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手,迴光返照的命運 正文 Chapter 16
    教堂死了很多人,當然也驚動了當地警察。

    在那些總是遲到的警察跟鑒識人員把教堂搞得翻天覆地之前,我試圖在那些職業殺手的身上多搜刮一些信息,看看能不能找到到底是誰想買我的人頭,卻赫然發現一件讓我錯愕不已的事情。其中有三個殺手的口袋裡都有同一張照片,而那張照片上面的主角並不是我——而是那一個鐵拳脫北者。

    雖然照片裡的人依舊高大,但精壯許多,臉色紅潤,頭髮烏黑,但他的眼神絲毫沒有改變,炯炯有神,毫無疑問他就是跟我短暫並肩戰鬥的那一個鐵拳脫北者。

    也就是說,這些職業殺手其實不是衝著我來,而是來取這一個鐵拳脫北者的命。難怪小熹看到我的表情有些驚訝,在扣下扳機之前還說我今天運氣不好,原來是這個意思。

    除了小熹、還有兩個殺手看似東南亞人的面孔外,其餘殺手都看似典型的韓國人面型,細眼睛,寬臉頰,窄下巴,包括那一個非常會使刀的迷彩高手……該死的我的肩膀真的很痛,神父他們包紮的技術真是有夠糟糕。離題。那些韓國面貌的殺手身上都刺著一組排列邏輯接近的號碼,我的直覺告訴我,那是軍隊某特種部隊的編制番號與個人代碼,所以與其說他們是職業殺手,不如說他們是專門幫國家做壞事的鷹犬。

    哪一個國家的鷹犬?如果從南韓跟北韓選一個的話,十之八九是北韓那個爛國家吧。而小熹等東南亞面孔的殺手,或許是那些北韓鷹犬在當地找來的在地幫手,如此一來既有強龍壓境,也有接應的地頭蛇。

    嘖嘖嘖,原來想要鐵拳脫北者死的僱主,評估任務要成功,至少需要這麼多職業殺手才有辦法做到嗎?

    「原來他那麼厲害啊?」我喃喃自語,原來我一直在自作多情。

    鐵拳脫北者到底做了什麼事,搞到他必須逃離自己的國家?見鬼了我當然不知道,只知道那件事肯定非常厲害,不然僱主不會在他逃離北韓後,還處心積慮把他殺掉。

    如果那些擁有典型韓國面孔的殺手真的是我所猜想的國家鷹犬,那麼,鐵拳脫北者很可能在過去是他們之間的一分子,因為他們的口袋裡並沒有鐵拳脫北者的照片,而是另外三個當地殺手才有,大概是那些鷹犬早已記住了他的臉孔。

    我將那些照片燒掉,總覺得可以幫那個素昧平生的「朋友」少點麻煩。

    這場殺戮方變來變去的大屠殺裡死了很多脫北者跟教會人員,當然還有幾個職業殺手,不過幸好沒有傷及一般老百姓,加上天主教會的關係勢力很大,這件事暫時被壓了下來,以後會怎麼發展以後再說,反正不關我的事。

    神父一直歎氣,問我還要不要去南韓展開新生活,我說廢話。神父說那就盡快走吧,他看我眼神好像當我瘟神似的。喂喂喂,雖然我的確表演了一下殺人的技術,但我可是幫了你們一個大忙好嗎?什麼態度。

    就這樣,教會火速送走了幾個僥倖沒死的脫北者。還有我,混在裡頭的假脫北者。

    進了南韓我們就按照老方法主動向機場海關自首,省下一堆不必要的麻煩。

    南韓政府原本就有系統地接收從北韓脫逃的難民,不過就因為這個行之有年的制度很有系統,所以在身份確認上特別嚴格。南韓的相關官員按照既定流程問了我上百個問題,一方面是建立關於我的檔案,一方面是想辨別我究竟是不是北韓的間諜。

    難得倒我才怪。我從那群脫北者的身上聽多了一堆見鬼了的悲慘故事,我輕而易舉假裝自己是土生土長的北韓人,編造了許多關於我在平壤成長的童年記憶。他們要我列出我在北韓的親戚名稱與關係,我就將那些死在教堂裡的脫北者、以及他們千篇一律的故事黏貼進我胡謅的族譜。喔對了,忘了說我肩膀上的刀傷還是我在逃亡的過程中遇到北韓士兵追捕被砍,可見我能活下來是多麼的幸運。

    在那些不斷重複的官方問話下,我不曉得有沒有辦法矇混過去,反正我已經盤算好了,只要我察覺那些官員開始懷疑我,我就想辦法逃走。我知道我有這種能力,只是從此以後我的身份就會是一個尚待解決的問題,我得多點耐性騙到一張可以讓我不必東躲西藏的公民證。

    總之我很幸運地被接受了。

    南韓政府安排我上了一系列如何如入南韓自由民主社會的課程,以及一些簡單的工作訓練,還給了我每個月基本的金錢幫助我在短期內安定下來,就跟我之前所知道的都一樣。

    所以我現在終於有了第一本,我是說,這一世的我擁有的記憶裡第一本,真正的護照。在護照裡我有了一個胡謅的怪名字,金橫泰。這個見鬼了的陌生名字只會出現在這一段敘述文字裡,比起我胸口上抹消不掉的刺青,根本性的不重要。

    為了慶祝我終於遠離我失去吉他的傷心地,那晚我一個人到酒吧聽歌喝酒。

    那依然是一間沒有水準的酒吧。歌手是個死娘炮,自彈自唱一些讓人呵欠連連的爛民謠,如果讓他給我伴奏,我恐怕會失手在台上殺了他。唉,我又想起了那把綠色的吉他,害我有點鼻酸起來。幸好我現在正在一個距離酒精很近的地方。

    「給我一杯火焰舌頭。」我的手指輕敲桌面。

    我常常對別人說我不在乎以前的自己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我有一半是認真的,另一半當然是嘴硬。

    認真不在意的那一半,我該說既然我對前一個自己毫無印象,失去「他」也就理所當然沒有痛覺。嘴硬的那一半,當然就是嘴硬,要不然我不會一直強調我不在意。

    不管是認真的不在乎還是不認真的嘴硬,總之過了今晚我就不想再去偷偷思考我到底可能失去過了什麼東西,就當作「如果是真正值得留下的東西,那就根本不可能失去」吧。

    比如我會潛水,沒有失去。我會三角函數,沒有失去。我會說一大堆邏輯迥異的語言,不僅沒有失去,見鬼了我甚至連柬埔寨的某個地方話我都學會說了,沒有失去。我會開槍,沒有失去。這些都很重要,重要到即使我忘了我自己,我還是完全沒有失去。太棒了,我真是頂呱呱。

    我敬我自己一杯。今晚唯一的慶祝活動就是將我自己灌醉。

    但我沒有成功。

    在第五杯酒放在我面前的時候,他也在我旁邊坐了下來。

    「我得承認,沒想到會是在這裡。」

    那個又矮又胖的老男人挨了過來,熟絡地看著我。

    「還是讓你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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