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朵玫瑰 正文 九、兩個刑警
    崔九把殺人一號的所有遺物倒在地板上,都是些亂七八糟的東西。他把沒用的東西堆在一邊,最後剩下一個筆記本和一隻錢包,筆記本裡記滿了電話號碼和各種備忘。錢包裡的居民身份證詳細記載了殺人一號的情況。梁贊秀是假名,本名梁仁植,二十九歲。崔九把這傢伙的身份證插進自己的筆記本。

    另外還有二十萬左右的錢,他準備寄往這傢伙的家裡。

    他把除筆記本以外的東西全部扔進垃圾桶,走路時右腳一瘸一拐的,可能是跳下火車時扭傷了腳髁,腳背都腫了,但他堅持著不上醫院。

    他打開廣播,頭條新聞就是有關列車殺人事件報道。關了廣播,聽到門鈴響,打開玄關門一看,是送晚報的,S日報。

    關上門打開報紙社會版,「發生列車殺人事件」的標題跳入眼簾,他一口氣往下讀。

    報道指出此次案件之殘忍無與倫比,尤其強調了兇手使用劇毒物外意猶未盡,又用刀猛刺胸口的事實。

    令人驚奇的是警方竟已查出被害人為京釜線列車的乘客,座位在五號車廂二十八座和二十九座中,並且認為同行人就是兇手,又說兇手很可能是女性。更驚奇的是在被害人放在列車行李架上的波士頓包裡發現了大量毒品,所以警方認為此次案件可能是罪犯們圍繞毒品展開的爭鬥,神經高度緊張。

    從家裡出來,崔九想到可能過不了多久自己就會成為偵查對象,警方會請人畫像向全國通緝身高一米六十八,戴黑框眼鏡的醜男人。可是他沒想到要因此放棄,成功解決了殺人一號後,他感覺到自己的殺意更濃了。現在的崔九雙眼充滿血,像乞討的狗一樣閃閃發光,全身神經處於超緊張狀態。

    坐出租車到市內,他首先去眼鏡店配了隱形眼鏡,然後去接骨院治療腿骨。醫生給他接骨時,他緊咬牙關,沒有發出一聲呻吟,連醫生也不得不說:「我還是第一次見到像您這樣厲害的。」

    不管是通過指紋還是前科查詢,都沒有發現被害人的相關資料。雖然調查還在展開,但連被害人的身份都沒弄清楚,以至於調查工作停滯不前。調集了毒品專門檢查官協助,說被害人的臉也是第一次看到。

    根據新美洋服店老闆提供的線索,與被害人同行的二十五歲左右的女人被看成是最大的嫌疑犯,並給她畫了畫像。但是漢城市警察局殺人課的吳奉巖刑警對此感到懷疑,他認為無論如何厲害的女人也不可能在快速行駛的列車裡這樣殺人。�I

    忠清南道警察局的金明煥刑警認為兇手是以漢城為根據地的,所以他也在漢城留了下來。可是案件發生兩天後,調查也沒什麼進展。在此期間,漢城有幾個人自稱是被害人的遺屬,金刑警就帶他們去大田驗屍,可是一看到屍體,他們又說不是。

    案件發生後的第四天即四月一日(譯者認為案發在四月十九日,四天後應該是二十四日,但原文是四月一日,所以按原文譯出。)下午兩點左右,有個年輕女人敲開了殺人課的門。她化著濃妝,二十五歲左右,和畫像有幾分相似。她問那些緊張的刑警們可不可以看一下列車殺人案件的被害人。

    「這倒不難,只要你是死者的家屬。」

    金明煥刑警傾著上身直盯著女人,吳刑警則遠遠地望著她。

    「你和你在找的人是什麼關係?」

    「我們就要結婚了。」

    女人垂下眼睛,人造假睫毛把眼睛都遮住了,臉上有做過雙眼皮手術的痕跡。

    「小姐尊姓大名?」

    「我叫尹美淑。」

    「男人的姓名?」

    「梁贊秀。」

    「你們最後一次見面是什麼時候?」

    「十八日晚上在漢城火車站的候車室裡分手的。他要去釜山,說好第二天回來的,到現在還沒有消息。」

    「你沒和他一起走嗎?」

    「沒有,我沒走。」

    「那他是和朋友一起走的嗎?」

    「不是,一個人走的。」

    金刑警給他看被害人的遺物,黑色西服和波士頓包,一看到這些尹美淑就哭了起來。

    「是那人的嗎?」

    「�H對……是他的。」

    新美洋服店老闆在三十分鐘後到達,一進來,他就指著尹美淑:「是和這位小姐一起來的,沒錯。」

    女人的化妝被眼淚弄濕了,臉上一片狼藉。現在只剩最後一個關節,金刑警對吳刑警點了點頭,帶著尹美淑去大田。到了大田,驗屍之後,尹美淑哭著說被害人正是自己的情人。等到她哭完,金刑警才開始審問:「尹小姐,你得老實回答,十八日晚上,你和情人一起上車了吧?」

    擦乾眼淚,她好像不明白問的是什麼話似地看著金刑警,金刑警又問了一遍,她才明白過來,激動地搖著頭。

    「沒有,我沒去。」

    「那你去哪兒了?」

    「在漢城。」

    「漢城哪裡?」金刑警的眼神變得犀利。

    「在我的店裡。」

    她說自己在忠武路經營著一家小小的西餐廳。她二十三歲時結過一次婚,離了,拿贍養費開了餐廳,生意很不錯。

    金刑警給漢城的吳刑警打了個電話,叫他查一查尹美淑不在現場的證據。接到電話後,吳刑警馬上去忠武路找到了瑪龍涅西餐廳,內部裝修豪華,氣氛幽靜。

    戴著蝴蝶結的年輕經理走過來,吳刑警給他看了身份證說明了來意,經理自信地證明女主人當時確實不在現場。

    「十八�H號……那天晚上下雨了,老闆娘出去了一會,大概在十點左右回來,然後在店裡睡覺了。」

    「是一個人睡的嗎?」

    「不是,和她一起睡的。」

    經理指著坐在櫃檯前的一個少女,這個胖乎乎的少女據說是尹美淑的表妹。少女害怕地看著吳刑警,說十八日晚上確實是跟表姐一起睡的。

    「反正,老闆娘沒出過門,這個我可以保證。」

    吳刑警讓經理退下,獨自叫了一杯咖啡。看來兇手確實不是女人啊。

    當晚,回到漢城的金刑警帶著吳刑警去了酒館。

    「白費了功夫,這可怎麼辦呢?」

    河馬一邊往酒杯裡倒酒一邊疲倦地打著呵欠。吳刑警夾起一塊牛小腸往嘴裡送。

    「女人不可能那樣殺人的。」

    「這麼說來,吳刑警從一開始就沒相信?」

    「是啊,沒信。」

    「怎麼沒跟我說?」金刑警皺起眉。

    「您好像不會相信。」

    「這是什麼話?大家想到什麼就說什麼,幹嘛瞞著呢?」

    「我沒隱瞞。」

    「總之,今後我們在偵查過程中不要隱瞞任何東西,我最討厭這個。」

    「我也是。」

    吳刑警笑著舉起酒杯往嘴裡送。

    「那女人好像是被騙了。」

    「您是指尹美淑?」

    「嗯,說是要結婚,卻對那男人一無所知。除了知道名字是梁贊秀,其他家庭地址,家庭關係一概不知。又給他身子,又給他�H錢……竟然不知道要和自己結婚的是什麼男人。現在的女人怎麼都這樣。」一喝酒,金刑警就亂說起來。

    「又給身子又給錢嗎?」

    「像是有計劃的詐騙。美男子常來自己店裡,女的就看上他了。那男的看上女的有錢,一開始就計劃好了。」

    「騙了多少?」

    「好像吞了五百萬,那男的騙女的說要在釜山開家酒店。」

    「真不是個好東西!」

    「看來是個慣騙,一次也沒被抓到過,特別能討女人歡心。跟她說梁贊秀是假名,她還不信,直到說在包裡發現毒品她才信了。」

    「她認不認識那人的朋友?」

    「說介紹過一次,一個留著鬍鬚,剃著光頭的男人曾經和他一起來過店裡,只有這個。」

    不約而同地兩人閉上了嘴,陷入沉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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