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長夜 正文 第七章
    回溯到一九三八年,其時費恩正頂著上流紳士的頭銜。他說起話來就像個翩翩公子,穿著打扮也像個時髦精英——他穿著考究的套裝,繫著亮閃閃的領帶,領帶上還夾著祖母綠領帶夾,再加上漆皮小黑靴——靴子很適合在高檔地毯和拋光地板上行走,但顯然不適宜高原沙漠中的探險。通常來講,一個職業老千往往會保持低調,會以言論和穿著來佯裝平凡,這樣就不會引起關注或讓人們注意到他。然而費恩卻把自己裝扮成一個打工仔,好似在邊境附近的堪地裡蠟一種天然植物蠟,一般常用來作口紅的基底,或添加在香皂中增加硬度。工廠,他面向大眾,扮演著四處奔波的銷售員角色,他愉快地對每個人說:「大夥兒好,很高興結識你們。」很明顯,這層偽裝是十分有效的,因為誰會相信一個看上去如此高尚和善的人竟會想著在打牌時出老千呢?

    除了偶爾消失一兩個月之外,他總是在桑德比特商店裡晃悠著。沒人確切知道他到底去了哪兒,但他回來時總是笑瞇瞇的,說著一些諸如「是啊先生,是一次收益不錯的短途旅行……相當可觀,我必須得承認」此類的話。

    費恩在外表上有個缺陷,那就是他的左眼,這隻眼睛出於某些原因有點兒斜視,使得他在看人的時候會歪著頭。這可能有些不吉利。然而費恩卻把他變成了自己的獨特魅力,你幾乎會對他感到同情。他把溫切爾帶進了商店的一間後房,便歪著頭斜覷著他。

    「年輕的溫切爾先生,我們先來談談撲克的哲學和目的吧,撲克的主要目的就是去害別人,這也是它純粹的目的,撲克就是這樣一種遊戲。所以給我好好聽著,並且把這道理記在你的腦子裡,當有這種需要的時候就把它拉出來:殘酷和欺騙是撲克好手的兩種最佳武器。並且,作為一個男人,如果你躺下來聽任自己的天性和心聲,你就會發現,或多或少,這兩種品質都存在於你身上。」費恩挑了挑眉毛,咧開嘴笑了起來。

    「玩撲克可得有耐力、智謀和冷靜,同時內心也得一直保持一種『文雅的野性』。當你坐在撲克桌前時,就把和人性行為之類的那一套都拋到九霄雲外去(他輕蔑地說出了『人性』這個詞,彷彿它是一個人能具有的最壞的性格特點)。把友情、慷慨、憐憫、遊戲道德全都拋諸腦後。那些玩意兒在撲克桌上行不通,並且還會破壞遊戲的純粹性,就這麼把它給褻瀆了。撲克可不是什麼友好的遊戲。如果你非要這麼做,那你的技巧就會爛掉、鈍掉、枯掉。明白了嗎?」

    溫切爾點了點頭,但不確定自己是不是真的理解了。費恩所說的,和他在家裡學到的每件事情都截然相反。

    「溫切爾,從你臉上顯而易見的迷惘神情中我看了出來,我剛才所說的話可能和你迄今為止學到的、如何對待他人的理念格格不入。所以這兒就有了個棘手的問題,就是你得把贏撲克的必要態度,與過一種正經良好的生活所需要的態度區分開來。有些人從來做不到這種區分。而你的話,如果你努力去做就會做到。當你不玩撲克時以一種方式生活,當你坐在撲克桌前時就以另一種方式生活。這需要一些實踐,但這是可以做到的。」

    費恩讓溫切爾消化了一下他的話,然後繼續開講。「我所知道的最慈善、最親切的人要數賽勒·羅林斯了。賽勒從東得克薩斯出來的時候既和藹又友善,就像穿透冬日的四月份的太陽,但當他在牌桌前坐下時,你會覺得是一條莫加伏南加州的一處沙漠。響尾蛇在和你打牌。而在牌戲結束之後,不管是贏是輸,他都會回復到原來的面目,要多親切有多親切,他會把嬰兒放在膝蓋上搖晃,還會和你聊聊天氣。」

    溫切爾記得他的父親談到過賽勒。數年前山姆在克裡爾塞格諾看過他打牌,並說這是他生命裡印象最深的場景之一。「哦,那個賽勒太厲害了,溫切爾。他的打牌方式讓其他人想在第一輪賭局就繳械投降。就好像他們知道自己沒有絲毫獲勝的希望,於是就決定放棄挑戰直接讓他拿走賭注。」

    費恩拿出一把小巧的折疊式小刀,刀柄是象牙的,他開始修指甲,在刮指甲時間或抬頭看看溫切爾,並說了以下的話。「記著,溫切爾,玩撲克,有時候與生活一樣,除非當一個或者更多的參與者失去了與你所獲得的類似的、真實的、有價值的東西,你的所得才是真實的、有價值的。除非輸家體驗到了真正的痛苦,撲克遊戲才是真正的遊戲。如果沒有痛苦存在,那你就能確信它不是一場真正的撲克比賽。這就是為什麼你應該永遠不跟朋友們玩撲克,把他們的家用當作賭注的原因。這些你都理解嗎?」

    確實,溫切爾正在理解著他所聽到的話,但不確定自己是不是喜歡這些話。所有的這些關於痛苦、失去和殘酷的名堂似乎離拂過仙人掌的墨西哥柔風很遙遠,離出著汗的馬身上散發出來的可愛氣味很遙遠,離鴿子在臨河搖曳的柳樹上拍動翅膀的聲音很遙遠。但他覺得,學習費恩教給他的東西並不會有什麼壞處。畢竟,他可不必以打撲克來作為謀生方式。如果不出意外,如果他決定成為一個牛仔的話,他便可以最終成為西南部最棒的業餘撲克玩家,專門在篝火邊打牌。又或者,如果他成為一個邊境巡邏人的話,他也許可以揣著幾個餘錢到桑德比特商店的後捨去打撲克。知道費恩所知道的東西沒什麼壞處。一點兒壞處也沒有。

    「在我們開始之前還有幾件事兒,溫切爾。我猜想你玩牌的風格會是公公平平的,也許會以此謀生。你看起來像是那種文靜而紳士的傢伙,所以我建議你至少有一套好衣服,這衣服要燙得妥妥帖帖;這樣你總是會看起來很像樣。灰色是種好顏色,因為它不太顯髒。

    「系褲帶而不要系皮帶,四處走動時腳上得穿著定制的靴子,因為撲克遊戲可能持續很長時間,你不要讓任何的束縛,或讓任何東西去分散你的注意力。把靴子做成頂部稍微寬一點兒的樣子,那樣你就會有地方塞一支小手槍,一支像柯特式銀行家專用式樣的手槍。柯特槍的槍管只有五厘米長,但是,我的小夥計,在這個世界中的撲克房裡我們可從不談論大手筆的玩意兒。希望你永遠用不到這支手槍,但偶爾在路上會有些相當黑暗的事情出現。讓靴匠在你靴子的右側裡層縫上一根小小的皮吊索,那就是放槍的地方。」

    費恩探下身,從自己的靴子裡取出了一支掌心雷美國費城人HenryDeringer首創的小型手槍,極易隱藏攜帶,通常有一到兩根槍管。槍。「這是我的備用,一支41第三型號的掌心雷。我已經習慣它了,它既好用又輕便,還有許多類似的優點,胡桃木把手配黃銅槍身,真是賞心悅目……至少我那只好眼看上去覺得很舒服。它幫我解除了幾次危機。但我擔心只開一槍可能不夠。所以,儘管我比較偏愛掌心雷,我會推薦你使用更重一點兒的玩意兒。

    「現在,我們來坐在這兒的桌子前吧。讓我來耍上幾把,給你演示幾樁事情。你老爸說你對順子撲克和常規撲克掌握得相當好,所以我們就從那些開始吧。先從順子撲克開始,幾乎已經沒人在玩這個了,但玩玩還是有好處的,它可以用來說明一些特定的事情,卻不用搞出一大堆複雜的理論。」

    費恩給小溫切爾發了五張牌。「我們就不用管賭局的輪數了,溫切爾,直接進入攤牌環節,就好像我們已經下好了注那樣。你手裡是什麼牌?」

    溫切爾攤開了五張互不相配的牌。「什麼都不是。垃圾。一把臭牌。」

    「好吧,我有一對4。不是什麼好牌,不過我贏了。」

    費恩又開始洗牌,一邊問溫切爾在家學得怎麼樣、最喜歡什麼課程。當男孩回答的時候,費恩開始發牌。

    「讓我們來看看這次你拿到了什麼牌,溫切爾。」

    「稍微好一點兒,三張同號牌,三個9。」

    「太糟糕了,我手裡拿著最大是Q的順子,這樣我就比你強一點。」費恩攤開了五張不同花色的8、9、10、J和Q。

    第三把:溫切爾攤開了一手最大是J的同花順,費恩湊成了一副葫蘆,三張K加一對7。

    他咧開嘴向溫切爾露出了一個貌似痛苦的笑容,說道:「抱歉,K葫蘆。也許我們一邊玩兒你的運氣會慢慢好起來的,孩子。看這兒,也許你願意湊近點兒看看我的掌心雷。」

    他把槍打開,取出彈藥筒,再把槍合上,然後把它遞給了溫切爾。

    洗牌、發牌,第四把。

    「你的情況好點兒了嗎?」

    溫切爾放下掌心雷,拿起牌,然後微笑起來:「好一點兒了。」他攤開牌讓費恩看。

    費恩再次抬了抬眉毛:「哦,四張一樣的,還是J。非常棒,確實非常棒。雖然還不太夠。」他給溫切爾攤了牌,從6到10。「順子,最大的是10。你可不太能見到這一手吧?」

    「我再發一次牌,然後咱們來稍微討論一下。」

    費恩一邊整理著牌一邊談論著天氣,說不久天氣就應該涼快起來了,問溫切爾是不是也這麼想。溫切爾同意他的看法,說感覺天氣是會轉涼。他還感覺到除了氣候將要變化之外,還有一些其他的事情正在發生。

    當溫切爾拿起自己的牌時,他簡直不敢相信。是一副順子,正是費恩剛才的那一把牌。

    費恩注視著他:「我還沒看過你的牌,但我猜你對自己手裡拿著的牌感覺非常好,溫切爾先生。沒多少牌能勝過你的十最大的順子」——當費恩攤開他的牌時,溫切爾不可置信地眨了兩次眼——「除非是一副大同花順。」

    他展示了紅心A、K、Q、J和10。賭注比例是650000比1,而費恩做到了。

    「此時此刻你感覺怎樣,小子?」

    「像是被一頭布萊默公牛從身上踩了過去,這就是我的感覺。」

    「嗯,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的確如此。首先,我通過大量的嘮叨和讓你看我的槍分散了你的注意力。你正看著那把掌心雷或正想著我問你的話,並且一直在說話,而不是看著我洗牌、發牌。」

    「現在,第二點是你那些許好奇心,你對自己拿到的牌感到奇怪,並且奇怪為什麼我的牌總是比你的好一點點。也許你有點兒懷疑。你是不是要指責我出老千?那可能是大多數人的第一直覺。」

    溫切爾什麼都沒說,只是冷靜地坐著,注視著費恩。

    「小子,你剛剛做了一件非常明智的事情,把嘴巴閉牢了。指責一個人出老千時火氣也往往騰地就上來了,通常緊跟著來的就是拳頭、刀子或是槍。

    「另外,你怎麼證明人家出了老千?除非你能跑過去從他的袖子裡掏出一張A來,或者逮著他正用大拇指的指甲在某些牌上劃拉著做記號。只有二流騙子才會用那些粗俗的招術。要認出行家可就難多了,實際上幾乎是不可能的。要是你覺得有人在出老千,那你最好就規規矩矩地從牌桌邊站起來走人。」

    「你是怎麼出老千的呢?」溫切爾問道。

    「哇哦,進度不用那麼快。除非你先學會二流老千耍的那套不那麼高雅的玩意兒,不然你可沒法兒識別出複雜的套路。你沒有賭金,並且一段時間內不會去玩兒高賭金的撲克;高賭金、無限制,在這種遊戲中你才能發現真正的行家,有的誠實,有的狡詐。所以我們就從基本的開始吧,從市井把戲開始,你很可能會在小城鎮的撲克室、聯誼機構,或在那些在工作中賺不了幾個錢的人舉行的集會中看到這些把戲。」

    於是事情就這麼進行下去了,當費恩不在大路上的時候,每週六他們便在一起玩牌。他從向溫切爾展示那些他叫作粗俗招術的技巧開始,並且費恩看起來對每樣招術都有活生生的例子,他從自己帶到店裡來的一隻手提箱裡把它們一件件取出來。箱子裡頭有從所謂的魔術師配備屋裡弄到的、標了記號的牌,牌上用稀釋苯胺上了色來作掩飾,可以稍微改變一下大多數牌上的花紋樣式。蜜蜂牌的紙牌背後的菱形特別容易做手腳。

    費恩展示給他看,告訴他怎樣用一種肉眼幾不可辨的鐘面暗碼,在自行車牌的紙牌上做手腳——九點鐘的記號就代表9,諸如此類。他繼續講下去,給他演示其他更複雜的標記技巧,比如用沙紙磨牌,並且每講一種技巧都告訴他如何認出那些標記。要是不一次次地反覆熟悉每張牌,這活可就難辦了。而且一旦你看見了那些記號,你就會驚訝地覺得為什麼自己沒有立刻就發現。

    講完了這些之後,接下去就講到了用來藏牌的機械裝置和特別的口袋。還有叫作「一瞄」的小鏡子,這些小鏡子可以固定在咖啡杯上或粘在一根香煙的末端,讓老千能在發牌的時候看到牌面。

    費恩一點兒也不急,悠閒地幫他把老千系統的框架一點一點地搭起來。溫切爾足足用了兩年的星期六下午才總算把費恩的節目清單給耗完了。第二年便花在了更文雅精巧的方式上頭。他學了洗牌時候的小動作,比如從丟牌和一疊牌中揀出自己想要的牌來,或者在切牌時把牌弄皺或彈開。

    教每種方式時,費恩都對溫切爾只觀察技巧的做法不甚滿意。他堅持說溫切爾必須得開始適度地把這些步驟操作熟練,不必達到專業水準,但要好到一定程度,這樣他就能理解他外頭的世界有多血腥、可能要遭遇的撲克世界有多殘酷。

    「你要能夠熟練地『識別』別人手裡的牌,溫切爾。那就是,暗示,那些能告訴你對手在想什麼、在幹什麼的玩意兒。不管是老千家還是正大光明的玩家都會使,或許是憑牌的外觀或手感,或許是憑一個人在特定時刻的身體姿勢。」

    溫切爾花數小時時間實踐並掌握了其中一些動作,其他動作則花了他幾個月。第二張發牌法很難,但他學會了辨別聲音,從第二張開始發牌時發出的刮擦聲比正常的頂部發牌發出的聲音略響一些,因為第二張牌既和第一張牌產生摩擦也和下一張牌產生摩擦。費恩還展示給他看——除了最棒的二張發牌手之外,所有的發牌手都會在發出那張牌時改變拇指的動作——這就是暗示。

    彈洗,一個技巧一流的牌手可以在洗牌時通過彈牌來安排好自己要的牌,這難度尤其高。溫切爾從來沒有把這門技巧掌握到能讓費恩滿意的程度。這便成了他的個人挑戰之一,數年之後,在他二十歲時,他終於可以做得相當不錯了。

    每隔一陣子,費恩就會提起虛張聲勢這一話題。「在低賭注的牌局中這沒多大用處。人們沒什麼可輸的,你就很難虛張聲勢。只有在高賭注或無限制的牌局中,虛張聲勢才會真正發揮作用。特別是在無限制的牌局中,你根本別無選擇,只能時不時地虛張聲勢。但只有在合適的情況下才能這麼做,也別想著虛張聲勢一下就能偷走所有的賭金,可能在對付水平比較低的牌手時你會經常這樣做,但你別讓人家惱羞成怒地把你給踩扁了。有時候,甚至只是讓人感覺到你可能在虛張聲勢也是一種不錯的方式,唯一的方式,讓其他傢伙們都走在正路上,排隊依次這麼走下去。如果你從來不虛張聲勢,那你也就永遠不會對別人構成這種威脅。但是,要選好時機,小心使用,因為如果你用了太多次的話,人們就會注意你,而虛張聲勢就完全失效了。並且在打虛張聲勢的牌時,也一直要像拿著一手好牌那樣去打。」

    接下來學的是下注、加注和錢款管理的策略。費恩似乎在這些方面不是很強,不像他在出老千方面那麼強,這使溫切爾覺得有些困惑。

    他小心翼翼地問出了一個一直困擾自己的問題:「費恩先生,如果一個人真的知道怎樣把牌打好,那他為什麼還需要出老千呢?」

    費恩思索了一會兒,溫切爾可以從這男人的臉上瞧出某種混合的情感——混合著悲哀和某種他無法識別的神色。費恩把玩著自己領帶上的祖母綠領帶夾,把口袋裡的手帕扯直,然後拉出金錶研究了起來。

    最後,他抬眼看著溫切爾,說道:「我想這可能是有些人的本性,溫切爾,一些和來得快也去得快相關的東西。詐騙很刺激,也許是這樣。換而言之,也許只不過是因為懶惰和貪婪。」

    「孩子,我得走了,得在明天晚上之前到達聖安吉洛。」他站起來向溫切爾眨眨眼,接著微笑了一下,並且自溫切爾認識他以來第一百萬次挑了挑眉毛。「有場牌局和一位女性朋友在那兒等著我,一個男人在他的中老年時期還能期望更多嗎?」

    「此外,我覺得我教你的課程到這裡也告一段落了。我已經把能教的都教了你。對於真正的牌局你現在還只是個門外漢,當你真正去那兒開始為賭錢而打牌時,你就會覺得這不僅僅是在消磨時間。當你穿著最好的衣服坐在牌桌前時,你獲得的經驗是無與倫比的,除此之外,我再沒有什麼更有價值的東西可說了。」

    費恩從口袋裡掏出了五張一美元的鈔票。「這是你的初始賭金,可別用謝啊謝的那一套來侮辱我。在這些年頭裡五美元是一個邊境墨西哥人一個月的薪水,也是大伙好一陣子的生活費,所以你得把它抓牢,讓它越變越多。把我說了一遍又一遍的話記好了:當你遇上一個貨真價實的一流牌手時,你就會,就會永遠搞不清楚他有沒有出千。但記住我教你的,你會有一種感覺,感覺有什麼不對勁兒的地方。這時你就應該把籌碼兌換成現金,然後離開……彬彬有禮地迅速離開。」

    接著他笑了起來,把頭向一側斜了斜,向溫切爾擠了擠眼睛。「當心那些擅長彈洗和第二張發牌法的傢伙們。碰上了就站起來走開,就像我現在正在做的那樣。走開就行了,溫切爾。另一個牌局總是在什麼地方候著你呢。」

    塵土又飛揚起來了,從吉娃娃原產地為美國中南部的微型狗。的產地那邊被風吹過來,一輪夕陽向著卡門斯的方向緩緩沉淪。費恩左手提起一隻手提箱,用另一隻手用力握了握溫切爾的手,說道:「你是個好孩子。打牌要打得好,打得直截了當;你不做那些可笑的營生也能過得不賴。是的,年輕的溫切爾先生,你會過得不賴的。你不但聰明,還是個得州人,得克薩斯一直都出全世界最棒的撲克牌手。」

    他把一頂棕色軟呢帽以一個合適的角度拍上了自己的腦袋,穿過了桑德比特商店的前屋。他在現金登記處買了三根雪茄,然後邁出門廊,走向一百米開外的臨時火車站,那車站只有一個房間,他邊走邊看了看金錶。

    就溫切爾看來,這個老邁的老千似乎比他們第一次碰面時個頭小了。這部分是因為溫切爾在過去兩年里長高了十二厘米,現在他高達一米七八,比費恩高了十厘米。也許還有一部分的原因,他思忖著,是一個人對老師的感覺——當你已經學得了老師所知道的東西、而老師已經沒有什麼可以再教你的時候,就會有這樣的感覺,這是一種奇妙的感覺,它混合了感情、感激和逐漸消亡的光彩。出於某些原因,溫切爾覺得自己需要去給他送別,於是就跑去了車站。

    一如既往,費恩掐點到達,就在火車將要出站、長鳴著向北前兩秒鐘登上了火車。車站前有一些運輸汞礦石的車,還有一輛普爾曼式客車加貨車與它們停在一塊兒。費恩正站在貨車站台上,當他看見自己的學生來目送他離開時,他朝他揮了揮手。

    在一百米開外的軌道上,被風吹起的塵土環繞著火車。但有那麼兩次,在捲起的塵土漩渦中,溫切爾瞥到費恩正靠在貨車的鐵欄上回望著他,或是回望著邊境,或是回望著生活本身。此時此刻,間隔著這些距離,費恩看起來已老邁無力,最多只擁有某種自命不凡的小人物的莊嚴自尊,已經不像溫切爾一度認為的那樣氣度不凡、高雅尊貴。

    五天零兩個小時之後,從聖安吉洛那裡有消息過來說,費恩在一場無限制撲克牌局中被人用槍打死了。傳聞說是由於從第二張開始發牌之類的事情。傳聞還說,費恩當時已經探身去拿藏在靴子裡頭的掌心雷槍了,但卻已來不及了。

    那時是一九四○年,當溫切爾聽到這消息時才十六歲。第二天他就十七了,當天他就去了那塊平坦的岩石處,他在那兒練習了二張發牌法,把這作為某種對費恩的致辭,同時也是向他身上那些自己尚未淬成的品質致辭。

    費恩是對的——當你抽出第二張牌時,這張牌摩擦另外兩張牌時發出的聲音十分柔和,就像老鼠在牆裡發出的細碎聲音一樣。但如果你知道怎麼去聽,它聽起來便依然清晰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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