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十案 二、十八裡店飛毛腿案
    1.三百八十起強奸案,均出自一個人……

    “‘雙橋老流氓’?誰讓你找我問這案子的?”老孫瞪了薩足有半分鍾,忽然眼睛一翻,厲聲問道。

    就這一聲,薩差點兒把采訪的筆記本兒扔了,讓老孫唬得陣腳有點兒亂。還好帶我去訪老孫的那位老大過來幫忙了:“孫隊,你別拿預審那勁兒啊,他沒進去過,不適應。是我讓他找你的,這案子不是你破的嗎?不問你問誰啊?”回頭一拍老薩肩膀,“行,兄弟,沒給我丟人,孫隊破南口槍擊案的時候,一瞪眼把嫌疑犯都嚇尿褲子了……”

    “我靠,你知道他這毛病不提醒我?!”

    “哦,對不住,職業習慣。”聽了那位老大的解釋,老孫沖我一樂,努力做出一副很親和的樣子,讓人想起微笑的華南虎。他轉過頭來問老大:“大哥,這……可是咱北京警察走麥城的案子啊……”

    這個時候,我才發現,老孫看人和正常人不大一樣。正常人看人就是兩只眼睛看,老孫看人,眼睛在看,渾身的肌肉都跟著眼神走——後來才知道,這是外勤刑警做老了做出的毛病,讓他盯上,下一個動作就是隨時往上撲!

    “不要緊,你跟他講吧,不然他老把咱們寫得跟悟空似的。你跟他說說這個案子,讓他知道知道咱們難受的日子是怎麼過的。”那位老大苦笑道。

    也難怪他這個表情,日前老薩寫過一個反映刑事偵破的系列《京師四小名捕》,其中情節取自北京警察的案件甚多。結果一位南方警界大佬進京視察,專門找了老薩那文中描述的一位京師捕頭相面。雙方掰了掰手腕之後,大佬說還好還好,老兄做事總能比他人深一步,果有獨到之處……但好在你還是警察,這我心裡就踏實了。真照那本書裡寫法,你肯定不是警察,是妖精太歲!跟妖精太歲做同行,老哥我要抓狂地。

    其實並不是老薩寫得不真實,關鍵問題是專挑了過五關斬六將的買賣開張,讓人感覺京城捕頭破案跟掰玉米棒子似地手到擒來,難免讓內行覺得怪異了。於是,這位老大跟我說,咱北京警察啊,威風八面的時候有,秦瓊賣馬的時候也有,你得了解這個。

    我說我倒是想了解啊,要不你帶我訪訪,誰有破得特艱難的案子。比如,你吧,你有沒有?

    “別,別扯我,我這兒的案子好像還真沒有太難的。”

    “那……對了,‘雙橋老流氓’那案子你有熟人嗎?那案子最後破了嗎?”

    “雙橋老流氓?”老大沉思良久,說,“我想起來了,那案子最後是破了,破這案子的還是我一哥們兒……”

    就這麼著,找到了孫隊。老孫是十三處一科出身的,這個處曾經號稱“天下第一處”,專破大案要案,“雙橋老流氓”的案子,正是交由他們經管。

    有老大解釋,老孫總算是放了心,他說不是我小心過度,這案子,第一牽涉面太廣,不知道你是從哪個路數來的,我怕生事;第二這案子……當警察的我們不願意提,它丟人啊!今天你到雙橋地下通道那兒去看看,有一個修車的,那就是我同事,唐山人,非常好的一個刑警。破這個案子破傷了心,一直就沒緩過來,後來干脆辭職修車了。對了,你怎麼知道這案子的?

    既然人家問了,我就得如實交代:倆天字號的刑警守著,我倒想不如實交代也得成啊!

    “雙橋老流氓”,是北京“文革”中開始出現的一個著名流氓團伙。據老人講,這個團伙專門入室強奸婦女,兼做搶劫,活動於當時的朝陽區、通縣、順義等地。在我剛出生不久就有關於這個作案團伙活動的傳說,直到我十來歲,粉碎四人幫已經數年,仍然不斷有關於它的傳聞。“後海小混蛋,雙橋老流氓”,是談“文革”時期北京治安問題時,民間常常說起的兩大話題。“後海小混蛋”的傳說毀譽參半,或曰其罪惡累累,或曰其義薄雲天,至今在“好人圈”裡難以定評。不過,“小混蛋”影響有限,因為他在“文革”還如火如荼的時代就死於一次震動京師的斗毆,而且死得十分慘烈,至今在“壞人圈”裡提起“小混蛋”的死,仍然少不了人豎一下大拇指。而“雙橋老流氓”則如同不死怪物一樣始終隱藏在人們記憶的陰影中,在這個團伙活動最猖獗的時候,通縣、朝陽的工人都不肯上夜班,要在家守護媳婦孩子。聽說這個團伙先後作下兩百多起強奸搶劫案,影響之惡劣不言而喻。既然說到北京警察有秦瓊賣馬的時候,那,這個案子,應該算吧。

    老孫抽著煙聽我說這個案子,最後說,成啊,還有人記得這個案子呢,都快30年了,我以為早就讓人給忘了呢。你說的,還真有幾分對得上。不過,你說的有兩處不正確。

    “哪兩處?”我問。

    “第一處,‘雙橋老流氓’強奸搶劫連環案,一共三百八十起,每起受害者少則一人,多則五人,並不是兩百余起。第二處,‘老流氓’不是一個團伙,其實,這所有的案子,作案者都是一個人……”

    “什麼?!一個人做了三百八十起強奸案?這怎麼可能?”

    老孫苦笑一聲說,你覺得邪吧?我也覺得邪。其實,這案子還有一個代號,叫“十八裡店飛毛腿”,因為它最早發案的地方,在朝陽區十八裡店,作案的那小子,我們給他起了個綽號,就叫“飛毛腿”。

    一個人,做了三百八十起強奸案。我覺得邪,老刑警孫隊也覺得邪。但是沒辦法,事實如此。對這個曾讓京城捕頭們困擾了十年的奇特案犯,老孫給了一句評價:“他的想法,從來沒跟我們一樣過。”這大概也是抓捕“飛毛腿”最讓警察們頭疼的地方了。

    實際上,因為這個案子前後牽涉太廣,除了老孫提供的材料,我特意和其他警界人員進行了核對和交流,以保證其內容的可信。比如,我曾和一位已經退休的老警務人員問起,這三百八十起案子,是否都是他一個人做的,會不會有別人的案子混在裡面。那位同樣熟悉此案的老警察很堅決地表示,沒錯,都是他一個人干的。事實上,“飛毛腿”最後被擒,正是因為警方通過技術手段,已經確認這些案件都是一人所為,所以才能夠通過作案手法的比對將其歸案。

    這位老警察還談到了一個細節:在預審的時候,“飛毛腿”居然對三百八十起案件(實際上有些案件如果不是他交代,受害人都沒有報案)中每一起的細節記憶清晰,補充了大量警方沒掌握的線索,甚至多次和警方斗智斗勇的前後經過都能敘述清楚。起初,有些警察對此感到不可思議,後來才逐漸理解“飛毛腿”的作案,酷似吸毒,從最初的偶爾作案,到後來則變成不能自拔。每次作案對他來說都是生命中最刺激和最有快感的事情,總要反復回味。甚至到不作案,簡直就過不下去的地步。人對自己經歷的這種極刺激的事情總會記憶特別深刻。你若問他生活中的其他事情,他也記不住。

    “從哪兒說起呢?”老孫撓撓頭,“這案子,最初不是交給我們十三處的,”老孫說,“最開始抓‘老流氓’的抓法很不正規,主力極有時代特色,叫做‘首都工人民兵’,那動作簡直跟打個戰役似的。”

    工人民兵,最初是我國作為預備役部隊建立的准軍事部隊,跟美國的國民警衛隊一個性質,只是人數最多的時候高達兩千萬,這就沒一個國家能比了。在特殊的時代,工人民兵很快從單一的預備役部隊變成了萬能膠和多面手。搞宣傳,派民兵;抓特務,派民兵;來外賓,派民兵;開批斗會,派民兵;連教街道老太太認字,都用過民兵。在“文革”公檢法陷入相對混亂的時期,工人民兵在北京更成了類似今天武警的角色,經常被用來應付突發事件和治安惡性事件,雖然裝備和訓練遠不能和正規人員相比。據說,讓民兵抓“老流氓”,是北京市“革委會”主任吳德的招兒。

    “飛毛腿”案第一起,發生在1972年夏天。當時報到“革委會”,情況是有一案犯蒙面裸體夜入十八裡店一農村民宅,強奸了一個帶孩子的年輕媳婦。受害人半夜驚起,連案犯的身高體態都說不清。

    不久,就發生了第二起,這次地點在靠近今天朝陽區邊緣瑪鋼廠收費站,也是農村,案情幾乎相同,唯一區別是案犯自稱“老流氓”。此後,這樣的案子接連發生,都是強奸,順便盜竊,作案范圍以朝陽區雙橋為中心,方圓大約十裡,最遠的到通縣、順義等地,每一次案犯都自稱“老流氓”。面對一系列惡性案件,當地治安部門束手無策,引發了極大震動,“老流氓”的稱呼也不脛而走。

    案子很快驚動了當時首都的一把手吳德。

    有人說“文革”時候治安好,其實是中國的老百姓老實,我們的治安一向不錯,不是“文革”開始治安變好。“文革”是個復雜的問題,在這兒咱們就不討論了,咱們說這案子。

    因為治安一直不錯,吳德聽匯報,知道自己轄區竟然還有如此無法無天的人物,大為吃驚。之後就是嚴加部署,要求務必將其捉拿歸案。吳德是在冀東軍區當過政委的,指揮部隊習慣了千軍萬馬,抓“老流氓”一出動就是三百工人民兵。擱現在,要在雙橋這麼干,吳德同志自己可能就進去了。要知道,在北京動用三百名武裝力量絕對是個大事兒。90年代,北京有一位公安局副局長碰上一起硬茬兒的案子,出動了99名防暴隊員(一共100個,他留了一個看家)下手。這99名身穿防彈背心的防暴隊員手持“微沖”,訓練有素,沿著長安街風馳電掣而去。任務倒是給他們完成了,局長同志的檢查也開始寫了。寫了無數次都不能過關,到底要到什麼程度才算深刻呢?

    最後擔任審查的老大總算看在同行份兒上給了局長同志一個底:“99個荷槍實彈的防暴隊員,中南海都能讓你沖進去了,你自己想想這是什麼性質的問題?!”

    有這個底,局長才明白自己捅了多大婁子。

    後來碰上這位局長同志,老薩實在忍不住,問了一個很敏感的問題:“您那99個防暴隊員,要是真的沖中南海,能沖進去嗎?”

    局長大人屬於那種很實誠的人,“嘿嘿”一聲苦笑,說:“沖,大概是進得去的,能不能出得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兒了。”

    “文革”的時候,對武裝力量一樣看得嚴。不過,抓“老流氓”的時候,雙橋還算是北京遠郊的地方呢,所以吳主任還能打打擦邊球,過一把打戰役的癮。

    抓“老流氓”出動三百民兵,面子實在是夠大的,要知道,國民黨空軍高手葉常棣少校被擊中跳傘,抓他才出動了五十人呢。

    在談“老流氓”這個案子的時候,我曾經問過老孫。說這個案子遲遲不能破獲,是不是和當時公檢法被砸爛,治安案件的偵破不正常有關?老孫說這個倒是關系不大,因為當時投入了大量的力量想抓他的。這種投入不亞於今天部督大案的力度。老孫的看法有一定道理,當時下面是亂成一團,但較高層次還有一批骨干頂著,一旦出事,而且上邊想解決,還是有專門的力量來解決問題的。比如,這案子後來交給一處,那就是上邊下了決心,集中警力辦案的情況,至於抓不著……抓不著這個話怎麼說呢?反正你不能說不怪我們太無能,實在是那誰太狡猾什麼的吧……

    問題是,出動三百名工人民兵固然聲勢不小,但抓“老流氓”畢竟不是攻山頭,李雲龍的招兒,似乎有些文不對題啊。可老孫對吳德主任這一招評價一點兒也不低。所謂蛇有蛇道,狼有狼道,只要用對了,迫擊炮也能把鬼子飛機打下來。吳主任的招兒破案固然不正規,但和他的身份很符合,人家是游擊隊出身的,打這種人民戰爭有經驗。老孫說你可別小看游擊隊出來的,我們十三處八科,專門處理跨國案件的,第一任科長張黎明,原來就是房山游擊隊的隊長啊。

    不知道吳主任是不是按照抓鬼子特工隊的法兒琢磨的,三百名民兵撒出去,在幾個被認為“老流氓”可能作案的村子重點設防。這一設伏還真准,第一天,“老流氓”就撞了網。

    2.公安干警准備當一次“魯智深”

    說起民兵抓“老流氓”,公安干警的看法是一半佩服一半惋惜。

    佩服,在選擇設伏地點出色,應該說,對“老流氓”下一步可能在哪兒作案,當時的推測是很准確的。此時的“老流氓”還沒有後來那麼狡猾,工人民兵設伏的幾個點,其中一個,他當晚就去作案了——說他撞網就是這麼回事兒。後來警察再設伏,這小子可就沒有這麼痛快來的了。惋惜,是民兵畢竟沒有受過公安訓練,抓捕失敗。用現在電子游戲的說法形容,這等於給對方增加經驗值呢。干警對案犯,如同獵人對野獸,這屬於天敵。問題是如果你老給他送經驗值,那野獸久練成精,變成《西游記》裡頭那種怪物,人會的他都會,人不會的他也會,那獵人可就麻煩了。

    那一次,工人民兵奉命設伏,但是中間出了一點問題。因為指揮行動的是軍人出身,注重保密觀念,所以,第一,設伏人員不進村,在村外設伏;第二,設伏的村子裡,只通知到村干部,一般老百姓並不知道民兵要在他們村兒抓“老流氓”(此後設伏,都通知到每個村民)。結果,“老流氓”到某村作案,他黃昏進村,民兵還沒到位,半夜作案,民兵在村外的野地裡,仿佛給他站崗,直到他作案完畢,跑了,受害人驚魂甫定,喊叫起來,民兵們才恍然大悟村子裡出事兒了。

    不過,到底是准軍事部隊,發現出事兒了,民兵們馬上打開手電筒,點亮火把,在村子四周開始追擊搜捕。指揮部也立即調動其他幾個村設伏的民兵跑步向該村前進,封鎖其四面通道,抓捕“老流氓”。

    從他作案完畢逃走到受害人喊叫,也就幾分鍾的時間,“老流氓”能跑多遠呢?民兵們在周圍的田野中開始拉網搜索。黑夜中,不斷有人發現目標,但盡管調動人員圍追堵截,始終沒有抓到。外面抓得熱火朝天,指揮部裡的人員卻漸漸皺起了眉,只見代表犯人的小旗一會兒插在村東,一會兒插在村西,一會兒在村南,一會兒在村北,一會兒過了河,一會兒又回到村邊,范圍不斷擴大,甚至有同時在兩三處發現目標的。

    聽到這個敘述,我的感覺是足球場上同時出現了三四個梅西,個個走位飄忽。

    指揮部明顯感到已經對抓捕失去了控制,只怕今夜難有收獲。不出所料,一直忙碌到天亮,一無所獲。負責行動的指揮員站在村口四面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冷氣:只見這個小村子四面阡陌縱橫,一馬平川,連個碾盤之類的藏身之處都沒有,就這麼個地方,幾百名民兵搜了一夜,可說即便一只兔子也給搜出來了,可“老流氓”愣是蹤影皆無。

    指揮部得出結論:此人或是在民兵尚未合圍之前,已經從拉網的縫隙中逃脫,或是在夜間和民兵接觸後每次都跑過了圍追堵截,最終突圍而去。這小子跑得也太快了。失敗之余指揮員深感沮喪。

    萬般無奈,民兵們只好向上報告抓捕失敗,惱火的上級這才想到破案畢竟應該是公安部門的事情。十三處被委以重任。民兵撤離兩個小時之後,十三處組長常占魁帶幾名偵察員,乘一輛拉嘎69吉普車趕到了案發現場。

    從這個情況來看,我推測十三處早已經在關注這個案子(按“文革”前的正常程序,所有凶殺、強奸、爆炸這類大案,都是十三處的),並悄悄做了准備。只是上級不發話,自己也不好插手,所以他們才能一得到命令在極短的時間內到達現場。或許,也有想來一個專業的“閃電戰”、給公檢法系統爭口氣的意思。

    別說,專業人員就是不一樣,到達現場僅僅幾分鍾,十三處就弄明白了昨夜“老流氓”的行蹤。

    他怎麼跑出民兵們的包圍的?

    答案是:他根本就沒跑。

    受害人房後有幾堆秫秸稈,偵察員們很快在那裡發現了案犯曾經隱匿過的痕跡。

    “飛毛腿”被捕後供述:那一次,他作案完畢剛離開現場,受害人就叫起來,周圍立刻人聲鼎沸,自己根本就沒法跑。沒法跑的情況下,此人回頭就撞進了受害人家的秫秸稈堆,在裡面睡了一覺。第二天早上醒來,看看周圍已經無人,還方便了一下,才悠悠然趕去上班。

    民兵缺乏刑事辦案經驗,沒有搜索現場,只是向外拉網追趕,出現了“燈下黑”的問題。令人扼腕的是,根據對案犯留下的排洩物內部溫度進行測定,此人直到偵察員到達之前一個多小時,還藏在秸稈堆中!

    只差了一步!

    至於民兵在夜間發現和追蹤的目標,也基本弄清:指揮部當時下令其他各村民兵趕來支援,不相統屬的大量人員集中於同一塊搜索地域,夜暗中很容易出現把“友軍”當成目標的情況。這種誤會引發的人員調動又造成新的誤會。人多反而增加混亂,這就是世界各國古代軍隊的優秀統帥在組織夜戰時都十分謹慎的原因,民兵們整夜都在自己和自己捉迷藏。

    對當日情況形成報告後,這個案子正式交給十三處進行偵破。

    當時十三處業務能力很強,不久就總結出了“老流氓”的作案特點:從發案情況來看,“老流氓”作案的區域主要集中於當地農村地區。當地農村的住宅大多為單獨院落,彼此之間略有距離,案犯作案時有較大的空間。偵察員們還發現,當地住宅的一種建築特點,給案犯提供了方便。當地習俗,房屋的窗戶上半部糊紙,下半部為玻璃,沒有掛窗簾和鎖門的習慣。因此,案犯很容易踩點和觀察目標的活動,確認其家中有無男子。當地雖然是農村,但男性青壯年大多在京郊工廠,如朝陽焦化廠等地上班,很多人需要上夜班,家中只有婦孺。案犯襲擊的,主要是帶孩子的單身少婦。當地人一般都住東屋,案犯從西邊無人居住的房間撥開窗戶進去,到灶間脫衣服,只用黑紗蒙面,進入女性住屋實施犯罪。作案時通常先把刀放在孩子脖子上,說:“我是老流氓,讓我玩會兒,不然我殺了你孩子。”

    此人作案頗為瘋狂,有受害人一連被他侵犯三四次的情況(據說當時有位參與偵破的痕跡專家稱其有“返祖現象”)。作案結束後,他退到堂屋,穿好衣物後逃離。有時,他也襲擊單身女性或多名女知青宿捨等,兼盜竊財物。

    然而,警察們也發現這個案子頗有令人撓頭之處,那就是案犯作案的時間間隔毫無規律可言。有的時候,警方集中警力進行偵破的時候,他頂風作案,有的時候,卻又長久沉寂。這和有的慣犯一段時間不作案就會難以忍受而去犯罪,或者一次犯罪後滿足而較長時間不去犯罪的情況完全不同。

    這孫子作案怎麼一點規律也沒有啊?偵破經驗豐富的十三處老手們,對此也感到茫然。

    這個古怪的規律直到案犯被抓捕歸案,才算弄清。

    原來,此人作案的前提竟然是——和老婆吵架。

    所謂的“老流氓”和妻子在性生活方面不太和諧,但並不是每個有這種問題的男人都會弄到要出門作案的地步。關鍵是每次他和妻子吵架之後,就會變得十分沖動。而他沖動的方式並不是滿院子舉著菜刀亂轉,而是出去作案。於是,就會發生他下午和老婆吵架,晚上去作案,半夜回家老婆怒氣未消,又吵起來,結果他又出去作案一次這樣的事情。

    知道他作案的誘因居然是這個,警察們估計要上吊的心都有。對苦苦搜尋其作案規律的警察來說,第一個感覺就是這小子在挑釁專政機關。

    其實,他倒還真沒這個意思,只是夫妻打架這種事兒,哪有規律可言!

    事實上,辦案中警方確曾把他列入犯罪嫌疑人之中,有便衣警察在他住宅附近監視過,曾親眼目睹他們兩口子打架。但是誰會想到兩口子為了襪子沒洗干淨這樣的事兒吵架,會引發一起強奸案呢?!

    說起來,既然已經把他列入嫌疑人了,怎麼還沒能把他抓起來呢?實際上警方曾經非常靠近案犯了,但從邏輯上的不合理之處,又使警方一直沒有走出最後一步。這和他給警方產生的誤導有關。首先要說明一點,在警方進行偵破過程中,被列入嫌疑名單的人遠不止他一人。警方在工作中不斷排除,不斷尋找新的嫌疑人,總的方向是試圖逐步縮小嫌疑對象范圍。這個過程中,他就被放到外圍了。

    當時“老流氓”作案,有一個特點是經常順手盜竊。但是,當時的農民頗為貧困,在今天的賊看來,並沒有什麼貴重得值得一偷的東西。“老流氓”盜竊屬於不管不顧、有什麼偷什麼的類型,有一次竟然作案後把人家一口袋70斤大米偷走了。因為已經確定案犯每次作案都是步行,不使用交通工具。

    所以,扛著70斤大米能走多遠?警方分析了一下,畫了個三公裡的圈,認為這個圈裡面的嫌疑人顯然作案可能更大。

    不幸的是這個案犯的家,是在案發現場十幾裡外,也就是說距離超過十公裡。誰會背著70斤大米走十公裡呢?那還不得累死?開句玩笑說,扛70斤大米走十公裡,費這個勁還不夠車票錢呢。

    偏偏此人就是這麼干的!一是體力,一是思維,此人都很是與眾不同。

    這樣,雖然沒把他從嫌疑名單上排除,可是也沒有把疑點向他身上聚焦(還有一個原因,後面也會講到)。

    “老流氓”的思維與眾不同,這一點讓警方萬分頭痛。比如,十三處接手案件之後,曾提醒當地居民做好自我防范。但是,幾個月下來,此人卻一直沒有作案(這段時間他家庭和睦,沒有吵架)。老百姓畢竟不是軍隊,還要過日子生活,略一放松,他又來了。再比如,他到某村作案,警察隨即趕到,調查案情,查看線索,分析下一次他可能到哪裡。不料警察剛走沒兩天,他又來到了上次作案的這個村子,襲擊的還是同一個受害人。警察們再來,這次分析,感覺這小子膽子太大了,竟然敢於回頭,所以,必須對以前受害的人員加強保護。

    的確,強奸案敢吃回頭草的太少了。可是,他竟然敢!結果,警察們還在忙著查找所有以前受害人地址的時候,又有報案的來了——還是同一個受害者,他第三回又去了。

    這件事把警察們氣得暴跳如雷:我們剛走啊,他還敢去第三回?!這也讓警察們對受害者感到極大的歉意,真有一種“老百姓養你是干什麼吃的”的慨歎。

    難怪警察們認為他是在挑釁專政機關。

    就在這時候,發生了一起特別的案件:某村一個婦女主任遭到“老流氓”的襲擊,但是在他進門的一瞬間,她發覺驚起,並果斷把門推上頂死,結果“老流氓”作案未成。這也是警方記載中他第一次作案未遂。

    警方當即上門調查。這個婦女主任的家所住的地方與其他鄰居間隔較遠,丈夫上夜班,罪犯從房屋一側撥窗而入,在鄉下堂屋常用的大灶旁脫了衣服,而後試圖進入臥室作案。一切都和“老流氓”作案的手段符合。被擋在門外之後,他試圖從窗戶進入,再次被擋住,於是站在窗外,用言語調戲,並聲稱這次不成,自己還要再來。盡管是當婦女主任的,但受害人也被嚇到幾乎精神崩潰。

    調查完之後,警察們開了一個會。會上有人提出一個看法,認為“老流氓”說還要來,並不是說說而已,他很可能真的會再來。考慮到案犯猖狂的作案習慣,這個看法受到了常占魁組長的支持。於是,警察們決定,就在這個婦女主任家裡設下埋伏,守株待兔。

    《水滸傳》中有一節“小霸王大鬧桃花莊”,山大王周通要強娶桃花莊老莊主的女兒,花和尚魯智深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結果,喜滋滋入洞房的周通被藏在裡面的魯智深痛打一頓,幾乎喪命。

    這次,公安干警們准備當一次魯智深。

    問題是,那個婦女主任已經被嚇到幾乎崩潰,無論如何不肯在這裡再呆下去,一個勁兒要回娘家,更不要說配合破案了。但是,從以前的作案規律看,案犯作案前,對目標周圍的情況都要進行仔細地觀察,直到確認安全才出手。

    假如沒有目標,設伏根本就沒有意義。

    常占魁有的是辦法,他讓一名相貌清秀的偵察員冒充這個婦女主任。這個偵察員穿上和婦女主任相同的服裝,預先藏在村外的樹林裡。婦女主任假作出村抱柴禾,回來的時候,實際上已經掉包。這名偵察員甚是機警,裝得天衣無縫。事後審問“老流氓”時,他表示當天幾次窺視,都沒有看出破綻。

    深夜,村莊已經進入睡夢之中,婦女主任家也熄了燈,看來一切如常。

    實際上,那名偵察員就提著槍等候在屋中,而常占魁等人,也在村子的各個角落埋伏了下來。就在午夜剛過的時候,老偵察員常占魁憑借一雙夜眼忽然發現,村外一個土坡的後面,慢慢地冒出一個人來,借著地形地物開始向村邊移動……

    警方第一次和“老流氓”發生了接觸。

    依靠長期從事偵破工作的經驗,常組長一眼就判定:此人有重大嫌疑。

    這是因為,在警察眼裡,犯罪分子和普通人的行為舉止之不同,就像我們分辨男的跟女的一樣明顯簡單(當然現在有時候也不那麼好說)。當年,北京反扒老手王大隊到剛建市的深圳介紹經驗,為了說明問題,老王來了個實戰表演。深圳警方跟隨老王到車站抓賊,過程和從水桶裡撈魚一樣,有當地警察驚呼就跟那賊是他養的似的——當時那裡養“二奶”成風,故深圳警察有此感歎。

    老王一句話道破天機:車來了,別人都看車,就他看人,他不是賊,誰是賊啊?這就是所謂的“掛相”。

    從黑影隱秘的行動來看,此人符合警察對罪犯行為模式的推測。那麼……

    是上去抓呢?還是等他進屋作案抓現行呢?

    這個不用警察來回答,估計誰都能答得出來。且不說他這個位置還離警方太遠,做套就是讓他鑽的,魯智深可沒有跑到村外把周通揪進來的道理。

    那時候通訊條件不比現在,但早已經按照預定計劃進入陣位的警察都做好了出擊准備。

    那個黑影且藏且進,離村子越來越近,在村外的一座谷草垛後面停了下來,顯然是在進行最後一次觀察。觀察的結果,看來讓他十分滿意,便躍出谷草垛,直奔婦女主任家。

    只要再有一兩分鍾,就可以收網了!但是,就在此時,一個意外的情況發生了——那個黑影突然停步,愣愣地看了婦女主任家一會兒,好像在琢磨什麼。常占魁的心往下一沉,他的直覺告訴他,一定有什麼事情不對了。說時遲那時快,只見那個黑影忽然掉頭,飛奔而去。常占魁立即發出行動信號,警察們打開手電,一邊呼喝一邊開始追擊。“肯定抓不到了”,參加過此案偵破的警員回憶,“距離太遠,那小子跑得跟一道輕煙似的,而且周圍還有霧”。

    果然,追蹤一個小時,那個黑影還是悄然消失在了周圍的田野中。氣急了的常占魁回頭下令嚴查,到底是怎麼回事兒,是什麼驚動了那小子。

    檢查的結果,竟然是那位冒充婦女主任的偵察員暴露了目標。這位偵察員擒拿技術好,扮相好,裝什麼像什麼,曾經在多起案件的偵破中發揮重大作用,在隊裡可算一寶,這次埋伏也一直中規中矩。但是,她有個要命的毛病使整個埋伏功虧一簣——這個相貌清秀的偵查員在煙癮問題上卻極為“爺們”。所以,在屋內蹲守到半夜,實在扛不住煙癮,終於抱著僥幸心理抽出一根煙,悄悄地吸了兩口。而那個案犯,恰好在此時摸了過來。發現有人在屋裡抽煙,案犯當時就覺得不對。那年頭當地女的吸煙極少,婦女主任平時也不抽煙。那,這屋裡怎麼出來煙頭的火光了?

    不對,是警察!想到這一點,他掉頭就跑,仗著熟悉地形,竟然真的被他在千鈞一發之際逃了出去。

    吸煙暴露目標的偵察員因“嚴重違紀”受到處分。受到處分其實還是幸運的,因為案子的發展很快就讓警方產生了一個印象:我們內部有鬼!這是因為,除了這次設伏,此人再沒有鑽過警方的圈套。一次可以是巧合,但一次又一次,刑偵專家算定他會去的作案地點,他從來不去,可是也曾發生過周圍幾個村子都作了埋伏,他偏偏去唯一那個沒埋伏的村子作案這等事情。

    警察在甲村設伏,他偏不去甲村,卻在甲村旁邊的乙村作案,而警方剛剛撤出甲村,第二天他就去作案這種事,也曾發生。警方的部署他似乎總是能未卜先知。

    1974年,在公安部門越來越加大破案力度的同時,“老流氓”的作案竟然達到了高峰!

    我國公安系統沒有迷信狐仙鬼怪的習慣,唯一的解釋就是出了內鬼。

    這下子,無論是公安人員相互之間,還是和當地協助破案的地方工作人員之間,都產生了若有若無的隔閡和警惕。也曾有內部人員被不點名地監視過。都是老手,時間稍長,這種監視很難逃過對方的眼睛。

    一句話,影響團結。一邊偵破,一邊自己也成了嫌疑犯,這滋味可太不好受了。這件事,直到案犯被抓,聯系到他的職業,警方才恍然大悟。

    無奈之下,警方采取了最“笨”但是也最考驗雙方耐心的做法——蹲守。

    1996年,馮鞏有部電影叫做《埋伏》,說的就是蹲守的事情。

    為了抓捕“老流氓”,公安干警在十八裡店周圍布設數十個不斷變換的蹲守點,以大海撈針的方式,繼續艱難地偵破。

    實際上,采取蹲守行動的時候,有一種說法是負責偵破此案的警方人員,在偵查“內鬼”的時候有了一個奇怪的想法:“人民群眾”在隨時給嫌疑犯通風報信!的確,只要設伏,總要通知村裡的人,只要村裡的人知道,“老流氓”就會知道!但每次協作的地方工作人員並不相同,總不能整個朝陽區、通縣的地方干部都和“老流氓”是一伙的吧?!何況,有幾次警方還有意撇開地方工作人員,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結果依然如是,難道說,整個朝陽區、通縣的老百姓都和“老流氓”是一伙的?也許“老流氓”是地頭蛇一類的人物?但地頭蛇怎麼可能方圓十幾裡哪個村的情況他都能隨時得到通報呢?

    盡管無法理解,但偵查人員發現,如果僅限於警方內部的信息,案犯似乎還不能掌握。所以,這種大范圍但主要依靠警方人員內部掌握的蹲守,也許可以打案犯一個冷不防。

    “笨辦法”確實生效了。就在蹲守行動開始不久,偵查員肖毓敏近距離和“老流氓”狹路相逢。那也是一個深夜,蹲守的肖毓敏在田間發現一個背著大包、匆匆而過的人影,當即喝問盤查,對方扔下包就跑。雙方距離不到十米,肖毓敏是裝甲兵子弟出身,膽大勇猛,試圖將其生擒,一邊喝令其站住,一邊緊緊追趕。但趕了一陣,雙方卻是越來越遠——這裡是一片收割過的稻子地,田埂、稻茬,障礙物極多,百米能進11秒的肖毓敏硬是跑不起來。

    而對方卻如一個鬼魂一樣健步如飛!眼看追不上,拔槍要打的肖毓敏一腳踩進了一個田鼠洞,足踝當即脫臼,劇痛使他的射擊失去了准頭,目標再次消失在黑夜裡。

    經查,被遺棄的背包中,正是一名被害者家中失竊的物品。

    以後,警察和目標先後遭遇過三四次,每次都被他逃之夭夭。消息傳出,老百姓給“老流氓”又起了一個外號,叫作“飛毛腿”。

    我問老孫:“咱們的偵察員不是經常追捕案犯嗎?怎麼就是追不上他呢?”

    老孫說:“這個,和十八裡店鄉當時的環境是有關系的。”

    老孫是1973年從公安學校畢業,1974年參加十八裡店“飛毛腿”一案偵查行動的。曾親身參加婦女主任家設伏,他還記得地點是在通縣。其他具體情況就不好講了,雖然已經過去這麼多年,可人都在世,得保護當事人的隱私。這一點,警方在此案上是做得不錯的,直到今天,大多數“飛毛腿”作案的對象情況,只保留在北京市公安局的檔案室裡,外界無人知道。

    老孫回憶當時的雙橋地區與今天大不相同。當時只有一條到通縣的312路公共汽車線路經過此地,周圍甚是荒涼。但荒涼也有荒涼的好處,那就是老百姓的宅基地普遍比較大,雖然窮,倒住得寬敞。“福兮禍所伏,禍兮福所倚”,這種分散的居住環境也給“飛毛腿”提供了作案的便利條件。因為當地稻田很多,濕度大,逢到春秋時節,夜間和清晨經常起霧。老孫第一次到現場,是在1974年4月份,一輛拉嘎69車開雙橋居然開不到,因為周圍都是霧,司機根本看不到前面的路。當地水田旱田間雜,稻田田埂密布,隔不遠就有麥秸垛或者柴禾堆,不時有灌渠散布其間。當時使用農藥還不多,分割田畝的土埂上長著桑樹灌木,老孫他們潛伏蹲守的時候,經常可以看見泥鰍螃蟹水蛇田鼠,這中間就有不少讓偵察員們恨之入骨的打洞高手。

    看看今天朝陽的房價,這地方您還能找著田鼠螃蟹?

    在這樣的環境中追捕案犯,障礙太多,很容易追丟。更要命的是,這個“飛毛腿”奔跑中從不走正路,都是從田間小路斜插而過。你走大道追他呢,事倍功半,你跟著他跑呢,夜間看不清腳下,三步一個跟頭,兩步一個跟頭,再抬頭他就不見了。好不容易看見個影兒,撲上去一看,原來是堆柴禾——這荒山野嶺的,不是柴禾還能是柱子嗎?偵察員們回憶這人奔跑的速度也並不是像傳說的那樣快,關鍵是他非常熟悉當地地形。一般水田農民都留有自己走的小道,旁人無從知道,這個“飛毛腿”卻了如指掌!

    3.德國黑背被“飛毛腿”嚇哭了

    這篇文章寫到中間,有朋友看了說,這警察缺心眼啊,十三處的本領不過爾爾。人追不上,不會放狗嗎?用警犬追,看他小子往哪兒跑。

    的確,追捕罪犯的時候,使用警犬是一個非常有效的辦法。當年橫行南北的二王,最後逃到廣宗山上,當地警方在拉網追捕中就出動了警犬,使兩人無路可逃。要是警察連這個都想不到,那確實有向中國足球隊看齊的危險。

    想想忽然一哆嗦,還好足球就是一個娛樂項目,如果我國警察都向中國足球隊的水平看齊……

    業余的朋友都知道“關門,放狗”,警察怎麼會不知道?但是,正是在使用警犬追擊的時候,發生了一連串本案中最詭異的事情。這個案子十年難破,自有其難破的道理。事後回憶起來,老孫頗為懊喪,說當時發生的事情雖然無法理解,卻給了我們一個非常重要的線索。如果能夠注意到這條線索,此案頃日可破。可惜,當時沒人想到這一點,所以沒能順著這條線追下去。

    偵破“飛毛腿”案動用警犬,在當時北京的刑事偵破中也算個新鮮的事情。怎麼能算新鮮事情呢?我國警犬事業開始很早,甚至國民黨統治時期,廣州就已經開始使用緝毒犬了。中蘇合作時期,在長春還有警犬學校,用個警犬怎麼會是新鮮事兒呢?這不是碰上運動了嗎?運動的時候很多事情都不正常,特別是有些邏輯無法理解,這馴養警犬不知道怎麼的就被跟資產階級警察制度掛上了鉤。在砸爛公檢法的時期,中國的警犬事業出現了大規模的倒退。薩雖然不了解其中全部的情況,但大家可以輕易在網上找到有關資料,在運動期間,中國公安機關的警犬隊幾乎全被解散、廢除,馴犬員轉行,警犬學校關閉。很多警犬被打掉吃掉,僅有部分幸運兒被轉入軍隊系統加入軍犬行列。這人的路線斗爭,關狗什麼事兒呢?老薩看著這些材料,至今琢磨不明白。

    不過,警犬被廢除造成的問題很快就暴露出來,許多案子明明該狗干的事兒,非得改人來干,那結果如何可想而知。最後大家發現還得用狗,警犬事業的恢復,是從70年代初期開始的。但是,廢除一個東西容易,想恢復可不是那麼容易的事兒,不是把人和狗拉回來那麼簡單。當初反對廢除警犬被什麼了的,算人家對了還是錯了?沒打倒的人,關系已經到了新的部門,干得好的人家不放,干得不好的人家要整你更不放;狗則是流落各地,既無訓練又無保養,老化加上管理混亂,好好兒的警犬拉回來一看:沒事兒就去抓耗子,這還如何能用?更不要提運動給人與人之間、組織之間造成的層層創傷,派性斗爭,幾十年之後也未必完全能夠清除干淨。

    這個稀泥可不是好和的。

    不過中國人到底是中國人,在這種情況下,到1972年、1973年,中國警犬事業居然又慢慢地恢復了一點元氣。至少,在首都使用警犬參加破案,已經成為了可能的事情。

    幾次抓捕“飛毛腿”不成,十三處發出請求,要求抽調警犬助戰。正想找機會露一手,重振“狗”名的警犬隊當然大力協助。人家警犬隊的領導很傲氣,說什麼“飛毛腿”,只要他作案啊,我們的狗就能把他找著,只要能碰上他啊,我們的狗就能把他追上。警員們皆以為然,而且頗有人不如狗的慚愧。

    警犬隊參戰之後,很快出現戰機,就在肖毓敏受傷後不久,“飛毛腿”再次與警方的蹲守人員遭遇,而這支隊伍恰好帶著兩條警犬!

    雙方在接近中,“飛毛腿”發現警方人員,故伎重演,向田野中奔逃。

    喝止無效,馴犬員隨即放警犬追捕。只見一團黑影在前,兩團灰影在後,伴隨著聲聲狗吠消失在濃霧之中。馴犬員自信地說道:“等著吧,一條就夠要他命,兩條都上,准能抓回來!”警員們也很有信心地跟著追了過去。

    就在這時,不可思議的事情發生了。

    警犬投入追擊,警方人員抱了很大希望。但是,就在警方人員跟著警犬追上去的時候,兩頭警犬卻耷拉著耳朵跑了回來。

    沒追上?!警察們面面相覷。馴犬員愣了半晌,忽然冒出一句:他娘的,不會是他把狗都給跑贏了吧?!這句話不脛而走,後來一提就是“那小子是把狗都跑贏了的‘飛毛腿’”。

    人把狗都跑贏了的事不是沒有。曾在北京見到一位也喜歡寫東西的警方老大,說他有一個小弟來找他幫著抓一個盜竊犯。他有點兒奇怪,說這麼個簡單的盜竊案子,怎麼會勞動到我老人家頭上?那位小弟兄說請你幫著抓人不是因為案子大,是因為這人太有意思了,我就是想跟他聊聊。

    三條腿的驢不好找,兩條腿的人還能有多大區別?你干嘛非得見一個偷東西的呢?他讓你丟面子了?要收拾他?

    “哥啊,我才不想收拾他呢。抓住這小子,我直接就送他去奧運會啦。”

    怎麼回事兒?

    原來,這小子作案的時候被警方發現,一直追進一個正在施工的工地裡。

    裡邊地形復雜,南方警察喜歡斗智不喜歡斗力,一揮手警犬就追上去了。警察們一人點了根煙,站樹蔭底下聊天,滿有把握地等著有人喊救命求饒。正在施工的光板兒樓既沒有窗戶也沒有門,警察們只見一人一狗在不同的樓層忽隱忽現,如同穿花蝴蝶。

    “這小子還挺能跑的。”馴犬員嘖嘖贊歎著掐了秒表,意思是想看這小子到底能撐多久。結果,折騰了一陣,樓裡忽然沉寂下來。感到奇怪的警察們過去一看,只見那狗趴在水泥板上喘,累得吐了一地,嫌疑犯卻蹤影皆無。

    樓下地面上有一個預留的下水通道,那小子早就順著這條通道跑了!能把狗都跑吐了,難怪警察想看看這位是何方神聖。

    不過,這位老大說,那小子能把狗跑吐了,也是有客觀條件的。當時的現場是一正在施工的居民樓,此人一會兒上樓梯,一會兒下樓梯,帶著狗跟他運動。狗很執著,死盯不放,緊追不捨。問題是狗的祖宗是狼不是猴兒,它完全不能適應這種忽上忽下的運動,最後,就出了這樣的結果。

    看來,南方的賊,也是斗智不斗力。

    問題是十八裡店周圍可沒有工地,一馬平川。地形雖然復雜了些,到底還是平的。好的警犬時速可以超過60公裡,這小子要能在這兒把狗跑贏,確實有去奧運會的實力。隨後,運用警犬跟蹤追擊的做法,也遭到嚴重挫折——明明大伙兒眼看著老流氓往東跑的,讓狗聞了殘留物跟蹤追擊,那狗愣往西邊去!這下子,馴犬員的臉上掛不住了,吭哧了半天,冒出一句:“犬種退化。”

    後來想想這實在是個給擠兌沒轍了的托詞,狗要退化到跑不過人,聞味兒南轅北轍,那別說當警犬了,看門的活兒都沒戲,也就剩下燉狗肉一個用處了。

    警犬隊的領導也很惱火,聽了匯報一咬牙,說好一個“飛毛腿”啊,老子不過了,來人,把“黑背”給他們帶去!黑背,是德國阿爾薩斯狼犬的綽號,這種狗易於訓練,服從命令,忠誠勇敢,最出色的是不懼槍聲,被稱作當時世界最好的警犬品種。重新組建之後,我國警犬部隊一直存在改良犬種的必要,雖說當時講究不能崇洋媚外,但警犬這一塊兒,德國黑背的大名還是讓北京警方垂涎三尺。

    值得一提的是,當時雖然德國分成東德和西德兩個國家,而且彼此針鋒相對,但都和中國有著不錯的關系。於是,北京警方特別調出有限的外匯,從西德進口了一對純種的黑背,成了警犬隊的掌上明珠,那意思是要留種的。

    現在,為了這個案子,隊長連留種的事兒都不管了,直接讓黑背出擊!

    他也是琢磨過,所謂“犬種退化”只能唬唬外行,鬧不好這“飛毛腿”是個殺狗的、販狗的、訓狗的或者燉狗肉的,一般的狗見了他害怕。作為優秀犬種,黑背沒這個問題(藏獒也沒這個問題)。觀看過黑背的訓練,隊長贊歎道:

    老張,我看你就是讓它咬咱們局長它都不會猶豫。

    負責黑背的飼養員姓張,業務很熟,而且人特別勤勉老實,在隊裡隊外極有人緣。這老張對兩條黑背之好,人家說跟對他兒子似的。現在,還沒留種呢就讓上陣,老張捨不得,思前想後,把母狗妞妞留下,帶上了公狗大黑。

    帶上大黑開始蹲守以後不久,公安人員又接到一起報案,老張帶著大黑以最快的速度趕到現場。嗅過案犯留下的殘留物以後,老張一聲令下,大黑如同箭一般就沖了出去。看到大黑的速度遠勝前面來的那兩條狗,有的公安人員甚至鼓起掌來。只有老張有點兒躊躇。因為他覺得今天大黑的反應有點兒不對——一聞“飛毛腿”的味道,大黑脖子下面的毛整個都乍起來了,那是黑背極驚恐的時候才會發生的事情。但是,黑背到底是一種非常有服從性的狗,無論怎樣驚恐,主人一聲令下,依然出擊。

    “到底對方是何等凶殘的罪犯啊,能把我的大黑嚇成這樣?”老張心裡嘀咕,但還沒法跟人說——就他一個警犬隊的,說了,別人也不懂啊。

    後來,老張看錄像,看到藏獒斗老虎的時候,恍然大悟:大黑的反應,就跟藏獒覺察到了老虎的時候一樣啊,這案犯對大黑來說是老虎一樣的存在!但大黑不愧是一條好警犬,即便對著老虎一樣的對手,依然勇猛出擊。

    警察們跟著大黑追擊,追了很久以後,疲憊的大黑從霧中重新出現,毫發無傷,嘴裡還叼著什麼東西。

    這是什麼?

    仔細一看,原來是一只手套。後來經過痕跡比對,這正是“飛毛腿”作案撬窗時戴的手套。

    大黑和罪犯已經交過手了!激動的警員們圍著手套大叫有進展。老張示意大黑再追。

    不可思議的事情再次發生。世界最優秀警犬中的佼佼者大黑,死活不肯再追。氣極了的老張甚至破天荒地對大黑動了拳腳,但那狗就是打死也不肯追。老張還要打,讓當時在現場的老孫拉住了。老孫回憶說,我從來沒想到狗也會哭,這回我可見著了,那樣子太可憐、太慘了。那狗被打得流眼淚,也不肯去追,它肯定是有理由。可惜的是狗不會開口……

    是啊,否則它能告訴大家多少我們不知道的事兒啊!看明白大黑的表情,老張歎口氣,過去把狗抱住了。就在一個要打,一個在攔的時候,另一組偵察員從附近一個蹲守點趕來增援。聽到這個情況,一個性子暴烈的技術員眼看到手的鴨子飛了,控制不住情緒,照著老張就打了一拳,罵道,你人慫狗也慫!

    老張擦了把眼睛,沒還手。

    會不會是殺狗的人做的案子?事後,警方對周圍凡是跟狗有關職業的人員過了一遍篩子,別管是殺狗的,還是養狗的,還是狗肉廚子,但無一與本案有關。

    這個判斷,其實只和事實差了一點點。這時候,後續的偵察員,指揮部的人也都趕到了。追擊無望,一方面趕緊把手套送檢,希望能找到一些蛛絲馬跡;另一方面現場總結一下,看下一步怎麼追。偵察員向指揮部的人匯報今天的案情。聽到出事村莊的名字,那個剛才打人的技術員忽然忍不住問了一句:“是那個村誰家出事兒了?”

    “村北,有個知青點,五個女知青,全都……”

    剛說到這兒,那個技術員一屁股就坐地下了,雙手抱頭,怎麼拉也拉不起來。半天,他才很艱難地吐出一句來:“我妹妹,就在那個知青點。”

    警犬追蹤失敗後,北京市公安局以偵破重大案件著稱的大將張良基掛帥,加強對十八裡店“飛毛腿”一案的偵查力度。這一階段,此案每天動用警力平均在40∼50人,主要放在蹲守上。

    張良基,後來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長,破案端的是一把好手,建國門槍擊案是他指揮堵截的,鹿憲洲、白寶山,都栽在這個挺壯實的公安局局長手裡。

    “良基可不是那種動輒打打殺殺的人。”聽了我上面說的印象,老孫糾正,“他辦案子細心,腦子也活,後來找‘馬神仙’就是他的主意。這案子辦到中間,他還想過動用直升飛機,用探照燈從上面照的做法。”當時中國沒有正經的警用直升飛機,哈爾濱生產,成建制裝備部隊的直五式直升機外號“空中拖拉機”。它要在低空巡邏,別說色狼了,真狼也給嚇跑了,所以這一招後來沒有真的用上。

    如果說干警們破案不用心,那是昧良心的話。即便不說職責所在,一線干警之間的友情和部隊中的戰友十分相似,經常在一起出生入死,會讓人產生一種患難與共的特殊感情。抓來抓去,抓到自己戰友的妹妹都成了受害者,抓不到“飛毛腿”,每次回來從隊長到偵察員,看見技術員都抬不起頭來。

    可是,案犯飄忽不定的行蹤,依然讓大家無可奈何。

    老孫說,我當時就想,要抓著這小子,拼著犯紀律,我也得先上去給他倆大嘴巴。唯一的作用是幾次和偵察員狹路相逢,好像案犯多少也被嚇得收斂了一點,作案密度有所下降,甚至一度基本沒有出案子。

    干警們分析,說鬧不好有兩種可能:一個可能是此人因為別的案子,給抓起來了;還有一種可能,是年齡漸長,不再作案。如果真是第二種情況,那對社會治安固然是件好事,對破案卻不見得是好事。警察們最怕的,就是案犯不作案,只要你作案,我們總有辦法對付你。

    案犯作案密度下降,但蹲守還得繼續。

    老孫講過當時蹲守的工作是怎樣做的。第一天到隊裡,布置任務就是蹲守。來了,什麼也不說,發件大衣,去雙橋。夜裡,撂著的稻子堆,布置好了,蹲守。白天是看卷宗,排查,四十多大本,能看死人。也有巡邏,我和楊保國他們,四個人一組,每天從雙橋牛奶場,步行去通縣,每人一支槍,村外轉。

    當時三環路很窄,只有兩條車線,晚上十點去,早上撤哨……

    無論寒暑,這樣的日子老孫過了三年半。

    老孫提到他們當時除了帶著雨衣、皮大衣、手槍、電警棍、報話機、銬子這類常規器材以外,冬天夏天還配有特別的東西,可以保證偵察員夜間不困,能夠保證蹲守質量。

    這“特別的東西”到底是什麼呢?薩有點兒好奇,腦子裡想著不定是什麼特殊的東西呢。陳娟在《曇花夢》裡提到過:國民黨時代,警察為了不困用過所謂“百寶提神丹”,含鴉片量達百分之八十,用開水吞服下去,一粒可以提神六小時。難道我們也……

    老孫說出來的答案讓我大跌眼鏡。老孫說,就是一截干辣椒。“冬天蹲守不許喝酒,帶一截干辣椒,困的時候一舔,當時就不困了。”真是土八路有土辦法。

    當時抽調偵破這個案子的,都是各個部門的精兵強將。老孫進這個案子,是因為他一天就偵破了“何須五謀殺案”。

    這案子出在懷柔,挺偏的一個村子,死了一個治保主任。老孫這是第一次出槍擊案的現場,感受很深。他回憶當時的現場,依然十分清晰:“治保主任家就一口人,老鰥夫。沖北開的院門,治保主任倒在門裡離門五米的地方,頭沖西北,腳沖西南。第一槍打手,肯定是治保主任用手去堵槍口了,手的骨頭都打在牆上;第二槍心髒;第三槍右胸。”

    為什麼記憶清晰呢?他說因為那老頭死後雙目圓睜,滿臉的不甘,那人死得有怨氣。現場沒發現什麼,都覺得這案子不太好破,下一步得排查周圍所有有槍的……

    “那這案子怎麼一天就破了呢?”

    老孫說,別提了,嚇出來的。你們現在管這叫“八卦”,結果“八卦”把嫌疑犯嚇自首了。當天夜裡,村民兵隊長何須五跑到公安人員這裡來,說要投案自首。這案子是他干的,屬於報復殺人。看著送上門來的好運氣,警察們不動聲色,審問起來步步為營,何須五更是竹筒倒豆子,一個小時,案子就確定了。能三槍殺人的主兒,讓什麼給嚇自首了呢?“讓閃光燈給嚇的。”

    原來,辦案民警為了照現場使用了老式的鎂光燈拍照,那種在民國時期電影中經常轟然出現的玩意兒使用起來聲色俱全,蔚為壯觀,給人印象十分深刻。

    何須五作案膽虛,沒敢靠得太近(畢竟是村干部,還得來的),冷不丁裡面“撲”的一聲一道閃光,他沒見過這玩意兒,不由得疑神疑鬼。

    警察檢查現場以後,村民們七嘴八舌在大樹底下議論。有個老頭子以前在城裡干過說書的,大概這麼多年老實慎言地憋壞了,有這個機會正好炫耀自己的見識。老頭子說起破案來口沫橫飛,出神入化,越說,何須五心裡越沉重,覺得自己那兩下子斷難瞞過京師來的捕頭。

    說到那鎂光燈,老爺子說你們沒見過吧?那可是不得了的東西。這人被殺的時候啊,眼睛裡頭最後會留下來殺人者的影子,跟照片似的。可是呢,這影子一般人看不見,是刻在眼底的(看來老頭子還懂些醫學)。人家公安局得有辦法,用這燈一照啊,裡面的人影就纖毫畢現,比照片還清楚。

    “那——”何須五忍不住問了一句:“警察為什麼還不抓人呢?”

    老爺子斜楞他一眼,說這就是警察的規矩。八門金鎖陣還得留個生門的,那犯案的也是條生命,得給他個出頭的機會。人家知道是誰干的,可是今天晚上不抓,古時候那得拜獄神,現在得向毛主席匯報,毛主席說讓抓,那才能抓呢。你看那警察干嗎不走(老孫說了,我們倒想走,可還沒做調查呢,怎麼走),鬧不好這殺人的就是咱們村的:“你看著,三遍雞叫就抓人……”

    一席話古今中外,道理嚴謹,村民們連連點頭。唯獨何須五回去越琢磨越不對,熬到快天亮,雞叫頭遍的時候,終於撐不住了,只好到警察那裡投案自首。

    “這案子破的純粹就是運氣。”老孫說了,“現在都看電視,沒有這麼天真的罪犯了。”

    不管運氣不運氣,破案就是硬道理,於是老孫也就因此進了十八裡店“飛毛腿”這個案子。雖說破何須五案是運氣,老孫蹲守的時候可不靠運氣。巡邏也就罷了,蹲守的時候,老孫總是選一個幾條田埂匯合的地方,找個稻草堆或者秫秸稈捆子鑽進去躲著。周圍幾塊水田,多冷的天,他都會先下去摸摸,大致弄明白道路。而且,他這一組四個人,老是布成一個菱形,把大道放在菱形的中央。那年頭夜裡行人少,除了有數因為工作往返的人,多一個就是嫌疑人!

    功夫不負苦心人,別看老孫這使的像是笨辦法,終於有了成效。一個初秋的深夜,老孫剛舔了口辣椒,忽然隱約聽到大路上有動靜。老孫循著聲音悄悄從稻草堆中撥開一線空隙,瞇縫起眼睛往外看——這正是“飛毛腿”經常出來作案的時間。巧得很,他一張望,正看見一個影子沿大道而來,雖然是霧中看不大真切,但可以肯定不是自己人。近了,影綽綽能看出是個男的,腿腳靈便,但步態鬼祟,盡量把自己縮成一團,似乎不想被別人發現。

    依靠多年公安工作的底子,此人一看就不正常,肯定是“有事”的人。

    眼看對方接近到離自己不到十米,老孫猛地一挑面前的稻草,大喝道:“站住!警察!什麼人?”只見對方全身一震,根本不答話,掉頭趟著稻田就跑。

    老孫跟上去就追。雖然預先摸過道路,老孫還是被他甩了下來。“站住!再不站住開槍了!”老孫“嘩啦”一聲拉開保險,對著天空開了一槍。

    站住了?沒有,跑得更快了,這小子在稻田裡居然跑得飛快。不過,一看他跑的方向,老孫就樂了:這小子正對著趙保國的方向去了,而且霧中已經可以看到趙保國的影子從對面出現!

    趙保國可是擒拿科目的一把好手。與此同時,另外兩個偵察員也從兩邊的田埂出現了,正把這個黑影圍在中間,形成包圍之勢,兩人都提著槍,大家的心思很明白:第一,看趙保國能不能活捉他;第二,捉不住就朝他腿上打;第三,要跑得太快,那就只能往死裡楔了——打死也不能讓他再禍害人。

    老孫邊跑邊盡量拉了一個斜線,心說,從這個角度開槍,就打穿了這小子,也打不著趙保國了吧?奔逃中的影子也發現趙保國迎面而來,被迫減速,試圖從側面逃出包圍圈。因為距離已經很近,老孫說自己當時還真有點兒分心:警察有四個,嫌疑犯就一個,開槍,怕打著自己人;要不,干脆把槍收起來自己也上去抓算了?

    看老孫巨靈神一樣的形象,覺得直接上去抓可能更合他的心思。忽然覺得應該對研制警械的部門提個建議:這年頭都講究個性化,警械是不是也應該針對警察的不同情況配備呢(這不是老薩的發明,007裡頭那個Q先生,不就是這麼干的)?比如北京火車站的追逃模范老尹,應該帶上古代俠客用的百寶囊,什麼帶鉤的帶刺的帶刃的鐵鏈子金錢鏢一應俱全,好對付那些各有特點的逃犯;老孫呢,你給他根狼牙棒或者開山大斧帶著,絕對比讓他拿把手槍威懾力強啊。

    警察在執行任務中誤傷自己人的情況不是沒有。比如,有一次擔任抓捕的偵察員進入嫌疑人的住宅開始動手,意外的是嫌疑人正招集一批小兄弟“開會”,抓捕對象數量超過預期。發現情況不對,嫌疑人持械反抗並拼命外逃。

    掩護的警察在門外忽然聽到裡面槍聲大作,有偵察員喊“跑了,跑了”,便立即將槍口對准嫌疑犯可能出逃的門窗。說時遲那時快,有人破門而出,門外的警察當即開槍射擊。結果,因為視野不良,誤中在對射中退出門外尋求掩護的自己人。

    這事兒,就不發揮了,因為是我一個朋友自己親身經歷的事情,至今談起來仍黯然神傷。但是,趙保國的手藝輪不到老孫為這事兒費心,三步並作兩步貼上去,一個手刀切在那影子的頸動脈上。對手頓時癱軟在地。按住一看,30來歲(推測嫌疑犯是25∼45歲),身材不高但是肌肉發達,說話當地口音,在他經過的地方還扔了一個大帆布包,顯然是贓物。一切都和假想的嫌疑犯十分接近。

    漂亮!銬上狼牙銬,喜氣洋洋的偵察員們拖著死狗一樣的嫌疑人,馬上呼叫指揮部。30分鍾以後,喜氣洋洋化作了怒氣沖沖。經過審問查明,被抓的原來是個偷青的農民,因為也是當地人,熟悉地形,所以跑起來也……

    抓,是沒有抓錯,但和原來的心理預期相差太遠了。類似的事情,在抓捕十八裡店“飛毛腿”的過程中還發生過好幾次。有一回,一個供銷社剛被盜15分鍾,案犯就被抓獲歸案。幾十名偵察員日以繼夜地巡邏蹲守,朝陽、通縣交界地帶的治安為之一變,連偷看女廁所的都沒了。除了“老流氓”依然如同夢魘一樣不時出現。但是,別忘了這幫偵察員蹲守是為了什麼,從全市抽調精兵強將,可不是為了抓偷看女廁所的變態老頭來的。所以,供銷社給公安局送來“破案如神”、“神兵天降”的錦旗,警察同志們卻訕訕的,很提不起精神來,也就容易理解了。

    4.“疑陣”讓老、小神仙也無奈

    這中間,張良基等指揮員想到了一個人——中國步法追蹤術的創始人馬玉林。馬玉林是中國公安界科學偵破的先驅。因為創立了實用的足跡分析技術,他可以通過腳印科學地判斷嫌疑人的年齡、身高、體重、性別等,多次據此破獲重大案件。在公安界內部人送一外號“馬神仙”。

    有位朋友提供了一個馬神仙的小案例:“有一年我老家的煤礦發生了一起電纜盜竊案,當時公安機關就把馬神仙給請來了,老人家那時就已70多歲了,名聲在外。他來到煤礦以後先是看了案發地點的現場,後又把丟電纜的工廠所有工人的腳印看了一遍,看完之後讓其中的一個人當他面剪電纜,那個人用右手去剪電纜,剪完後馬老盯著他的眼睛說你用左手剪,那人遂用左手剪,剪完後馬老看了一眼電纜的痕跡判定就是他了。在這次案件的偵破中馬老不光看了腳印,還觀察了案犯剪斷電纜的痕跡,而且他推斷出了案犯在實施犯罪的時候就是用左手作案的。”

    張良基認為,“飛毛腿”雖然跑得快,到底不是鳥。只要他著地,就得有腳印。有腳印,馬神仙就有下手的機會。偵破“飛毛腿”一案的時候,馬神仙年事已高,足跡跟蹤的工作,交給了馬神仙的弟子孫忠升。孫忠升深得馬神仙的真傳,屢破奇案,他給偵察員們講述的案例和分析方法令人大開眼界。孫忠升的現場表演更加精彩,例如,軍人、農民、司機腳落地的時候,足跡重心的部位明顯不同。所以,讓偵察員們隨意收集來腳印,孫從足跡中不同部位的深淺,竟然可以判斷出嫌疑人的職業來。這一套技術,讓偵察員們十分佩服,直呼孫忠升為“小神仙”。孫忠升的到來,為案件的偵破打開了一扇新的大門。值得一提的是,孫忠升的愛人李松枝也是警察,是北京市公安系統的打扒模范。問題是,由於知道警方在抓他,“飛毛腿”作案後,很注意清理痕跡。此前和“飛毛腿”遭遇的案子,飛毛腿活動的地方,不是在水田裡,就是在柏油路上,始終不能取得其清晰的足跡。

    功夫不負苦心人,機會終於來了。孫忠升加入案件偵破之後,1976年冬天的一個深夜,蹲守的肖偉民小組和“飛毛腿”對上了頭。

    據老孫回憶,肖偉民報告和“飛毛腿”的遭遇是在半夜兩三點鍾,雙方打了對頭以後,老奸巨猾的“飛毛腿”掉頭就跑。警方喊話無效後發現對方正在逃跑,於是開始追趕,因為天色太黑,而且地形復雜,這次追擊又以失敗告終。

    由於時在隆冬,地面堅硬,對案犯的追蹤十分困難。但是,天亮以後,肖偉民帶著兩個隊員,根據案犯留下的細微痕跡,耐心地尋蹤追跡,還是准確地跟出了兩公裡之遠,到達了雙橋火車站東300米,一個叫做顯寧侯村的小村子旁邊。追在這裡,肖偉民忽然笑了。幾天以前下了一場雪,由於風向的原因,顯寧侯村周圍有些地方積雪仍未融化,還有一到兩厘米厚的殘雪。

    在積雪上,赫然出現了案犯的足跡!

    “叫小神仙來。”肖偉民一面小心地把這些足跡保護起來,一面有些得意地呼叫指揮部。“小神仙”孫忠升立即趕到,對案犯的足跡開始進行分析。

    意料不到的結果出現了:此人,從步幅看,身高應該在一米五零到一米九零之間——這就完全沒有了參照價值,要知道平時孫忠升判斷一個人的身高,最多只有兩公分的差異;此人,從步法的深度看,應該是一個肉球一樣的胖子,但這與受害者形容的嫌疑人完全對不上號,肖偉民等偵察員更是完全不同意:

    “要是個大胖子,我們早就追上他了。”

    其足跡的重心也忽前忽後,奇特無比。平時做分析頭頭是道的小神仙,這回卻完完全全地被難住了。不過,他還是把此人的行動路線分析出來了:

    此人到達顯寧侯村後,曾經繞著一家村民的院子轉圈奔跑,把腳印踏得凌亂異常。這個類似死循環的怪圈讓孫忠升費了很大力氣,才發現一條極不顯眼的足跡,直奔雙橋火車站隧洞而去,最終消失在煤矸石鋪成的路基上。

    馬忠升推測,案犯是為了擾亂警方的跟蹤,對足跡進行了偽裝。有些無奈的小神仙把足跡的樣本拍攝下來,寄給了老神仙。後來,馬神仙回了信,他對這些足跡的分析表明,案犯確實對足跡進行了偽裝,在那些繞著村民房子轉圈的腳印中,有正著走但是在蹦跳的,有倒著走的,還有把腳立在鞋子裡斜著走的。由於跳著走,他的步幅變得極不穩定,由於倒著走,他的步伐重心發生了顛倒。甚至,案犯在逃走途中,還背有重物,造成對其體重判斷的困難。可惜,當時馬神仙身體已經很不好,不久就去世了(當時案子還沒有破),未能在這個案子上提供更多的幫助。

    難道,這小子是一個對公安偵察十分熟悉的家伙,竟然懂得故布疑陣來干擾我們對步法的調查?而且在後有追兵的情況下居然敢繞著人家村民的房子轉圈跑,此人的膽量實在夠大。事後,警察們才明白,這只是因為和案犯的思想方法從來不同而已。

    警方高看了這個“飛毛腿”。他繞著這個房子布下疑陣,只因為他突然發現自己腳下居然有積雪,他又蹦又跳只為了把腳印踏亂,不斷改變重心是怕房子裡的人看到自己,背負重物只因為那房子附近有他搶劫來的東西,他要轉移免得被警察看到。倒穿鞋子確有誤導警方之意,但繞著那所房子轉圈,卻完全是因為另一個原因:他擔心自己家門前雪地上的足跡,會把警察引來。

    警方沒有注意到,顯寧侯村被“飛毛腿”繞著轉圈的這所房子裡,住的是一個獸醫。

    在今天雙井橋向南不遠,河的東邊原來有個獸醫站(現在拆了),歲數大的人多半還記得這個地方。甚至有人會告訴你那個獸醫站有兩個獸醫:一個老得不能再老,另一個姓李的其貌不揚。

    這個姓李的獸醫,就住在顯寧侯村的這所房子裡。

    1973年,獸醫李寶城曾經被列為十八裡店“飛毛腿”一案中的嫌疑人,但因住宅距離發案地點太遠而未被重視。未能進一步對其進行調查還有一個原因:調查期間,公安干警曾讓多名受害人聽過嫌疑人的錄音,無人對李寶城的錄音有異常反應。

    如果警察中有熟悉獸醫工作的,知道有的獸醫會控制喉部肌肉模仿動物叫聲來獲得治療中的“溝通”,可能會對李寶城多加注意。但是,由於沒有受害者能夠辨出李寶城的聲音,對他的嫌疑未能得到升格。當時周圍的嫌疑人太多了,個個監控是控制不過來的。然而,案件破獲之後證實,這個李寶城,正是那個苦苦困擾了京城捕頭十年之久的十八裡店“飛毛腿”、“雙橋老流氓”。

    李寶城,1944年出生,顯寧侯村人,平時被評價“工作認真,為人熱心”。他的妻子是河北香河縣人,經常上夜班,導致二人性生活不和諧。同時,也正是因為妻子經常上夜班,給李寶城提供了極好的作案條件。案發後,李寶城的妻子大為驚訝,公安人員認為她的驚訝如果是演戲,那都可以拿百花獎了。

    因為是獸醫,李經常要走村串鄉,到農民的田地裡為牲畜作檢查。所以,他熟悉當地幾乎所有荒僻小路和水旱田中的通道,也對各鄉各村受害對象的家庭情況了如指掌。此外,他在獸醫站要為各村農民的牲畜提供治療,閒談中農民們常常露出“警察到我們村抓‘飛毛腿’了”之類的消息,加上李寶城有心套話,往往不經意間他已經掌握了警方的布防情況。這些,都給李寶城十年不能歸案打下了伏筆。

    有意思的是,李寶城這個獸醫,卻並不給狗看病。那怎麼連黑背都那麼怕他呢?這也是開始警方不理解的地方。直到審訊中了解了一些獸醫的知識,才明白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怪事。原來,獸醫這一行,狗和馬用的主要藥物都是一樣的。雖然李寶城身上的味道人聞不出來,但狗能分辨出來。狗和小孩兒一樣,都不願意和穿白大褂的、和打針吃藥這類事情打交道。要擱現在,寵物醫院裡頭,狗比人都享受,對大夫倒不會有什麼反感。可那是運動期間,人道主義都不可靠,更不要提什麼狗道了。狗要有個啥毛病的,治起來普遍簡單粗暴。所以一聞李寶城身上這味兒,那狗的毛馬上就立起來了。

    至於後來馴犬員死活趕著狗都不追,那狗也有自己的道理:你這當主子的大多數時候還義氣,唯獨碰上穿白大褂的,就一准他娘的作叛徒,一點都不罩我。這回又逼著我去找白大褂,不是打預防針就是灌腸,准沒好事兒!我不去……

    李寶城開始對警犬也頗為忌憚,後來發現狗一見他就哆嗦。畢竟是干過多年獸醫的,他馬上就明白了自己對狗的威懾,頓時膽壯起來。

    讓“小神仙”犯暈那回子事兒,原來是這樣的:李寶城和警方遭遇後狼狽而逃,眼看跑到家門口了,忽然發現周圍還有尚未融化的積雪,上面清晰地印著自己的腳印,“天,我這不是把警察帶到家裡來了?!”慌亂中的李寶城繞著屋子飛奔,並跳著把自己的腳印踩得紛亂,希望能混淆警方的視線。他還把門口放置的偷來的糧食口袋背上,通過雙橋火車站旁的涵洞藏到附近的田野裡。然後……然後天就快亮了,他也不回家了,直接去獸醫站上班,警方自然沒能找到他回家的腳印,又讓他在敗露的門檻上縮了回去。

    膽大、敏捷、熟悉當地情況,習慣作偽裝,而且從來沒有和監獄打過交道,思路上毫無和慣犯一致的地方,讓李寶城一次次逃脫了警方的陷阱。

    冬去春來,雖然下了不少功夫,十八裡店“飛毛腿”依然毫無蹤影,給處理這個案子的干警帶來了極大的苦惱。80年代前後,重大案件少了,80年代前期堪稱中國治安的黃金年份,整個社會風氣也一片蓬勃向上,人心安定。十三處分家,張良基有新的工作,但是對十八裡店“飛毛腿”耿耿於懷的他愣是立了軍令狀,把這案子帶著走,可見跟這個案子使了多大的別扭勁兒。

    十八裡店“飛毛腿”成了北京警察的麥城。老孫說,當時做了一件很繁瑣枯燥的事情,後來證明這是警方對該案破獲的最大貢獻:警方根據案犯的犯罪特點、遺留痕跡和作案目標,把三百多起不同時期不同地點的案件歸納到了一起,設立成為一個卷宗。按照警方的結論,這些案子,都應該是一個人所為,所以,一破皆破。

    本來,是想多寫點兒失敗中的警察有哪些甘苦,看了一段文字後,覺得還是不要畫蛇添足為好。這段文字是咱們一個從警的兄弟寫的,從背景看,好像是有個“教授”和警察同志同甘共苦,考察一番後寫了報告來談一線警察的艱苦,發表在公安內部刊物上。按說,這是個好事兒,可是警察看了,幾乎雷倒。

    原來,這位“教授”是這樣寫的:“該省民警90%以上有胃病、關節炎等職業病,一線民警幾乎全部有病,沒病的,都是剛參加工作的。”

    寫到這兒,雖然說咱們有病吧,警察們還能接受,畢竟人家這是好心。

    然而,再往下看:“一線有三分之一的民警因為心理壓力大,而患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病症狀,這三分之一中有一半完全符合精神病患者症狀。”

    警察同志對此總結道:以此類推,我國很大程度上是在依靠瘋子維護社會治安。隨後,該局辦公室和政治處幾位無聊的,便按照民警名單分析,看是否能在全局找出30個瘋子來……可見,外行,有時候表揚也做不好的。

    還是專心說案子吧。

    話說,1979年以後,“老流氓”沉寂了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警察們見面談起,都有一個不好的推測:這老小子恐怕是年齡大了,干不動了,鬧不好,真會讓他這一輩子逍遙法外。這說著說著,老孫可是沒有想到,一個意料不到的機會,像一塊磚頭一樣,“匡當”一下砸到了他的腦袋上。老孫說邪了,這案子破的,竟然是因為公安局要整黨……

    5.一萬米智擒“飛毛腿”

    “飛毛腿”被抓的經過十分吊詭。話說北京通縣梨園有一個退伍軍人,那天家裡沒鹽了,去供銷社買鹽。供銷社這個玩意兒,年輕的朋友可能都沒印象了,想當年,它就是一個社區的經濟中心。百貨商店不能到處都開,每個社區裡頭總得有一個買東西的地方吧,這就是代銷店。它不但賣東西、訂奶訂報、居委會發通知,甚至法院槍斃人貼布告,都圍繞著供銷社轉。這種商店沒有競爭對手,也無須打廣告,所以連個名都不需要。

    題外話,那時候大伙兒錢少,東西更少,所以小時候供銷社售貨員的地位和今天外企白領相似。因為她們總能提前知道什麼時候有出口轉內銷的處理品賣,或者私分硌窩雞蛋——這不是我說的,柯雲路老師練功之前寫過一本《新星》,裡面有個土包子書記,給高干子弟、縣長小蜜開的條件就是“干得好明年調你去供銷社當售貨員”。

    這種要買東西得走後門的現象,足以讓今天的商店老板們羨慕到翻白眼。有趣的是,如今走在日本街頭,看見24小時營業的Lawson連鎖店,老覺得它像供銷社。供銷社的確有點兒像連鎖店,因為它裡面的東西從吃到用什麼都有,當然品種你不能計較,糖就是黃油球和話梅糖兩種,零食就是榆皮豆加杏話梅,肥皂是燈塔的,漱口缸子是紅星的,代銷店要多了一種貨,周圍居民有可能奔走相告。從這個角度說,供銷社又似乎脫胎於部隊的服務社。

    退伍軍人是上午去供銷社的,這時候人都上班去了,那裡比較冷清。走到供銷社門口,正看見裡面出來一個人,見了他神色一滯,停了一下又往前走。

    退伍軍人有點兒好奇,對這個人看了一眼,那人也還了一眼,兩人擦肩而過。

    剛要進門,忽見供銷社的女營業員從門裡探出頭來,看到退伍軍人,馬上大聲喊:“他搶我錢!”

    搶劫啊!退伍軍人回頭一看,剛才那人已經跟兔子一樣跑了起來。

    退伍是退伍了,部隊受的教育可沒擱下,這退伍軍人一轉身,一邊喊“站住!”“抓住他!”一邊就追了出去。這邊他追出去,那邊女營業員扯開嗓子叫起來:“快來人啊,抓小偷啊!”聽到喊聲,周圍的路人也都注意到了這兩個一追一跑的。當時雖然沒有什麼見義勇為的獎勵,但碰上抓小偷,普遍十分踴躍——中國人喜歡湊熱鬧,當時小偷少,大伙兒看著新鮮。轉眼間,就有四五個人加入了追趕的行列,有人還抓了鐵掀棍子,一邊追一邊喊:“抓小偷啊!”

    這一喊不要緊,前面那人立即加速。

    退伍軍人一邊追一邊暗挑大指:行啊,這速度,偵察兵的水平啊!

    附近是個居民點,有些下夜班的工人正好回來,一看這個情形,也紛紛邊喊邊跟了上來,一時竟然湊了百十來人。一個跑,百十來人在後面追,在當時的京郊堪稱壯觀。這一場大賽跑,幾十年後老孫提起來還津津樂道,印象極為深刻。

    追的人一邊追一邊在喊:“抓小偷!”“站住!”“狗X的還跑!”……

    眼看追出去五六百米,可能是嫌喊的話太單調,不知道誰喊了一嗓子:“抓流氓啊!”前面那主兒“噌”地一下,跟踩了油門似地,跑得更快了!

    退伍軍人看得咋舌,也顧不上細琢磨,只能繼續跟著追吧。跑的那個躥小道、跳矮牆、進樹林,哪兒難走往哪兒走。架不住這退伍軍人也是本地人,寸步不讓。可是,跑了有兩三千米,退伍軍人忽然覺得自己這邊喊聲弱了。回頭一看:好麼,剛才那一百多人,稀稀拉拉地在後面拖著,拉長了足有一裡多地,自己身後也就剩下四五個年輕後生,跑得呼哧帶喘,也都顧不上喊了。

    又追出去兩三千米,那小子連減速都沒有。退伍軍人再一回頭:這回身後一個人也沒有了。全讓那小子給跑趴下了!其實,路上不斷有人聽見“抓小偷”的喊聲,加入進來,但都跑不過這小子的兩條“飛毛腿”。這退伍軍人一琢磨,說不行啊,就剩我一個了,這麼追上去,他要是有刀呢?我不是要吃虧?當過兵的一般反應都不慢。想到這兒,退伍軍人慢慢收住腳步,開始左右踅摸:好,旁邊有個石頭矮牆,退伍軍人跑過去,從牆頭上卸下一塊大磚頭來。回頭一看,周圍一馬平川,那小子還沒跑太遠。“你給我站住!”

    退伍軍人一邊喊,一邊舉著這塊磚頭追上去了。這一追,就追到了一萬多米(老孫有“材料”,雙方確實追逐了一萬多米)。退伍軍人心中佩服,說這小子別是練過吧,跑一萬多米全程沖刺啊!

    那小子終於跑不動了,回身擺個架子,好像要魚死網破。退伍軍人上去,一磚,就把這小子拍那兒了。

    ……

    然後,退伍軍人就在那兒喘,喘了半天以後追兵跟上來,一通拳打腳踢之後,這小子就被當作搶劫犯“扭送當地公安機關”。還真不錯,居然有二三十人是從梨園一直跟著追過來的。有個小伙子說了:“我就不信了,他還能跑到順義去?!”

    到了當地公安機關一說,人家講這個案子我們處理不了。

    “為什麼,他搶錢了啊,你們怎麼處理不了?”

    “他在北京搶的錢,我們得跟北京警方聯系,讓他們處理。”

    “嗯?同志,這是哪兒啊?”

    “三河,同志,俺們這兒是河北,三河縣,我的同志……”

    ……

    說到這兒,不用多講,這個被一磚拍倒的,就是北京警方十年追捕的十八裡店“飛毛腿”——李寶城!全程沖刺一萬米,“飛毛腿”果然名不虛傳。

    李寶城當即被移交北京市公安機關。

    這跟公安局整黨有關系嗎?

    您別急啊,聽老薩慢慢道來,要知道,他這次搶劫,一共才搶了90塊錢,如果是盜竊根本不夠刑事處理的。

    不過,李寶城被抓時犯的案子是搶劫,搶劫不同於小偷小摸,只要你搶,就夠拘留的資格了。正因為這樣,老孫他們才會審他——要這90塊錢是偷的,估計也就是送派出所教育教育。另外,90多塊錢現金,在當時相當於一般工人兩個月的工資,和現在的90多塊還是不太一樣的。

    然而,李寶城雖然被抓,而且是因為搶劫被抓的,所以並沒受到太大重視。李寶城進供銷社,連刀都沒帶(有性格啊),就是拿塊黑布把臉蒙上,手照著櫃台上一拍,喝一聲:“老子缺錢花了,給我拿兩百塊煙錢出來!”

    他是搶劫,不是持械搶劫,情節並不太嚴重。李寶城在作案過程中一直沒有傷過人,他主要靠的是威懾。到後來一聽他報自己是“老流氓”,受害人就多半嚇得哆嗦,根本不敢反抗。不斷作案成功助長了他的驕橫,所以什麼都不拿也敢搶供銷社。

    供銷社的女營業員要是個孫二娘,那李寶城可就慘了。不過,這女服務員還真沒母夜叉的本事,真讓他嚇住了,乖乖地拿錢箱出來。拿是拿了,可往櫃台上送的時候,手一哆嗦,“光嘰”,又把錢箱掉櫃台裡頭了,零錢毛票撒了一地。女營業員趕緊往起撿。這一來時間就給耽誤了。本來,李寶城作案前曾反復觀察,認定周圍沒人才進來下手的,這一耽誤,就耽誤進一個退伍軍人來,成了他的克星。

    威懾力太大,也是個問題。而且,這女營業員還不是純粹的窩囊人,等李寶城一出門,她就往外張望,她的想法是這強盜不能走大街上都蒙著臉吧,要能把他長什麼樣記下來也好。

    李寶城出門就把蒙面的黑布摘了,一抬頭,正看見那個退伍軍人。接著看到有人進來的女營業員就開始叫……

    不過,對李寶城來說,隨後的事情很古怪。被河北的警察交給北京警察,一扔,擱拘留所裡就沒人理他了。每天是鹹菜窩頭,窩頭鹹菜……一直吃了20多天鹹菜窩頭,終於把李寶城吃毛了。跟專政機關打了多年的交道,李寶城在法律方面的知識比大學生還豐富。按照他自己的記憶,這公安局抓了人,怎麼也得在15天之內審問,哪兒有一扔20多天不理我的,這不正常啊!

    李寶城理解得不錯,對這種情節不重,過程清楚的犯罪行為,既不需要取證,也不需要調查,公安機關把他一扔20多天不理既不合情也不合理。

    發生了這樣不合情不合理的事情,李寶城的弱點就暴露了——他沒讓公安機關抓進去過。這就意味著他對抗審訊無論在技巧還是在精神上都有不足之處,只能憑本能和警方積累上百年的審訊經驗對抗。結果,20多天不審不問,讓李寶城漸漸陷入了抓狂的境地。他開始懷疑:是不是公安機關已經掌握了我的事兒啊,要不怎麼連問不問我呢?

    其實他這種想法一點都不合理——如果真知道他是“老流氓”,不突審他才怪呢,哪能一放20多天呢?問題是關在裡頭,既不能上網(玩笑了,那個時代連電話都是新鮮東西呢),也不能看電視,也沒人理他,連數螞蟻都沒地兒數去。整天關在屋裡就琢磨這點兒事,帶著300多起案子,李寶城的心理不出問題那才怪呢!到了這個時候,巴不得警察叔叔趕緊跟我談話,就成了嫌疑人一種近乎病態的心理。可是,警察叔叔就是不理你,怎麼著吧?

    不斷受到煎熬的李寶城終於出了昏招:為了換得警察叔叔早日提審,他主動供認了自己曾經在兩年前作過的一起盜竊案。結果,過了三天,終於有人審他了。審他的是老孫和另一個刑警,倆人來的時候,還真沒把這案子當回事兒。沒當回事兒怎麼把人擱那兒20多天不理啊?原因很簡單,公安機關當時接到上級命令要整黨。這整黨是政治任務,全局上下都被忙得暈頭轉向,工作中不由自主地出了紕漏:李寶城這案子被歸錯了檔,造成20多天後才發現此人居然沒審的問題。

    無心插柳,陰差陽錯啊!

    要擱現在,李寶城是可以投訴的,公安機關肯定得道歉,還會有人受處分。80年代初期法制建設還很不健全,雖然比“文革”時群眾組織就可以抓人打人強多了,對“壞人”的人權保障,還沒什麼概念,“嫌疑犯”改叫“犯罪嫌疑人”那還是十幾年以後的事情。當然,如果李寶城較死理和公安機關就此事進行堅決的斗爭,也許可以促進我國法制建設的發展……

    問題是李寶城哪兒有那個心思啊!這裡面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案子是河北警察交過來的,案卷主要內容都是李寶城對搶供銷社的細節描述,記錄了抓住他的“革命群眾”姓甚名誰,家住哪裡,因為不是自己抓的人,印象不深刻,也就沒怎麼提他那個萬米大賽跑。

    河北警察對雙橋“老流氓”沒概念,只是驚訝於這人比較能跑而已。

    假如是北京的警察,一聽說追出一萬多米才抓住他,馬上就會跟十八裡店“飛毛腿”聯系起來。所以,老孫他們審李寶城,是後來才知道那個大賽跑的事,他們重點還是問搶供銷社的事兒。李寶城也好像覺出來警察審他並不像審“老流氓”,於是一口咬定自己當時是喝多了,不知道干了什麼。這種小伎倆倒瞞不了老孫他們,聽這小子不說實話,兩個警察就開始跟他泡蘑菇。

    審著審著,老孫的搭檔忽然看到這小子還交待了一件盜竊案:這盜竊案偷的是財務室,金額一千多,在當時算比較大的案子了,於是一五一十和李寶城核對起來。

    估計這時候李寶城已經開始咧嘴:早知道這樣,自己供這個案子干嗎啊?現在也沒辦法了,只好實話實說吧。說著說著,正記錄的老孫腦子裡靈光一閃:嗯?這個案子怎麼有點兒熟呢?他停下筆想了想,忽然想起什麼來了。老孫不動聲色地挪了挪位置,胳膊肘一撞他那搭檔,小聲問了一句:

    “哎,這個,不是‘飛毛腿’那卷裡頭的案子嗎?”

    那位正聽李寶城白話呢,聽了這話一愣,低頭去看案卷,臉上猛然一抽。“靠,不會是天上掉餡餅砸我們倆腦袋上了吧?”

    敢情這位對這案子也有點兒印象。但是,案卷不在手邊,吃不太准。倆人過去,把李寶城撥拉過來一看,又猶豫了。為什麼呢?

    對十八裡店“飛毛腿”,警察多次遭遇都在深夜,看不清的情況,所以說不准他的個頭。而受害者普遍反映此人是一彪形大漢,完全無法抵抗。現在看看這李寶城:形貌猥瑣,土裡土氣,最要命的個頭才一米六幾——這小個兒,能涮肖毓敏……像嗎?

    事後才想明白,這種受害者的描述為了表達自己確實無法反抗,往往誇張到離題萬裡。倆人交換了一下眼色,那哥們兒沖外邊一努嘴兒,低聲說:“我跟他聊著,你給良基打個電話。”

    隨後的事兒呢……用老孫自己的話說這次審訊是這樣的:“那天下午,上邊說通縣抓了幾個流氓,案卷放錯了,該審該放的得快定。我們趕緊就去了。到了縣局,兩點吃飯,三點審人,第一個打架傷人,放了。第二個,進入一個小賣部,搶劫。案子本身沒什麼,中間發現不對了,一個電話給良基打過去,沒半個鍾頭,七處來了十幾輛車,張良基親自帶隊,跟打狼似地就來了,當場就釘了死銬!”

    三百多個案子,都歸納出來了,一個人干的,他供的正是其中之一,不是他是誰?一看這個架勢,李寶城兩眼一翻白就過去了——他再不明白這意味著什麼,那就不是十八裡店“飛毛腿”。

    李寶城被抓後很配合,問哪個案子說哪個,看來,是早有思想准備。

    這小子是想明白了,到這個時候,干脆利落的,少給別人找麻煩,也就是少給自己找麻煩。就沖他作這些案子把警察們折騰的,想生吃了他的心都有。

    剛把他銬起來的時候,老孫還有點兒猶豫,說不會歸納錯了吧?等後來一了解情況,說抓他的時候追了一萬多米,嘿,沒跑了,就是他!最後算起來,一共三百八十起案子。半年以後,李寶城被執行死刑。因為老孫的靈機一動,他在此案中榮獲三等功一次。不過,說起這個三等功來,老孫自己並不是特別高興。問其原因:第一個是這案子投入太大,卻並不很成功;第二個呢……“當時沒反應過來,反應過來我先給他一大耳貼子,犯紀律我也認了!”老孫對這事兒一直耿耿於懷。

    其實,我覺得他倒是沒必要這樣想,無論如何,十八裡店“飛毛腿”和雙橋“老流氓”的影子,終於從京東大地上徹底地消失了。這大概是北京百姓以手加額的一件事情。

    篇後記退伍軍人的另一個身份

    這個案子,想著在年前寫完,所以看看有些倉促,略帶遺憾。因為時間的原因,有幾個很不錯的細節只好放棄了。比如,干警們在被“飛毛腿”逼得走投無路的時候,甚至找到某特異功能大師參加破案,結果可想而知。警察們自己後來琢磨:這不一典型的江湖騙子嗎?我們該抓他啊,怎麼找他來幫著破案呢?

    純粹是給擠兌急了。

    不過,剛才想到一個細節,倒是值得提上一筆。警察們總結:“飛毛腿”李寶城最厲害的,是他的耐力,而那退伍軍人,能追著“飛毛腿”一萬多米,最後不但跑贏了這小子,還拿板磚將其一磚放倒,其體力耐力實在駭人。此人到底是何方神聖?

    特種兵?中南海保鏢?越戰英雄?

    統統沒譜。

    此人在部隊就是一普通戰士。普通戰士就有這體能,那我軍豈不是個個蘭博?!這當然是誇張了。真實的情況是:此人還有一個身份——這個退伍軍人上學的時候,恰好得過北京市馬拉松長跑冠軍……

    熟悉這位的說了:他也沒受過專業訓練,就是特能跑,天生的。得,老孫總結:“‘飛毛腿’碰上他,就算是碰上天敵了。”

    外一篇獒獸咬死“衙內”

    寫《十八裡店“飛毛腿”》,有朋友對北京市公安局在破獲這一案件中使用的警犬頗感興趣。不過,也有朋友提出了一個問題,說培養警犬干嘛非得進口黑背不可呢?要論凶猛,咱們的藏獒可比黑背猛多了,那玩意兒能斗老虎。

    藏獒斗老虎那是稀罕的事情,不足為據,但藏族朋友說牧民的藏獒能把狼嚇跑,這算是比較准確地詮釋了這種猛犬的戰斗力。忠誠而且凶猛,藏獒具備作為警犬很好的基礎,的確,我們為何不用藏獒當警犬呢?

    這事兒偏巧見到一位參加過警犬育種的留英博士,談到過這件事。這位師傅在這個行當裡頗有威望,如果不是考慮到他提的這個案子有些沒真正公開的內容,我透他的名字,北京警界認識他的當不在少數。

    這位師傅對我講,說藏獒不是不能當警犬。但是,有三個缺陷:第一,它的智力稍差,在處理一些復雜的命令和判斷時不盡如人意;第二,它的服從性極強,但是有“個人崇拜”——純種的藏獒只服從於第一個主人,其他任何人都不買賬。所以,藏獒當警犬,萬一馴犬員要調動工作,那就麻煩了;第三,藏獒太凶,一旦斗發了性不能做到令行禁止,跟對手不死不休。所以,藏獒作警犬不如黑背合適。

    那干嘛不能把藏獒和黑背雜交呢?弄出一個新的犬種來,具有兩者的優點,又凶又服從命令,不是更好嗎?問完這個問題,覺得人家看我的眼神很怪異。好像我要拿燕窩蘸醬豆腐吃那個表情。燕窩是好東西,醬豆腐也是好東西,為啥不能蘸著吃?

    後來聽了解釋,才知道,咱們中國人罵人常常說人家是“狗雜種”。實際上,想培養出真正讓人滿意的“狗雜種”來,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想讓優秀的“狗雜種”形成穩定遺傳,更不容易。在基因技術出現之前,這種雜交對育種人員的經驗、想象力和耐心要求都非常高。我國警犬的優秀品種昆明犬,就是經過多少次失敗才培育出穩定品種的。

    有些狗種的雜交根本就不現實,比如,藏獒和京叭……藏獒和黑背雖然沒有和京叭差別那麼大,但兩種狗的個性相差太大,配起來用師傅的話說——不和諧。

    這實驗不是沒做,早在70年代就有人試過,但很不順利。純種的藏獒極為驕傲,甚至在實驗中出過洞房裡藏獒把黑背咬死的事情。一直到把生物技術用到警犬育種上,這兩個優秀犬種的雜交實驗才有了實質性的進展。這之前,兩個狗種就算雜交成功,生出的後代也常常性格古怪,缺點甚多,完全不適合作為警犬使用。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兒。

    既然是“常常”,我問,那就是說還有成功的例子對不對?

    這位愣了愣,說:有,就為這條狗,還出了一個特邪門的案子。有一開藍燈寶馬的“衙內”,哭著喊著要自首。你要有興趣咱們可以說說這事兒——我就是說狗,別的你別問我,至今孩兒他爸爸還不知道兒子是怎麼死的呢,我不能跟你說得更細。

    行,你就說狗好了。

    好吧。就這樣他說起來了這個案子。

    話說有一次黑背和藏獒好不容易結合成功,生下一窩小狗,當時因為是做實驗,把這窩狗放到了保溫箱裡。不料冬天晚上斷電,第二天一看,一窩小狗就剩下一只還能動的了。還好,這只狗後來長得倒挺健康,沒出什麼毛病,於是就分配給了一個姓馮的馴犬員帶著,起個渾名叫“獒子”,意思是它有藏獒的血統。

    狗漸漸長大,實驗卻似乎不太成功。這“狗雜種”看起來是沒什麼毛病,智力不錯,服從性極強,繼承了母本黑背的優點,同時體型碩大,兩歲長到肩高70公分,對馴犬員極為忠誠,也有父本藏獒的特征。所有的訓練項目都完成得不錯,按說是條不錯的狗。但是,這條狗性格溫順,毫無斗志,成了它的致命弱點。除了撕咬格斗,此狗很少表現出進攻傾向,也沒有排他性,誰都能摸它的頭。作為警犬來說,這就有些不合適了,真正好的警犬應該對所有的陌生人表現出敵意。更可笑的是此狗個頭雖大,但體型頗為滑稽,老是喜歡縮成一團,遠遠看著如同一個毛茸茸的肉球一般。

    有人和小馮開玩笑,說你養的這是個什麼啊?說是牛吧,它沒有角,說是豬吧,毛又太長……小馮也就樂樂,“獒子”跟著哼哼兩聲,看來也沒多大意見。但是,有一天早上,小馮到狗捨早了點兒,正看見“獒子”在伸懶腰。

    只見獒子肩往前一拱,昂起頭來大口一張,打了個哈欠。小馮忽然打了個冷戰。這“獒子”一伸懶腰,整個身子居然拉直了,竟是如同一張繃緊了的弓,配上鬃毛大頭和口中的獠牙,讓小馮產生了一種錯覺:這哪兒是狗啊,這不是獅子嗎?!

    “我怎麼養了這麼一個怪物?”揉揉眼睛再看,還是一個肉球……

    寫完前面的部分放在網上自己的博客裡,過了兩天,上來一看,發現博客上一條網友的留言:“小毛球忽一日變成獅子,把高衙內吃了。高俅至今不知,還以為和林沖有關呢。是不是這麼回事?”我猜,這可能是一個知道案子內情的朋友。不過,我希望您幫個忙,就寫到此為止,細節咱們自己明白就得了。

    以前一直有些不太明白,覺得一些曾經輝煌的朋友性格古怪,不肯把自己的輝煌給大家分享。以為人家是拿架子、拿搪,慢慢才明白,所謂輝煌的背後,不知有多少甘苦。上次寫一個案子,自覺已經盡量把案情改造了,但還是給當事的朋友帶來了危險。薩也因此受到了老大哥的批評。受批評我欣然接受,其實心中是慶幸幸虧沒有出事兒,否則若是因為我寫東西暴露了人家身份,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薩將如何面對呢。薩在這裡,也公開向這位大哥道一聲歉,以後一定注意。

    其實,所謂的英雄,不談過去,很多時候只因為對平凡生活的一點渴望。

    最初我會覺得奇怪:當年何等威風的某某,今天怎麼落到和幾個保安在攤兒上一塊兒吃炸醬面的份兒上了?慢慢明白,如果我的筆不小心,會讓人家連吃炸醬面的生活都過不安穩。

    這個案子,咱們只談狗。慎之,戒之,您也小心一點,我也小心一點,為了我們共同的朋友。謝謝。

    我們接著說“獒子”。

    這“獒子”性子太溫,以至於隊裡覺得簡直沒用它的地方。好在“獒子”的嗅覺很不錯,偶爾,有查個走失人口之類的事兒,還會讓小馮帶了“獒子”去,還真讓它找回來過要上少林寺的半大小子,和家長慪氣出走的問題少女之類。結果,又是這麼一檔子簡單的事情,某酒店一個17歲的女服務員,下班沒回家,突然給家裡打了個電話,語音含糊,什麼也沒說明白電話就斷了。

    因為再怎麼打她的電話都是關機,一個小時以後家裡不放心報了案。小馮帶著“獒子”去了,警察們還覺得有點兒小題大做——這種事以前不是沒有過,多半是因為打電話的人在屏蔽區沒出來。動狗去搜主要是個形式,比如找著找著對方上了車,蹤跡斷了,那就還得另想辦法。結果,小馮出去半天沒回來,市局局長辦公室忽然接了一個電話,大喊某叔叔我在XX別墅1棟205,我要自首!你們快來!

    哪有要自首管我叫叔叔的道理?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的局長接電話,一聽嚇了一跳。原來,打電話的這位是州裡一位領導的兒子,要論輩份,真可以叫他一聲叔叔。只不過,這“衙內”正是局裡的調查對象——此人在自治州是第一個開藍燈寶馬(我查了查,沒弄明白是哪種車型)的,屬於當地一霸,是上了打黑名單的。後來查明黃賭毒俱全,販槍販毒都有他的份兒。但是,因為證據不足,始終沒能批捕。

    此人性格狂傲囂張,知道公安局在整他的材料,竟然開車撞壞了刑警隊隊長家的大門,揚言有種現在就抓他。還真沒敢當場抓。事後州領導打來電話專門道歉,賠償修理。警察們不是慫,是得忍。在中國,如果你犯罪,只要證據充足,沒有誰是可以逍遙法外的。只是,對有些人的證據要更充足一些。

    局長自問收集的材料還沒到能抓這小子的時候,怎麼這小子要自首了?

    想多問幾句話,那邊一連聲說我自首,我販毒,你們快來……

    這是怎麼回事兒?

    局長正猶豫呢,政委接過電話來,問了一句話——就因為這句話,後來這位政委受到了嚴肅處理。他問:“你要自首的事兒你爸知道嗎?”就在這時,電話那邊忽然傳來“砰”的一聲和含糊的吼叫聲,接著電話就斷了。政委渾身一震:這是有人打槍啊!

    不好,要出事兒!後面不用分說了,叫不通電話,二十幾個警察飛身跳上警車,帶上重裝備直撲XX別墅。XX別墅離得並不遠,警察們在別墅外大約200米的地方發現了重傷的小馮,手裡拿著對講機,人已經休克了。警察們紛紛拔出槍來,排開搜索隊形朝別墅快速前進。那位留英博士的一個警友就在其中,他眼尖,一眼看見別墅門口站著一個保鏢,嘴裡好像還叼著一根煙。

    說到這兒,席上一位記者忽然站起來,臉色煞白,拉開包廂門問服務員:

    “衛生間在哪兒?”

    博士目送記者飛奔而去,說,他看過這案子的照片……

    僅僅是看過照片就反應如此強烈,這個案子必有獨到之處。

    後來分析還原當時發生的事情,警方認為經過是這樣的:那個女服務員是走在路上讓“某衙內”看見的,因為長得可人,被其指使馬仔“拉至”自己別墅裡,要干什麼就不用說了。

    小馮帶著“獒子”追逐那個女服務員走過的線路,一直走到別墅門口,和別墅的保鏢進行了對話。小馮可能是覺得孤掌難鳴,並沒有用強,看看進不去就帶著“獒子”掉頭往回走。結果他走的時候讓“衙內”看見,正跟專政部門較勁兒的衙內一看來了個帶狗的警察,馬上反應是刑警隊還在查他的案子。於是氣勢洶洶帶了兩個馬仔開車來追,追到離大門約200米的地方,正看到小馮拿著對講機准備呼叫援兵,三個人下車就奔了小馮。

    據小馮醒過來講,對方下車二話沒說照著他胸口就是一拳,小馮一手拿著對講機,一手拉著狗,正要避讓的時候才發現對方手裡還握著把匕首!這一下就把小馮扎成了血氣胸,人倒了,休克。

    此後發生的事情已經無法確認,所知道的就是那三個人再沒上車,扔了車一路跑回別墅。“獒子”的足跡顯示它在三個人背後緊緊追趕(狗爪印疊在人腳印的上面)。在別墅鐵柵欄門口和門廊,“獒子”各撲倒了一個保鏢,別墅的厚橡木正門上有很重的抓痕和嚙痕,似乎雙方在這裡曾經有過搏斗和對峙。“藏獒”的最大特點之一就是護主,警察們推測,在小馮受傷的一瞬間,一貫老實的“獒子”忽然爆發,顯露出了其父本犬中魔王的凶性。不過,警察到現場的時候,大門是鎖著的,保鏢倒在門後的走廊裡。“獒子”是怎麼進入別墅的呢?在別墅側面的一扇玻璃窗完全破碎了,上面沾著血跡。根據推測,在無法破開大門的情況下,“獒子”是從這裡撞破玻璃沖進去的。發現“獒子”出現在背後的保鏢慌不擇路,試圖從大門逃生,慌亂中卻無法打開門鎖,結果喪命在門後。

    “獒子”體重150磅,這樣一個龐然大物猛撲上來的時候是怎樣的感覺,沒人知道。

    “獒子”隨即嗅著味道上樓,撕裂房門,沖進了衙內所在的房間。據推測,“衙內”往這個房間跑,是因為他在這個房間的抽屜裡藏有一支加拿大手槍。

    警察在房間的地板上找到了這支槍,槍機大張著,裡面的子彈全部打光,其中一半打在了大門上,一半則打在了地板上,最後一顆子彈甚至打掉了他自己的鞋跟。

    他大概是在這裡目睹了大門口保鏢的命運,所以才瘋狂地打電話給局長要求自首——嚇慌了的“衙內”依然以為小馮他們是刑警隊派來的。

    後來檢查,“獒子”身上連一發子彈也沒有中,唯一受的傷是破窗而入的時候耳朵被窗玻璃刺破。有警察說,要是“衙內”有一支獵槍啊,那還有戲,手槍這個玩意兒不是人人會打的,所謂“對著大象屁股都打不著大象”說的就是手槍。這是因為外行在使用手槍的時候,最後扣扳機的瞬間手指會不自覺地向下壓,造成槍口低垂。驚懼中的“衙內”這種問題更是突出,警察的檢驗表明他打出的每一發子彈,與地面的夾角都在60度以上,最後基本已經與地面垂直了。完全嚇慌了。

    這個房間裡只死了一個人,是“衙內”身邊一個幫閒的,平時狗頭軍師那種角色。此人身上一點兒傷都沒有,只是臉色和茄子一樣,是活活嚇死的。別墅裡最後剩下兩個活人:一個是那女服務員,被麻醉了關在地下室裡,被救出來的時候什麼也不知道;另一個唯一活下來的馬仔本來是看著那女服務員的,危急時分跳窗而逃,光著腳十幾裡地一直跑回自己家裡,雙腳鮮血淋漓。等警察把他找著,人已經瘋了,只要一聽見狗叫就大小便失禁,全身抽搐。

    “衙內”還是很聰明的,在“獒子”破門而入、子彈打光的情況下跳窗而逃,警察在樓下找到了他。說著這個令人臉色發白的案件,那位博士的一句話倒是讓氣氛輕松了一些。他說:“這小子明白人,這時候無論跟‘獒子’說我爸爸是誰還是我干媽是誰,一點兒用都沒有。”博士的朋友是第一個發現“衙內”的,看見他側臥在樓下的一片鳳仙花叢裡,一只手捂著臉,一條腿還在不規則地擺動。

    “沒死?看來是嚇壞了。”警察想著,湊近了拿手電一照,馬上轉到一邊嘔吐起來。事後證明,“獒子”一口也沒咬著這位衙內。但是,在這座別墅一樓二樓之間,正好有一根固定電視天線的鋼絲,衙內的半邊臉,就掛在這根鋼絲上面。因為他的死亡,“獒子”當時到底給受害者展示了怎樣的恐怖,我們已經無從知道。

    聽著這個令人驚悚的結局,老薩居然還能很有理智地思想,問了一句:“那不是還有一個在別墅門口叼著煙的保鏢嗎?他有沒有說當時是怎麼回事兒?”

    博士低頭皺了一下眉,仿佛胃裡有什麼不舒服,過了一會兒抬起頭來回答我:“那哪兒是煙啊,那是……他自己的氣管……”

    那一次我都不知道自己怎麼走的,以至於忘了問“獒子”後來的命運。

    第二天,我打電話給博士,問這個事兒,也順便問問這個案子他們怎麼處理的。

    “衙內”那邊給的結論是集體吸毒過量致幻,他是跳樓自殺,別的人該怎麼處理怎麼處理,小馮傷愈以後自己申請轉行,現在跟警界已經沒有關系了。

    這說法雖然模糊,大概也可以明白。問題是,“獒子”呢?出了這事兒,是不是也不得不人道處理掉?心裡其實很不願意涉及這個話題,還是問了出來。博士在電話裡淡淡地笑了,說“獒子”沒給我們這個機會。怎麼回事兒?

    藏獒是高原犬種,在平原地區有它先天不適應的一面。比如,它的心髒在平原地區就很容易出問題,特別是在激烈運動和強烈刺激發生的時候。警察們在別墅門外小道旁邊的一棵大樹下找到了“獒子”,四肢展開臥在地上,昂頭沖著小馮的方向,如同一具雕塑。檢驗結果是心肌過分充血引發血管破裂,猝死。知道這個結局,薩無言地掛上了電話,深深地歎了口氣。“獒子”,長在都市,生它的是黑背,胸腔裡跳動的,卻是一顆真正的獒的心。

    望望窗外,殘陽如血,高樓如林。心底裡仿佛忽然聽到一聲野性的嗥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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