差不多了。因為它們只要能吃飽就會很聽話,所以我越來越喜歡它們,平時都會叫它們做小乖乖。我本以為小華做了院長,我的小乖乖就不用再挨餓了,可是他連我們的兩頓飯也解決不了,就更別說給小乖乖弄來吃的。為了這件事,我還向他發了好幾次脾氣。
雖然我在小華面前,脾氣就像小孩子一樣,但我心裡還是明白他的難處,只好自己去給小乖乖找吃的。可是當時能吃的東西早就被人吃光了,我還能到那裡找到吃的。
有一次,我幫楊修女埋葬嬰屍時(盧院長補充:楊修女十多年前就已經過身了。),她有點事要走開一會兒。她剛走,我的小乖乖就發瘋似的全部爬出來,把準備埋葬的嬰屍啃得只剩下骨頭……之後,為了餵飽它們,每當要埋葬嬰屍,我都會找各種借口支走她,讓它們飽餐一頓,弄得後來沒有人敢去埋葬嬰屍。
而這時候,小華又正為向商人乞討糧食的事情而煩惱,他知道我惹出來的亂子後,和我吵了一架,剛好讓妹妹聽見了(盧院長補充:她說的妹妹是指袁修女,她當時只有十歲左右。她們倆的感情很好,私下一直以姐妹相稱。),她還把這事告訴了楊修女,楊修女便追問我們,我們只好坦白告訴她。她知道我的秘密後嚇得要死,但很快就想通了,跟我們說,我之所以不會長大很可能與這些小乖乖有關,提議用它們來泡酒,然後跟李老闆他們換糧食。
小華覺得這個辦法也許能行得通,就向我討要小乖乖。當時我心裡是千百萬個不願意,但因為自己做了錯事,而且這也許是惟一能讓大家不再挨餓的辦法,所以只好答應。
小乖乖很聽話,我讓它們爬進酒缸,它們馬上就爬進去了。但是當它們的數量減少到一定程度,我肚子裡的「母螞蟻」就會生出很多小乖乖,同時也需要更多食物。而且它們似乎特別喜歡吃肉,尤其是嬰屍,那段時間拋進死仔洞的嬰屍基本上都被它們啃得只剩下骨頭。
因為小乖乖喜歡吃嬰屍,而且單用它們泡酒恐怕不能引起李老闆他們的興趣(盧院長突然插話,強調李老闆等人不知道藥酒是嬰屍浸制)。反正當時楊修女就提議用嬰屍和小乖乖一起泡酒,那時院裡別的沒有,但嬰屍每天至少有一兩具……
至於少龍和俊龍的事情,之前我並不知道他們是兄弟。那天少龍無意中闖進了密室,我怕他會把我們的秘密說出去,就把他騙到死仔洞外面,裝作不小心把髮夾丟進去(我似乎把在死仔洞發現髮夾的事情忘掉了),然後讓他鑽進去幫我拾回來。我本來想用這個方法把他嚇瘋,可是他雖然被嚇個半死,但並沒有瘋掉。他從洞爬出就說要回家,也不得我回話就騎車跑了,我只好讓小乖乖追上去,把他整死。其實,在五十多前,我也用過類似的方法整死一個叫強仔的小男生。不過,他知道死仔洞的事,不肯鑽進去,我就直接讓小乖乖去追他,把他咬死。
我知道你們繼續調查下去,早晚會發現我們的秘密,小華和妹妹又不讓我把你們整死,我只好叫俊龍去自首。他其實什麼也不知道,但我知道他很喜歡我,願意為我做任何事,甚至願意為我去死……
瞭解完整件事的前因後果後,我心中還有一個疑問——周俊龍那桶甲酸去那了?盧院長的回答還真讓人感到意外:「真的是用來洗廁的。」
原來,孤兒院的廁所本來很難洗乾淨,而美瓏自被蟻後在身內安了窩之後,每次小便都能沖掉便盤的部分污垢。盧院長覺得可能是因為她的小便中含有蟻酸,於是就弄了些甲酸來洗廁所,沒想到洗得還挺乾淨的,於是便一直都以甲酸洗廁所。
然而,他還告訴我,其實他並沒有向周俊龍要過甲酸,只是讓對方在貨物進出記錄上做了些手腳。因為當我們到孤兒院調查時,他怕我們早晚懷疑到美瓏的頭上,於是想混淆我們的調查方向,那怕是懷疑他也沒所謂,只要我們懷疑的不是美瓏就行了。
世事往往出人意表,一宗詭異的化屍案背後,竟然隱藏著一段跨越大半個世紀的愛情悲劇。盧院長深深地愛著美瓏,數十年如一日地保護她,甚至不惜為背負上所有罪名。而美瓏為了隱瞞自己的秘密,卻一再行兇,一再傷害深愛她的男人。不過,當盧院長有危險時,她亦為了他而不惜一切。
問世間情為何物?整天吵架的兩人,不見得就有深仇大恨。單憑外表難以想像是一對的兩人,竟然是相戀了大半個世紀的苦命鴛鴦。世上還有不可能的愛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