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愛離開的999天 第六章 輪回
    路金波說:在最好的年紀,不要假裝淡泊。愛或恨。都要更用力地生活。

    我很是感同身受。

    因為倘若時間能夠重來,我想自己或許還是會走進同一個輪回。

    生活一直很簡單,復雜的,從來都是人類本身。

    ——by郝仁日記

    大學很好。

    B大是個無可挑剔的學校,有很好的老師,很好的圖書館,很好的硬件,還有很多非常優秀的學生。滿目望去,皆是在各方面都比我優秀許多的人才,甚至有很多我怎麼努力都趕不上的精英。

    這樣很好,輕松自然,即便是我有一些似乎相當詭異的體質,也可以毫不費力地低調內斂。

    我很歡喜。

    沒有人知道我的過去。

    這裡沒有記憶,沒有曾經,也沒有他。

    我和易笙活在沒有彼此的世界,各自過著不算壞的生活,好像生命中從來都沒有那樣一個戀人、那樣一段感情。

    在這個全然陌生的城市,我做著全然陌生的自己,笑著,唱著,跳著,非常熱鬧地過著和過去完全不同的生活。

    十分空閒的時候,我也會無聊的發呆YY,猜想過去的同學若看到現在的我,是會錯愕地做上好幾晚的噩夢,還是會掉了下巴忘了撿。

    不過那些個同學應該已將我遺忘的很是徹底,縱然我也曾很牛B的風靡一時,免費做了他們課余飯後生活的八卦經典。因為畢業到現在,從沒有任何校友、同學或者是故人試著聯系過我。

    事實上,能考上B大的,多半是實驗班的學生,一向是很不待見我的,怕是連說起我都會覺得掉價兒。只有考入隔壁H大的秦雲會常常跑來我們學校蹭飯,或者請我吃飯。

    他和過去一樣,傻傻的,憨憨的,並十年如一日地對我釋放善意。他真是個好人,太好、太好的人。可惜我真的很笨,我只喜歡壞蛋。

    只是連我都覺得意外的是,秦雲竟很淡定地接受了我上大學後,幾乎可以用天翻地覆來形容的所有變化,從來不提任何多余的事。

    他看著我一改過往簡樸單調的黑白灰,穿上了花花綠綠各種鮮亮顏色的衣裙,外加大膽地露肩露腿露鎖骨,還很有技巧的藏起了贅肉不給看;

    他看著我將自己的指甲繪成了各種各樣的絢爛模樣,長得不用裝指套也能演繹現代版的清宮嬪妃,估計晚上出門連防狼噴霧都能省下;

    他看著我把一頭黑發燙得蓬松華麗,大波浪染得黃黃褐褐,又潮又性感,和鏡中的我年輕的臉頰很不合;

    他看著我像個沒心沒肺的孩子,總是笑得自在張揚,和同學、室友打打鬧鬧好像感情很好,但在轉首之後卻又是一臉冷淡。

    面對這種種的種種,他不是沒有歎息,只是用更加平和的態度平靜地接受了每一個有時甚至連我自己都不敢輕易面對的自己。除了會很堅定毫不妥協地一再沒收我藏在口袋裡的香煙外,他從不干涉我做任何事,在談天吃飯時都待我一如過去。

    因此,和秦雲在一起的時候,我總覺得自己還是那個低調樸素的孤僻小女生。

    過去,從未離開。

    時光交錯,恍恍惚惚,彌亂了世界。

    可盡管如此,我想,我還是很感謝他的。早就忘記了信任為何物的我,對秦雲卻有了一種全心全意地相信。我只會找他陪我喝酒,在每年的情人節、聖誕節、七夕節,還有易笙生日的那一天。

    我很瘋,但到底還沒有丟棄最後的底線,理由我其實很清楚,只是不願深想。

    我很膽怯,過去到現在,一直如此。

    看著鏡中微醺的臉,迷蒙的眼。我恣意的笑,嘲諷的,冷清的,不知所謂。

    其實,我的酒量很不好,偏生很有挑戰精神地越挫越勇,完全無視宿醉的可怕。所幸酒品不是太壞,既不會大吵大鬧,也不會站在桌子上跳食人族模樣的脫衣舞,或是很不厚道將無辜路人甲乙丙丁拖到角落去隨便亂個性。

    根據室友們無良的說法,我喝醉的時候只會傻傻地看著大家憨笑,什麼話都不說,什麼人都不理,只自顧自地笑出一地眼淚,好像從精神病院逃出來的重病患。

    秦雲很君子,每次都禮貌地將喝得瘋瘋癲癲的我完完整整地送回宿捨,或者在天氣很不錯的日子裡,陪我一直坐到酒醒坐到天亮坐到我毫無理由地淚流滿面。

    他還是很拙,半句安慰的話都說不出,冷笑話也講得磕磕絆絆,讓人渾身發寒。但這樣也好,我們在一起多半各自沉默。

    他安靜地陪在身側,像一座月光下的雕塑,靜默,卻很美好。偶爾的偶爾,他也會意思、意思地笑我幾句。他說:“郝郝,沒想到總是面無表情一臉無所謂的你,居然最是情緒化。”

    在這個看多我抓狂、醉酒、暴力、甚至又哭又笑的丟人場面的家伙面前,我什麼都懶得說,只瞅著他奸猾地笑,笑到他面色發青、全身發涼,然後怕怕地後退著說:“郝郝,我真沒想到……你的本性居然是這樣的……”

    他一向不夠豐富的表情此時倒是經典,經典的誠實!誠實得簡直讓人悲憤——那根本就是副悔不當初、恨不相識的模樣啊!

    我看得咬牙切齒,燦爛笑容中盡是黑子爆彈:“哪裡!哪裡!我的本性活潑可愛,天真純樸!”

    簡直是人見人愛的好童鞋啊!

    當然,我還兼具了有仇必報的珍貴品質。

    事實上,我一直沒有錯過秦雲看到我穿著性感露背的衣服,蹬著七八公分的細跟高跟鞋時,會不很明顯常地皺一皺眉的舉動。

    於是,我邪念一閃,隱藏多年的惡劣因子便叫囂了著奔騰了。

    於是,無辜善良的我“被迫”尊重人類的本能,開始惡劣地逗弄他,折騰他,甚至無良地當著新朋友的面開一些無傷大雅的玩笑,搞得他臉紅脖子粗,才得意地捧著肚子笑到打跌。

    沒想到,我的室友們倒很欣賞這樣的他,縱然秦雲就讀於遠不如B大聲名的H大。但他健康帥氣,誠實誠懇,算是有身高有人品有相貌有潛力的四有好男人。尤其在大家知道他只是我的麻吉,而沒有倒霉的淪落成我的男友後,一干女狼們的色心都沸騰了。

    我的室友,平日裡隨便咧格嘴笑笑也能笑出奸佞形象的洛丹童鞋,對這一現象總結良好:“秦雲那廝是多好的對象啊!不說別的,光是看郝郝這樣無恥又任性的家伙,也能不離不棄還很陽痿地秉持柳下惠的善良形象,在這個外遇成災、男娼女盜的糜爛時代,自然會成為女狼們心目中的首席棕馬王子!”

    說著說著,她的視線就落到了秦雲的腿間,狹長的狐狸眼裡還閃著奇妙的光芒,看得秦雲兩腿打顫,脊背發涼,屁股仿佛上了釘子,坐得很不安生。

    我只覺牙齒一陣酸疼,有種很不妙又很奇妙的感覺——秦雲這廝,大限將至。既然能讓跆拳道黑帶的洛丹出馬,相信他離被正法的日子也不遠了……

    不過,秦雲還是相當堅挺的,像一個堅貞的古代女子,英勇地在火辣辣的目光中獨自純潔。

    因此,在秦雲不幸地被徹底正法之前,他還異常幸運地經歷了我們系男生們的集體仇視,女狼們越來越炙熱的赤裸裸的調戲目光,導致他每次上我們學校必狼狽不堪。偏生待他逃回自己學校後,還要被他的同學室友兄弟們聯合起來消遣完了嫉妒,嫉妒完了消遣,反反復復——總之境遇就是悲慘,很悲慘。

    最後,一向脾氣挺好的秦雲終於忍無可忍地掛了個電話給我,語氣那叫一個悲憤:“郝郝,你不厚道!”

    我架著二郎腿,很不淑女地扣著鼻屎,非常專注地看著屏幕上激烈的妖精打架:“沒事兒,我只要胸部夠厚就可以了。”

    “……”

    大二快結束的時候,籃球部出身的秦雲最終不敵跆拳道的破壞性,被有毅力有堅持有恆心有耐心的洛丹童鞋正法於學校邊的廉價小旅館。

    第二天秦雲在櫃台結賬那會兒,正巧遇見也才從別的房間宿醉醒來結賬的我和其他室友。他的模樣簡直像個被判了死刑的人犯,神色悲絕,滿眼絕望,若非被洛丹相當有力的小手牽著,恐怕早就哭著叫著跑來抱著我的大腿嚎啕大哭了。

    相比之下,剛擺脫了處X之身的洛丹倒是一臉的滿足,面色紅潤,春光無限。她很有氣勢地用長指撣了撣衣擺,然後當著我們的面,安慰性地拍了拍秦雲的肩膀,看著他的時候還帶著點脈脈溫情:“放心吧,我會對你負責的!”

    聞言,我和室友們皆是一臉錯位的糾結——要知道,這句老土的可以的台詞洛丹童鞋准備了至少半年,在宿捨反復練習到我們都耳痛之後,它終於正式登場了!

    養兵千日用兵一時,莫過於此啊,莫過於此。我實在是感慨萬分。

    至於秦雲同志,還算節儉地沒有當場吐出一口血來,只是那臉色比吐了一公升的鮮血還要慘淡。之後我才知道,這應該被負責的孩子當日還自掏腰包出了血案的場地費,失身又失錢,真真的悲慘至極。

    待回頭和室友們說起這事兒,我也只當個笑話。一般他有什麼不幸的事兒,我都會當做開心的事兒來說說了。沒想到曾經很凶猛的正法執行人洛丹童鞋,竟在我的調侃中羞紅了整張臉——她外強中瘠的真實模樣就這樣在目瞪口呆的我們面前暴露得淋漓盡致!

    果不其然,在兩人不鹹不淡地交往以後,洛丹就從一個典型男人婆變成了非典型性的半淑女。挽著高大的秦雲時,個頭不矮的她竟一反過往的陽剛強勢,詭異地有了一種近似中性的柔媚,真真的溫柔漂亮嬌羞,還有那麼一點點的可愛。

    為此,我們班的一干單身漢悔得腸子都青了!看來現代男女要成就那檔子事兒,還得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沒准兒看上去是被害者的,其實才是那個撒網的。

    當然,我還是很相信秦雲的。他一向老實,絕不會這樣無恥,頂多就是沒好好控制住自己優良的男性荷爾蒙,又或者在半醉不醉的時候,順便脫了自己的和對方的衣服……

    不過,看著他們談起了平平淡淡又破感甜蜜的小戀愛,作為見證者的我,心裡也是挺高興的。有一種難以形容的莫名其妙的平和感讓我坐到了電腦前,默默地寫著一封應該永遠也不會寄出的Mail——

    哥,近來好嗎?

    聽秦雲說,最後你還是去了我們曾經約定的學校。

    至於原因,我不敢問。或許,也沒有必要去想。

    沒想到這兩年,我們一直居住在同一個城市,雖是一南一北,但在地圖上,甚至不到一跨的距離。

    盡管如此,我們卻始終不曾相遇。

    終於明白,什麼是傳說中有緣沒有份——我們明明這麼近,卻又那麼遠……

    哥,你知道麼?

    秦雲交了女朋友,但那個人,不是我。

    她是個跟我完全不同的女孩,明明很喜歡人家又不敢說,非要搞出些奇怪橋段,弄得大家哭笑不得。不過,他們看上去很幸福,這樣很好。

    秦雲是個好人,是我這些年來最想感謝的人,他應該有自己的幸福。何況身邊能有一個沉浸在幸福的人,總覺得自己也能沾上點運氣。倘若看到這封信,你是不是又會笑著說我好傻?

    可自從他們在一起後,我又開始整夜、整夜地夢到你:小的時候,初中的,高中的……

    然而在這之前,我從來都沒有夢到過你,不管怎麼努力也夢不到你。

    哥,我想你,好想你……

    我們是不是……真的相遇太早?

    這封Email,我沒有寫得淚流滿面,也沒有徹夜難眠。相反的,這短短的幾百字,我寫得很是平靜,很是自問。

    事隔多年,世事變遷。當初我怕怎麼也想不到自己還會有這樣一天,再次做起這樣幼稚又單蠢得傻事兒。只是,心裡並不那麼反感。

    我托著腮,窗外夜空深深,安寧的仿佛沒有盡頭,也沒有可以回去的地方。

    這些年,我很好,並不痛苦。

    只是,也不快樂。

    時間如風過,不及懷念,又是半個學期。冬日帶著凜冽的寒風,無聲降臨。

    我幾乎整個寒假都宅在家裡,看看書、畫畫圖,勤奮地復習復習功課。大學沒有高中那樣沉重繁復的課業壓力,我有了大把的時間做自己想做的事。

    我用彩色的鉛筆,無比鮮亮的用色,勾勒著那些應該灰暗但卻亮到無望的畫面,描繪出一個似乎無人能夠苟同的世界。

    我的世界。

    在頻繁的創作中,我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心靈的平靜。

    每日每日,從早到晚,我都埋首於畫架之前,廢寢忘食地塗抹著。疊在桌案邊的作品以驚人的速度增長著。

    當那些繽紛的世界充斥著整個房間的時候,我在一個知名的插畫網創建了一個小小的專欄,掛上了我沉溺的想象,平靜的,瘋狂的,極致的對比。

    我幾近瘋狂的更新速度和獨特矛盾的繪畫風格為我招攬了大量的客流量,網站編輯開始頻頻敲我的QQ,首頁的榜單一次次出現我的名字。

    網絡是最自由的世界,最混亂的世界,也是草根們最容易出位的世界。

    於是,我很快紅了起來,專欄下有了追逐的粉絲,百度搜狗的相關鏈接一拉就是一大串。當然,自然而然地也有不知所謂但死咬著我不放的人。

    我不很在意。咒罵再難聽,事實再扭曲,也傷害不了我。那個可以傷害我的那個人早已不在。而在太早以前,我就習慣了無中生有,以及各種中傷。

    我根本懶得理會。這樣的冷漠激起了更多反對的呼聲,網友們一次次對我的作品提出質疑:

    “為什麼飄空的雨會是鮮亮的紅?

    “為什麼晴朗清爽的天空下,會是枯竭的干涸龜裂的土地?

    “為什麼丑陋的女孩臉上會帶著燦爛的笑容,而那美艷的被眾人環繞的女子,卻似笑更像哭?”

    ……

    是啊,為什麼呢?

    我真的不知道。只是這樣的畫面一次次地出現在我的腦海,不斷在我的內心深處擴散開去。

    它出現了,我便畫下來。

    如此簡單,如此而已。

    可是沒有人相信,既然如此,我又何必多做解釋?

    真真假假是是非非,別人的想法本就與我無關。人只會站在自己的立場去思考,根本不願理會所謂真相。

    世界本就黑黑白白,出現在史書上的也未必是事實,更何況是網絡上的風風雨雨。唯有勝者,才是真理。

    我固執地認為:人和人之間不可能會有真正意義上的理解。那是一個美好的願景,可惜只是願景——可以提倡,可以推崇,卻不能實現。

    新年將至。

    時鍾滴滴答答不疾不徐地奔向零點的方向,一些耐不住性子的人已放起了鞭炮,辟裡啪啦,陣陣聲響,此起彼伏。絢爛的煙花大朵、大朵地綻放在濃黑的夜空中。

    然後,巨大的鍾聲撞響在一片足以震動大地的歡騰中,破空的鳴響了新年。

    一牆之隔的客廳裡,尖叫連連,合著英文、中文、法文,各種祝賀,很是熱鬧。我媽和易笙的爸爸組織了各種膚色的國際友人,一起聚在家裡辦了個春節PARTY,讓他們感受下中國的新年。而歐美人多半放得開,能叫能玩能唱能喊,聲線很是驚人,幾乎蓋過了窗外轟天的炮竹。

    那不是屬於我的世界,只有我不想也無法面對的人。

    在這應該團圓應該喧鬧的日子裡,我卻只有自己一個。我坐在沒有喜氣的房間裡,無聊地數著跟高中課本一般厚的紅包,望著夜空璀璨的美麗,一個人歡笑,一個人沉默。

    其實,我和我媽的關系已不像過去那麼壞。午夜夢回的時候,我常常會想起易笙咬著牙對我說的那番話——“郝郝,我知道你對你媽意見很大,事實上我也真的很恨她。但我想……她應該是真的愛你的,遠比你爸更加愛你。她也許不是一個好女人,但未必不是一個好母親。”

    褪去了當年的青澀,麻木地走過那麼多後,我已然可以坦然面對現實——我根本沒有獨立和任性的本錢。

    是啊,我已經沒有了爸爸,沒有了易笙,我不能再失去了。

    我不想一無所有。

    我很自私,一直如此。

    上了大學後,我便沒再和自己的身體過不去,生活費一點兒不省地能用就用:吃飯、購物、聚會,但凡別的女生會花錢做的事兒,我一件也不拉下;抽煙,喝酒,泡吧,普通女孩子不做的事兒我也常常頂上。

    如此這般,花錢自然很厲害。不過沒關系,我有個比一般人漂亮的娘,她還比一般人能賺錢,且從不限制我用錢。

    事實上,她幾乎是用盡了所有能想到的方式來討好我。我很清楚我們之所以至今還能住在同一個屋簷下,是因為她一直不計得失的妥協。

    我想,不管她這麼做是因為心懷愧疚想要贖罪,還是因為真的太愛我這個女兒,她至少付出了,對我這個只有一身憤世嫉俗毫無任何優點的,甚至不肯叫她一聲媽媽的女兒。

    她給我的一直是絞盡腦汁、費盡心機的寬容和討好。

    她甚至願意昧著良心地說——

    “能花才能賺,女孩子要對自己好一點。”

    “郝郝,媽媽賺的錢都是你的,你現在用還是以後用,根本沒差。”

    ……

    我無言以對,只是漸漸開始習慣每個月底發短信跟我媽要錢,從最初的躊躇難安到現在的面不改色。

    而她,真的從來沒有對我說過一個“不”字。

    我不是沒有動容,人非草木孰能無情。可是我真的很笨,我惟一能表現出的妥協和善意,就是對她說過的話受教再受教。在室友們還在為Redearth的新品價格暗自咬牙的時候,我已理所當然地用起了Dior、Chanel、YSL等一線品牌。

    我將我媽的話貫徹到底,對自己很好、很好,好到別人對我的奢侈生活一再鄙視。可秦雲卻不以為然地笑說:“郝郝,你終於像個普通人了!”

    他總是站在我的身後,無條件地認同我的所有,並且毫無理智可言的,往好的地方去想。

    他說高中那會兒,我看著食物的眼神簡直比餓狼還恐怖!不知道肯定以為咱們富饒的家鄉根本只有表面虛華,人民個個饑寒交迫、窮苦潦倒。

    他說他一直很擔心我會給江東父老丟人,現在雖然也沒給長臉,至少形象脫了貧!

    他說的那般真切,語氣誠懇,面容坦誠,大家伙兒聽得那叫一個聚精會神,最後還連連點頭,以表贊同。

    我卻沖進浴室對鏡自照,努力鍛煉眼神,希望自己即便是頭狼,也能是一匹萬夫莫敵的色狼,而不是潦倒饑渴的餓狼。然而鏡中只有我清瘦的身影,蒼白,纖細。原本就不夠漂亮的臉上沒有健康誘人的紅潤,只有長期營養不良造成的微黃,一點兒也不美,活生生的丑狼一匹。

    真真得不償失!我自嘲地笑,為過去那個倔強得近乎傻氣的自己,結果什麼都沒能得到。

    現在,我已經沒有了可以堅持的東西,仿佛是可塑的橡皮泥,可以膚淺可以復雜也可以做作。那段為了無聊的自尊而偏執的日子似乎已隨著只有灰色和晦澀的世界,及那場大雨中決絕離開的背影,一起從我的生命中褪去。

    過去現在,涇渭分明。

    多麼好!生活竟可以如此簡單。

    我理當滿足。

    盡管如此,盡管明白,盡管已用盡心思地想要妥協,我還是無法自在地面對易笙的父親,甚至只要遠遠的、不經意地瞅見,心就如同被針扎了一般的疼。

    那或許是一道無法治愈的傷口,傷得很深,深得刻骨,風吹日曬,斗轉星移,永無愈合之日。

    我想關於這一點,即便我什麼也不說,同樣身為女人,甚至為愛不惜一切的媽媽大人應該很是明白。因此她連嘗試都懶,根本不和我的別扭較勁兒。至於易笙的父親,我名義上的繼父Peter,雖然對此似乎有些遺憾,但顯然倒也沒太多的在意。

    不管如何親中,鬼佬就是鬼佬,骨子裡骨子外,在在如此。估計在Peter眼裡,早就年過十八的我就算自己出去獨立也沒什麼不可以。

    我曾經很想要一個Peter這樣的父親,英俊,富有,成功,溫柔,優雅,極盡小說中一切美好的詞匯,走到哪裡都是眾人的焦點。可我怎麼也想不到,真會有這樣一天,他成了我的“父親”。

    願望成真,卻是噩夢一場,哭不出來也醒不過來,痛苦得幾乎窒息。

    多麼的荒誕可笑,多麼的絕望悲哀。

    煙花炸開在窗外,順著爆竹聲,轟鳴著耳朵。

    我對著鏡中的自己,扯出一個談不上好看的笑容,不鹹不淡地說了句:“Happynewyear!”

    這是我一個人的新年,一個人的長大。

    大年初十,宜婚嫁宜動土。天氣晴朗,無風無雪。

    正是這一天,易笙的母親二嫁。

    初初收到喜帖時,我震驚無比,盡管紅色的喜帖就放在我手邊的桌上,我依然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個人……居然也要結婚了!

    這怎麼可能?!

    我拿著紅色的硬紙反反復復地看,仿佛要用目光把請帖灼破一般,拼了命地看著、瞪著。腦海中如電光火石般閃過無數畫面,在在都是那個美麗又憔悴的女子為愛神傷、為愛癲狂的模樣。

    時間,到底過去了多久?曾那樣瘋狂愛著一個不會回頭的男人的人,居然也有了自己新的幸福。請帖上小小的照片有她羞澀又幸福的笑容,襯得那張微瘦的臉盤柔和至極,含蓄而溫柔。

    我不知道自己對著喜帖究竟怔忡了多久,再抬眸時,西方已然微微發亮,可室內卻昏暗依舊,寂寥的空氣中燃燒著無聲的歲月。唯有仍握在手中的喜帖,灼著掌心漸漸淡去的疤痕。

    那年,那月,那日,原來已那麼久遠。

    天還沒亮的時候,我就到了婚禮場地,坐在對面路邊的花壇邊,遠遠地眺著入口,看著進進出出的工作人員,越來越多的人潮,以及那個不管任何時候,都不會被湮沒在人群中的,他。

    Peter和我媽在差不多的時間,體面地出現在婚禮的入口登記處,恭敬地送上禮金。那禮金包得不薄不厚,既不過分親暱,也不會失了禮數,非常有我媽的形式風格,完美得讓人無可挑剔。

    我看著他們在不很起眼的地方簽下了自己的名字,忍不住的直想笑:原來就算是這樣的他們,也會有尷尬的時候。

    我沒有和那對盡管衣著低調,但長相著實招搖的夫妻站在一起,只隨意揀了個人不很多的角落,默默地看著正微笑迎接客人的夫妻。

    新郎真的一點兒也不帥,老實巴交的國字臉,個頭不高,背微駝。一眼望去必然沒於茫茫人海,和易笙的父親顯然是截然不同的類型。但我想,他應該是個不錯的人,至少此時此刻,他對自己的新婚妻子非常體貼,一直小心地用身體不留痕跡地支持著腳踩細高跟的新娘。

    易笙的母親依然漂亮,只是看上去稍微老了一些。但是,她的眼睛變得很清澈,眉眼嘴角都帶著小小的幸福,只在不經意地掃過我時,會染上一點點的復雜的情緒。

    然後,我很自然地又看到了易笙——他穿著一身黑色的西裝,帥氣得扎眼,扎眼得想看不到都不行。我估計全場有一半以上的女性都時不時地偷偷瞄著他。

    易笙的母親顯然也很為他感到驕傲。她抱著他的臂膀,小鳥依人地倚靠著他,仿若他才是她的戀人,她的新郎。

    他沒有看我,自始自終,一眼都沒有看向我這邊。

    哪怕,只是不經意地掃視。

    新郎是一個基督教徒,所以選擇把婚禮辦在古老神聖的教堂裡。他挽著易笙母親的手,站在神父的面前,虔誠地許諾著彼此的後半生。

    誓言那樣平凡,與電視中出現過的那樣,毫無創意。可是他們說得很認真,一字一字都帶著濃濃的感情和美好的希望。

    我默默垂下眼瞼,直到有人無聲地牽住了我的手。

    心裡猛地一哆嗦,我下意識地想抽回自己的手。但我比不過他的力氣,又不敢有太大的動作,因此終究沒能掙脫。

    我只能低著頭,微微顫抖的,任由他緊緊握著我的手,像要捏斷我手指般的,緊緊的握著。

    然後,我看見他珵亮、珵亮的皮鞋前,化開了一朵又一朵水色的小花,低調的,無聲的,綻放。

    我很沒出息地發現,不知道什麼時候,我的眼前竟也模糊一片,頰上濕漉漉的,仿佛天空下起了傾盆大雨。

    那天晚上,在不算太奢華的飯店,易笙一個人坐在主席位,喝得酩酊大醉。

    他的酒品很好,即是醉得厲害也只是端著酒杯,勾著唇恣意的、無聲的笑,那如星子般美麗的眸上,覆著一層淡淡的薄霧。

    那天,夜風很大,星空卻很晴朗。

    不知道是有意還是無意,我們在飯店後門遇見,並肩一起走了很遠。

    至始至終,一語未發。

    然後,在第三個十字路口,我轉過身,走上了與他背道而馳的另一條路。

    原來有一些人注定了只能相忘於江湖。

    我們並非真的不知道,只是太過捨不得,無論如何也捨不得放手。

    可即便如此,結局還是不會改變。

    終究,也只是無力的掙扎而已。

    我微微晃了下神,木然地低下頭,卻意外的發現自己竟在無意中踩掉了電源——就仿佛一個無聊刻薄的預示,要毫不留情地切斷那綿長而無聊的回憶一般,只電光一閃,辟啪一響,載滿各種東西的亮晃晃的屏幕便消失了脈動。

    決絕而疼痛。

    內室,黑漆一片。厚厚的窗簾外,是隱隱綽綽的星光點點。我這才驀然發現,夜色已深。

    在易笙那個突如其來的懷抱和求好之後,我居然就這樣恍恍惚惚地落入了棉久的回憶,並陷在在回憶的回憶中不可自拔。

    整整三個小時,一直沉溺在回憶的海洋中,想著他的好,他的吻,直想得心髒麻痺了疼。

    蠢得無藥可救。我唾棄的,自嘲的,笑。

    “只要我放手你會幸福,我無語選擇退出;只要看你真的幸福,我什麼都不在乎。如果我放手你會幸福,就讓我為你祝福;如果我要忘了你,請讓我也忘了愛,忘了痛忘了全部……”

    悠悠的歌聲順著躺在桌面上的手機扭動的小身板,流瀉在寂靜的夜色中。小小的屏幕閃著淡淡的白光,卻照得眼睛有些澀澀的疼:“喂……”

    “我靠,郝郝,你這個豬,居然真的回來了啊!”熟悉到的聲音像炸彈一般從話筒那邊投射過來,“為什麼不聯系我啊,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

    這個大嗓門!我按了按太陽穴,將手機稍稍拉開些距離,正想插嘴說些什麼,那頭又像連珠炮般一吐就一長串,在在都是關於我這個“沒良心的東西”回國也沒給捎她消息的行徑,是多麼、多麼的無恥,又是多麼、多麼的不厚道。

    她說得那叫一個激情澎湃,言辭鑿鑿,只差沒有潸然淚下了。我是越聽越覺得自己真不是個東西!作為一個良好公民,我怎麼就這麼的不是東西呢?這也太對不起培養我的祖國了!

    可回頭想想又覺不對,我明明不止一次打過電話給她,明明就是這廝自己又三天兩頭忘了開機,怎麼能怪我呢?只是欲開口解釋的話,竟都敗在了她狂風暴雨的語速下,只能帶著這欲加之罪的帽子,悲催地等待一個把真相好好地說出來的機會。

    夜晚的城市霓虹點點,燈光閃爍,倒影著玻璃門中滿頭黑線的我一臉無奈的表情。於此,我終於不得不承認:從某方面來說,丫的這也是一種無敵啊!

    面對如此強大威武,我只能認輸。總算宋依初大人還是會心疼電話費的主兒,在滔滔不絕了格外漫長的五分鍾後,終於有了消停的跡象:“……郝郝,你還在麼?”

    “放心,為了光明的未來,我沒有膽子掛你的電話。”我朝天翻了個白眼,不明白自己怎麼會淪落至此。

    這爬到我頭上自由撒野的廝……原本明明就是我的粉絲啊!

    如果說投身網絡創作為了帶來的最珍貴的東西,我想莫過於這幾個由粉絲、編輯變來的朋友。

    宋依初曾是我忠實的支持,她和黎思雨從我剛開始創作還無名氣的時候,就因為欣賞我的作品踏入了我空曠而貧瘠的世界,成為我所有粉絲中最堅定也最懶惰的兩個。

    誇張點兒說,她們是我生命中最不可思議的存在。正因為有了她們,我才開始知道什麼是女人的友情。即便我們天南海北,各自一方,這份感情也不曾改變。

    我還記得當年才初三的黎思雨,竟瞞著父母站了一夜的火車,只為見我一面。家境富裕一直嬌生慣養的她,直到我們分開都沒有跟我說過一句抱怨。

    那個時候,有種難以形容的久違的溫暖感覺,包裹了我常年冰冷的心,讓我了種有言不能語的無措。而讓我想不到的是,這最後竟成了我走上這一行最大的動力。

    我知道自己很笨拙很慢熱,縱然有千萬分的感動,也不知道要如何表達,只會把這一切的一切都深深埋在心底,自己體嘗。

    縱然在大學裡,我瘋瘋癲癲,張揚開朗,但卻從不輕易接近任何人。四年同室而居的同學真真算起來也不過是群酒肉朋友,一起吃吃喝喝,鬧鬧玩玩,談談男人抄抄作業。

    可宋依初和黎思雨不同,她們通過我的作品,通過網絡的屏障,無視表面的虛像,強勢地直闖我的心靈,看到的一直都是我不輕易示人的那一面。

    曾經滿心惶恐,曾經惴惴不安,但我根本逃避不了她們,最終屈服在她們毫無理由的耐性,以及燦爛的笑容中。

    我們一見投緣,從此莫逆。

    那些暢快網聊的日子,我近來常常莫名的懷念。聽說經常回憶可以防止老年癡呆,我覺得我從現在開始練習其實也不壞……

    朋友啊,還真是個神奇又美妙的詞,我忍不住漾開了笑容:“依依,你怎麼知道我回來了?”

    聞言,她頓了頓聲,似在猶豫些什麼,許久才吶吶地吐出一句,“我看到了,下午,在超市頂上的停車場。”

    “……”好吧,我承認,我真的受到了一點小驚嚇。這城市說大不大,但應該還不至於小成這樣吧,“你……在?”

    “嗯,那時候的氣氛……我好像不是很方便出來,所以……”

    “謝謝你。”

    “說什麼呢!不過,你和那混球……呃,是咱們英俊瀟灑風流倜儻無所不能的易笙同學,真的又在一起了?”顯然言不由衷的話,宋依初說得近乎咬牙切齒。那幾近逼出牙縫的痛苦感覺,著實逗樂了我。

    我忍不住噗嗤出聲:可憐的易笙,好容易才從一小流氓升級成為老少通吃的萬年迷,偏生到了我朋友這裡,卻每回都吃癟,婉婉如此,現在居然連宋依初也是這樣。

    我忍不住噗嗤一聲,笑出了聲:可憐的易笙,好容易才從一小流氓升級成為老少通吃的萬年迷,偏生到了我朋友這裡,卻每回都吃癟,婉婉如此,現在居然連宋依初也是這樣。

    “要死了啊你,居然還笑出來!”她似乎被我的漫不經心逼急了,哇哇直叫喚,“郝郝啊,不是我多管閒事,只是這事兒你真得想清楚點兒,別每回一遇到那家伙就犯迷糊!他再帥再好再無敵,也不是你能依靠的人!”

    不待我回答,她又強調道,“你想想,你都等了他那麼久,什麼都給了他,還為他背井離鄉,但是他呢?他是怎麼對你的!你別再傻了!”

    我知道,我當然知道!關於這些,還有什麼人能比我這個當事人更知道?

    我捂著發痛的心髒,不明白為何鏡中的自己,還能掛著那樣沒心沒肺的笑:“……呵呵,你放心吧,我不會再栽在同一個坑裡的。”

    “你最好是說真的!”

    “真的,真的,我保證還不成麼?”我笑笑,其實很清楚她們根本不會信。

    一次又一次地被同一個男人糟蹋,姐妹們都確認了我是一個超級沒用的家伙,常常氣極又無奈,只恨我不爭。

    我所有的驕傲,在這份看似沉重又輕飄飄的愛中,早已碎得什麼都沒剩下了。

    蒼涼的輕笑,繚繞在耳邊,仿佛揚琴敲打心髒,竟已不覺得痛了。

    “郝郝,”宋依初卻似乎不那麼想,聲音猛得弱了下去,還帶著點兒顫,“你……你還好嗎?”

    “好!怎麼不好?”我又笑,這丫頭本就不是強勢的人,能被我逼到這個地步,我真該好好驕傲一把,“又或者……我應該有什麼不好的理由麼?”

    “郝郝!”

    “你怎麼會在停車場,你不是不會開車麼?”我搶斷了她的話,膩味了這個話題。

    “啊,那個,我……”

    “嗯?”

    “我……我要睡了!”語畢,她甚至不給我回答的機會,便掛上電話。

    室內,在“啪”得一聲後,頓時靜了下來。

    我啼笑皆非地看著掙扎了下又復暗的手機屏幕,這算是賴皮麼?

    罷了罷了。我往後一倒,將身體砸進淺如天空藍的水床,感受它溫柔的震動。不知什麼時候開始,我只有躺在水床上才能安然入睡,不會噩夢連連,更不會失眠流淚。

    伴著起起伏伏的震動,我覺得自己仿佛正隨波逐流的漂著,不用煩惱,不用傷心,甚至不用思考,可以徹徹底底地放空自己的全部。

    這感覺很美妙,奢侈的美好。

    在那些漂泊等待的日子,只有無窮無盡的孤寂,不敢輕易相信,幾近絕望的守候著一個無期的約定。因此我常常會有一些近乎歇斯底裡的無法控制的情緒,時不時刺激一下緊繃的神經。

    在那片陌生的土地上,甚至找不到一個可以傾述的對象,語言不通,文化陌生,有的只是自己,能依靠的也只有自己。

    在那片陌生的土地上,我被騙過,被侮辱過,被歧視過,甚至被搶劫過,身無分文漂泊在異國他鄉。

    很多我以為會過不去的難關,到最後都是自己咬著牙強行突破的。人的潛力當真無窮盡,只是那種日子真的很難忍受。

    而在那些難以忍受的日子裡,易笙並非我的心靈支柱。若依靠一個失了音訊的人,我想我一定會瘋掉。

    在那些難以忍受的日子裡,若沒有宋依初,沒有婉婉,沒有黎思雨,時不時地騷擾我一下,我現在大概根本無法完好的站在這裡。

    所以,如果時間能夠重來,我不會後悔愛過,也很感謝上天,能讓我邂逅他們。不管是易笙,還是她們。

    無意識地撫上胸口,感受著那裡傳來的微微的震動。我像個逃出精神病院的瘋子,拿過床頭櫃上的鏡子,對內裡的自己嘮嘮叨叨地說著:“不管是溫暖還是疼痛,那都是我還活著的證明。”

    所以,郝郝,不要軟弱,不管怎樣,都要堅強一點兒。我一遍遍地在心中反復,試圖將它刻入骨髓中記憶。

    我捻著指輕輕描繪著玻璃中自己的臉,面無表情的,麻木呆滯的,年華漸漸老去。

    然後,突然,笑了。

    我按下手機記憶鍵,平靜地聽著惡搞的鈴音。

    很快,話筒裡傳來一個顯然正在不爽的男聲:“誰啊?”

    “喂,是卓奇嗎?”我挑了挑眉,很識相地說道,“我找‘你、的’宋依初。”

    “哦,是郝仁對吧?你等一下,她在洗澡。”在我有意無意的強調下,這男人的態度改變迅速,顯然好了不止一點兩點,“快好了。”

    “謝謝!”我盡量維持聲音的平穩,但心裡還是忍不住腹誹:幼稚!男人真TMD幼稚至極!

    或許是我天生缺乏魅力,即便是幼稚的男人,都懶得花時間搭理我。他還無恥地以我為借口,屁顛屁顛地視奸警覺心顯然不夠很不夠的某人。我無辜的耳朵再次受到了荼毒,太陽穴抽搐的疼:“姐姐……現在都幾點了,你這樣吼啊,叫啊的,也不怕鄰居報警!”

    “報警就報警!”宋依初估計是被占了大便宜,顯然余怒未消,“這種混蛋,關起來才好!省事!”

    “是是是,你說的是!”我無奈地朝天翻了個白眼,等她在那頭平靜下來,才不鹹不淡地拉回主題,“說吧。”

    “什……什麼?”

    “一一,你別告訴我你今天下午會出現在頂樓的停車場,是因為你終於按耐不住無照駕駛了。”在她試圖掙扎出一個謊言之前,我已不留余地地斬斷了她的希望,“你知道的,我不會相信。”我的蠢是有局限性的,但很可惜,這份局限性尚未存在朋友間,“一一,你知道我的性格的。”

    許久,對面傳來她的苦笑,帶著無奈的妥協,“郝郝,你真殘忍。”

    “是麼?那真對不起了。”我吃吃的笑,帶著連自己都騙不過的刺骨冰冷,帶著幾乎遺矢在記憶裡的疼痛,“我想,我只是比較不待見自作主張的‘善意’。”

    “郝郝,易笙……易笙是我媽給我安排的結婚對象。哦……不對不對,應該只能說是相親對象,只是我父母他們……”

    ……

    雖然我早有心理准備,但此時此刻,我不得不承認,在她話音落地的那個瞬間,我真的有了種被雷劈中的感覺,全身麻痺,幾乎握不住全部加起來也不過幾百克重的手機。

    電話那頭是宋依初緊張的聲音,喋喋不休地不斷解釋著,“郝郝,你放心,哪怕全世界的男人都死光了,我也是絕對、絕對不會和他在一起的!我就是嫁雞嫁狗出家當尼姑,也不會嫁給他!”

    我當然相信她,但很可惜的是,能讓我心髒痛到麻痺,從來都只有一個人。

    宋依初之後又說了些什麼,我根本沒聽見,只是恍恍惚惚地掛掉了電話。我怎麼也想不到,他都已經有了結婚對象,居然還能那樣深情地將我擁抱……

    我到底小看了他。

    不敢置信地捂著臉,我低低地笑出了聲,在清冷的房間回蕩,竟有些淒厲的恐怖:時間,究竟能把一個人改變成什麼模樣?

    身體僵硬得快要動彈不能。

    我終於放棄了原來的姿勢,面無表情地爬下床,很不要命地跳坐上了毫無保護措施的窗台,從褲袋裡掏出一根煙,點上,依舊只吸第一口。

    然後,我默默地看著那一星紅燃著白煙,在昏暗的空間裡起起伏伏。

    心裡反反復復回蕩的,僅僅只有一句:哥,你真的還是我認識的那個人嗎……

    他是她的結婚對象。

    我愛到心都痛了的男人,是那個天不怕地不怕一見到她爸就腿軟的宋依初的結婚對象……

    多麼有趣的局面,多麼有趣的緣分!全世界好像都陷入一個輪回的小圈子裡,多像狗血小說的狗血情節啊!真是比我有創意多了!十指交握,我反手把掌背蓋到臉上,笑得眼淚橫飛。

    這是多麼高潮迭起的劇情,可為什麼主角非要是我?

    我突然覺得好膩,好疲憊。

    這些年來,對於易笙,我其實有過好多次的想放棄,想得太過清楚的想放棄,並且真的狠心付諸行動的放棄過他。可是不管如何,我都沒有過這樣的疲憊,好像一下抽空了所有,什麼都不剩下,只有疲憊,無窮無盡的疲憊。

    我愛他,就好像陷入了一個輪回,他就是我的軸心,跑得再遠,最後都還是會回到他的身邊,可是我就這樣的過我的一生嗎?

    歲歲月月日日,我還有多少可以矯情的青春能揮霍?

    路金波說:在最好的年紀,不要假裝淡泊。愛或恨。都要更用力地生活。

    他說的很對,然而我還在那最好的年華中嗎?

    空白,滿腦的空白,蒼白得只剩下天茫茫地茫茫的慘白。

    我的靈感好像一下子被掏空了去。一連四五日,縱然不聊QQ不逛網頁不看電影不下動畫,我還是毫無半點效率可言。

    我明明很清楚的記得,自己接下去應該寫些什麼,甚至連故事的細枝末節,我都已設計得很好,要在什麼地方怎麼的虐,要在什麼地方殘殺了誰,我都還記得清清楚楚,沒有一絲一毫的遺漏。

    可即便如此,我還是無法寫出哪怕一個讓自己滿意的字眼,總是寫了改,改了寫,然後全部刪去。

    煙灰缸裡滿滿都是煙蒂,幾乎一個月都抽不完一包的煙盒,不過幾日已空空如也。我不知道被自己嗆到多少回,卻還是不死心地重復點燃,我煩躁得幾乎想將一切可以看見的東西都砸碎。

    可最後的最後,我只是閉上眼瞼,在心裡默默地從一數到三十,然後睜開眼睛死死瞪著白花花的電腦屏幕,毫無成就地過完一日又一日。

    看著那不增反減的WORD,看著被自己修了一次又一次,變得看了就煩的段落,我終於認輸地癱在椅子上,挫敗地仰天咆哮:“哦哦哦哦,上天啊!給我春藥,給我男人!”

    我要英俊優雅體貼溫柔瀟灑斯文的男人,他最好還能有一雙憂郁的眼睛,有一肚子稀奇古怪又能感人肺腑的故事,然後坐在電腦前幫我寫啊寫,改啊改!

    我要銷魂無比的春藥,只因為朋友說她所有的故事都是做啊做啊的就想出來了……於是,我豪無理智地認為,這些東西能激發我沉淪的靈感!

    不然,若上帝允許的,我不介意讓電腦自己動作,把字好好的碼一碼,哦,不對,那是最好不過的才是!

    無聊地天馬行空胡亂的YY了一把,我還是無法讓自己高興起來。無比煩躁地用九陰白骨爪一遍遍蹂躪著無辜的頭發,我愣是把自己搞成了犀利哥的尾隨者,這才被鏡中糗到家的自己逗出了一聲苦笑。

    笨蛋!大笨蛋!那個男人去相親關我什麼事?有什麼相親對象更是跟我毫無關系,他就算死在中年婦女的床上,我也應該瀟灑得只捻兩滴眼淚表示同情,意思意思就足夠了!

    我根本不該為他浪費自己的心情啊!對玻璃門上模模糊糊的自己扮了個鬼臉,我終於下定決心,起身換上了自己最喜歡的衣服,化了一個異常精致的淡妝,然後踏上鮮少關顧的三寸高跟鞋,拎著打折時搶購來的BURBERRY小皮包,出了門——

    封閉的空間只能讓人倍覺壓抑,我需要換換心情,逛逛街購購物,或者看場一個人的精彩電影。又或者,去一家色香味俱全的店,狠狠地暴飲暴食一把。

    走出宅女生活的第一天,我狠狠地放了一次血,拎著大包小包頂著別人詭異的眼神一個人在凱悅吃自助,吃得在旁邊換盤子的侍應臉色大變。然後又屁顛屁顛地跑到星巴克很偽小資地看了四個小時新買的小說,津津有味地一直看到夜色如墨,直到帥氣的服務員面帶微笑著對我說:“對不起,小姐,我們馬上要結束營業了。”

    一連叫了我好幾聲,我才從書裡抽回神智。看著他無可挑剔的笑容,杯子裡早已枯竭的咖啡渣,我尷尬無比,只能耐著性子故作從容地收拾好東西,然後當著他錯愕的眼,一溜煙地迅速跑路。

    天氣正熱,又逢周五的晚上,即便已過十一點,街上還是燈火通明。往來路人不可說多,倒也真的不少,三三兩兩,嬉笑往來。

    空氣很清新,晚風舒爽,有種連心靈都變得干淨的感覺。

    沉澱了緊張的心情後,我忍不住地唾棄自己每回都在帥哥面前出糗的“艷遇”。我明明眼裡、心裡都只有一個天殺的混球,為什麼還是會和整天花癡帥大叔和靚正太的小妹妹一樣,犯如此低級錯誤?

    世界真奇妙啊,真奇妙!

    這樣下去,我大概只能找只豬嫁了,不知道什麼國家會率先開放人獸婚……我一邊胡思亂想,一邊愜意地逛著馬路,活動、活動因為長期宅著不動而僵硬了的肌肉。

    一陣實在談不上美妙的歌聲突然撞近耳膜,我頓時停下了略顯丟臉的動作,只因那人唱得正是我曾經聽到發燥的《沒那麼愛他》。被生生地改成了搖滾版之後,沒了過往的煽動力,反而有些些詭異的好笑,讓我止不住腳步,鬼使神差地走進那家暗黑的小酒吧。

    其實,我剛一進去就已經後悔了,因為駐唱的小哥已然換了一首非常搖滾的歌曲,實在不是我等俗人可以欣賞的音樂。

    我無辜的耳朵誠懇地要求我趕緊車隊,偏生酒吧負責推銷的小弟們太盡責,迅速圍了上來,毫不給我退路地拉開了椅子。

    我的臉皮到底不夠厚,只得無奈地指著吧台附近的位置:“那個,我想坐在那裡。”

    那是距離駐唱小哥最遙遠的位置……既然非受摧殘不可,那麼我卑微的希望能把傷害降到最低。

    本著浪費可恥的原則,我大口大口喝著廉價啤酒,想早點兒喝完早點走人,少受摧殘多睡覺,做個健康的好童鞋。沒想到,居然會有人不識相地坐到了我的旁邊:“對不起,這裡……”

    “郝郝?真是你?!”無比熟悉的聲線,帶著淡淡的喜悅,震住了原本想耍帥趕人的我——“秦雲?”

    我一臉不可思議,他卻是要笑不笑,和過去一樣,行為很內斂、很是紳士:“沒想到會在這種地方遇見,我剛才還以為自己看錯了呢!”他利落地點了一杯伏特加,落落大方地在駐唱歌手嘶啞咆哮的歌聲中搶了我的台詞,“你畢業了?”

    “嗯,回來有些日子了,之前一直宅在家。”氣氛有些詭異的尷尬,我隨意找了個話題,“這裡這麼暗,難為你能發現我。”

    “你今天很漂亮,一進場就有很多人都在看你。”

    “……你你你……你真是秦雲?”我真的受到了驚嚇,那個老實巴交連說句好話都要紅透臉的秦雲,居然可以如此不動聲色地講出這樣的話,他不是被穿了吧?

    “哈,郝郝,你真的一點兒都沒變,還是這麼有趣。”他微微低下頭,透過燭光的他的眼,和過去很像,又帶著點陌生的滄桑。

    “什麼叫有趣啊!”我白了他一眼,語氣裡有一絲自己無法漠視的苦澀,“你倒是變了不少啊……”

    除了我,果然已沒有人還停留在原地。看來,易笙沒有錯,錯的是傻傻堅持不變的我……

    “我不否認嗯,變了就是變了。雖然不是什麼值得高興的事兒,但有的時候不改變是不行的,我只是沒能免俗罷了。”他深深看了我一眼,將剛點的酒推到我的面前,“不過,事隔多年後還看到沒有變的你,我真的很意外,也非常高興。”他對我舉了舉杯,然後一口飲盡,將空杯比了比,“真的,一定是郝郝你想像不到的高興。”

    “……是麼?”我愣了愣,輕聲應了聲,然後低下頭安靜喝他請的酒,味道有點奇怪的伏特加。

    不愧是夜總會老板的女兒,黎思雨說得沒錯,國內的酒吧沒有真酒。

    隨著一杯杯灌下的酒,我和秦雲開始有一句沒一句地搭著話,喝酒多,說話少。多年未見,即便是曾經那麼好的我們,現在也有些難以掩蓋的陌生和客套。但漸漸的,也不知是不是酒勁上來了,還是真的回憶到熱潮了,我們突然變得熱絡,天南地北地海聊起來。

    我給他說世界各地的風情,說巴黎的美女總愛叼著煙,優雅地像只高傲的貓,說英國的帥哥一邊早禿一邊繼續帥著,說意大利的威尼斯臭得讓人好失望……

    他給我說走入社會後發現的種種,人性的卑劣,想法的扭曲,說了很多很多陰暗的地方,可他剛毅的眼裡卻沒有沾染太多,那裡甚至寫著不曾放棄過的相信,以及希望。

    他的話題並不輕松,還有點晦澀,但一點一點,竟讓我漸漸開始明白,明白他縱然變了,也還是當初那個秦雲,溫厚、誠實。

    於是,我笑了,一次次地和他碰杯,展現我在國外練出來的好酒量。很快,他的臉頰微微發紅,眼睛卻褪去了之前的深沉,開始變得很明亮:“郝郝,我們很久、很久沒有聯系了,好像從……”

    “嗯哪,從你和洛丹開始交往,我們就比較少……”

    “對,對!就是那個時候,你開始疏遠我的!”秦雲好像真的有些醉了,不愛說話的他,現在卻開始搶著說,爭著說。不過,他的酒品比我好,即便喝醉了,也只會有些更年期媽媽的嘮叨,“我以為自己做錯了什麼,可是你連個解釋的機會都不給我……”

    “抱歉,”我不好意思了,“男生可能不太細心,可我是女生,知道要避嫌。我不想讓洛丹心裡哽刺兒。”曾經眾所皆知的親密的我和他,如果繼續這樣的關系,那要置正牌女友的洛丹於何地?我想,若是易笙這樣對我,我一定會非常、非常地恨他,更會惱那個不知分寸的女生。雖然,他連這樣對我的機會也沒給過我……但起碼,我不想讓自己成為自己都厭惡的那種女生,“你和洛丹……”

    “分手了!我們分手了!”秦雲硬生生打斷了我,口氣無禮,還有點兒沖。他轉過頭死死看著我,晶亮、晶亮的眼睛裡帶著讓我微微恐懼的光芒,“郝郝,我們在兩年多前就已經分手了。”

    半晌,回過神的我才在他的眼中看到了自己錯愕的臉,帶著無比驚訝的表情:“對不起……”

    “哈,有什麼好對不起的?你都那麼誠意地避嫌了,這樣還是無法在一起是我們自己的問題。”秦雲苦笑,一口接著一口地喝著酒,一杯又一杯。

    那個時候,我真的以為他會醉,爛醉如泥的那種醉。但自始自終,他的腦子一直很清楚,比清醒的時候更加清楚的樣子。他說出口的話句句犀利,完全不似當年嘴巴笨笨的憨厚少年。

    燭光晃動,我覺得自己快看不清他了,那張成熟的、英俊的、陌生的臉……

    秦雲和洛丹的分手,或許是現實社會裡最最常見的情況,連多一點的驚訝都無需。在畢業等於失業,畢業等於失戀的時代,太多歷史的重復幾乎讓人不屑一提。

    學生時期的戀情總是那麼純粹那麼美,又是那麼脆弱那麼傷,所以有人詠唱,有人沉溺,也有人不願再提。可不管過去多麼美好,彼此又曾付出多少,最後都會輕易地在現實面前崩潰。

    H大畢業後,秦雲考進了我曾經就讀過的B大,真正展現出了他的實力,前途似乎一片光明,讓洛丹在校友錄上說起男友時就好不驕傲。工作之余,我也曾經說笑地調侃過幾近得意忘形的她,卻似乎只給了她更多的成就感。

    然後研究生畢業後,秦雲因為沒有背景,在偉大的帝都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工作,高不成低不就,理想和現實的差距,一點點磨平了他的驕傲。

    可秦雲和我一樣,蠢得無藥可救,就是不願意簡單地妥協,不肯簡單放棄。他放寬眼界,在故鄉投出一份簡歷,竟成功地獲得了一個很好的機會。

    作為一個有理想有事業心的男人,他自然想要回故鄉發展,可洛丹卻不願意了。她是典型的帝都女孩,家人和關系網都在這個許多人向往居住的城市。何況,大學畢業就就業的她,經過兩年多的努力,終於在公司站穩了腳跟,有了一份非常不錯的工作,也有可以展望的好前途。

    兩人為此口角頻頻,秦雲的疲憊,洛丹的眼淚,讓這段看似牢不可破的感情變得岌岌可危。誰也沒想到,不過短短幾個月,秦雲就在洛丹家人一再的高壓打擊下,在洛丹的哭罵憎恨中,咬牙背起行囊,選擇了甩手而去,捨棄了他們的愛情。

    甜甜蜜蜜交往了五年的他們,就這樣毫無創意地分了手,一點兒也不美好,平淡得很無聊,甚至做不來一個小說故事的題材。

    我靜靜啜著酒,沉默地聽他講完了這個老套的故事,卻是什麼也沒說。秦雲也不再言語,只是低頭喝他的酒,任由這尷尬的沉默無限蔓延。很久、很久之後,耳畔才落下了他自嘲地笑:“郝郝,我是不是很無情?”

    “不會啊,”我沒有猶豫地搖了搖頭:“你們只是不那麼愛對方罷了。”

    “是麼?”他對我的回答似乎有些意外。但我是真的不覺得秦雲可憎,洛丹不也沒為他捨棄自己的前途麼?她又憑什麼要求對方為她付出一切?兩個都不願為對方放棄的人,分手也是理所當然的事,並沒有誰負了誰。

    對於這件事,我或許有些驚訝,但絕非只針對秦雲的決絕離開。我只是為自己感覺可悲,本以為洛丹非常、非常的愛秦雲,結果卻是另一個天真錯誤的揣測。

    沒想到這麼多年來,我竟真的不曾看清過任何人。

    我笨得真夠可以。

    “不說我了,你呢?最近如何?”秦雲顯然也不願意多談這個話題,我沒有抵觸,簡簡單單說了些自己的情況,卻也足夠讓他意外的,由其當他知道我打算在交稿後相親、找工作的時候,他看我的眼神簡直就像在看外星人!

    我相當無語:“我只是對現實妥協。怎樣,我也並非完全沒有改變吧?”

    他深深看了我一眼,像中二生對著試驗台上的青蛙那般瞅著,讓我雞皮疙瘩直起,卻不給我這個受害者半點抗議的時間,突然放下了炸彈:“那麼,不如考慮我吧。這樣你至少不用對現實完全的妥協,你可以繼續做你喜歡的事……”

    他後面說了些什麼我都沒有聽清,我被他爆炸性的話語炸得魂飛魄散,嚇得不知如何是好,只能怔忡地看著怎麼看怎麼像被外星人穿了的他,那雙讀不出真實的黑眸。

    暗影彌漫的室內,仿佛傳來一聲聲破碎的聲音。我莫名有些煩悶,慌亂地從懷中掏出煙,只是還來不及點上,就被他一把搶了下來:“跟你說過多少次了,女孩子抽煙不好。”

    看著他顰著眉將我整包香煙很浪費地扔掉,我突然有些恍惚,在他將煙投出去的那一刻,好像跟著那漂亮的拋物線,回到了很久以前的過去——那年,在酒吧中買醉的我,和局促不安陪在一邊的他。

    我突然笑了:“抱歉,我忘了。”

    我乖乖地捧著杯子,像那年的自己一樣,很是受教的模樣。他亦反射性地摸上我的腦袋,然後,僵硬在我的腦袋上。

    我想這一刻,他或許也想到了我們共有的過去,那樣無聊那麼悲傷又固執地溫暖著彼此的那些年。接著,是他很深、很深的歎息:“說吧,郝郝,我要等你多久?”

    “喂,喂,算我拜托你,千萬別等我,我壓力很大的。如果有好女人出現,你可一定不要錯過,甚至要不擇手段不顧一切地抓住!”我說著,還張牙舞爪地對著空氣狠狠地抓了抓,逗得一直偷聽的無良酒保差點笑趴下去。

    然而秦雲只是所有所思地看著我,說得每個字眼都讓我恨不得把那句話塞回去,爛死在肚子裡:“……是麼?我會考慮你的意見——不、擇、手、段和不、顧、一、切!”

    然而秦雲只是所有所思地看著我,說得每個字眼都讓我恨不得把那句話塞回去,爛死在肚子裡:“……是麼?我會考慮你的意見——不、擇、手、段和不、顧、一、切!”

    “哈,我開玩笑的,我童言無忌,沒風吹過,也散了散了哈!秦雲童鞋,請一定、一定無視我!堅定的、不用猶豫的,徹底無視我吧!”我承認自己現在很有沖動,讓這個初次見面的酒保嘗一嘗只有易笙嘗過的我的飛腿,讓他再也沒辦法如此歪嘴抽笑……

    秦雲卻沒搭理我的耍寶,他只是淡然地、平鋪直敘的問道:“那麼,你打算什麼時候回到易笙的身邊?”

    聞言,正努力賠笑的我手一抖,杯子差點兒落了地,傾斜的杯口灑出許多酒,濺在桌子上,泛著點點黃色的光,昏暗的,卻莫名閃痛人眼。

    秦雲深深看了我一眼,半晌,才無奈地長歎一聲:“果然如此。郝郝,你還真是個名副其實的傻瓜。”

    這下,我真的笑了,忍不住的哈哈大笑起來。我沒有落淚,只是自以為優雅地勾著唇角,假裝淑女。

    面對他略帶錯愕的臉,我臉上的笑意更濃:他果然還記得麼?若是多年前的我,聽到這樣的話,怕早已淚如雨下了。

    可是,我到底長大。走過了那麼多,我縱然沒有改變,心也會包上一層硬殼。

    我側過臉,突然很認真地問道:“秦雲,你有沒有傾盡所有也想得到的東西?”

    他似笑非笑地瞥了我一眼,許久,才悶悶地回答:“沒有……我甚至不曾有過那樣想的機會。或許,郝郝,你真的比我幸福,縱然那是一個束縛人的死結。”

    “哈哈。”我笑著舉杯,隔空敬了他一下,“拜托,別這麼文藝好不好,我會怕!你不是工科生麼?”

    “你也是工科生,現在不還在搞藝術麼~”他聳了聳肩,舉手投足間,自有一派成熟瀟灑的風味。我不算太意外地發現,周圍偷偷張望他的女人亦不在少數:“反正,我等他到三十歲……”他的眉頭才剛剛皺起,我已笑不可抑地繼續道,“我曾經真的這樣想過,但我到底沒辦法把自己搞的那麼偉大。我已經等他太久、太久了……知道麼,秦雲,等待真的是一個很可怕、很可怕的過程,我已經等得怕了,所以我不想再等,也不希望你等我,真的不希望。”

    我低下頭,怔忡地看著自己的指,有些發白的顏色,“現在我要的只是一個結果,一個徹徹底底標志著結局的結果。”

    不管是好的,還是壞的。

    我低下頭,怔忡地看著自己的指,有些發白的顏色,“現在我要的只是一個結果,一個徹徹底底標志著結局的結果。”

    不管是好的,還是壞的。它都會成為我新的開始,斬斷過去的開始。縱然以後的人生,易笙只會是一個想起時就隱隱作痛的傷疤,那樣也好……

    我不會一輩子都因為他而過得不幸福,同樣,我也不會祝福在沒有我的人生中,他會幸福。

    如果他沒有成為我的,我也要他傷得比我更深,然後在未來的日子裡,每每想到我時都剜心割肉的疼,並終其一生都如此的痛著。

    我抿著嘴,抬起眼瞼,在秦雲如墨的眸子裡那樣清晰地看到了自己決絕的臉,那麼絕望,又那麼堅定。

    這一刻,我驀然想起宋依初的話:“郝郝,易笙真是你的劫,你一生的劫。”

    我想,她說的一點兒沒錯。

    但是,我也會是他的毒,他一生的毒。

    我不會只讓他毀了我的所有。

    絕、不、會。

    這天晚上,我們一直喝到凌晨2點,又在略顯空蕩的馬路上走了一個多小時,徹徹底底醒了酒,秦雲才開車送我回家。他很細心,笨拙的體貼,這一點倒是和多年前沒有什麼兩樣。

    這是一個可以讓人連心都溫暖起來的好家伙。我想自己若真的錯過了他,一定會是我這一輩子做過的最傻的事。但偏偏人一生若不做幾件傻事,仿佛就活不下去。我笑著瞥了眼某個空蕩蕩的車位,本應該停在那裡的車仍不見蹤影,只余幾片早落的綠葉,寂寞地躺在風中,無聲歎息。

    “今天……謝謝你,回去的路上小心點兒,有空多聯系。”我抱著白天搶購來的大小戰利品,不很利落的跳下車,還有些醉酒的余韻。我尷尬地笑笑,正待上樓,不想背後卻突然伸出一只手,一把圈住我的手腕,硬生生地將我拉拽了回去。然後,溫柔的呼吸灑在了我的耳邊,“郝郝,我等你到三十歲。”

    我愕然地猛然抬起頭,眼前卻飛速閃過一道暗影。等意識到的時候,額頭上已落下一個吻,很輕、很輕的擦過。皮膚余留的只有柔軟的唇微微的顫抖,溫潤如那夏夜的風:“傻瓜,我騙你的。”

    語畢,他丟下徹底傻了眼的我,看似瀟灑地轉身,背對著我揮了揮手,“那麼,我的初戀,請你一定好好的,就當是……我拜托你!”

    ……我靠,到底誰才是那個無藥可救的傻瓜啊!我的鼻子迎來久違的酸意,刺激著麻木多年的心髒。我突然沖著他的背影很沒氣質地大聲吼道:“沒風度!笨蛋!你難道不知道送女生就要等女生上樓開了燈才能走的麼!沒禮貌!傻瓜!”

    我其實根本不知道自己在說些什麼,又想要表達一些什麼,但我還是固執地站在原地死死瞅著他,他慢了步速,一步、兩步,終是停了下來。

    靜夜深深,天氣燥熱,空氣中只有幾絲細細的風,沉默地掃過鼻頭,加重了那酸楚。

    空氣幾乎凝結的時候,秦雲突然轉過身,帶著似笑非笑的表情。然後,他微微半躬下身,像古老電影裡的管家般,比了個“請”的姿勢,又退開一步,靠著燈光昏暗的褪了色的路燈架,就那樣靜靜地站著,深深、深深地看著我。

    我心髒沒理由地發起燙來,回神時,我已跑上了樓。我連樓燈都懶得開的,一口氣跑回家。

    房門“砰”得一下,重重地關上。

    我貼著門緩緩蹲坐下來,捧著急促跳動的心房,大口大口地喘著氣。

    然後,我爬起身,打開了燈。

    我緩緩走到窗邊,半掩的窗簾外,是深深的夜幕。

    秦雲高挑的身影,在燭光般微弱的路燈下,佇立良久。

    我已經不是當年的我了,而他也不是當年的他。但我們卻在彼此的身上,看到了一些不曾改變的一些珍貴:很傻、很傻的堅持,傻得讓人想流淚,又不甘心流淚。

    這一晚,易笙一夜未歸。

    遇見秦雲之後,我的心莫名有了一些平靜,不能說多麼好,但至少我已經能安安分分地坐在屏幕前,中規中矩地碼字了。

    一連閉關半個多月,我很順利地完成了稿子。雖然寫著寫著,我突然就讓那個磨人的男主角投奔上帝,在婉婉不甘的尖叫聲中,毫不猶豫地交了稿。

    在過去五年裡一直堅定不移地寫著HE的我,第一次讓男主毫無預警地扼殺在WORD的結局裡。而自始自終一直默默無聞的男二號,怕是連他自己都不敢相信地,就那樣抱得美人歸了。從此,翻身的男二和大膽忘卻過去的女主一起過上了不好不壞,但現實中大多數人都在過的淡定日子。

    割捨一份感情到底是什麼樣的痛,又是不是在割捨之後,真的能就這樣過上甘於平淡的日子,自始自終沒辦法狠心徹底實施的我,其實也不那麼清楚。但既然那樣的情節,女主的掙扎、矛盾到最後的決絕自然而然地流瀉在我的腦海裡,我就把它們寫出來了。

    我一直很尊重本能,不管是畫畫,還是寫書。

    太多經驗告訴我,很多事情想得越多,只會更加迷茫。

    我點燃一支煙,將它擱在滿是封面樣本的電腦屏幕邊,任由它無聲無息地污染著室內的空氣。裊裊的灰色薄霧點點上揚,細細長長,正好覆住屏幕下方的時間顯示。

    18:00。我側過臉瞄見答案後,忍不住挑了挑眉,視線落在了手機上,它果然配合著准時准點得震動了下。

    我不看也知道發信人一定是秦雲,他每天都會發短信給我,並不很煩,回不回都沒關系,也不會有更頻繁的聯系。他就像個盡職的家庭管家,三天催我一次按時吃飯,兩天催一次按時睡覺。我想他約莫是猜到了我的作息,只會比大學時更加紊亂,更加的無藥可救。

    其實這種關懷方式並不能讓人覺得溫暖,至少對我而言是完全沒有效果。若換成別人發,可能還會讓我覺得敷衍和做作,沒准兒還會拉入黑名單。

    我承認我深受狗血電視劇毒害,看多了那種一邊親暱地摟著嬌艷年輕的小三,一邊給在家的老婆發消息說“親愛的,今天我要加班,你和孩子早點睡,別等我了,好好休息,不然我會心疼”的垃圾場面,所以對這樣的關心一點兒真的好感也沒有。

    因此,即使這個發短信的人是秦雲,我也沒有特別的感動。我喜歡的一直都是卓奇對宋依初的那種,縱然平日裡刻薄冷淡,但在她需要一些什麼的時候,第一個出現在她身邊的人,一定是他。根本不需要任何求助,任何通知。

    他知她,如自己。

    我一直覺得這樣的感情只存在於細水長流的青梅竹馬之間,可原來它根本不曾屬於過我和易笙。

    在我所有動搖所有困難的日子裡,出現在我身邊的人,從來不是他。

    我怔忡地把玩著輕巧的手機,屏保上用的照片是當年青澀的自己,天空陰陰的,笑容小小的。

    這半個多月,易笙似乎一直沒有回來。

    沒有一通電話,沒有一個短信,沒有一點消息。

    最後的最後,我還是按下了撥打鍵。然而,卻不是給易笙的:“你今天有空麼……方便的話,一起去吃個飯吧……”

    其實,我一直都是知道的,莫名的、毫無理由的知道:秦雲的短信並非真的為了叮嚀些什麼,他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一個電話。

    既然現在我已經交了稿,既然易笙一直都不在,那麼,我又有什麼理由不滿足這個時時證明自己還在我身邊的男人呢?

    我到底是個膚淺的,虛浮的,經不起寂寞的女人。

    我自嘲地笑了笑,卻還是毫不猶豫地穿上了盡能體現我優點的連身衣褲,化了一個不很張揚的淡淡粉妝,拿上自己最滿意的畫本,走出了隔離我和世界半個多月的門。

    然後,再次意外地對上了一張熟悉刻骨的臉,俊俏的,讓人微笑:“回來了?”

    他微忡,上下打量了下我的著裝,才不很肯定地不答反問:“你要出去?去哪兒?我送你……”

    “不,不用了。”我很直接地打斷他,很高興的,嘴角一直維持著上揚的姿態:“今天……不方便讓你送。”

    在易笙再開口說些什麼之前,我已轉身大步離開。

    我不管自己這樣看著像不像在逃,我只是反反復復不停地告訴自己:郝郝,這不是逃跑,更不是逃避,這只是開始,一個真正的了斷的開始。

    放心吧,易笙,我不會就這樣離開,不會這麼簡單地離開你的世界。

    因為,我要你這一生都刻骨銘心的記住我,時時刻刻,年年歲歲,永世不忘。

    然後我會離開你,會去尋找新的幸福——

    只有沒有你的存在才能得到的幸福。

    意外的,我在樓道外遇見了開車來接我的秦雲,他先看了看我,復而看向我身後。我反射性地轉過頭,果然看到了追了出來的易笙。

    他顯然跑得有些急,額頭上有細細的汗水,但西裝革履,皮鞋珵亮,沒有一點點的狼狽。他面無表情地看著我們,好像像那年站在樹蔭下的少年,無比陰郁地看著我和秦雲。

    過去,現在,未來,在這一瞬間,交錯得恍恍惚惚。

    意外的,我在樓道外遇見了開車來接我的秦雲,他先看了看我,復而看向我身後。我反射性地轉過頭,果然看到了追了出來的易笙。

    他顯然跑得有些急,額頭上有細細的汗水,但西裝革履,皮鞋珵亮,沒有一點點的狼狽。他面無表情地看著我們,好像像那年站在樹蔭下的少年,無比陰郁地看著我和秦雲。

    過去,現在,未來,在這一瞬間,交錯得恍恍惚惚。

    我甚至有種不知道自己在哪個時間的暈眩,但也僅僅只是那麼一瞬,秦雲已握著我的手腕,將我塞進了副駕駛座。他的身型比之過去愈發高大,狹長的丹鳳眼裡有當年沒有的堅毅。

    而易笙,也沒有再上前。他沉默地看著我們,然後,微笑。他一手插在口袋裡,像個青春倨傲的少年,對這廂的我們瀟灑地揮了揮手。

    見狀,我忍不住打了個寒顫,有種發自內心的冷意,讓我止不住的哆嗦。

    我匆忙地低下頭,抱著膝蓋,忐忑、害怕得毫無理由。

    秦雲面不改色地坐上駕駛座,目不斜視,然應該握著換擋器的手,卻很用力地握住我的。

    那是……比我更加冰涼的溫度。

    我低聲笑了:“放心,我沒事的。”

    我還能有什麼事呢?這麼多年不都好好過來了麼,現在這些又算得上什麼呢?

    秦雲默默看了我一眼,許久,才輕輕“嗯”了一聲,推動手柄發動車子,一言不發地將我帶到了附近一家裝潢溫馨的私房菜館。

    浪漫搖擺的燭火,耐心剝著蝦殼的他,說不出話的我,多麼像多年前那個無言結局的生日。

    秦雲和我,我和易笙,易笙和秦雲。

    我突然吃吃地笑了起來,帶著一點點神經質的瘋狂。

    這麼多年來來去去,我們卻仿佛陷入了同一個輪回裡,不斷重復著似是改變又仿佛毫無改變的歷史,真是詛咒般的輪回!

    還能爬得上來麼?我單手托著腮,望向對面挑眉看我的秦雲:“我們真是一群瘋子……”

    看不開的瘋子、折騰沒完的瘋子、無藥可救的瘋子!生活中碎碎的煩惱何其多,物價上漲,天災連連,而我們卻還掙扎在這種漩渦裡,不可自拔。

    蠢的真不簡單!愛情果然是生活最奢侈的甜點,我將秦雲剝好的蝦子全送進了空空的肚子:“明天,我會去找工作……”

    夜色淺淺,星光滿天。

    酸雨的時代裡,可謂是久違的美麗。

    我跳下車,和因為接到緊急Call要趕去加班而一臉歉疚的秦雲揮了揮手,便自己走進了大院。四周冷冷清清的,有著濃稠的蕭瑟感,撲面而來的舊時氣息幾乎湮沒了空氣。

    這方曾讓人無比羨慕的高檔住宅區,如今因為陳舊,變得有些荒涼。可盡管如此,我對它卻依然有著止不住的喜歡——我是在這裡遇見易笙,也在這裡愛上桀驁不馴的他,我在這裡大哭大喜過,在這裡被親生母親背叛,又被親生父親拋棄……

    最後,我還在這裡傷害了我最深愛的人。

    然後,再度和他相遇。

    這裡,有我的全部,我最滿的記憶,我成長的軌跡,我靈魂的皈依。所以即便現在名下已有多處房產,我也不曾動過搬離的念頭。

    帶著懷念的心情,我愜意地在院子裡來回踱了三兩圈,享受著嘴裡美好的余味,享受著曾經沒心沒肺的童年,心情也慢慢變得干淨起來。

    我哼著不成調的小曲,一路小跑上微舊的樓道,不算太意外地在頂樓的拐角處,發現自家門口坐著一坨大大的黑影,那麼可憐地蜷縮成一團。

    我停下了腳步,凝神靜望著他,像看著一個游離在寂靜中的頹廢的靈魂。一直知道易笙是多變的,如同五彩的稜鏡,折射著各種各樣的光芒,讓人讀不盡:他可以孤傲,可以倔強,可以無賴,也可以陽光自信,可以西裝革履一副雅痞模樣。可原來,他也可以這樣的頹廢。

    我靜靜地看著他孤獨的背影,心裡有一種無法形容的感覺,只能木然地僵在原地,目不斜視地看著他比彈鋼琴的優雅女子更加美麗的長指,毫無意識地捏著一根細細的長煙——那明明已點燃許久,卻仿佛根本不曾抽過一口的煙,正是我最愛的牌子。

    我看著他無神地、傻傻地瞅著一星紅亮,慢慢地燒向自己。

    淡淡的靡白映照著他清俊的面容,那麼陌生,那麼美。

    我和他,如今,不過咫尺距離。

    不知時間過去幾何,他終於轉過了頭,目光落到我身上時,微微一怔。隨即,緩緩綻開了笑:“郝郝,你回來了!”

    那笑容很特別,如暖陽燦爛,又似月光婆娑,綻放在昏暗的樓道裡,有種難以形容的炫目。

    多麼值得懷念的笑容,在事隔多年之後,竟還能有再見的日子!我無言以對,默默走了過去,跨過他,拿出鑰匙,准備開門。

    他一把抓著我的手,緊緊的,像要握斷我的手,強行將我拽進他的懷裡。

    冰涼的懷抱,冰涼的氣息,噴在耳後,激起一陣止不住的顫抖:“不要走,郝郝,你是我的,我一個人的。”

    我笑了:“易笙,很俗哦。”

    他沒有理我,更緊地抱著我,像賭氣一般地強調:“郝郝,你是我的。”

    哈,多麼耳熟,多麼爛俗,像極了了狗血的八點檔,無恥的男主,愚蠢的女主,交織出一個毫無創意的無聊故事!我明明那麼清楚、那麼明白,可就因為說出這話的人是他,我竟還是止不住的熱淚盈眶,止不住得想要哭泣。

    真沒用!我咬著唇抬起下巴,死死地望著橘黃色的樓燈,硬生生地逼退襲上鼻頭的酸意。

    我聽見自己的聲音,敲響在寂靜的樓道中:“是的,我是你的。”

    他似乎又笑了,低低的,暖暖的,抱著我的手突然用力,將我輕輕往上一提,然後更緊地擁進他的懷裡。

    我輕輕抵著他的胸,能感受到他已變得不那麼單薄的好身材。我沒有抗拒他不停落下的吻,干燥的唇滑過肌膚,他輕輕咬著我的脖子,下巴,耳朵,眼瞼……一點點地覆蓋了我的所有:“易笙,我不會永遠都是你的,不會……”

    聞言,他的動作驀然一僵,再沒了動作。我退出他的懷抱,掏出鑰匙,打開門。

    室內,黑漆漆的,惟有幾絲風透過微開的窗,流竄嬉戲。

    我轉過頭,他面無表情地站在原地,一言不發,雙手仍然微微敞開,仿佛正固執地等待什麼重回懷抱,微微濡濕的黑眸充滿了渴望,像極了寵物店裡渴求主人的小狗。

    這表情……真是最無恥的賴皮,易笙其人,當真不愧是作弊流的高手……我無奈地搖了搖頭,上前撫著他的臉頰,極盡溫柔:“但是……易笙,現在,我是你的。”

    這表情……真是最無恥的賴皮,易笙其人,當真不愧是作弊流的高手……我無奈地搖了搖頭,上前撫著他的臉頰,極盡溫柔:“但是……易笙,現在,我是你的。”

    至少,現在是。

    又或許……只有現在是。

    我猛得踮起了腳尖,用力地勾下他已然僵硬的脖子,狠狠吻上他的唇,粗暴的反復啃噬,直到他模模糊糊地一聲暗罵,然後強勢地奪回了主動權,抱著我一遍遍地吮吻。干柴烈火,也不過如此。但生活到底不是電視劇,至少此時此刻,我還能理智地記得提醒他:“易笙,關門……”

    “Shit!”又是一聲低咒,易笙匆匆從我身上爬起來,砰得一腳踢上門,然後拖拽著哭笑不得的我一路直奔臥室,然後粗暴地將我扔上床,再狠狠壓住。

    月光灑進室內,背光的他的臉卻只余一片陰影,根本看不清五官。惟有那雙晶亮的眸子,閃著讓人心顫的光:“只有現在?”

    我還不及回答,他已狠狠咬上了我的肩,痛得我直抽氣。可即便如此,還是沒能逃過他落在耳邊咬牙切齒的威脅:“我們大可以試試看,這個現在——有、多、長……”

    在過大的動作下,我根本不及反應,只能被動地抱著易笙的脖子,跟著他狂亂無序的節奏,昏昏沉沉地起伏。

    恍恍惚惚中,我的腦海裡只有一個如何也不敢言說的問題:這應該已經過盡千帆將房事七十二招實踐得踏踏實實的家伙,為什麼技術依然一如當年的拙劣?

    我想我一定是個十足十的蠢人,才會想著、想著就真的把話說出了口……那之後的一切,我真的不願回憶,就……就讓它隨風而去吧T0T!

    晨曦降臨的時候,我腫著眼睛,望著泛著歲月痕跡的天花板,長長歎了口氣:天亮了啊!

    看來,飄阿兮前輩在小說裡寫得果然沒錯,惟有這個時候的男人是絕對、絕對不容挑釁的!但我想,她當初一定忘了最重要一點——尤其……是技術真的不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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