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後。
林家寬敞明亮的客廳。
林宇燃仰靠在沙發上,手握遙控器,胡亂調著電視頻道。
「小燃,這些是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沈碧淵把一堆報紙扔在林宇燃面前的茶几上。
「哦,八卦新聞。」林宇燃面無表情地說道,眼睛依舊盯在不停變換的電視屏幕上。他用腳指頭猜都知道肯定是最近的一些新聞報道激怒了母親。
「八卦新聞也是有根有據的。你難道還在跟那個早死了父親的女孩交往……」
「媽!你不許這麼說她!」林宇燃關掉電視,大聲吼道。這也是他第一次跟母親發這麼大的火。
「小燃,媽這也是為了你好。現在的社會很複雜,娛樂圈的女孩子更是不可信任,何況她還生活在一個不完整的家庭。這樣的女孩子心機太重,我是怕你太單純,被她利用。」沈碧淵用手在報紙上指指點點。
林宇燃苦笑,八成母親把春妮和秋露混為一談了,不過他也懶得跟她去解釋那麼多。
「媽!她不是你說的那種人!你不瞭解她!你再這麼說我可要生氣啦!」說著,林宇燃起身,準備回自己的房間。
起身時,眼角不經意間瞥到了茶几上報紙的一角。報紙上有醒目的大標題:面對侮辱和背叛,許春妮首度當眾闢謠。旁邊還有幾幅照片,那個女孩戴著墨鏡,身邊圍滿了記者。地點卻在醫院。
林宇燃彎腰拾起報紙,再次坐回沙發。是她!沒錯!她竟然為了幫春妮解圍而去冒充春妮!他能夠想像她被一群記者包圍的情景,心裡或許早已經一片慌亂,表面上卻還要故作老沉地應付那些八卦記者。她難道就不怕被那些記者識破嗎?這個傻姑娘為什麼總是在替別人著想呢?
他的心突然像被針刺了一般的疼。因為,他開始明白,秋露其實是真心希望他幸福的。希望他幸福,才會忽略掉自己的幸福;希望他幸福,才會幫他去追求幸福;希望他幸福,才會心甘情願地退出;希望他幸福,才會不在意他把自己當做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戲子。
愛一個人才會希望他幸福,才會幫他減輕痛苦,才不會給他施加壓力,才會放手任他為所欲為。想到這裡,林宇燃笑了,原來,秋露是愛自己的。
只是,秋露,這個傻姑娘,她不知道自己想要的幸福是什麼。其實,跟這個傻姑娘在一起就是幸福啊!看著她笑,感受著她的愛,偶爾捉弄她,這些瑣碎的片段就是幸福呵。
「小燃,你怎麼啦?不會有事吧?」林宇燃邊笑邊出神地望著報紙的舉動讓沈碧淵覺得莫名其妙,她上前摸了摸林宇燃的額頭。
「媽,我現在得出去一趟。」說著,林宇燃就匆忙起身。穿上外套,把那張報紙疊起來,塞到外套口袋。
「出去幹嗎?你現在臉色這麼差,應該好好在家休息!」沈碧淵站起身,想攔住兒子。
「我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做。」說話的工夫,林宇燃已經邁出家門。他知道,他要是不馬上去做這件事,他會後悔的,而且,他的臉色會更難看。因為想念她,他才變得這麼憔悴的。
紅色法拉利奔上了高速路。車裡流淌著動人的《簡單愛》:「說不上為什麼,我變得很主動,若愛上一個人,什麼都會值得去做。我想大聲宣佈,對你依依不捨,連隔壁鄰居都猜到我現在的感受……」
林宇燃撥通秋露的手機:「是我!我突然想唱一首歌給你聽。限你在半個小時內到心情驛站,否則後果自負!」
秋露還未發一言,林宇燃就已經掛斷了電話。秋露無奈地笑笑,過去這麼久了,他還是那個純真霸氣的孩子,一點都沒變。他說他想唱一首歌給自己聽呢!會是那首歌嗎?會是那首只唱給他喜歡的女孩子聽的歌嗎?
車子開得要飛起來了,林宇燃的心也要飛起來了,因為此刻他的心情無比輕鬆自在。他已經順利解決了一件事情,接下來,他將要去做另一件更重要的事情。
春妮由於報紙鋪天蓋地報道她出事的文章,人氣比以前更旺了,大家都帶著同情的眼光去看她。而她的經紀公司要的就是這種效果,所以偶爾讓春妮出來作一兩句模稜兩可的解釋,然後媒體又會大肆報道一番。很快,春妮已經成了紅極一時的明星。她也好像已經淡忘了那天晚上的事情,除了名氣大增外,彷彿一切都回歸了平靜。
而林宇燃,也在春妮身體康復後跟她說明了一切。
他還記得那天跟春妮坦白的情景。他一開始是猶豫的,他怕打擊到春妮。所以,他是戰戰兢兢地開口的:「春妮,有件事情我想跟你說。」
那天,春妮的心情特別好,她發了首張單曲,拍攝的偶像劇也在全國各大電視台熱播,公司正在為她開慶功宴,她的臉蛋紅撲撲的:「你說吧。」
「我……」已經在心裡打了無數遍腹稿,可是想要真正說出口卻是那麼困難,他一邊醞釀勇氣,一邊說,「對不起,春妮,我愛上了別的女孩。」
春妮猛地怔住了,但是在慶功宴上,現場有那麼多媒體記者,她也不便發作。事實上,她也很奇怪自己那天居然真的沒有發作!可能是自己心裡一直沒有忘記鍾良吧,可能自己從來就真的沒有愛過林宇燃吧,也可能是自己累了,工作本來就忙,她不想再為愛情折騰了。她沒有像往常那樣歇斯底里,而是在怔住之後,嘴角綻放出一個好看的笑容:「你確定要離開我嗎?」
「是的。」林宇燃的語氣中沒有絲毫猶豫。
「很好。我應該祝福那位女孩,因為你是一個好男孩。」春妮輕輕拍了拍林宇燃的肩膀,「祝福你們。」然後轉身離去。一轉身,她的眼淚就吧嗒吧嗒往下掉,雖然沒有第一次失戀時那麼痛苦,但是一個喜歡自己十二年的男生要離開自己,去跟別的女孩在一起,她還是感覺到失落,儘管她的事業如今已經如日中天。
「春妮……」林宇燃在背後叫道。
「不要擔心我,我會好好地生活下去的。至少我還有事業,不是嗎?」春妮停住腳步,並沒有回頭,「你說的那個女孩是秋露對吧?代我感謝她那天幫我解圍。我真心祝福你們。」
當時,林宇燃很感動,他沒有想到春妮突然變得這麼豁達。但是,結果總算讓他很滿意,也出乎想像的順利。為此,他打心底感謝春妮,感謝這個自己曾經喜歡了十二年的女生。十二年的時光稍縱即逝,但他不會後悔,正因為有了這十二年的暗戀時光,他才慢慢地成長了,而且也讓他明白了喜歡與愛的區別。
《簡單愛》輕快動聽的旋律在車子裡反覆流淌:「我想就這樣牽著你的手不放開,愛可不可以簡簡單單沒有傷害。你靠著我的肩膀,你在我胸口睡著,像這樣的生活,我愛你,你愛我。」
林宇燃跟著哼唱,他其實很早就會唱這首歌了,只是他還沒有唱給任何一個女孩聽,但是今天,他要把它唱給她聽,而且要發揮出自己的最佳水平。這才是他正式告白的方式:將最喜歡的歌唱給她聽,同時把自己的愛交出去。
他很喜歡這首歌,因為愛就是簡簡單單的啊!如果把愛想得複雜了,自己也會陷入一個迷團,搞不清自己到底愛誰。他原來以為愛遠在天涯,其實,愛,近在咫尺。推開迷霧,就會發現,愛,就在旁邊的旁邊。旁邊擋住了旁邊的視線,讓他看不清楚。不過,他現在已經看清楚了。所以還來得及,一切不算太晚。
「河邊的風,在吹著頭髮飄動,牽著你的手,一陣莫名感動。我想帶你回我的外婆家,一起看著日落,一直到我們都睡著。」車子裡瀰漫著動聽的歌聲,一遍又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