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權 第07章
    星期一,葉輝照常提前來到辦公室,先練了一會兒啞鈴,放下啞鈴隨手拿起拉力器,一口氣拉了六十個。整套規定動作完成後,他看了看表,離上班時間還有十分鐘。他從保險櫃裡拿出手槍,仔細地擦了起來,把彈夾裡的子彈卸下,一顆顆地擦了一遍,完後又一顆顆地壓進彈夾,直到重新把彈夾裝到槍上,這才舉起槍瞄向牆上的一個黑跡,隨後便把這支泛著藍色光澤的手槍放入保險櫃。

    8點剛過,葉輝拿起電話,「方書記,您好,我是葉輝。您有空嗎?我有件事要向您匯報。」葉輝握話筒的手汗漉漉的。

    「事情很急嗎?如果不急,咱們再約時間。我正在忙,一時還倒不出時間,你看呢?」方明用商量的口吻說。

    「方書記,這件事很要緊,我只能直接向您匯報,不會耽誤您太多的時間。」

    「既然很急,那你就過來吧。」

    葉輝來到方明辦公室時,見方明正在走來走去,看樣子精神很集中,正在思考著什麼。方明見葉輝進來,指著沙發讓他坐下,接著拿起水杯要去給葉輝倒水。葉輝忙攔住:「方書記,我不渴。您很忙,我抓緊時間談。」

    「既來之則安之,你談吧,不要受時間限制。」

    聽到方明的話,葉輝的心情舒服多了。談話迅速地進入了主題,葉輝在不住地講,方明在認真地聽。伴隨著問題的深入,室內的氣氛變得凝重起來,方明的表情也嚴肅了許多。

    「從靳小朋與我見面前和見面時的情況看,我懷疑有人知道靳小朋掌握了周江濤死亡的證據,也清楚靳小朋手中有周江濤寫給中央的信件。我有這麼一種感覺,自周江濤死後,靳小朋就一直陷於恐懼中,也就是說靳小朋已經被什麼人監控了。所以,我們倆的見面也被人跟蹤了。同靳小朋見面那天我本想把情況瞭解清楚,可是只談了個開頭就接到了姚書記的電話,通知我馬上回市委,研究去省裡參加政法工作會議的事情。這樣我只好和靳小朋另約時間,可萬沒料到就在我去省裡開會的當天,案犯對靳小朋下了毒手。不但殺害了知情人,還搶去了周江濤寫給中央的信。」

    「上次會議為什麼不把你的這些想法說出來呢?」方明試探地問道。

    「方書記,我認為這件事關係重大,周江濤的案子是經過司法機關審理過的,在司法程序上也無可挑剔。要想重新復議,沒有確鑿的證據,沒有權威部門的支持,不能隨便提起。況且如果輕易公開了這件事,不僅不利於解決問題,還會使事態變得複雜化。」

    「這件事你同姚副書記談了嗎?」

    「沒談。」

    「為什麼?他是主管政法工作的,又是『12·19』案件領導小組的組長,怎麼不同他商量商量?」

    「方書記,在這件事情上我還沒有得到確鑿的證據,就不能因此而懷疑誰。但我必須得找一位能讓我信得過的人,在我決定要找您之前也反覆掂量多次,這才下了決心。」

    葉輝的這席話引起了方明的興趣,他笑了笑說:「看來我在你的眼裡還算得上可靠嘍!這樣看你對我也經過了嚴格的審查。」

    「因為事關重大,不得不這樣。」

    方明站起身向窗前走去,朝對面公安局的辦公樓看了一眼,又回到沙發上。「你認為靳小朋提供的情況真實程度會有多大?」沒等葉輝回答,方明又問,「再者,靳小朋對你講到他手裡有周江濤寫給中紀委的信,信呢?你認為這封信已經落入案犯的手中。那好,即便你的判斷正確,可沒有了那封信也就沒了證據。你想想看,市委怎麼可能會平白無故下決心呢?靳小朋所提供的情況是否可信,目前我們也只能持懷疑態度。葉輝同志,你看,我這話是不是說透了?」

    葉輝抱著一腔希望來找方明,不曾想卻換來了一瓢涼水。但是這瓢涼水也使他冷靜了下來。「方書記,關於審理周江濤案件的情況我大體上也清楚。周江濤的貪污問題已經被省市紀檢、司法機關審查後結了案,周江濤死亡原因也由醫院作了死因鑒定。圍繞著這起案件的相關法律程序和相關的證據,已經產生了法律效力,因此,要想推翻它其難度是可想而知的。但我不理解的是,靳小朋為什麼要冒著巨大的風險提供與之相悖的情況,堅持認定周江濤是他殺,並提出要為周江濤案子出庭作證。他難道不知這是省市兩級司法機關作出的結論嗎?他在市局看守所裡工作了十幾年,難道會搞不懂鐵案意味著什麼嗎?再者,他與周江濤無親無故,他這是何苦呢?所以,我不得不想到另一種情況,也許靳小朋是為了錢去替周江濤翻案。如果周江濤生前給了靳小朋一筆錢,我想這筆酬金不會是個小數目,問題是周江濤已經死了,那麼靳小朋就無須為酬金的事而擔驚受怕,他應該心安理得了吧?方書記,我想來想去,對靳小朋的這個做法很難找出一種客觀確切的答案,好在我瞭解他,最終還是找出來了。」說到這裡葉輝停下了,方明目不轉睛地看著這位政法委副書記。「我想,答案只有一種,是良心驅使他這樣做的!除此之外再也找不出更為恰當的理由。」

    「這件事你有多大把握?」方明問道。

    「我想,只要得到市委的支持,我會全身心地把事情辦好!我今天來找您就是想向方書記要尚方寶劍。」

    「但是這把寶劍不是我一個人就可以給你的,要經過常委會研究,必要時還要向省委請示。你說,市委能輕易做出複查的決定嗎?就算是周江濤一案有問題,市委也要在取得相關證據之後才能做決定。葉輝同志,就我個人而言我完全理解你,也相信你的判斷。你從事過十多年的公安工作,在這方面有豐富的經驗。但是經驗歸經驗,證據歸證據,我所擔心的是證據不足。再者,萬一事情與你反映的情況有出入,又該如何收場呢?」

    葉輝能理解方明在這件事情上的矛盾心情。「方書記,我有一個不成熟的想法。我想,應馬上組織專案組,對周江濤案和『12·19』案進行並案偵查。但是要在秘密狀態下進行,要有可靠人選。至於人員可以從『12·19』專案小組中抽調,這樣的話,既不影響案件的偵查,又有利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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